Contract
技术转让合同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所 在 地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传 真: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所 在 地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传 真:
电子信箱:
丙方(中介方):
所 在 地 :
法定代表人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传 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以 (独占、排他、普通)方式 许可甲方实施其所拥有的 技术, 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丙方负责沟通协调和监督服务事宜,三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技术合作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转让甲方的技术内容
1.技术内容:
交付的技术资料:
3.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许可本项技术的基本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技术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技术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三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
(2)
(3)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2)
(3)
3.丙方的权利义务
(1)
(2)
(3)
第四条 组织管理和项目协调
1.为确保本协议的全面履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丙方指定 为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将各方的信息及时向对方通报,达到信息对称与透明。
(2)负责各方的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3)负责各方的项目工作组织及安排。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在本项目进行中发生的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由甲、乙、丙三方自理。
第五条 费用的支付
1.本次合作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技术转让费总额 元(¥ 元)。为保证项目合作的顺利开展,技术转让费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户 名:
地 址:
帐 号:
2.丙方按本次合作技术转让费总额的 %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保证项目合作的顺利开展,中介服务佣金由甲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地址:
帐号:
3. 三方确定,甲方以实施该项技术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技术转让费和丙方中介服务佣金的,乙方、丙方有权以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2)
(3)
2.乙方违约责任
(1)
(2)
(3)
3.丙方违约责任
(1)
(2)
(3)
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不受此约限制,由三方议定。
第七条 知识产权归属
1.
2.
3.
4.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技术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八条 知识产权纠纷解决
1. 乙方保证本项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并保证本项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技术侵权的,甲方应立刻将此事通知乙方。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甲方能无障碍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
第九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与禁止
甲、乙、丙三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在未征得其他合作方的书面同意时转让给任何第四方。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约束三方员工,对于合作事项的一切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四方透露任何相关信息。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合作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合作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中止或解除
1.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商可解除本协议:
(1)本协议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在其他合作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责任方三十天内仍不改正或履行的,则其他合作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一方进行清算、进入破产程序、被宣告破产、重组的,协议其他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方后,解除本协议。
(3)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技术风险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 ,本协议所称“技术风险”是指 。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本项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 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本协议。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协议文件
1.本协议包括正文及附件。所列附件为:
(1)
(2)
2.本协议一式九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签订之日起算,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届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以协商、调节为主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将争议提交至武汉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甲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xx)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 (xx)
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