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規格詳見臺灣期貨交易所官網(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index.asp)。二、保證金收付
臺股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一天期期貨契約交易告知暨同意書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於凱基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含期貨交易輔助人,以下簡稱乙方)開立帳戶交易臺灣期貨交易所授權歐洲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歐交所)上市以臺股期貨及臺指選擇權為標的之一天期期貨契約(以下簡稱本商品),茲瞭解並同意遵守下列事項:
壹、「臺灣期貨交易所授權歐洲期貨交易所上市以臺股期貨及臺指選擇權為標的之一天期期貨契約」告知書
一、契約規格交易規則
契約規格詳見臺灣期貨交易所官網(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二、保證金收付
(一)甲方從事本商品交易,得使用原開戶所約定之入金及出金銀行帳號,或另變更約定入金及出金銀行帳號,辦理存入或提領保證金。
(二)為使交易順利進行,建議甲方於每日 14 點前,先行轉入本商品交易所需之保證金。甲方可將保證金存入乙方之國外客戶保證金專戶,或透過網路平台、出金專線向乙方申請將國內客戶保證金專戶可動用餘額,撥入國外客戶保證金專戶。
(三)乙方國外客戶保證金專戶之入金方式及出金專線詳參乙方官網(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本商品以新臺幣計價,採預收保證金制,甲方進行委託時,乙方將檢核甲方國外期貨交易帳戶可動用餘額是否有足額之保證金,其收取標準如下:
1.交易標的為臺股期貨契約時:
國內期貨交易帳戶無反向部位者,依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加計變動保證金方式收取;國內期貨帳戶有反向部位者,則僅收取變動保證金(變動保證金為委託價與結算價之差額乘以契約乘數),若委託價與結算價之差額為獲利則不收取。
2.交易標的為臺指選擇權契約時:
◆國內期貨交易帳戶無反向部位者
買方:依甲方所交易序列之臺灣期貨交易所當日結算價乘以契約乘數,加上變動保證金收取。賣方:市價委託時=(Pm-Ps)× 契約乘數+ Xxx(A-價外值,B)
(Pm-Ps) 為獲利時,只收取 Xxx(A-價外值,B)
限價委託時=(Pl-Ps)× 契約乘數+ Xxx(A-價外值,B)
(Pl-Ps) 為獲利時,只收取 Xxx(A-價外值,B)
※註:Ps=臺灣期貨交易所同序列結算價 Pm=市場最近一筆成交價 Pl=限價單的委託價 A、B:以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臺指選擇權 A 值及 B 值計算
Call 價外值:(價外選擇權履約價-臺灣證券交易所當日公布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收盤價)×契約乘數
Put 價外值:(臺灣證券交易所當日公布之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收盤價-價外選擇權履約價)×契約乘數
◆國內期貨交易帳戶有跨市場反向部位留倉者,買方、賣方僅收取變動保證金。
(五)乙方得依甲方之信用狀況及交易性質,另加收保證金。三、當沖交易及保證金收取
(一)甲方選取當沖委託時,必須具備國內期貨交易帳戶當沖資格,並符合國內期貨交易之當沖額度及可交易當沖月份(最近二個月份契約)。
(二)所建立之當沖部位,如國內期貨交易帳戶無反向部位者,依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之當沖交易原始保證金加計變動保證金方式收取;國內期貨帳戶有反向部位者,則僅收取變動保證金。
(三)歐交所收盤後之當沖未平倉部位,將以當沖部位方式轉入國內期貨交易帳戶,並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處理當沖部位規範及乙方當沖交易相關機制辦理。
四、盤中風險控管方式
乙方得對本商品於盤中採單獨控管(得不進行盤中高風險帳戶通知及代為沖銷作業),將不與其他國外期貨商品合併列入甲方國外期貨交易帳戶風險指標計算,但將於本商品成交後計算應收之保證金,列為甲方國外帳戶權益數減項。
五、一次性指示撥轉約定
甲方應事先與乙方約定相互撥轉指示,授權乙方就以下情形,自行代甲方辦理國內、國外期貨交易帳戶間之保證金撥轉,如有需要,並得代為換匯:
(一)本商品結算虧損,發生甲方國外期貨交易帳戶保證金不足時;
(二)到期未平倉部位進行實物交割,在轉入交易人之國內期貨交易帳戶所需收取之保證金或權利
x不足時,可於不足之額度內進行撥轉。六、每日 / 最後結算價
(一)每日/最後結算價為該交易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臺股期貨及臺指選擇權各序列之每日結算價。
(二)因技術問題,造成交易受到影響或其他因素致使結算價無法決定時,歐交所之結算機構可使用其他方式決定最後結算價。
七、交割方式
(一)於歐交所交易時段結束後計算到期損益(成交價與結算價之差額乘以契約乘數),於甲方的國外期貨交易帳戶進行款項收付。
(二)並於歐交所收盤後,將到期未平倉部位進行實物交割成為臺股期貨部位或臺指選擇權部位,於臺灣期貨交易所次一營業日開盤前,移轉回甲方之國內期貨交易帳戶。
八、到期部位接收或拒絕轉入
辦理本商品到期未平倉部位轉入甲方國內期貨交易帳戶前,乙方將依臺灣期貨交易所保證金及權利金之相關規定,檢核轉入部位所需之保證金及權利金,確認其足夠且未逾臺灣期貨交易所規範之部位限制後,始接受該轉入部位。若有不足且甲方未於當日上午6時前補足保證金,乙方將拒絕全部或部分之部位轉入,並依第九條進行部位拒絕轉入之後續處理。茲說明如下:
(一)部位計算方式:從歐交所轉入之臺股期貨及臺指選擇權未平倉部位與國內期貨交易帳戶既有部位自動沖銷後,重新計算所需保證金。
(二)轉入前保證金檢核方式:乙方得依轉入部位或併入甲方之國內期貨交易帳戶部位,依整戶計算應有保證金。
九、部位拒絕轉入之後續處理
甲方部位被拒絕轉入其國內期貨交易帳戶(拒絕部位),將轉入歐交所於國內期貨商開立之拒絕部位處理專戶,歐交所之結算機構會指示該期貨商於當日將轉入之拒絕部位全部沖銷,如因市場流動性不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無法於臺灣期貨交易所當日收盤前沖銷完畢之部位,該期貨商將依相關規定於次一營業日繼續執行沖銷作業(其後亦同),至全部部位沖銷為止。部位處理後如有利得將歸屬歐交所,如有損失及相關費用,則會透過乙方向甲方進行追索,若因此導致追繳甚或超額損失(over loss)情事,將依相關程序辦理。為避免因拒絕部位引發後續之糾紛與風險,請甲方斟酌於乙方國內、外客戶保證金專戶存放足夠或超額之保證金。
十、期貨交易佣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一)本商品進行委託時,乙方會預收委託手續費。
(二)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本商品交易時,應依雙方簽訂之「委託買賣期貨受託契約」約定,支付期貨交易佣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費用包含但不限於部位移轉手續費、部位拒絕轉入處理費等。其中部位拒絕轉入處理費,係以乙方實際處理該項作業所生費用向甲方收取,最高上限費用為每口250歐元。
十一、商品報價
(一)歐交所商品報價方式與臺灣期貨交易所不盡相同(例如:期貨價差交易報價方式),請甲方留意。 (二)歐交所對各商品皆訂有委託價格保護機制(優於市場價格過遠之委託可能被拒絕)、暫停交易機制(當市場過熱時)、錯帳改價或取消機制(成交價格過於偏離合理行情之成交部位可能予以改
價或直接逕行取消) ,且對於市價委託係以優於市場價格之限價委託進行撮合,與臺灣期貨交易所有差異,敬請甲方留意。
十二、其他事項
(一)甲方於歐交所從事本商品之損益,係屬海外所得,將列入甲方年度所得內。 (二)本商品得以電子或人工方式進行委託,下單方式或相關問題請洽所屬營業員。
(三)如因斷線或其它不可抗力事故發生時,乙方得拒絕甲方之委託且甲方應注意所持有部位是否逾越臺灣期貨交易所之部位限制。
(四)甲方從事期貨交易不得有意圖操縱或影響市場價格之委託行為,且不可自行或與他人帳戶協議,就相同(含同一月份)之商品契約或系統支援的契約組合交易,同時以同一價格、口數輸入系統自行撮合成交,否則將構成歐交所有關 Cross trade 及 Pre-arranged trade 之禁止行為。如違反上述規定時,本公司得對甲方帳戶進行暫停交易等相關處置,甲方不得異議。
貳、代期貨交易人辦理國內、國外期貨交易客戶保證金專戶相互撥轉同意書
甲方知悉並同意乙方依下列規定為甲方辦理其於國內外期貨交易保證金專戶間款項之相互撥轉:一、甲方承作主管機關核准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外期貨交易所簽署合作協議而於該國外期貨交易所上市以新臺幣計價之期貨交易契約(以下簡稱國際合作商品),經結算有虧損情事
時,乙方得將甲方存放於乙方國內期貨交易客戶保證金專戶之賸餘款項,撥轉至其國外期貨交易客戶保證金專戶。
二、甲方因從事國際合作商品到期交割部位移轉回甲方開立之國內期貨交易帳戶時,乙方得在所需保證金、權利金額度內,將甲方存放於乙方國外期貨交易客戶保證金專戶之賸餘款項,撥轉至其國
內期貨交易客戶保證金專戶。
三、乙方代甲方作各種幣別間結匯時,均以甲方名義依換匯時實際匯率結匯,甲方瞭解並同意承擔因匯率之不同而產生之匯兌風險及費用。
四、乙方所產生之部位移轉手續費或其他轉帳必要費用,依雙方所約定之方式支付。
五、本同意書之撤銷、終止或指定帳戶之變更應以書面送達乙方,自送達後次一營業日起生效,但不影響甲乙雙方其他尚為存續之契約關係。本同意書之撤銷、終止或指定帳戶之變更生效前,乙方已為之法律行為、事實行為或觀念通知,對甲方仍為有效。
六、甲方於國際合作商品當日未了結部位要轉回國內期貨交易帳戶時,如遇保證金不足之情況,乙方得決定部位接收之順序。
七、甲方知悉申請約定國內對應國外之期貨交易帳戶時,僅能申請一對一之對應。
◆相互撥轉之國外期貨交易帳戶
1.□預設 (同國內期貨交易帳號;惟如甲方已簽署「期貨帳戶國內外保證金互轉申請書(相同 ID)」時,則依該項申請設為預設帳號。)
2.□其他指定國外期貨帳號 ( 分公司)
※甲方同意辦理相互撥轉約定帳戶作業前,如已簽署「期貨帳戶國內外保證金互轉申請書(相同 ID)」時,需先申請取消該項約定,乙方始受理甲方之相互撥轉約定帳戶申請作業。
指定國外期貨交易帳戶 □新增 □註銷
※本告知暨同意書包括下列文件:
壹、臺灣期貨交易所授權歐洲期貨交易所上市以臺股期貨及臺指選擇權為標的之一天期期貨契約交易告知書
貳、代期貨交易人辦理國內、國外期貨交易客戶保證金專戶相互撥轉同意書
x告知暨同意書如有未盡事項,得依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函令解釋及雙方之受託契約約定辦理。
本告知暨同意書若因法令變更或乙方內部作業而有修訂必要時,乙方得以書面通知甲方或於乙方網站以公告方式調整之,甲方若未於前揭通知或公告日後七日內以書面向乙方表示異議時,視為同意修正後之內容。甲方對上述文件內容均已詳讀,並對所載本商品之性質、交易條件、交易程序、追加保證金、到期部位移轉之處理作業、可能產生之費用與風險等有關甲方權利、義務之事項均完全明瞭且同意遵守,特此聲明。
此致
凱基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期貨交易輔助人
立約人
甲 方
國內期貨交易帳號:
委 託 人: (簽名/簽名及xx)法人代表人: (簽名/簽名及xx)身分證(法人)統一編號:
乙 方:凱基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期貨交易輔助人:
【於期貨交易輔助人開戶者】
生效日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