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 300131 证券简称:英xx控 公告编号:2017-005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的进展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对外投资暨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商龙”)拟以自有资金 1,500 万元对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威思”)进行增资,认购深圳海威思60%的股权,其中750 万元为深圳海威思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款,其余750 万元进入深圳海威思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深圳华商龙将持有深圳海威思60%的股权,成为深圳海威思的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重大决策制度》和《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签订协议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2016 年 6 月 24 日,深圳华商龙与xxx、xx、深圳海威思在深圳市签署了《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2、2017年1月13日,经各方友好协商,就2016年6月24日签订的《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中的主要条款未尽事项事宜进行补充修订,并签订《关于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补充协议》。
3、原协议内容补充如下:
业绩约定:约定期内每年的税后净利润数额为正值。
x 2019 年 11 月 30 日仍存在约定期内无法及时回收的应收账款,则xxx、xx承诺分别按比例 51%、49%承担该应收账款(指约定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后的应收账款),并同意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将此款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深圳华商龙指定
账户。后续若相关债务人向深圳海威思支付逾期货款及违约金、利息、赔偿金的,深圳海威思在收到货款及违约金、利息、赔偿金之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由深圳华商龙向xxx、xx返还该货款。
x 2019 年 11 月 30 日仍存在约定期内形成的存货未及时出售的,则xxx、xx承诺分别按比例 51%、49%承担未出售存货(指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存货)的对应款项,并同意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前将此款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深圳华商龙指定
账户。同时若深圳海威思后续将上述存货出售,深圳海威思应在收到货款之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由深圳华商龙向xxx、xx返还出售该存货所得的款项。
除以上内容进行补充,原协议其他内容不变。
4、备查文件
《关于深圳市海威思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