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通用服务条款与条件之中文译本只供顾客参考之用,若与英文版本有抵触,将以英文版本为準。
1 申请
本文详细列出 DCConnect 提供服务的条款与条件。顾客申请服务时, 即视为已经接受条件及有关的收费标準。
2 定义与释义
2.1 除非本文内容另有所指,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申请」指顾客以口头方式或填写 DCConnect 的适用服务表格。
「条件」指本文所列的全部条款与条件,从第 1 条至第 15 条
(包括首尾两条)。
「合约」指顾客与 DCConnect 订立关於提供服务的合约,内容涵盖条件、收费标準、申请以及 DCConnect 不时发佈及修改的任何政策或使用守则。
「管理局」指由通讯事务管理局条例(香港法例第 616 章)第 3 条设立的通讯事务管理局或其继承人。
「顾客」指任何人士、商行或机构:( 甲)已经申请使用「服务」;或(乙)已经使用服务,但尚未申请使用该项服务;或(丙)於申请中註明顾客。
「设备」指 DCConnect 为了向顾客提供服务,在顾客处所安装的设备(包括有关软件),不包括顾客或第叁者的设备。
「香港」一词的含义在香港法例第一章「释义及通则条例」中阐明。
「牌照」指发给 DCConnect 的相关牌照,包括任何取代相关牌照的牌照。
「网络」指 DCConnect 按照牌照经营的网络。
「条例」指香港法例第 106 章电讯条例,包括取代电讯条例的任何条例或电讯条例的任何修订条文。
「服务」指 DCConnect 向顾客提供的任何服务。
「特别条件」指收费标準或申请中所列并且对服务适用的特别条款与条件(如有)。
「收费标準」对一项服务而言,指该项服务的描述、收费以及
DCConnect 可能不时公佈的任何特别条件。
「DCConnect」指 DCConnect Global Limited,包括其任何继承人、受让人或承让人。
「DCConnect 标準营业时间」指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正,不包括政府宪报公佈的香港公共假期。
2.2 除非本文内容另有所指:
(a) 本文中提述的条款指条件中的条款。
(b) 一个单词或片语如已具有特定含义,即使以其他词类或文法形式表达出来,仍然具有相等的含意。
(c) 单数词包括複数词的含义,複数词亦包括单数词的含义。
(d) 条文标题仅为参考方便而设,并不构成条文的部份内容。
(e) 如果条件与收费标準(不包括「特别条件」)互相抵触,在互相抵触的条文範围内以条件为準。如果条件与特别条件互相抵触,在互相抵触的条文範围内以特别条件为準。
(f) 凡是需要以书面形式发送的一切书信可用邮资付讫的邮件投寄发送。
(g) 本文中提述的「日」均指日曆日。
3 服务的提供
3.1 若果 DCConnect 接纳顾客的申请,DCConnect 将遵照合约条款提供服务。
3.2 DCConnect 会力求於合理时间内或在与顾客议定的时间内提供顾客已登记的服务。
3.3 DCConnect 不能保證连续不断提供服务、提供完全没有故障的服务或提供指定的速度、频宽或数据吞吐量的服务,如服务出现故障,顾客须立即通知 DCConnect。DCConnect 将决定提供服务的恰当方式和向顾客提供服务的路径。DCConnect 可以随时更改提供服务的方式和路径,而无需通知顾客。
3.4 DCConnect 向 顾 客 提 供一 项 服 务 之 前 , 顾 客 须提 供
DCConnect 合理要求的资料以符合 DCConnect 的信用政策。
3.5 除非另有其他规定或顾客已经与 DCConnect 达成另外的维修安排,否则,如果发生故障,DCConnect 将在它与顾客议定的
日期进行修理。在若干情况下,DCConnect 可於进行永久性修理前进行临时修理,使顾客能使用服务。
3.6 此处提供的服务的访问速度以兆比特每秒 (Mbps) 或千兆比特每秒(Gbps) 为单位进行测量和引用。 对于互联网和数据连接服务,为每个电路或访问端口指定的访问速度是DCCONNECT 为其配置电路或访问端口的最大数据传输容量或吞吐量(以每秒位数为单位)。 在任何情况下,实际访问速度都会受到客户带宽、网络设备设置、网络线路覆盖范围、使用水平、网络线路状况、网络配置、资源可用性和外部因素的影响。
4 服务的使用
4.1 顾客须按照合约条款与条件使用服务。
4.2 在遵守合约的前提下,顾客可以允许任何人士使用服务,但顾客仍须向 DCConnect 负责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以及承担由合约引起的一切责任与义务。顾客须负责支付由於使用服务引起的一切费用,不论此等费用的产生是否获得顾客同意。
4.3 如果顾客迁出享有服务的处所而未取消服务,顾客须负责支付由於使用服务引起的一切未付费用以及在顾客迁出上述处所之後开始占用该处所或继续占用该处所的任何人士使用服务引起的任何费用,或获得上述人士允许使用服务的任何其他人士使用服务引起的任何费用。
4.4 顾客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服务作下列用途:
(a) 触犯香港法律或其他国家之相关服务适用法律相关之用途;
(b) 转售或转租服务,除非已经获得 DCConnect 书面同意;
(c) 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叁者的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
(d) 传送大量的宣传材料或信息;
(e) 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或损害网络或服务的使用或运作,或作出任何可能干扰、阻碍或损害网络或服务的使用或运作的任何事情;或
(f) 作为 DCConnect 不批准的任何目的。
4.5 顾客必须:
(a) 遵守 DCConnect 为了消除任何干扰、阻碍或损害或消除可能发生的任何干扰、阻碍或损害而更改任何装置(包括机械、引擎、计量仪表、电灯、变压器或配件)(简称「装置」)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的通知;
(b) 准许 DCConnect 的职员或代理人进入任何处所检验已经引起或可能引起对网络的任何干扰或损害的任何装置,或为此目的取得任何必需的准许;及
4.6 双方将自费聘请工程、测试和支持服务,以定义、开发、测试和运营商定的服务能力。
4.7 对用户验收测试 (UAT) 的任何特殊要求必须提前在订单中注明,并且可能会收取额外费用,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获取支持和报价。
4.8 除了由 DCConnect 所引致之损失或破坏外,顾客由於下列情况引致 DCConnect、其受僱人及其代理蒙受损害或支出费用时,应负上损害赔偿及填补其费用支出之责任:
(a) 顾客的任何行为或遗漏;
(b) 任何人对使用服务或顾客对重新供应服务所要求之索偿;
(c) 顾客违反合约;
(d) 顾客作出任何非法或未经授权之活动;
(e) 对於有关顾客使用服务,任何人提出的索偿,包括违反任何知识产权的索偿,或任何由於含有淫秽、不雅或诽谤性质的或与其有关的索偿;及
(f) 任何 DCConnect 为了提供服务,进入顾客指定物业而蒙受损害或财产损失。
5 进入处所
5.1 顾客须允许 DCConnect 的职员或代理人在提供服务之前、期间和之後的一切合理时候进入将会或已经享有服务的处所,以便他们检验、测试、安装、维修、更换和搬迁服务或设备, 并且检验在服务中使用或与服务相连的任何其他设备。顾客将为 DCConnect 的职员和代理人提供安全进入处所的便利以及在处所之内的安全条件。
5.2 服务的提供将受制於 DCConnect 取得进入大厦的许可及顾客的 处所以安装所需设施包括设备及电线和在某情况下,进入顾客的大厦或处所使用任何原位电线。顾客将提供所需协助进入大厦或处所,包括:
(a) 与有关大厦管理办事处、数据中心营办商或相关机构联络,
及奠定连接费或任何徵收的附加费 (一次性或按每月收费)。如果发生此类费用,费用应由客户支付;以及
(b) 如需进行内部的电线工作, 拆除及恢复内部装置、供应所需工具如施工平台和钻洞许可。如被拒进入、未有作出适当安排或技术上或商业上无法安装所需设施以提供服务,DCConnect可取消申请并无需对顾客承担任何责任。
5.3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客户延迟、限制或以其他方式拒绝 DCCONNECT 合理访问场所,则 DCCONNECT 不承担且客户无权就任何服务中断承担服务信用或其他责任,但因为这样的延迟、限制或拒绝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6 设备
6.1 DCConnect 将尽力在 DCConnect 决定的日期或其与顾客议定的日期把其与顾客议定的设备交付到并安装於议定的安装地点。已交付及/或安装之设备的业权属 DCConnect 所有,而顾客须承担设备之损失或毁坏的风险。
6.2 客户承认订单中指定的联系人应为其授权代表,DCConnect、其代理和/或承包商可直接从授权代表处接受与本订单相关的任何事项的指示,包括设备配置、功能或特性设置 设备和服务供应。
6.3 顾客必须:
(a) 提供安装设备的恰当地点;
(b) 提供恰当和充足的照明、空调、消防设备、认可的电力供应与认可的导线以及 DCConnect 通知的任何其他特别要求事项;
(c) 取得设备安装与连接所需的任何同意;
(d) 提供设备安装的安全条件;
(e) 不得滥用设备,并遵守 DCConnect 和製造厂商关於使用设备的任何指示;
(f) 保留设备在原来安装的地点;除非获得 DCConnect 书面批准,不得干扰设备或设备上面的任何识别标记或号码;
(g) 保护设备,防範无线电或电器干扰、异常环境条件和任何其他风险;及
(h) 除了设备的原定用途外,不得使用设备或允许他人使用设备作任何其他用途。
6.4(a) 与网络连接的任何设备必须:
(i) 在连接之前获得 DCConnect 书面批准;及
(ii) 符合 DCConnect 不时通知的技术标準。
(b) 当申请任何服务时,顾客须提供有关拟与网络连接的设备的全部细节。如果顾客并未提供所需资料或依 DCConnect 的合理看法顾客提供的资料不符合 DCConnect 的技术标準,DCConnect可在任何时候拒绝批准申请。
(c) 在下列情况下,DCConnect 可以在任何时候截断顾客设备与网络的连接:
(i) 与网络连接的顾客设备不符合顾客中所提供的细节;
(ii) 顾客设备操作失灵;或
(iii) 由於任何原因,DCConnect 已经中断或停止向顾客提供服务。
6.5 下列条件对设备的出售和租赁一概适用:
(a) 设备只限顾客用於服务,不得转售或连同其他服务或产品一併使用。
(b) 保證出售的设备 (不包括消耗品) 从购买日期起九十日内在正常的使用和检修之下没有製造和材料的缺陷 (「保證」)。在保證期间,DCConnect 可自由选择更换或修理设备或其任何部份并承担其费用,但下列(d)项所述任何原因引起的更换或修理除外。
(c) 在租赁期间的设备,DCConnect 将有权自由选择更换或修理设备或其任何部份并承担其费用,但下列 (d) 项所述任何 原因引起的更换或修理除外。
(d) DCConnect 没有任何责任执行由於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设备更换或修理:意外事故;疏忽或不当;由未经 DCConnect 授权
的修理或更改;未经 DCConnect 同意,搬迁或移动设备; 或不遵守设备安装的环境条件。
(e) 在下列情况下,DCConnect 有权终止设备租赁或适用的保證:
(i) 未经 DCConnect 批准,对设备作出任何更改、修改或修理;
(ii) 未经 DCConnect 批准的任何部件与设备相连使用;
(iii) 设备上面的编号已被拆除、塗改或更改;或
(iv) 未经 DCConnect 书面批准,顾客擅自转售或转让设备。
(f) DCConnect 如对不在保證範围内的设备或其任何部份进行修 理、更换、调试或操作,DCConnect 有权向顾客收取有关费用。
(g) 设备安装完毕时,设备遗失或损坏的风险即转移给顾客承担。对於出售设备,DCConnect 将保留设备之所有权直至收到所有买价。若只出租设备,设备之所有权将不转移。
(h) 顾客须按照 DCConnect 的指示提供安装设备的适当环境。
(i) 在设备终止或租赁期满时,顾客须允许 DCConnect 进入设备所在处所搬迁或拆除设备。DCConnect 将安排收集安装在客户场所的设备。 如果设备未以良好状态退回,客户将有责任支付 DCConnect 设备费用。
(j) 租赁服务期限等于或多于 30 日,当租赁届满时,设备租赁将遂月续期,直至由任何一方向对方发送至少 30 日预先书面通知终止续期或双方另行协议续期。
k) 租赁服务期限等于 2 小时或少于 30 日,当租赁届满时,设备租赁将遂日续期,直至由任何一方向对方发送至少一日预先书面通知终止续期或双方另行协议续期。
l) 租赁服务期限等于 1 小时,当租赁届满时,设备租赁将遂日续期,直至由任何一方向对方发送至少 1 小时预先书面通知终止续期或双方另行协议续期。
7 服务费用与付款
7.1 全部服务费用须按照申请或收费标準中所述执行。 DCConnect 可修订收费标準中的任何费用及未必需要於修订任何费用前通知顾客。
7.2 客户承认 DCConnect 可能会征收并且客户应按要求支付 (a) DCConnect 因监管变化或 DCConnect 与其他服务提供商之间的 互连收费安排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b) 服务激活前取消 订单的取消费用,除非在本订单中特别说明,否则该费用将等 于最短订阅期内剩余月份的费用(以及任何含税(如果有))。
7.3 顾客必须支付 DCConnect 的账单中所列明之服务费用全数而不得抵销或扣减任何费用。服务费用均不包括任何适用税项、预扣税、附加费、关税或由政府或有关部门就合约中之服务徵收的其他相类似的徵税(「税项」) 或任何电力费用或第叁者收费。除合约中所订定之款项及其他收费,顾客须独力承担任何税项。顾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从应缴 DCConnect 之服务费用当中扣除任何税项。电力费用会按照 DCConnect 纪绿而计算及按电力供应商之不时公佈之电价而上调。
7.4 除了按照用量计算的费用外,费用从服务运作準备就绪或服 务连接完毕之日起计。所有定期收费或租赁费用均须预先支付。
7.5 根据用量计算的费用将按照 DCConnect 的详细用量记录计算。
7.6 如利用 DCConnect 提供的服务连接第叁者提供的服务, DCConnect 可以要求顾客向 DCConnect 支付与该第叁方服务有关的费用。
7.7 除非 DCCONNECT 另有说明,否则客户将收到一份客户接受表,其中说明服务就绪后的服务日期和开始计费日期。如果客户在 DCConnect 通知客户服务成功委托之日起 3 个日历日内没有报告任何问题或拒绝服务完成,DCConnect 将从 DCConnect通知的服务完成日期开始计费。 应付费用报表将按照 DCCONNECT 针对所提供服务类型的正常计费周期通过电子方式提供。可根据要求提供该报表的硬拷贝,但需收费。任何此类费用应由客户在DCCONNECT 相关报表中指定的日期或时间内支付给 DCCONNECT。 DCCONNECT 将在收到政府主管当局的请求或通知后不时提供客户应付税款的报表。客户应在DCCONNECT相关报表中指定的日期或时间内向DCCONNECT 支付税费。如果客户未能在相关报表规定的付款到期日或之前付款,客户应自行承担相关政府机构征收的任何滞纳金利息或罚款。
7.8 如果客户从DCConnect 订购了多个连接电路,则本订单中约 定的任何连接电路将在电路调试完成后被视为已准备好服务。 DCConnect 有权从电路调试之日起开始计费电路并开始服务期。其他线路开工单以各线路实际线路调试日期及开始服务期为准。
7.9 如果顾客预缴的费用少於有关时期的应付费用(包括该段时期费用调整) ,顾客必须向 DCConnect 补付两者之差额。
7.10 儘管有上列条文规定,DCConnect 可在任何时候发出一份临时结单,列出发出结单日期的到期应付费用,要求顾客立即支付或在指定时期内支付上述费用;在发出上述结单或提出上述要求时,顾客须立即或在指定时期内向 DCConnect 支付上述费用。
7.11 用支票付款须待支票过户之後才能作实。顾客须负责支付
DCConnect 由於顾客支票不能兑现而引致的任何银行费用。
7.12 顾客如於到期应付予 DCConnect 的任何款项在付款限期仍未支付,在不影响 DCConnect 可能获得的任何其他补偿情况下, DCConnect 记录中所显示的顾客账户中需由顾客支付的费用立即到期,顾客须在 DCConnect 要求下立即支付,DCConnect 将保留暂停所有在顾客旗下账户的服务的权利。顾客须负责向 DCConnect 支付前逾期未付的一切款项的利息,按照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最优惠利率加上每月 1.5% 的利率,从到期日直到全额支付。
7.13 在中断服务之时起直至确实终止服务之时为止的时期内有关的全部服务费用仍须由顾客负责支付。
7.14 如果任何开出账单中的应付费用总额不相等於五分的倍数,费用总额可以下调到最接近的五分的倍数。费用总额与已经下调的费用总额之间的差额将被取消,无需由顾客负责支付。
7.15 如果双方对於服务费用有任何争议,DCConnect 的记录就是顾客应付费用的确实理据。如有任何争议, 须在收到 DCConnect 结单十五日之内向 DCConnect 提出。
7.16 所有服务费用应在发票账单日期后七(7) 天内到期。
7.17 除另有协定外,DCConnect 为顾客提供之所有服务及其有关之收费将综合为同一账户。DCConnect 将根据顾客所选择之其中一种付款方法向顾客收取列於综合账单内之所有费用。
8 付费保證金
8.1DCConnect 可於任何时候要求顾客:
(a) 为使用服务引起的费用支付保證金;或
(b) 预先支付估计使用服务已经引起或将会引起的费用的全部或部份费用。
8.2 即使 DCConnect 已经收到上述保證金或预缴费用,顾客仍然不能解除合约规定预先支付定期收费的责任,而且上述付款不能构成放弃或修订关於在任何费用未付情况下终止或暂时终止服务的合约条款和条件。
8.3 如果顾客已经提供保證金或预先缴费用,顾客有权在服务终止时获得发放或偿还无需用来清偿服务取消时仍未付清款项的任何保證金和预缴费用,但顾客必须於服务终止後之六个月内向 DCConnect 提交有关书面申请。
8.4 顾客的保證金或预缴费用并非毫无风险,如於相当不可能的情况下,DCConnect 须要清盘,顾客并不获保证可取回任何保證金 或预缴费用,顾客取回退款的权利将受香港公司清盘法例所规範。
9 暂停或限制服务
在下列情况下,DCConnect 可在任何时候并且在其认为适当的时期内暂时终止或限制它所提供的服务,而无需通知顾客,而且无需为了由此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向顾客或任何第叁者负责:
(a) 发生紧急情况,或 DCConnect 认为,为了保障服务或网络的供应,上述措施是必需的;
(b) 逾期未付服务费用;
(c) 如果 DCConnect 无法在顾客通知的地点找到顾客,并有理由相信顾客已不在该地居住;
(d) 如果依 DCConnect 的合理看法,有人正在或曾经或可能在未获批准情况下或以欺诈方式使用服务;
(e) 如果顾客破产或无力偿债,或与顾客的债权人达成债务偿还 安排或债务重整协议,或如果顾客是一家公司,已被破产接管 人接管或已由财产接收管理人管理,或其临时清盘人已被委任;
(f) 如果顾客违反本合约;
(g) 如果依 DCConnect 的合理看法,顾客使用服务或设备正在或可能对网络或设备造成损坏或干扰,或对 DCConnect 的其他顾客造成不便;
(h) 网络进行例常维修;
(i) 如果顾客使用服务的费用超出 DCConnect 准许的信用限额,不论 DCConnect 是否曾经将上述限额告知顾客;或
(j) 如果 DCCONNECT 必须遵守与提供的服务及其费用相关之国家的管理局或其他當地政府主管机构的指示或要求。
10 终止服务
10.1 在下列情况下,DCConnect 可以终止向顾客提供的服务,而无需通知顾客, 而无需负上任何责任:
(a) 该项服务已从收费标準中删除;
(b) DCConnect 已经终止向顾客提供该项服务;
(c) 如果顾客已经迁出设备所在的处所,但当时并未请求取消服务;
(d) 如果顾客破产或无力偿债或与其债权人达成债务偿还安排或债务重整协议,或如果顾客是一家公司,已被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已由财产接收管理人管理,或其临时清盘人已被委任;
(e) 如果身为顾客的人士死亡;
(f) 如果账款或保證金逾期未付,不论服务是否已按第 10 条 被暂时终止;
(g) 如果 DCConnect 被拒进入或由於其他原因不能进入任何处所安装、检验、修理或更改设备或与服务相连使用的其他设备;
(h) 如果 DCConnect 已向顾客发送书面通知,指出服务操作中出现故障乃由於顾客提供的设施中存在缺陷所造成, 而 DCConnect 并没订立保养上述设施的合约,且顾客在 DCConnect的通知书中指明的时期届满之後仍未修妥上述缺陷;
或
(i)如果顾客违反合约。
10.2 除收费标準另有所载或於申请另有註明外,服务的最少申用期为 12 个月。如果顾客不打算在最少申用期届满之後续约,顾客须向 DCConnect 发送不少於 30 日的书面通知。最少申用期届满後,服务将继续以月租为基础。除依据第 10.1 条终止外,任何一方均可向另一方发送不少於 30 日的书面通知, 终止该项服务;在申用期届满之前,客户不得因任何原因取消服务。 如果服务在客户或 DCCONNECT 根据第 10.1 条规定在最少申用期到期之前终止,
(a)在该服务的服务开始日期之前,客户必须向我们支付提前终止费用,包括当前合同申用期届满之前剩余月份的費用及含税费。
除非获得 DCConnect 的同意,客户可支付提前终止费用,其中包括因终止服务而产生的 DCConnect 成本或因取消服务而向 DCConnect 服务提供商支付的任何金额); 但是,DCConnect 拥有最终决定权。
(b)在合同期间或该服务的续约期间,客户必须向我们支付提前终止费用,包括当前合同申用期届满之前剩余月份的費用及含税费。在计算最少申用期时,任何免月费之时段将不被计算在内。至於终止服务,顾客必须填妥 DCConnect 的终止服务申请单及发送不少於 30 日的书面通知。
10.3 对 10.2 的补充,除非服务产品中另有规定或应用程序中另有规定,否则订阅期等于合同规定的订阅期 1 天或少于 30 天。客户必须给予DCCONNECT 不少于 1 天的书面通知。该服务将在 MSP 到期后每天继续。除第 10.1 条规定的终止外,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 1 天的书面通知来终止服务。如果客户或 DCCONNECT 根据第 10.1 条在 MSP 到期前终止服务,客户应按要求向DCCONNECT 支付适用服务产品或应用程序中规定的提前终止费用。如果服务产品或应用程序中未规定提前终止费用,则提前终止费用将相当于在 MSP 剩余期限内为服务应付的费用。 MSP 应排除提供免费租赁的任何时期。为终止服务,
客户应填写DCCONNECT 的服务中断表并至少提前 1 天发出书面通知。
10.4 DCConnect 按照第 10.1 条或 10.2 (including 10.3 ) 条终止提供服务後:
(a) 如重新接驳该项服务,顾客须付收费标準中所订的有关接驳费;
(b) DCConnect 可进入有关处所拆除及搬走设备;
(c) 如果 DCConnect 在终止服务日期之後十四日内不能进入有关处所收回设备,DCConnect 可在任何拥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向顾客追收设备价值,作为顾客对 DCConnect 应偿的债务; 及
(d) DCConnect 可以在任何拥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向顾客追收在到期应付日期之後仍未支付的任何费用。在不限制上文的 一般适用範围下,顾客须负责支付 DCConnect 为了追收到期 应付费用而引致的一切法律费用 (包括当事人聘请律师的费用)及一切其他合理费用。
10.5 儘管上述情况, 租赁服务期限等於或多于 30 日, DCConnect 有权透过不少於 30 日的书面通知, 终止向顾客提供有关服务,而无需负上任何责任。
10.6 租赁服务期限等於 2 小时或少于 30 日, DCConnect 有权透过不少於 1 日的书面通知, 终止向顾客提供有关服务,而无需负上任何责任。
10.7 租赁服务期限等於 1 小時,DCConnect 有权透过不少於 1小時的书面通知, 终止向顾客提供有关服务,而无需负上任何责任。
10.8 客户特此授权 DCConnect 在必要时代表客户修改、更新或填写与本订单相关的服务终止订单表上的信息。
11 个人资料
11.1 客户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DCCONNECT 任何地址变更或 提供给DCCONNECT 的任何细节,这可能会影响向客户提供服务。隐私政策载于公司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tc/) 和公司承诺按照 2016 年法规 (EU) 的规定保护个人数据隐私 的做法/ 欧洲议会第 679 条。
11.2 当 DCConnect 取得有关顾客之账户付款指示之个人资料後, DCConnect 可按该个人资料向顾客收取所有已登记之服务费用,此包括顾客於提供该个人资料後所申请之其他服务之费用。
12 免责与责任限度
12.1 在法律允许的範围内,DCConnect 的责任(不论是否由於 DCConnect 或其僱员或代理人违反合约或疏忽所引起) 只限於供应或重新供应服务(视属何情况而定)或适用的退款或补偿款项。无论如何,DCConnect 所负的最高法律责任,不得超过申索产生前的叁个月内,DCConnect 向顾客已收取之服务费总额。
12.2 DCConnect 或其僱员、代理人或承包商在任何情况下对顾客或任何其他人士的任何特殊的、间接的或後果性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润损失、商业损失、收入损失、商誉损失、数据使用损失或预期费用节省损失) 都无需以任何方式负起任何责任。
12.3 如果 DCConnect 未能达到与顾客协定的服务水平,
DCConnect 的责任仅限於按已协定服务水平退款或补偿款项。
12.4 如果发生由於 DCConnect 不能控制的事件引起任何过失, DCConnect 无需向顾客或透过顾客提出申索的任何人士负责,包括因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和法规或政府行为改变,顾客或任何第叁方滥用或在未经批准情况下使用服务、顾客提供的设备或异常环境状况引起任何服务故障。
13 一般条款
13.1 合约包含 DCConnect 与顾客关於服务的全部协议;除合约条款外,双方之间没有任何口头或书面、明文或默示的承诺、条款、条件或责任。
13.2 条件的每一条文都与其他条文有别并且可与其他条文分开;如果一项或多项条文变成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其馀条文不 应受到任何影响。
13.3 合同和合同所设想的任何交易均受管辖权法律的管辖位于其中订单中指定的 DCConnect 实体在其中成立,并且客户已在其中签署,每一方都服从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解决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以及本合同所设想的任何交易。
13.4 条件与收费标準可以译成中文。如果中、英文本之间发生任何歧异或抵触,在发生歧异或抵触条文範围内或抵触政府行为及条例以英文本为準。
13.5 DCConnect 向顾客发送的任何结单、通知或通讯只要用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到顾客通知 DCConnect 的地址,即为有效送达,并且在一般邮寄或电子邮件正常送达的时候应视为已被收到。
13.6 顾客不得向任何第叁者出让或转让其在合约中享有或附有的全部或任何权利与责任。DCConnect 无需顾客同意,可随时出让或转让其在合约中享有或附有的全部或任何权利与责任予任何第叁者。
13.7 DCConnect 在对顾客执行本合约任何条款与条件过程中如有任何迟延、疏忽或宽容,不得视为放弃亦不会在任何方面损害DCConnect 在本合约中享有的任何权利。
13.8 终止服务或本合约并不能用以免除任何一方因违反条款规定而须承担的责任,并且无损於任何一方累算至终止日期前的权利、责任或义务,包括而不限於支付任何累算费用的责任。
13.9 DCConnect 可以随时修订条件。当 DCConnect 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发表、公佈或通知顾客上述修订时,上述修订即告生效; 如果在修订生效日期之後顾客仍继续使用任何服务,上述修订对顾客具有约束力。有关条件之最新版本,顾客可浏览 DCConnect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3.10 任何一方均不对由于以下任何原因导致的任何未能或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天灾、事故、骚乱、战争、恐怖行为、流行病、 大流行、检疫、内乱、自然灾害、政府作为或不作为、法律或法规的变化、国家罢工、火灾、爆炸、原材料或能源普遍缺乏(“不可抗力事件”)。 对于在线服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在连续六十 (60) 天内持续有增无减,则在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后,客户可以终止受影响的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类型的提前终止费用。
14 第三方权利
x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未明示或暗示向任何第三方(双方允许的继承人和受让人除外)提供任何补救、索赔、责任、补偿、诉讼因由或其他权利或特权。
15 知识产权
(a) 客户同意并承认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
(I) 将 DCCONNECT 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转让给客户;或
(II) DCCONNECT 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知识产权向客户授予任何许可,但 DCCONNECT 可能根据第 15(b) 条授予的任何许可除外
(b) 如果 DCCONNECT 允许客户根据本协议使用任何软件作为服务的一部分:
(i) DCCONNECT 向客户授予非排他性、不可再许可且不可转让的许可,以仅出于使用服务的目的存储、运行或使用此类软件;
(ii) 客户必须根据本协议以及 DCCONNECT 可能通知客户的任何附加条款和条件使用此类软件; 和
(iii)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客户不得更改、修改、改编、翻译、反编译、反汇编或反向工程或商业利用任何此类软件。
(c) 任何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和义务时,均不得采取或允许采取任何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16 保密条款
(a) 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或一方(“披露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任何和所有书面和/或口头信息,在它或在执行过程中,无论此类信息在披露时是否被确定为机密信息(统称为“机密信息”),仍应为披露方的财产,应由以下方视为机密信息 接收方,并且应仅用于提供信息的目的,但须遵守本第 16 条的其余规定。双方关于不披露和不使用此类机密信息的义务不适用 与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或非因接收方的过错而成为公共领域的信息有关,或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批准发布的信息。
(b) 除非本第 16 条另有明确许可,否则接收方不得泄露直接参与履行本协议的机密信息和专业顾问,并应确保这些人了解并遵守这些保密义务。
(c) 在此类授权机构合法要求的情况下,接收方可根据司法或政府要求、要求或命令披露机密信息。 但是,接收方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向披露方发出充分的事先通知,以对此类请求、要求或命令提出异议,并仅严格披露已被请求的那部分机密信息。
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