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直聘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XXX00000000000000
Boss直聘服务合同
甲方: 北京金英杰互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授权代表:高文博 移动电话:00000000000电子邮箱:000000000@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000
xx:xxxxx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xx 移动电话:00000000000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0xxxxx0x Boss直聘合同组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1、 乙方向甲方提供“BOSS直聘”手机应用软件及PC端页面的下列虚拟道具等增值服务(下称“服务”),具体服务名称、单价、介绍等详见附件《报价方案》(报价单号: P20080700679 )。双方确认,报价有效期仅为双方确认采购方案的期限,甲方不得以此主张本合同生效或无效。无论是否在报价有效期内予以确认,甲方在附件盖章或通过 000000000@xx.xxx 邮箱确认即视为同意按该等采购方案签署本合同。如乙方不接受甲方的超期承诺的,应在收到甲方的确认通知或合同盖章件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
2、 甲方购买服务的全部费用为¥
16000.00
人民币(大写) 壹万陆仟元整 (含税)。甲方应通过
授权邮箱(即指定超级管理员邮箱,下同)向乙方发送开通服务的通知,乙方将于甲方指定期限内
为其开通服务及超级管理员权限。甲方至迟应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开通服务,否
则自该日起服务视为已开通,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服务有效期自开通之日起计算,共
【 365 】天。如甲方未在有效期内使用或使用完毕,均视为甲方放弃该权利。
3、 甲方对前述服务的使用应遵守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及《Boss直聘用户协议及隐私政策》、
《Boss直聘职位信息发布规则》等Boss直聘在产品内向用户公布的规则(以下统称“平台规
则”)。甲方承诺并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对前述条件限制等内容完全了解并接受其约束。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或BOSS直聘产品政策、规则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根据相关产品政策乙方无法再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增值服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退还甲方未使用完毕的服务相应的款项。
4、 甲方应在自身账号中使用前述服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5、 超级管理员负责对Boss直聘软件中甲方所属员工,进行人员管理、认证和道具分配等操作。甲方通过超级管理员邮箱向乙方发送的任何操作,均代表甲方认可此行为,该行为产生的全部法律风险应由甲方独自承担。甲方指定的超级管理员信息(必填)如下:
姓名 xxx 职务 人力总监
手机 15717861131
6、 服务开通后,如甲方拟对超级管理员进行变更,至迟需在变更前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授权邮箱向乙方发送变更说明或向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前述说明作为乙方变更操作的依据,因变更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甲方独自承担。
7、 甲方应在服务开通后及时确认,如有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联系乙方。相应服务售出后,除非功能无法按照约定使用,否则乙方不予退换。
8、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2 】个工作日内,以
✔公对公
私对公 方式向乙方指定的账
✔
户足额支付。全部费用到账后,乙方将按甲方指定的开票信息,为甲方开具等额正式的 增值税专
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税率【6%】,发票内容
信息技术服务*
网络招聘费
信息技术服务*平台使用费
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乙方账户银行的流水账单
作为甲方完成付款的唯一凭证)。
甲方指定的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金英杰互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5CTGRN91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地址:
电话: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xxx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太阳宫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712010505
二、服务条款
1、 甲方保证发布的信息中不包含性别歧视内容(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除外);甲方保证不利用Boss直聘软件及服务进行不正当牟利,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向求职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名为招聘实为培训或招生、宣传商品等。甲方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平台规则”及本合同的明确约定。
2、 甲方保证,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使用相关插件/外挂/工具接入BOSS直聘系统及/或获取BOSS直聘相关服务(含免费服务及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登录BOSS直聘账号、发布职位、浏览职位、收发简历、筛选匹配、定向推送消息、自动沟通等);甲方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上述插件/外挂/工具,无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
3、 甲方应当确保签订本合同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且得到合法授权,对本合同项下发布的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应当保证其使用服务的行为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4、 甲方在使用Boss直聘软件及服务时所获得的求职者信息,仅可用于甲方自身的招聘目的。甲方不得将自身账户(包括但不限于登录名和密码)及求职者信息转让、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享或用于任何非本合同约定的目的。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甲方独自承担。
5、 如甲方在使用Boss直聘软件及服务时,造成侵犯第三方权益或因虚假招聘信息等情形被第三方追究责任,或者遭到执法机关处罚等后果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 甲方确认,应监管部门要求,如甲方在使用Boss直聘软件及服务时,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平台规则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招聘、向求职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等侵权行为时,乙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留全部相关的证据并上交至相关监管部门。
7、 甲方确认,如甲方的行为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平台规则或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均有权在书面通知甲方的同时,依照相关规定,对甲方作出限制使用、暂停使用或终止使用等措施,由此导致的服务或账号无法使用等不利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 甲方理解并同意,基于服务质量、网络安全及产品功能等方面的优化、升级或更新,乙方有权对平台、软件或服务进行适当的调整。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该调整直接导致甲方的权益受到减损,则乙方应及时作出补救措施。无法补救的部分(如有)由乙方进行补偿,双方就补偿方案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项约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己方义务,另一方均有权进行书面催告。违约方应及时作出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合同。否则,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迟延履行违约金。逾期15日未按约定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全部损失,违约方应就全部损失继续赔偿。
四、合同解除
1、 单方解除: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况,另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
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1)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且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采取有效的弥补措施加以履行的。
(2)一方在本合同或其相关的书面文件中,对另一方的xx、承诺或保证,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或信息,如被证明为虚假、无效、显失公平、违法、有重大遗漏或误导等不利于对方或损害第三方的。
(3)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或实质无法继续履行的。
2、 协商解除:双方经协商一致并签署解约协议后,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一方给对方的经济或商誉
造成损失的,该方应就对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经济损失、消除影响或赔礼道歉等。
五、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可能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恐怖事件、罢工、黑客袭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影响网络正常运营及类似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系统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网络暂时性关闭等。除前述列举之外,不可抗力事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准。
2、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对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发生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相关证明,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约定通知对方或未按约定提供证明的,不发生免责效力。
六、保密义务
x合同涉及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均在保密义务范围内,甲乙双方均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解除或终止 后,对保密义务范围内的及在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信息履行保密义务。双方不得向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内容发布在公开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朋友圈、微博、贴吧、论坛等。否则,泄密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七、知识产权
双方保证各自使用的软件、程序、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等皆归各方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任何第三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为本合同目的之外进行使用。
八、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
2、 如双方就本合同的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合理支出均由败诉方承担。
九、承诺及保证
双方应互相向对方声明、xx和保证: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其有资格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活动;其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且其授权代表人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其有
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的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也不会侵犯本合同以外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其并非清算、解散或破产程序之主体。
十、其他条款
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首部所载明的双方信息均为有效联络或送达地址。任何一方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前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未告知或逾期告知均视为未变更,由此产生的送达风险由变更方承担。
3、 双方确认,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法律文件、发票及其他资料信息等书面内容,如以快递的方式发出,不论对方是否收悉,发出后的第三日视为已送达;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已送达;采用电子邮件送达的,则在电子邮件首次进入收件人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系统时视为已送达。
4、 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未要求另一方严格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的,不应理解为该方放弃该等条款或权利,该等条款或权利应继续完全适用。
5、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均签署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以下为签字处,无正文)
甲方(盖章):北京金英杰互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北京xxx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xx
日期:2020年8月7日
致:北京金英杰互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报价单号: P20080700679 | *报价有效期: 2020/08/07-2020/09 /30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折后价 |
1 | 超级VIP账号 | 8000.00/个 | 2个 | 8000.00/个 |
服务周期:12个月 | 此方案合作价格 | 1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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