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雲端服務協議
▇雲端服務協議(以下稱「協議」) 的簽約雙方分別為 Siemens 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 Software Inc.,亦稱為 Siemens Industry Software(以下簡稱「SISW」),以及簽字接受本協議條款與條件的客戶(以下稱為「客戶」)。 ▇▇▇▇ 保留透過其關聯公司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任何義務的權利。因此,本協議項下所用「SISW」一詞亦可指由 Siemens 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 Software Inc. 最終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或控制的關聯公司,以及經Siemens 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 Software Inc. 授權分發雲端服務的個人。
在使用本協議項下提供的雲端服務之前,系統會提示客戶按下「接受」按鈕來表示接受本協議中的條款。客戶按下
「接受」按鈕,即代表客戶已閱讀及瞭解本協議,並接受其中的條款與條件。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是雙方當事人就客戶使用雲端服務而締結的完整協議,若本協議中的條款與條件和客戶與 SISW 之間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的條款相衝突,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將優先適用並取代與使用雲端服務相關的此類其他協議。
1. 定義
1.1 「關係企業」係指控制本協議一方、受本協議一方控制或與本協議一方同受控制的任何實體;在本上下文中,「控制」係指直接或間接擁有實體的大多數未償股本。
1.2 「授 權代理人」係指客戶或其關係企業的顧問、代理人、分包商及供應商,其要求存取雲端服務和/或文
件,作為客戶內部業務支援的一部分,前提是客戶須確保授權代理人對雲端服務的所有存取僅限用於其對客戶或其關係企業之內部業務的支援。
1.3 「授 權使用者」係指 (i) 客戶或其關係企業的員工,及 (ii) 授權代理人,前提是授權代理人按照本協議項
下保密條款的規定尊重雲端服務和文件的專有性質。
1.4 「雲端服務」係指以 SISW 軟體產品為基礎,提供給客戶使用的服務集合。
1.5 「客戶資料」係指客戶或任何人依據客戶之應得權利,利用雲端服務上傳至系統的任何資料,以及透過使用雲端服務而產生的任何資料。
1.6 「資料處理協議」係指位於以下 URL 的文件,本協議將其納入其中做為參考,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_▇▇/▇▇▇▇▇▇▇▇/▇▇▇▇/▇▇▇▇-▇▇▇▇-▇▇▇▇▇▇▇▇▇▇- agreement.shtml
1.7 「說明文件」係指 SISW 就雲端服務提供的說明性質的印刷品或電子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授權規格、雲端服務使用說明,以及技術規格。
1.8 「應得權利」係指授予客戶使用雲端服務的權利範圍。
1.9 「服務層級協議」係指位於以下 URL 的文件,本協議將其納入其中做為參考,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_▇▇/▇▇▇▇▇▇▇▇/▇▇▇▇/▇▇▇▇-▇▇▇▇▇▇▇-▇▇▇▇▇- agreement.shtml
1.10 「服務產品」係指服務層級協議中規定的個別雲端服務說明。
1.11 「支援附錄」係指位於以下 URL 的文件,本協議將其納入其中做為參考,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_▇▇/▇▇▇▇▇▇▇▇/▇▇▇▇/▇▇▇▇-▇▇▇▇▇▇▇-▇▇▇▇▇.▇▇▇▇▇
1.12 「系統」係指雲端服務與運算基礎架構的組合,用於確保 SISW 向客戶提供雲端服務。
1.13 「供應商」係指為 SISW 提供技術或服務,以利 SISW 向客戶提供雲端服務的第三方。
2. 訂單
2.1 訂購雲端服務。本協議為主要協議,客戶可以依據本協議針對雲端服務或相關專業服務下一或多份訂單
(下文均稱為「訂單」),SISW 也可依據本協議的條款接受訂單。每個雲端服務訂單均應在《授權軟體指定協議》或者由 SISW 指定格式的類似訂購文件(下文均稱為「LSDA」)中列出。每個 LSDA 均須納入本協議的條款供作參考。在雙方當事人均同意專業服務適用之產品特定條款的前提下,得依據本協議提供專業服務。每個專業服務訂單均應在 SOW(如「專業服務適用之產品特定條款」中所定義)中列出。個別 LSDA 或 SOW可能含有本協議所包含條款以外的條款,且該等條款專用於本協議中提供的特定雲端服務或專業服務。
2.2 費用。客戶將就依據本協議提供的雲端服務和任何專業服務,支付經雙方當事人約定的此類售價與費用,以及雙方當事人合意的任何其他費用。雲端服務的費用應預先支付,並且依照雙方當事人於 LSDA 中的規定開立發票。如果客戶未依約向 SISW 支付任何應付費用,則除 SISW 可能擁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償之外, SISW 得暫停客戶對於雲端服務的存取,直到按照本協議條款的規定付清所有拖欠費用為止。
2.3 超額使用。如果客戶或其授權使用者對於本服務產品的使用,超出相關 LSDA 和服務層級協議中所述的客戶應得權利,則 SISW 有權依 SISW 當時的服務產品費率就此類超額使用向客戶收取額外費用。
2.4 稅金。客戶同意支付(以及在適用情況下,如經要求,即如果 SISW 或其授權通路合作夥伴要求支付,則向 SISW 或其授權通路合作夥伴償還)由任何政府機構就客戶使用雲端服務或收到任何其他服務而予以徵收或課徵之任何適用稅金、稅收或關稅,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國內、外國、州、地方、地區、省或市銷售和/或使用稅、增值稅、貨物和服務稅、消費稅、個人財產稅、從價稅、關稅、進口費用、印花稅、無形資產稅、註冊費或任何其他種類或性質的費用或收費,但不包括基於 SISW 淨收入的稅金。如果客戶可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以豁免方式使用本協議項下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或認為本身不必繳納增值稅或銷售稅,則客戶必須如實向 SISW 提供有效簽訂的豁免證明書、直接支付許可,或其他類似的政府核准文件。如果法律要求客戶作出任何所得稅扣款,或從本協議項下直接支付給 SISW 的任何應付款項中扣除所得稅,客戶應及時向適當稅務機關繳付款項,並應立即向 SISW 提供適當稅務機關出具的官方稅收收據或其他證據,以資證明所得稅業已支付,並確保 SISW 可就客戶以其名義繳付的此類所得稅申請稅款抵減。
2.5 發票開立和付款條款。對於 SISW 或 SISW 關係企業向客戶進行的直接銷售,在向客戶提供用於存取所 訂購雲端服務之初始憑證當月的下一個月的首日,SISW 將就雲端服務訂單開立發票給客戶。除非雙方當事人 另有約定,SISW 將於每月期末就所有其他已發生的費用開立發票給客戶。根據適用 SOW 中所載條款與條件 的規定,就已發生的費用或在另行約定的情況下,將於每月期末就專業服務開立發票。除非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客戶將在 SISW 開立發票後 30 日內支付每張發票的款項,無論其是否與本協議項下提供或交付的雲端服務、專 業服務或任何其他產品或服務相關。
3. 雲端服務的存取權
3.1 授予的權利。SISW 根據本協議、服務層級協議、支援附錄和資料處理協議(如適用)項下條款的規定,授予客戶及其關係企業一份非專屬且不可轉讓的全球性權利,僅就客戶或其關係企業之內部業務用途存取及使用雲端服務和文件 (包括系統)。
3.2 授權使用者。根據應得權利的限制性規定,客戶得允許授權使用者存取及使用服務產品。客戶應就下述事項負有責任:(i) 確保授權使用者僅就支援客戶內部業務之用途使用服務產品,(ii) 利用與客戶帳戶關聯的憑證對服務產品進行之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以及 (iii) 授權使用者對本協議的任何違反。
3.3 雲端服務的暫停。如果 SISW 合理認為有必要暫停存取雲端服務以維持雲端服務或特定服務產品的安全性或完整性,SISW 得逕行之且無須對客戶承擔任何責任,前提是 SISW 承諾在合理情況下盡一切努力限制此類暫停的期限和範圍。
4. 雲端服務可用性。根據本協議、服務層級協議、支援附錄和相關說明文件項下條款規定,SISW 將在本協議期限內向客戶提供雲端服務。SISW 將在商業合理的情況下盡最大努力維持雲端服務每週 7 天每天 24 小時正常運作,不包括計劃內停機及 SISW 合理控制範圍外之情況造成的任何不可用性,包括但不限於天災、SISW 或供應商網站停
電或網路連線中斷所致之事件、阻斷服務攻擊、政府或司法命令、內亂、恐怖活動、水災,火災、罷工。如果 SISW 未能履行服務層級協議中載明之服務產品的服務層級承諾,則客戶有權請求服務層級協議中所述的補救措施,這是客戶在 SISW 未能履行其服務層級承諾情況下所能獲得的唯一補救方法。
5. 期限與終止。本協議的期限始於客戶首次表明其接受本協議項下條款之日,直至根據本協議項下條款予以終止之時。 對於特定訂單,此類訂單之期限應與相關 LSDA 或 SOW 中的規定一致。對於雲端服務訂單,訂單的期限將以 每次一 (1) 年自動續約額外期限,除非客戶在此期限到期前至少提前三十 (30) 日發出終止此類訂單的書面通知。
在本協議或依據本協議簽訂之任何訂單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或期滿後三十 (30) 日內,客戶得向 SISW 發出書面請求,允許客戶下載與終止之服務產品相關的客戶資料。在 30 日期限期滿後,SISW 便無義務維護此類與終止之服務產品相關的客戶資料或向客戶提供此類資料之存取權,且 SISW 得在期滿後刪除或銷毀系統中儲存之所有與終止之服務產品相關的客戶資料,除非適用法律或政府命令禁止。對於客戶為加速終止後過渡進程而向 SISW 請求的任何額外服務,SISW 將依當時的專業服務費率收取費用,並且需出具雙方當事人商定的有效書面聲明。
6. 智慧財產權侵權賠償
6.1 侵權索賠賠償。SISW 將就針對客戶所提起的任何訴訟進行賠償及辯護,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因此類訴訟基於客戶對雲端服務的使用侵犯了專利權、版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而提起,且支付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最終裁定由客戶支付的所有費用和賠償,前提是 SISW 已就此類索賠及時收悉書面通知,並就索賠辯護或和解獲得相關資訊、合理協助並全權負責。未經客戶事先書面同意,▇▇▇▇ 不得以客戶名義達成任何承認責任或生成義務的和解。
6.2 禁制令。如果就客戶對雲端服務的使用頒發永久禁制令,則 SISW 將為客戶取得繼續使用雲端服務的權利,或將取代或修改雲端服務,使其不再具有侵權性;或者,如果無法合理提供此類補救措施,SISW 將向客戶按比例退還客戶就使用雲端服務而預付的金額,而客戶應停止使用雲端服務。SISW 可以全權酌情決定,在頒發永久禁制令之前實施本條項下的補救措施。
6.3 例外條款。如果任何侵權索賠的全部或部分是基於下述事項或因其引起,根據本協議第 6 條或任何其他條款的規定,SISW 對客戶不負有任何責任或賠償義務:(i) 客戶使用任何非當前版本的雲端服務,前提是客戶的侵權責任本可因使用較新版本的雲端服務予以規避、(ii) 將雲端服務與任何第三方軟體、設備、材料或產品一起組合、操作或使用,前提是客戶的此類侵權責任本可在無此類組合、使用或操作的情況下予以規避、(iii) 非由 SISW 對雲端服務所作出的調整或配置、(iv) 客戶對雲端服務的使用不符合說明文件、(v) 客戶未能使用 SISW 向其提供的瑕疵修正或修補程式、(vi) 遵從客戶向 SISW 提供的設計、計劃或規格,或 (vii) 客戶拒絕使用 SISW 向其免費提供之非侵權版本的雲端服務,只要此類非侵權版本實質上具有相同功能。
6.4 唯一補救措施。本第 6 條構成本協議項下 SISW 就第三方智慧財產權侵權向客戶負有的唯一責任。
7. 責任限制。SISW 就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索賠或損害所負有的全部責任,不管訴訟採用何種形式,即無 論基於合約、侵權或其他,將受限於且不超過在本協議項下就造成損害或構成索賠標的的特定服務產品或專業 服務向 SISW 所支付的總金額。此限制並不適用於本協議第 6.1 條項下的智慧財產權侵權索賠。在任何情況下, SISW 的應付賠償金不包括,或 SISW 無需就下述金額承擔法律責任:因資料、收入、利潤或儲蓄損失或任何 一方(包括第三方)的間接、意外、衍生、懲戒、懲罰或特殊性損害賠償所導致的任何款項,即使 SISW 已事 先知悉此類損害賠償的可能性,以及所有此類損害賠償被予以明確免除。任何一方不得於發現或本該發現事件 超過兩 (2) 年後就此類事件提起本協議項下的索賠。
8. 雲端服務的維護
8.1 環境及更新。客戶承認,可在多使用者環境中提供雲端服務,並且 SISW 沒有義務為任何購買者 (包括客戶) 單獨管理雲端服務的提供。SISW 可經自行決定對雲端服務基礎軟體進行更新,無論通知與否,且客戶無需支付額外費用即可存取雲端服務更新版本。
8.2 支援。SISW 為服務產品所提供的支援將詳載於支援附錄中。
8.3 先前版本的維護。SISW 沒有義務維護雲端服務的先前版本,即使客戶請求且 SISW 同意維護服務的先前版本以供客戶使用,雙方當事人之間將不會建立要求 SISW 同意客戶就維護雲端服務先前版本所提出之附加請求的交易習慣。
8.4 雲端服務的修改。SISW 有權修改其提供雲端服務的方式,只要 SISW 經自行決定認為此類修改有其必要性或為適當措施。如果 SISW 合理確定此類修改將對客戶使用雲端服務產生重大影響,SISW 將在商業上合理的情況下盡最大努力於實施修改前告知客戶。
8.5 錯誤修正。錯誤係指服務產品未能實質符合說明文件 (以下稱為「錯誤」)。客戶可向 SISW 報告任何可疑錯誤,且經 SISW 要求,客戶將向 SISW 提供有關可疑錯誤的詳細書面說明及說明文件。▇▇▇▇ 將就相關事實和情況展開調查,客戶將協助 SISW 進行調查。如果 SISW 發現服務產品含有錯誤,SISW 將在商業上合理的情況下盡一切努力修正錯誤。經 SISW 自行決定,錯誤修正可包含一個獨立的修補程式、一項解決方案,或其可能納入服務產品的下一個發行版本中。
8.6 補救措施限制。如果錯誤無法修正,▇▇▇▇ 的唯一責任,且客戶的唯一補救措施為,客戶可終止使用直接受錯誤影響的服務產品。▇▇▇▇ 將隨後立即退還客戶的此類服務產品訂單下當前期限內任何預付費用的未使用部分。
9. 客戶資料的有限授權
9.1 客戶授予 SISW 非專屬、可轉讓、免權利金的全球性授權,允許 SISW 使用、託管、傳輸、顯示、轉授權 (其履行本協議所規定之義務的必要情況下) 及重製所有客戶資料。客戶將就針對 SISW 所提起的任何訴訟進行賠償及辯護,並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因此類訴訟基於客戶資料侵犯了專利權、版權、商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而提起,且支付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最終裁定由 SISW 支付的所有費用和賠償,前提是客戶已就此類索賠及時收悉書面通知,並就索賠辯護或和解獲得相關資訊、合理協助並全權負責。未經 SISW 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以 ▇▇▇▇ 的名義達成任何承認責任或生成義務的和解。
9.2 客戶承諾,其僅會向系統上傳其有權上傳的資料,且向 ▇▇▇▇ 授予本條項下規定的權利。除本協議項下授予的有限授權權利外,SISW 不會獲取客戶資料中所含的或為其獲取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且 SISW 明確表示其就任何此類權利不承擔責任。除非 SISW 和客戶另有書面約定,客戶承諾,僅將客戶資料的複本上傳至系統,且客戶將始終自費保管所有客戶資料的獨立備份複本。
10. 客戶憑證。作為使用服務的先決條件,每一位獲得授權的授權使用者必須為其帳戶建立密碼。SISW 或其供應商可制定合理的密碼要求,且客戶同意要求任何獲得授權的授權使用者遵守此類要求。所有授權使用者的密碼必須視為機密資訊,且授權使用者不得將其密碼與任何其他使用者分享。客戶應就任何其使用者的不當行為所造成的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或任何未能妥善保管密碼或其他憑證承擔唯一責任。客戶將就因客戶或任何其使用者未能遵守本條規定或 SISW 或其供應商在本條項下制定的任何規則所致的任何費用、損失或責任向 SISW 進行賠償,並確保其免受損害。▇▇將在本協議因任何原因期滿或終止後繼續有效。
11. 雲端服務的使用限制。客戶不得並應敦促其使用者不得 (i) 干擾或破壞雲端服務的完整性或性能,(ii) 削弱系統的安全性,
(iii) 以違反法律或任何 SISW 權利的方式使用雲端服務、(iv) 出於任何競爭目的存取雲端服務,以監控可用性、性能或功能,(v) 對雲端服務進行出售、轉售、授權、轉授權、出租或租賃,(vi) 使用雲端服務為任何第三方處理或分析資料,(vii) 向系統上傳任何違反法律或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的資料,或 (viii) 以 SISW 所提供方式以外的方式存取雲端服務。未經 SISW 明確事先書面同意 (SISW 可自行決定允許或拒絕),客戶不得對系統執行任何滲透試驗,且客戶應就其對系統執行的滲透試驗所致的任何費用、損失或責任向 SISW 進行賠償、為其辯護並確保其免受損害。
12. 出口規範。SISW 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承諾的義務應具備以下前提,即不會受到任何由國家或國際對外貿易或海關要求所引起的阻礙,包括禁運和其他制裁。客戶同意嚴格遵守所有適用的國家和國際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法規,包括但不限於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歐盟和美利堅合眾國的此類法規及任何其他適用的國家/地區或司法管轄區的法規 (以下稱為「出口法律」)。特別是,在不對前述內容構成限制的情況下,客戶必須保證其依據其授權發生的任何對雲端服務的使用或存取不得:(i) 以直接或間接違反任何適用經濟制裁或出口法律的方式進行存取、使用、出口、再出口 (包括任何「視同出口」) 或轉讓,或 (ii) 出於出口法律所禁止的任何目的進行存取或使用,或 (iii) 由無資格存取或使用雲端服務的個人/實體進行存取或使用。SISW 有權進行必要的出口法律核實,且一經要求,客戶應立即向 SISW 提供必要資訊,以履行其法律義務。客戶應就其未遵守出口管制法規所產生的或與之相關
的任何索賠、訴訟程序、訴訟、罰款、損失、費用及賠償向 SISW 進行賠償並確保其免受損害,且客戶應就因此導致的所有損失和費用向 SISW 進行補償。▇▇將在本協議因任何原因期滿或終止後繼續有效。
13. 機密性
13.1 SISW 機密資訊。在本協議期限內及期滿後,客戶應:(i) 將所有 SISW 機密資訊視為機密;(ii) 除本協議項下明確規定外,不得使用此類 SISW 機密資訊;(iii) 實施合理程序,以禁止對 SISW 機密資訊進行未經授權的使用、披露、複製、濫用或移除;以及 (iv) 不向除授權使用者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SISW 機密資訊。此外,未經 SISW 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複製 SISW 機密資訊。如果客戶就本協議項下 SISW 機密資訊的保密性、未經授權的使用或披露違反了客戶的任何義務,除了可用於保護 SISW 權益的所有其他補救措施外,SISW 應有權獲得衡平法及強制令救濟。根據本協議,「SISW 機密資訊」係指 SISW 向客戶披露的任何及所有資訊和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有關 SISW 經營策略和實務的資訊、方法、商業秘密、技術秘訣、定價、技術、軟體、雲端服務和文件、產品計劃、服務、客戶名單及有關 SISW 員工、客戶、廠商、顧問及關聯公司的資訊。如果客戶就雲端服務 (包括第三方授權方的任何內容或功能,或硬體) 執行基準或其他測試,則其結果將構成 SISW 機密資訊,且不得公佈或以其他方式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13.2 客戶機密資訊。根據本協議,「客戶機密資訊」係指本協議項下客戶與 SISW 分享的任何有關客戶業務且尚未公開的資訊,前提是此類資訊在披露之時已標記為或以其他方式認定為機密資訊,或包含根據上下文可充分告知 SISW 其機密性質的資訊。SISW 將使用與保護其自身機密資訊同等的方式防止客戶機密資訊被披露並保護其機密性,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低於合理程度。未經客戶事先書面同意,SISW 不會將客戶機密資訊披露給任何第三方,但不包括其員工、關聯公司、顧問、代理人及分包商。雙方當事人同意,本協議項下他處提及的客戶資料不得視為客戶機密資訊。
13.3 例外條款。SISW 機密資訊和客戶機密資訊在本協議項下統稱為「機密資訊」。第 13 條項下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任何下述機密資訊:(i) 非在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情況下因接收機密資訊的一方 (以下稱為「接收方」) 的披露而成為或變為公眾普遍知悉的資訊;(ii) 由接收方從除披露機密資訊的一方 (以下稱為「披露方」) 以外的其他來源獲得的資訊,前提是接收方無理由相信此類來源本身受與披露方訂立的保密或非公開協議的約束,或在法律、合約或信託義務上以其他方式被禁止披露;(iii) 在從披露方處獲取之前已由接收方持有的且不負有相關保密義務的資訊;(iv) 由接收方在未使用或參考披露方機密資訊的情況下獨立研發的資訊;或 (v) 由接收方經政府機構或法律要求披露的資訊,只要接收方及時就所需披露向披露方發出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書面通知,且盡力協助披露方就此類強制披露的性質和範圍進行限制。
13.4 保密義務的存續。第 13 條將在本協議期滿或因任何原因終止後繼續有效。
14. 系統安全漏洞。如果發生任何違反資料安全或違反本協議項下條款規定之實例,繼而導致客戶資料披露給未經授權的第三方,SISW 應立即將此類情況告知客戶。除非 SISW 未能就雲端服務實施並維持商業上合理的安全措施,且安全漏洞是此類不作為的唯一原因,就導致任何客戶資料未經授權披露的安全漏洞,SISW 不對客戶或任何第三方負有責任。▇▇將在本協議因任何原因期滿或終止後繼續有效。
15. 服務試用。如果 SISW 同意在試用或評估基礎上提供客戶存取服務產品,則以下條款應適用於服務產品的此類試用或評估使用。對於服務產品的此類試用或評估使用,如果第 15 條與本協議項下任何其他條款衝突,則以第 15條為準。
15.1 授予的權利。SISW 就服務產品的存取和使用授予客戶非專屬、不可轉讓的有限權利,如服務層級協議中所定義,僅用於測試環境中的試用目的。服務產品不得用於商業、專業或生產目的、商業訓練或任何其他營利性目的,包括測試、分析及基準設定。如果在任何此類試用期內,SISW 更新服務產品,更新後的服務產品將繼續受第 15 條項下條款與條件的規範。客戶未獲授權且同意不會:(i) 允許使用與服務產品相關的資訊,或將其披露給除客戶因進行試用而必須知悉資訊的員工以外的任何人士;或 (ii) 對服務產品進行反編譯、解譯或逆向工程。SISW 保留本協議項下未明確授予之與服務產品相關的所有權利。
15.2 客戶義務。客戶認可 SISW 有關服務產品構成並包含 SISW 和/或第三方供應商之有價值的商業秘密和機密業務資訊的聲明。客戶將確保此類資訊的機密性,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來保護此類資訊的機密性。如果客
戶或其任何員工違反或可能違反經修訂之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除此類其他可用的補救措施外,SISW 將有權尋求法令救濟,以禁止此類行為或嘗試,客戶承認並同意,財務賠償不足以構成對 SISW 的保護。第 15.2 條項下的機密和非披露義務將在經修訂之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後繼續有效。SISW 的第三方供應商得就涉及其服務產品的部分,直接針對客戶強制執行修訂後的協議。
15.3 免責聲明。服務產品的試用版係依「現狀」向客戶提供,且即使本協議 (包括服務層級協定) 載有任何相反規定,試用版不包括任何 SISW 支援或服務層級承諾。客戶承認並同意,資料之輸入及其準確性和適當性,包括因此類輸入所產生的輸出,均在客戶的專屬控制之下。客戶對資料輸出的任何使用,或任何相關信賴行為,由客戶負完全責任。就本協議項下提供的或依據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產品,SISW 及其第三方供應商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證,包括任何有關適售性、特定用途適用性或非侵權的默示保證。在任何情況下,▇▇▇▇ 和/或其第三方供應商均不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索賠或損害向客戶負有責任,不管訴訟採用何種形式,即無論基於合約、侵權或其他行為。
15.4 期限與終止。試用權利的延續期間為 SISW 指定的一段有限時間。如果客戶未能遵守本協議項下所含的任何條款與條件,任何試用權利將即刻終止效力。對服務產品的更新不會以默示方式將試用授權的期限延長至超出此類服務產品的指定期限。客戶承認,在服務產品的任何試用權利期滿或終止後,SISW 無義務儲存或向客戶提供系統中儲存之任何資料的複本。
16. 資料隱私權
16.1 每一方均應遵守規定個人身分資訊 (PII) 保護的適用法律和法規。
16.2 根據第 16.1 條,SISW 可出於其自身業務目的以獨立控制方的身分處理客戶的 PII,尤其是向客戶提供雲端服務、出於付費目的管理客戶帳戶並向其發出通知,以及遵守 SISW 的合約義務和適用之法律。
16.3 如果服務產品之提供涉及處理客戶資料中的 PII,將適用資料處理協議項下條款。
17. 有限保證與免責聲明
17.1 SISW 保證,根據第 4 條的規定,將始終確保雲端服務基本上符合通常於說明文件中描述的特徵和功能,並且在 SISW 識別並確認未達前述標準時,在商業上合理的情況下盡最大努力將雲端服務恢復至基本上符合要求的狀態。在出現任何違反上述保證的情況下,客戶的唯一補救措施為終止本協議。
17.2 除本條項下明示的有限保證外,SISW 未作出且客戶未收到任何明示保證。說明文件或任何與您往來的通訊中出現之任何有關雲端服務及其功能的聲明或▇▇僅構成技術資訊,並不構成明示保固或保證。此外,▇▇▇▇特此聲明不作任何其他保證,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適售性、特定用途適用性或非侵權之默示保證。在不對前述內容構成限制的情況下,SISW 不保證雲端服務在運作過程中不會出現中斷或錯誤。
17.3 雲端服務可能因網際網路通訊的性質而遭遇限制、延遲及其他問題。對於此類問題所致之任何延遲、資料遺失、頻寬費用或任何其他費用或損害,或網路問題或基於使用雲端服務所需的任何非由 SISW 提供之技術所導致的雲端服務的任何不可用性,SISW 概不負責。
18. 資料收集與意見反應。SISW 應有權按照適用法律使用其收集之有關客戶使用雲端服務的資料,但任何此類資料應為匿名性質,以使 SISW 或任何第三方均無法僅僅藉由使用此類資料而識別客戶。SISW 無義務與客戶分享任何此類資料,且 SISW 可將此類資料用於任何商業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改善雲端服務。此外,客戶授予 SISW 永久、不可撤銷、非專屬、可轉讓、免權利金的全球性授權,允許其使用客戶或其使用者提供之與雲端服務運作相關的任何建議、推薦、功能要求或其他意見反應,以及將任何上述內容納入雲端服務中。
19. 影響SISW 服務提供的客戶行為。客戶同意就因導致第三方終止、暫停或阻礙供應商履行對 SISW 能夠繼續提供雲端服務所必要的義務的客戶行為所致之任何針對 SISW 而主張的法律責任、損失或索賠,向 SISW 進行賠償、為其辯護並確保其免受損害。▇▇將在本協議因任何原因期滿或終止後繼續有效。
20. SISW 供應商變更。經 SISW 自行決定,如果其認為有必要或需要選用新的或不同的供應商,客戶同意向 SISW 提供所需的一切合理協助。
21. 第三方監控。SISW 可委任第三方收集並維護有關客戶使用服務的資訊,以將其用於 SISW 內部業務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監控客戶的使用情況,以確認其是否符合應得權利的要求,以及是否存在任何對服務的未經授權使用。
22. 供應商的條款引入。客戶承認,SISW 可選用一名或多名供應商提供系統的任何部分,且 SISW 選用此類供應商是 SISW 向客戶提供服務之能力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此類供應商可基於客戶對服務的使用施行額外條款,且客戶同意遵守此類條款的規定。此外,如果供應商就客戶對服務的使用引入任何新的或修訂條款,客戶將盡最大努力遵守任何此類新的或修訂條款。
23. 其他規定
23.1 優先順序。如果本協議與 SISW 和客戶之間簽訂的任何其他協議相衝突,客戶對雲端服務的使用將由本協議規範之。
23.2 轉讓。本協議的適用範圍延伸至雙方當事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及允許的受讓人,且對其具有約束力。然而,未經 SISW 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對本協議及其項下授予的權利進行轉讓、轉授權或其他形式的轉讓 (依法律施行或其他)。
23.3 採購單不具約束力。除 LSDA 外,客戶出具之且聲稱涵蓋了本協議項下提供的雲端服務或任何其他產品或服務之採購的任何採購單、備忘錄或其他文書中所含的條款或條件對雙方當事人將不具有約束力,且任何此類訂單、備忘錄或其他文書應是無效且不具有法律效力。
23.4 通知。本協定要求的或者與本協定有關的所有通知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寄到 SISW 的通訊位址 (Legal Department, 5800 Granite Parkway, Suite 600, Plano, Texas 75024),或依適用 LSDA 處理訂單的 SISW 關聯公司;同時依照客戶提供的地址寄給客戶,或任何一方在給對方的書面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址。
23.5 非棄權。任何一方於任何時間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不得視為放棄此類條款,或以任何方式影響本協議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或影響另一方此後履行每一條款的權利。
23.6 不可抗力。如果出於以下任何超出合理控制之原因而無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造成任何延遲,任何一方對此將不負責任,包括戰爭、天災、地震、水災、禁運、暴亂、破壞活動、勞工短缺或糾紛、政府行為或網際網路故障 (非因雙方當事人的作為或不作為所致),但延遲一方應:(i) 就此類原因及時向另一方發出通知,以及 (ii) 在商業上合理的情況下盡最大努力及時修正此類履行失敗或延遲。
23.7 效力與可履行性。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裁定為無效、非法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履行性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或削弱,且此類條款將根據適用法律予以再聲明,以最大限度地反映雙方當事人的原始意圖。
23.8 公開權。除非經適用法律要求,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 (不得無理拒絕給予此類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協議項下條款,或就本協議項下標的事項發佈新聞稿。儘管有上述規定,SISW 應被允許於 SISW 的網站、公司簡介、客戶名單及其他 SISW 行銷資料中以 SISW 客戶的身分公佈客戶名稱,且各方應享有將本協議項下條款披露給其正當的財務、稅務及法律顧問的有限權利,但受相應保密義務的約束。
23.9 管轄法律。本協議受▇▇威州實體法管轄並據其解釋,不考慮可能需要適用其他司法管轄區法律的任何法律選擇規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和《電腦資訊交易統一法》不適用於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其適用性已明確排除。
23.10 完整協議。本協議,包括服務層級協議、支援附錄和資料處理協議 (如適用),構成雙方當事人之間有關標的事項的全面且完整的協議▇▇,並取代此前或同時就此類標的事項達成的協議、諒解書或通訊,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除非經雙方當事人正式授權代表簽訂書面文書,否則不得對本協議進行變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