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委托创作费,已完成作品版权归甲方,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另行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上述作品 。署名方式由甲方根据乙方及修改者贡献大小决定署名方式及顺序。
歌曲作品委托演唱创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有限公司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及账户:
乙方(受托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歌曲委托演唱创作事宜,协议如下:
1.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演唱该音乐作品。 2.创作期间
该作品已于 年 月 日创作完成。
3.该作品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之后,必须经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审查合格后,视为该作品正式交付。
4.作品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以下做法中选择[]
[A.]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委托创作费,已完成作品版权归甲方,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另行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上述作品。署名方式由甲方根据乙方及修改者贡献大小决定署名方式及顺序。
[B.]对乙方交付的作品作退稿处理,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已经支付的定金
作为退稿费。
4.费用及支付
4.1 委托创作费(税前):¥ ,大写: 。
4.2 相应的所得税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账户信息为: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
4.3 支付方案:【可根据支付习惯自行修改】
双方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定金¥ ,大写: 。待演唱录制后,在甲方收到完整的声音源文件后 日内,支付全款余额。
5.版权
5.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基于该作品的演唱权全权由甲方独家代理,产生的商用价值均归甲方所有,甲方在今后各类业务中、任何载体上使用或改编使用该作品时,不需在征得乙方同意并无须在支付本合同约定外的报酬。乙方仅享有该作品演唱者的署名权。
5.2 乙方在特定范围内[内部教育、研究目的、个人宣传等]仍可使用该作品,但是乙方不得以该作品进行任何商业使用。
6.权利担保
6.1 乙方承诺不须经其他单位或个人同意,或已取得此项同意,而有权签订此合同。
6.2 应取得相关的许可并由乙方向第三方付酬。
6.3 若乙方在完成该作品的演唱时,导致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保密
乙方在该作品创作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相关不公开信息及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创作指示和思路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8.特别约定: 。
9.违约责任
9.1 如果甲方没有在约定的履行期间之内向乙方全额支付委托演唱创作费用,每迟延履行一日,乙方可以向甲方加收委托创作费总额的 ‰。超过履行期间 日,乙方有权解除该合同并有权自行使用该作品,并且拥有本合同第 5 条约定的本应由甲方享有的全部著作权。
9.2 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履行期间交付该作品,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扣发委托创作费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超过履行期限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金额。
10.不可抗力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水灾、旱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罢工、动乱、战斧禁令、政策变动等社会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一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尽量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1.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12.其他
12.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以上条款不经双方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任何删改。
12.2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授权签字代表: | 授权签字代表: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