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需檢附經地區軍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體格檢查,符合一般勞工體檢項目之體檢表(含一般檢驗項目、驗血 3-4 項、尿液檢查及 X 光攝影等正常),報名截止日前 6 個月體檢表均有效;如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人員,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