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铁建❹融租赁有限公司重签
《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金租”)于 2016 年签订《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就中铁金租和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生财务资助、设备采购、租赁服务进行了规范、拟定上限并进行了公告。2017 年,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调整了与中铁金租的交易业务内容并重新拟定年度上限,与中铁金租重新签订《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17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6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与中铁金租签订了《服务互供框架
协议》,有效期为自中铁金租设立起(2016 年 6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就中铁金租和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发生财务资助、设备采购、租赁服务进行了规范并预计各年交易上限金额,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公司对产融结合支持力度逐步增强,公司与中铁金租的设备采购、租赁业务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本公司预计, 2016 年签订的《服务互供框架》下 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原定年度上限将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司与中铁金租重新签订《服务互供框架协议》,调整服务内容及年度上限金额,有效期更改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 年 3 月 29-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重签<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铁金租重签《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公司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所有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服务互供框架
协议》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项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是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约定的财务资助、设备采购、租赁服务等产生的关联交易等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中铁金租重签《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重签<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议案》并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内容 | 2016 年预计金额 | 2016 年实际发生金额 | |
财务资助 | 贷款业务 | 每日贷款本息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3.96 亿元(含贷款利息) | 25.74 |
存款业务利息 | 0.14 | 0.14 | |
设备采购 | 16.5 | 4.67 | |
租赁服务 | 5.2 | 0.74 |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本次签订的《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项下 2017-2019 年度各项关联交易上限如下表所示: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预计额
金额单位:亿元
序号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预计额 |
1 | 财务资助 | 5 |
2 | 设备采购 | 90 |
3 | 租赁服务 | 315 |
合计 | 410 |
公司与中铁金租之间发生的财务资助、设备采购、租赁服务产生的关联交易等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
(五)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原因
随着金融租赁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空间逐渐加大,对产融结合支持力度逐步增强,公司与中铁金租的设备采购、租赁业务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将与公司 2016 年签订的《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内容和交易额均有变化,为规范关联交易管理,需要调整与中铁金租的交易业务内容并重新拟定年度上限。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铁金租系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成立的以融资租赁为主业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中铁金租由本公司所属企业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铁建重工”)、北京中铁天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天瑞”),联合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东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本公司通过所属企业铁建重工、中铁天瑞合计持有中铁金租50%股权。
中铁金租注册资本金24亿元,2016年6月27日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公司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346号 1001-1004;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铁金租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93.62亿元,负债总额69.21亿元,所有者权益24.41亿元;累计实现收入1.44亿元,实现净利润0.41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x公司总会计师xxx先生为中铁金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铁金租作为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来
源渠道广泛,经济运营状况良好,其未来资金的融通能力将随其规模的做大持续增强,其支付能力、履约能力良好。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7年3月30日,本公司与中铁金租签订新的《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适用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重签后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与中铁金租之间提供的服务
1. 财务资助:中铁金租根据其经营范围,可吸收公司所属铁建重工及中铁天瑞存款;
2. 设备采购:中铁金租向公司或其相关子公司采购盾构机等机械设备;
3. 租赁服务:中铁金租为公司或其相关子公司提供租赁业务等服务。租赁业务形式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业务等;融资租赁业务按租赁形式分,主要包括直接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等;根据租赁标的物不同,包括对工程装备、基础设施等提供租赁服务;另外还包括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服务。
(二)定价原则
1. 本协议项下双方各自向对方提供的各项服务的价格,须按可比市场价确定。(可比的市场价是指参考至少两家提供相同或类似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在该类服务的提供地区于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就可比规模的服务收取的价格或报价)。
2. 财务资助:中铁金租根据其经营范围,向公司所属铁建重工
及中铁天瑞吸收3个月(含)以上的定期存款业务,并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中铁金租支付的定期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3. 设备采购:中铁金租以不低于第三方的可比市场价格从公司或其相关子公司处采购盾构机等机械设备。
4. 租赁服务:中铁金租为公司或其相关子公司提供租赁业务等服务。中铁金租为公司提供的租赁服务以不高于国内同类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三)期限
x《服务互供框架协议》适用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或续期。
(四)其他
x协议和本协议附件自本协议所载起始日期之日起,应构成协议双方就所述一切事宜之整体协议和理解,并应取代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一切有关事宜的所有先前口头或书面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协议附件为2017-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额。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融资租赁作为资本与产业相连的重要纽带,对促进本公司优化资产结构、促进产融结合具有重要意义。中铁金租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有较强的资金融通能力,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公司的资金需求做出响应。中铁金租在工程装备及施工设备等与施工企业密切相关领域
租赁经验丰富,能量体裁衣,更好地服务于施工企业承租人。
2.根据公司与中铁金租签订的《服务互供框架协议》的约定,关联交易是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不会因此形成对该关联交易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