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承诺 函);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和质量(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拟派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同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网站截图。...
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xx招【2023】019号
项目名称: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吴四相湾通组公路路网连通延伸工程
采购单位: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四月
谈 判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01
第二章 谈判须知·················04
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9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1
第五章 合同(样本)···············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6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吴四相湾通组公路路网连通延伸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冶农招【2023】019号
2、项目名称: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吴四相湾通组公路路网连通延伸工程
3、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最高限价:人民币260,018.45元(超过该限价为无效投标)
6、资金来源:集体自筹及上级奖补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和质量(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拟派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同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网站截图。
(3)踏勘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踏勘,将现场具有标志性的地点或参照物拍照,并将照片的彩色打印件及承诺函附到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踏勘照片或所提供照片模糊不清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20日起至2023年04月26日23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大冶政府网(xxxx://xxx.xxxxxx.xxx.xx/)
3、方式:直接在本公告页面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图纸、清单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08时30分开始接收文件)(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大冶市还地桥镇财政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冶市还地桥镇财政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本次谈判公告将在大冶政府网(xxxx://xxx.xxxxxx.xxx.xx/)发布。若谈判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同步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
联系方式: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xxxx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0x
联系方式:18272160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18272160811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0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项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吴四相湾通组公路路网连通延伸工程 |
2 |
项目地点 |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吴四相湾 |
3 |
采购内容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4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剩余5%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5 |
资金来源 |
集体自筹及上级奖补 |
6 |
质量目标 |
|
7 |
质保期 |
项目质保期为1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
8 |
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
9 |
供应商 资质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0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11 |
资格审查方法 |
资格后审 |
1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13 |
谈判响应 文件份数 |
一式五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
14 |
供应商 提出答疑 |
2023年04月27日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00000000@xx.xxx,联系人:xxx(18272160811)。 |
15 |
答疑文件发布 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大冶政府网(xxxx://xxx.xxxxxx.xxx.xx/)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
16 |
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大冶市还地桥镇财政所四楼会议室 时间:2023年04月28日09时00分 |
17 |
谈判地点、时间 |
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18 |
多标段投标 |
无 |
19 |
谈判保证金 |
无 |
20 |
第二轮报价时间 |
发出第二轮报价提示后15分钟内 |
21 |
执行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政策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
22 |
落实政府采购 节能、环保政策 |
无 |
23 |
政府采购 信用融资政策 |
无 |
24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
谈判须知正文
A:说明
一、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
本次采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二、当事人定义
1、采购人: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监管机构: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监管科。
4、谈判小组:依法组建的竞争性谈判小组。
5、供应商: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条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其专业授权经销商。
6、合格的供应商:经谈判小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三、项目属性及定义
1、货物: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1 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响应的货物应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且是全新、原装正品,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2、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3、服务: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它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采购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四、文件用语简称
1、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
2、响应性谈判文件简称“响应文件”。
3、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简称“被授权人”。
四、合格的供应商
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五、谈判费用的承担
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谈判开始后,供应商在谈判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4)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经专家评审认为有围标、串标嫌疑,经查实的。
B:谈判文件说明
一、谈判文件的说明
谈判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采购项目的内容及要求、谈判程序及办法、成交原则、主要合同条款和响应文件格式的文件。
二、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谈判须知;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5、合同(样本);
6、响应文件格式。
C: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二、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澄清通过“大冶政府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递交截止时间。
三、采购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谈判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成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补充文件以公告形式在“大冶政府网”发布,视同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都收到了该补充文件。供应商应实时关注“大冶政府网”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其自行承担。
五、当谈判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采购过程中产生的修改或补充文件与原谈判文件一样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D:响应文件的制作
一、原则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确保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资格将被取消。
2、采购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但不限于)
谈判书
综合报价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
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设备情况表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企业信誉
相关技术方案、措施、承诺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能展现企业能力、信誉及获表彰情况的其它文件及谈判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三、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2、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项目经理、履约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如有漏项或采购人认为其响应性谈判文件有明显缺陷的,造成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己承担。
3、响应文件应当以纸质印刷体形式编制,文件正文要编写目录、页码,且以胶装形式装订。由于响应文件出现错页、缺页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封面,均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封装。
5、响应文件文字:响应文件均以中文编辑,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6、响应文件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有规定的之外,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响应文件必须由法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处签字(签章)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使用法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及供应商公章电子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四、谈判报价
1、报价包括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谈判过程中的报价和最终报价。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
2、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的,则以单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
3、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不是评定成交的唯一标准。
4、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漏项部分的价格需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于谈判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6、供应商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报价,但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控制价及不得低于成本价,谈判后的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7、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过程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被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9、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本项目相关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谈判有效期
1、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六、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3、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响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人或被授权人当面递交。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递交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4、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撤回和修改相关事项详见“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如果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
F:谈判
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公示的谈判时间及地点。
二、谈判小组的组成及工作要求
1、谈判小组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建。采购人委派一名代表参加谈判的,则外聘二名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谈判小组;采购人不委派代表参加谈判的,则外聘三名专家(技术、经济等方面)组成谈判小组。外聘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聘请。
2、谈判小组负责分析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评审及确定供应商名单,根据综合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投诉等工作。
三、谈判程序
1、供应商必须按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参与开标并参加谈判过程。
2、资格性审查。
3、谈判小组验证各供应商法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若证明文件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签章)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加谈判。
4、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响应所属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5.1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传递给供应商确认回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签章)或者加盖公章以书面方式回复。
5.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谈判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方式提交谈判小组。
6、第一轮谈判
6.1谈判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6.2谈判小组对照谈判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6.3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6.4第一轮谈判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叁家的,谈判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谈判,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谈判文件至少有叁家供应商满足。
6.5合格的供应商不足叁家的,本次谈判终止。
7、谈判文件修正
7.1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2谈判小组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7.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公章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7.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谈判,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需求为止。
8、第二轮谈判
8.1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谈判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8.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及变动后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叁家的,按照上一轮谈判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9、第二轮报价
9.1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发出第二轮报价提示后15分钟内提交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9.2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叁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9.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叁家的,谈判活动终止。
9.4最终报价在谈判小组发出提示后进行,供应商须注意查看报价结束时间,在报价时间内及时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5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但必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首次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继续参与谈判活动。
9.6本项目采购需求无变化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四、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未标明项目履约期限或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履约期限;
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5、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资料或提交的资料存在虚假成份的。
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宣布其本次谈判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两处以上(含两处)错、漏一致或雷同的;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各项报价存在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投标资料相互混装或项目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落实政府采购相关促进、支持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设定的相关条件。
1.4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予认可。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规定,供应商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供应商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xxxx://xxx. 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为准。
2.3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谈判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
3、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1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为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响应产品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响应产品符合以上文件政策的须单独分项报价,须提供响应产品所在当期环保清单查询页面截图(包含企业名称、品牌、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
3.3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谈判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以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定标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G)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一、成交通知
1、成交供应商被正式确定后,采购人将在大冶政府网发布成交结果。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
3、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满后,成交供应商须在7日历天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签订合同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最迟不得超过30日历天。
2、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答疑及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H)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属于虚假、恶意质疑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必要时予以网上公布。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被授权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 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2.5 必要的法律依据;
2.6 提起质疑的日期。
3、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4、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4.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2 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谈判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4.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未按本章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三、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I)相关注意事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4、开标及谈判时,供应商法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方式进行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各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权而引发法律及经济纠纷,不论何种情况下若发生此类情况,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7、为了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除谈判外,评委不得与供应商交换意见。无论评标工作结束与否,参与评标的任何人不得私下向外透露评标中的任何情况。
8、谈判小组不向被否决谈判资格的供应商解释否决原因,不退还其响应文件。
9、供应商应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参与谈判,不得用任何方式对其他供应商恶意攻击。
10、供应商如有违反上述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论评标结果如何,其谈判资格将被否决。
11、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履约,或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期限内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吴四相湾通组公路路网连通延伸工程
二、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未达到质量目标须及时返工至合格为止,且按合同价款5%进行处罚。
2、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剩余5%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3、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4、质量保修期:项目质保期为1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服务纠正、修复,由此引起的额外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5、涉及本项目范围内施工中的工农关系协调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及责任,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6、踏勘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踏勘,将现场具有标志性的地点或参照物拍照,并将照片的彩色打印件及承诺函附到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踏勘照片或所提供照片模糊不清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报价说明
1、谈判供应商应亲自到达现场踏勘、测量,根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自行报价,不超过本项目拦标价人民币260,018.45元均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2、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施工风险及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做调整,除在施工过程中经采购人认定的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方可列入工程造价,计算变更部分费用的办法依据相关规定在合同中明确。
五、成交报价要求
1、成交价格即为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谈判供应商的报价一旦为采购人接受,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其它任何情况下不予以调整,成交价格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谈判供应商可先到工地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的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成交价格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均不予批准。
3、现场条件为现有条件,谈判供应商谈判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为确保施工条件而增加的造价,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均不予批准。
4、谈判供应商的报价要结合市场行情及季节因素报价。要考虑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责任风险及可能发生的费用,并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无论报价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施工安全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工地施工人员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以及安全高效地实施工程。
2、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雇佣的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适用于本工程的法律、法规。
3、采购人可以要求成交供应商解雇那些不遵守现场安全法规的工作人员。如果采购人事先没有同意的话,这些施工人员不能再次被雇佣到现场工作。
4、成交供应商除采取其它措施满足合同条款的要求外,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安全、防止污染、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决定或建议,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执行,不得有任何延误。
5、在施工安装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要求尽早提供和使用进入工地的平台,通道等设备,如果无法及时提供或完善投入此些设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临时设施。
6、成交供应商应将详细的安全法规和紧急处理程序提交给采购人,承诺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
7、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因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步骤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谈判小组依据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标准,对照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议。
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谈判小组按技术标优劣或投票确定评审结果排序。
三、评审标准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二格式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一格式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二格式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三格式提交《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七格式提供《成交履约承诺函》。 2)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八格式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四格式提交《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
8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五格式提交《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 |
9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未提供或现场查询已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其投标无效。 |
10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建筑业”对中小微企业划型的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
11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和质量(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拟派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同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网站截图。 (3)踏勘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踏勘,将现场具有标志性的地点或参照物拍照,并将照片的彩色打印件及承诺函附到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踏勘照片或所提供照片模糊不清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12 |
参加谈判人员要求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同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费发票、社保网站截图。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从大冶政府网本项目公告页面下载谈判文件,提供带下载日期时间的截图。 |
2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属供应商名称一致。 |
3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处签字盖章。 |
4 |
投标报价 |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如有)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即最高限价)。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6 |
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7 |
其它要求响应 |
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乙方以总金额人民币 万元(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工程(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金额,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周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工程(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谈判文件(编号: );
4.2 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工程(服务)及质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工程(服务)及质量详见谈判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9.实施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中工程(服务)的实施时间、地点在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 正本 / 副本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 应 商 名 称
供 应 商 地 址
年 月 日
一、谈判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谈判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
1. 综合报价表;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4.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60)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漏项或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等情况,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不得作为以后工程量变更增加投资的因素。
6.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此证明文件除保留在响应文件中外,还需另附一份与法人身份证原件一起递交。(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仅提供此证明文件,无需提供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二(2)、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谈判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粘贴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说明:此授权委托书除保留在响应文件中外,还需另附一份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一起递交。(若是被授权人参加谈判,仅提供此授权书,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企业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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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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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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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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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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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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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注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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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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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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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资质等级(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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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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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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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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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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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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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都必须填写此表。
2、此表后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一)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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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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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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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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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经理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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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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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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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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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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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 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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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拟派本项目成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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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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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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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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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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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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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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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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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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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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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清晰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设备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
型号 |
价值 |
数量 |
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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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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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说明: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清晰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如有)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 |
|
项目金额 |
|
项目经理姓名 (如有) |
|
项目时间 |
|
项目内容 |
|
备注:
1.每个类似业绩应单独附表,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近5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则近5年是指2016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则近3年是指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相关技术方案、措施、承诺
由各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不限。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评标时具有优势。
说明:技术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承诺以证明是否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二是根据工程特点,提供相应实施方案、技术力量以充分体现履约的能力和优势。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八、综合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 |
|
|
综合报价 |
大写 |
|
小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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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执业资格名称: 专业、级别: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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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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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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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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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注: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此综合报价表除保留在响应文件中外,还需另附一份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单独递交的此表应用信封单独密封,信封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信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
3.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
3.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声明函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 (姓名) ,项目经理证号: ,身份证号: ,目前无在建工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方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成交履约承诺函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如我公司成为成交供应商,承建 (项目名称) ,作如下承诺:
1、合同签订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逾期愿意自动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
2、工农关系承诺:涉及本项目范围内施工中的土方、附作物及构造物赔偿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施工有关的交管、城管、环卫、环境及施工区域内清退场等工农关系协调与处理由我方自行负责,不另行增加费用、愿意遵守发包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3、施工安全承诺: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工地施工人员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以及安全高效地实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由我方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因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4、拟派人员承诺: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是响应文件中指定的人员,人员每周在施工现场不少于6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完全服从贵方的工作安排。如未能履约,你方有权力终止施工合同,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
5、如发生违法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且愿意接受建设单位不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
6、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
如违反谈判文件中任何一条承诺不能履行,除以上经济处罚外,且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
诚信投标承诺函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固定电话: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在此慎重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我单位不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我单位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行贿,牟取中标;
4、我单位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投标、骗取中标;
5、我单位不出借资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不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
6、我单位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7、我单位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
8、我单位在中标后不转包和非法分包;
9、我单位在中标后合不违背中标人承诺函及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
10、我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诚实守信。
本单位如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1)
谈判供应商踏勘现场图片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踏勘,将现场具有标志性的地点或参照物拍照,并将照片的彩色打印件及承诺函附到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踏勘照片或所提供照片模糊不清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九(2)
谈判供应商踏勘现场承诺函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村民委员会:
本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系(供应商名称)拟派(项目名称)的踏勘现场人员,于 年 月 日对的施工场地进行了现场踏勘,经过充分考虑,我方愿意参与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现就现场踏勘情况承诺确认如下:
1、经现场踏勘,我方对该项目现场现状已充分了解。不对场地现状提出异议,不以场地存在瑕疵为由拒绝签署合同书或拒绝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2、我方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我方确认本承诺函为现场踏勘后的真实意思表达,我方愿意遵守和执行谈判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服务/货物的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名称);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无须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十(4)
附件十(5)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附件十一
竞争性谈判第二轮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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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吴四相湾通组公路路网连通延伸工程 |
供应商名称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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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地址 |
大冶市还地桥镇财政所四楼会议室 |
第(2)轮报价 |
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
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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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 被授权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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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单独打印在响应文件以外,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手持,参与第二轮报价时按要求填写并递交给谈判小组。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第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