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规划范围为广深港通道沿线广东省境内的广州、东莞、深圳 3 市,主要范围为:西以许广高速(G0421)-广州环城高速-S43-S77- 深中通道为界,东以从莞深高速为界,北以珠三角环线高速为界的区域,包括广州、东莞、深圳三市的大部分市域,并考虑与香港的交通联系。研究范围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关于 功能、需求等方面的视角拓展到全国乃至全球。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甲 方:xxxxxxxx
x x: x x: x x: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广深港通道高品质工程规划研究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二、 规划研究内容和编制要求
(一)规划研究内容和编制要求
(1)规划研究内容
从国家和区域战略导向、综合交通运输需求、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等多个角度分析 广深港通道的功能定位与基本特征,找出制约通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问题,研判影响通道的 重大经济社会要素的发展趋势,统筹考虑各种运输方式的技术经济特征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考虑交通新技术新模式对通道发展的重大影响,提出通道内线路优化方案和高质量发展对策,并制定“十四五”期行动建议。
(2)规划研究要求
围绕高质量推进广深港通道发展的总体目标,项目研究的总体要求为:一是准确理解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与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要求保持一致,落实好交通强国试点工作;二是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规划方案兼具指导性和落地性;三是实现通道内交通运输与国土空间资源、人口产业布局的统筹协调;四是在既有综合运输通道规划技术基础上推动规划技术创新。
(3)规划研究深度
规划要与上位规划、上级规划相协调;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布局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相适应,要与广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方案相衔接。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研究内容和深度应通过专家评审验收,能够支撑交通强国试点工作。
(4)规划研究范围
x次规划范围为广深港通道沿线广东省境内的广州、东莞、深圳 3 市,主要范围为:西以许广高速(G0421)-xxxxxx-X00-X00-xxxxxx,x以从莞深高速为界,北以珠三角环线高速为界的区域,包括广州、东莞、深圳三市的大部分市域,并考虑与香港的交通联系。研究范围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关于功能、需求等方面的视角拓展到全国乃至全球。
(5)规划研究期限
x次规划期限为 2021 年~2035 年,规划基年为 2019 年,分为 2025 年和 2035 年两个阶段目标。
(6)规划研究对象
x次规划对象包括广深港通道内的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部分城市快速路以及新型陆路交通方式,研究对象涉及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城市交通等多种运输方式。
(二)研究成果
项目需提交《广深港通道高品质工程规划研究》(送审稿)30 份,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验收;经修改完善后提交 12 份(电子光盘一份)。
规划研究成果包括《广深港通道高品质工程规划研究》研究报告和图集、附件以及相对应的电子文件。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
(三)服务期限及进度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规划服务期限共 360 日历天。
初期成果阶段:150 日历天,包括现场调研、基础资料的收集、相关部门的调研与座谈等,形成《广深港通道高品质工程规划研究》报告初步成果。
中期深化阶段:120 日历天,对接上级和上位规划,衔接广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召开专家咨询会等形式深化关键结论,并完成《广深港通道高品质工程规划研究》送审稿,提交省交通运输厅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查。
终期结题阶段:90 日历天,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完善研究,进一步衔接优化,开展项目结题评审(或验收),经修改完善,形成广深港通道高品质工程规划研究》研究报告终稿。三、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围绕项目主要内容,甲方有配合乙方收集资料、开展调研的义务。
(2)在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后,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及支付方式、时间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任务后,应当尽快成立项目组,制定工作计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并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非定期反馈委托工作进展情况等。
(2)xxx在受托范围内完成任务,未经甲方在先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甲方委托要求的,应当经甲方在先书面同意。甲方变更要求的,乙方应当及时配合调整。
(4)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委托服务费用。
四、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1. 委托服务期间自_2021_年 2 月至_2022 年 2 月止。
五、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40%;收到项目送审稿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40%;完成项目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后,支付合同余款,即合同总额的 20%。六、 知识产权归属
1. 甲方拥有本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的使用权。为本项目定制部分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具有对其的完全处置权。
2.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3.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所提供的的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避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 保密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八、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xx支付本
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5.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九、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 不可抗力
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 税费
1.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一式 份。
甲方(xx): 代表: | 乙方(xx): 代表: | |||
签定地点: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帐号: | ||||
开 户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