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1. 合法性
客户委托我们提供远程服务。通过我们的条款形成了订购单的一个组成部分并由此制定了服务内容和范围以提供与 e-connect.24 产品一致的远程服务。通用条款和交易条件或客户形式决不表示接受或成为合同的一部分,这也并不取决我们是否了解它们,是否否认它们的合法性,或是否反对这些条款。
2. 授予的权限
通过系统安装形成了合同主体,客户允许我们查看他的数据记录并在机器上执行远程服务。这里不包括任何对客户数据进行的特殊访问。在服务业务中,客户 - 或机器本身将自动根据客户需求并通过相应的编程 - 创建服务请求并打开数据链接。上述情况隐含客户授予我们在服务业务期间访问机器控制装置的权利, 即以只读方式访问,除非客户明确要求或因为技术可行性。客户委托的写入访问权限不应包括对个人数据进行处理。
3. 客户的合作义务
涉及到有关服务业务时,客户有义务为我们提供与服务业务有关的所有信息,并在工作中与我们积极配合,以及在实施远程服务时为我们的故障诊断及修复工作提供帮助。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客户必须留在机器现场并与我们的技术服务人员时刻保持联系。
如果客户要求以写入方式访问机器控制装置,则客户必须在现场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通过远程服务活动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问题。但是,如果仍然存在损坏或伤害的风险
,客户必须事先正确地给我们提供这种风险的信息,否则我们将假定可以安全无风险地开展服务工作。如果客户在服务进行过程中确定存在损坏或伤害的风险,他必须立即为我们提供相同的警告。因为客户必须为其所属员工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也必须为在合作中所委派的具有相应资质履行义务的员工负全责,这些人员是我们在进行远程服务工作时的充分依靠对象。
4. 数据的即时性
如果在远程服务时更改数据(如调整参数、程序顺序等)并将它们存储在控制系统中,由此
,与机器一起交付的机器文件就可能会失去其有效性和准确性。因此,只允许并应当从当前存储于机器控制系统的数据中获得可靠的信息
。
5. 服务范围
e-connect.24 中,我们会在相关订单所订明的期限内提供以下服务, 该订单较早将在(i) 启用系统或 (ii) 在订购日期后 2 个月各自交货日期生效:
(1) 由服务部门与所在地负责人员在当地办公时间的 2 小时内响应用户的服务请求
(2) 由服务部门的专家与所在地负责人员通过在线数据连接在当地办公时间内实施远程服务支持
(3) 通过服务部门与所在地负责人员的谨慎决定
,由生产计划部门的专家通过在线数据连接提供远程服务支持
(4) 为我们供应的软件和远程服务性能的需求提供免费服务
上述服务可以随时获得,通常是每天(24-7)
。产品有效期过后,服务范围缩小至 (2) 和 (3)
,且可获得服务的时间将变为正常营业时间。
6. 报酬原则
各个产品价格中所涵盖的服务项目如第 5 条款所列,包括用于远程服务(包括同一产品的维护)软硬件的非单一、不可转让使用权。
7. IT 基础设施
客户负责提供和维护如第 5 条款中所述实施远程服务所需的 IT 基础设施以及与我们的系统规格相匹配的专用互联网接入。其中不包括我们所提供软件与硬件组件的义务。
8. 硬件要求
e-connect.24 需要在客户的数据网络中使用或运行我们提供的硬件(“ServiceBox”)。我们提供的硬件属于客户财产。
9. 保险和责任
我们与知名保险公司签订的一般商业保险承诺并实施每保险年度和每次事件对人身伤害和产品损坏及其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最低五百万欧元。我们对任何损坏和损失责任受到保险公司实际支付赔偿的限制。除另有明文规定,我们不为任何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利用率损失、丢失合同或商誉损失承担责任,不为任何间接损失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10. 适用法律 / 管辖地
此远程服务通用条款适用我司注册地法律,明确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因为缔结合同而发生的纠纷都必须在我司注册地法院审理。但是,我们也可以在购买者所属地的责任法院提出诉讼。
11. 数据保护和保密
与 e-connect.24 相关的服务不包括在客户层面
处理个人数据。
合同双方承诺就业务关系所获的业务和商业信息绝对保密,直到它们公开或开放。
12. 其他
合同义务履行地是我司所在地。
以本地语言或至少用英语书写的消息才具有约束力。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方式发送消息。仅当消息到达收件人或根据发送方式正常到达时才有效。xx、周日或其他法定公众假日达到我司的消息将在下一个工作日生效。
即使合同中的某条款项失效或即将失效,通用条款合同仍然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将以最接近失效条款经济目的的新条款代替。同样,也将填补合同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