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九文本今天(2012年 7 月 2 日)在澳門簽署,並將於明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使服務貿易總開放領域達至 48 個,累計總開放措施將達 318 項。按照 WTO 服務貿易分類,內地對澳門開放的服務部門將達到 149 個,佔其總服務類別 160 個的 93.1%。《安排》補充協議九除了涉及廣東省先行先試、横琴創新政策、取消個體工商戶的從業人員人數和經營面積限制外,亦新增加了...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九簽署新聞稿
2012 年 7 月 2 日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九文本今天(2012年 7 月 2 日)在澳門簽署,並將於明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使服務貿易總開放領域達至 48 個,累計總開放措施將達 318 項。按照 WTO 服務貿易分類,內地對澳門開放的服務部門將達到 149 個,佔其總服務類別 160 個的 93.1%。《安排》補充協議九除了涉及廣東省先行先試、横琴創新政策、取消個體工商戶的從業人員人數和經營面積限制外,亦新增加了教育培訓和鐵路運輸服務兩個新領域。同時,考慮到澳門銀行參與横琴發展的業務需要,同意在横琴開設銀行分行或法人機構的澳門銀行年末總資產要求降至 40 億美元,是按《安排》降低銀行准入門檻的內地唯一一個地區,也是特別為澳門而設的新政策。另外,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横琴開設的國際學校擴大招生範圍、在横琴設立娛樂場所、在横琴提供計算機跨境數據庫服務等都有利澳門商人加快進入和參與横琴開發。另外,亦允許本澳服務提供者在內地開辦營利性質的養老和殘疾人服務機構、設立教育服務的經營性培訓機構、設立內地方控股的合資演出團體,並將適當簡化對澳門會計師事務所到內地臨時執業的申報材料要求。
商務部xxx副部長和經濟財政司xxxx長分別率領兩地政府代表團,今天上午在政府總部舉行 2012《安排》聯合指導委員會高層會議。
會後,在xxx行政長官、中央駐澳聯絡辦公室xxx主任、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xxx副特派員、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交流司錢力軍司長和海關xxxxx等嘉賓見證下,商務部xxx副部長和經濟財政司xxxx長代表雙方簽署了《安排》補充協議九文本。透過雙方友好磋商,補充協議九將在全面服務貿易自由化進程上向前邁進,當中包括新增教育和鐵路運輸 2 個領域的開放措施,並在法律、會計、建築、醫療、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技術檢驗和分析、人員提供與安排、印刷、會展、其他商業服務、電信、視聽、分銷、環境、銀行、
證券、社會服務、旅遊、文娛、個體工商戶等 20 領域進一步放寬市場准入的條
件和擴大經營範圍。服務貿易總開放領域將達 48 個,累計總開放措施 318 項。
廣東省先行先試及横琴創新政策
《安排》補充協議九當中的廣東先行先試及横琴創新政策為推動兩地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政策重點之一。
廣東先行先試方面,包括以下多項內容:
⮚ 允許在廣東省東莞市、珠海市試點設立電信服務獨資或合資企業,經營離岸呼叫中心業務。澳資股權比例不設限制;
⮚ 允許在廣東省以控股形式投資、建設、運營城際軌道交通項目;
⮚ 允許在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試點設立商業保理企業;
⮚ 允許在廣東省試點設立消費金融公司;
⮚ 同意廣東省審批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承擔委託環境監測活動;
⮚ 在廣東省試點將澳門檢測機構獲准承擔的認證服務範圍放寬至食品類別;
⮚ 允許在廣東省設立獨資分銷服務,店舖規模可由 30 家擴展到 50 家;
⮚ 允許取得內地相關資格的澳門專業人員(如監理工程師、建築師、結構工程師、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公用設備工程師、化工工程師、電氣工程師)在廣東註冊執業,不受在澳門註冊執業與否的限制;
⮚ 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設立獨資醫院的立項審批工作交由廣東省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在横琴創新政策方面,主要內容包括:
⮚ 允許澳門銀行在橫琴設立分行或法人機構,提出申請前一年年末總資產由原《安排》不低於 60 億美元降至不低於 40 億美元;
⮚ 允許設立的獨資國際學校擴大招生範圍;
⮚ 允許試點設立獨資娛樂場所;
⮚ 允許試點提供跨境數據庫服務;
⮚ 允許試點設立合資企業,從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業務,澳門服務提供者擁有的股權比例不超過 70%。
取消個體工商戶的從業人員人數及經營面積限制
此外,個體工商戶的自由化措施將為澳門中小企業提供更有利的發展空間和營運安排,主要是允許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設立個體工商戶時,取消從業人員人數及經營面積的限制。同時,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亦新增以下多項內容:
(1) 批發和零售業之批發業之貿易經紀與代理(不含拍賣)。
(2) 農、林、牧、漁業之農、林、牧、漁服務業之農業服務業中的農產品初加工服務(不含植物油脂、大米、麵粉加工、糧食收購、籽棉加工)。
(3)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之商務服務業之其他未列明商務服務業中的 2 個項目:
- 公司禮儀服務:開業典禮、慶典及其他重大活動的禮儀服務;
- 個人商務服務:個人形象設計服務、個人活動安排服務、其他個人商務服務。
其他服務貿易自由化要點
此外,《安排》補充協議九亦在其他服務貿易領域的原有基礎上增補多項內容,主要包括:
擴大經營範圍主要內容:
⮚ 允許以獨資、合資或合作形式在內地設立教育服務的經營性培訓機構;
⮚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合資企業,提供數據庫服務。澳門服務提供者擁有的股權比例不超過 50%;
⮚ 允許澳門經營有線電視網絡的公司經內地主管部門批准後,在內地提供有線電視網絡的專業技術服務;
⮚ 允許符合條件的澳資銀行從事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和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
⮚ 允許在內地設立內地方控股的合資演出團體。
放寬原有限制的主要內容有:
⮚ 在內地舉辦養老和殘疾人服務機構,除原有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外,亦允許以獨資營利性質舉辦;
⮚ 允許已在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澳門律師事務所,由原先與 1 家進一步擴展至與 1 至 3 家內地律師事務所實行聯營;
⮚ 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由合資放寬至獨資經營;
⮚ 適當簡化對澳門會計師事務所到內地臨時執業的申報材料要求。
擴大經營地域、經營範圍或股權比例:
⮚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內地以獨資、或與內地的醫療機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合資或合作形式設置醫療機構,經營地域由原來的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福建省、海南省擴大到全國;
⮚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合作企業,試點經營出國展覽業務,經營地域由原來的泛珠九省區、北京市、天津市、重慶市和浙江省擴大到全國;
⮚ 允許符合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境外股東資質條件的澳門證券公司與內地具備設立子公司條件的證券公司,在內地設立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作為內地證券公司的子公司,專門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澳門證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可達到 49%。除地域限制由廣東擴大到全國外,澳門證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由原先的三分之一增加到 49%;
⮚ 允許澳門獨資或合資旅行社,申請試點經營具有本省、自治區、直
轄市正式戶籍的居民前往香港、澳門的團隊旅遊業務,經營地域由原來的泛珠九省區、北京市和上海市擴大到全國;
⮚ 允許符合條件的 1 家內地與澳門合資旅行社試點經營內地居民前往香港及澳門以外目的地(不含臺灣)的團隊出境遊業務;
⮚ 對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江蘇省、福建省設立獨資職業介紹所、獨資人才中介機構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比照所在省、市的內地企業實行,地域限制由原來的廣東省擴大到全國。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九服務貿易開放內容如下:
服務領域 | 《安排》補充協議九附件內容要點 |
法律 | 允許已在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澳門律師事務所,與1至3家內 地律師事務所實行聯營。 |
會計 | 適當簡化對澳門會計師事務所來內地臨時執業的申報材料要 求。 |
專業服務 | 1. 允許取得內地監理工程師資格的澳門專業人士在廣東省 註冊執業,不受在澳門註冊執業與否的限制,按照內地有關規定作為廣東省內監理企業申報企業資質時所要求的註冊執業人員予以認定。 2. 允許通過考試取得內地註冊建築師資格的澳門專業人士在廣東省註冊執業,不受在澳門註冊執業與否的限制,按照內地有關規定作為廣東省內工程設計企業申報企業資質時所要求的註冊執業人員予以認定。 3. 允許通過考試取得內地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土木工程師 (港口與航道)、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資格的澳門專業人士在廣東省註冊執業,不受在澳門註冊執業與否的限制, 按照內地有關規定作為廣東省內工程設計企業申報企業資質時所要求的註冊執業人員予以認定。 |
醫療及牙醫 服務 | 1.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以獨資形式、或與內地的醫療 機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合資或合作形式設置 |
服務領域 | 《安排》補充協議九附件內容要點 |
醫療機構。 2. 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置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以及除獨資醫院、獨資療養院外其他獨資醫療機構的,其設置的標準和要求按照內地單位或個人設置醫療機構辦理。 3. 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置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以及除獨資醫院、獨資療養院外其他獨資醫療機構的,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4. 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設立獨資醫院的立項審批工作交由廣東省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 |
計算機及相 關服務 | 1.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前海、橫琴試點提供跨境數據庫服 務。 2.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合資企業,提供數據庫服務。澳門服務提供者擁有的股權比例不超過 50%。 |
技術檢驗和 分析服務 | 在廣東省試點將澳門檢測機構獲准承擔的認證服務範圍 放寬至食品類別。 |
人員提供與 安排服務 | 對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江蘇省、福建省設立獨資職業介紹所、獨資人才中介機構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比照所在省、市的內地企業實行。 |
印刷和出版 服務 |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前海、橫琴試點設立合資企業, 從事出版物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業務。澳門服務提供者擁有的股權比例不超過 70%。 |
會議服務和 展覽服務 |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合作企業,試點經營出國 展覽業務,參展企業應為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的企業。 |
其他商業服 務 |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深圳市、廣州市試點設立商業 保理企業。 |
增值電信服 務 |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東莞市、珠海市試點設立獨資 或合資企業,經營離岸呼叫中心業務。澳資股權比例不設限制。 |
有線電視技 術服務 | 允許澳門經營有線電視網絡的公司經內地主管部門批准 後,在內地提供有線電視網絡的專業技術服務。 |
分銷 | 對於同一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累計開設店舖超過 50 家 的,如經營商品包括農膜、化肥、植物油、食糖等商品,且上述商品屬不同品牌,來自不同供應商的,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以獨資形式經營。 |
服務領域 | 《安排》補充協議九附件內容要點 |
教育服務 | 1.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前海、橫琴設立獨資國際學校,其招 生範圍可擴大至在前海、橫琴工作的海外華僑和歸國留學人才的子女。 2.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以獨資、合資或合作形式在內地設立經營性培訓機構。 |
環境服務 | 同意廣東省審批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承擔委託環境監測 活動。 |
銀行 | 1. 允許符合條件的澳資銀行從事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 金和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 2. 允許澳門金融機構依據《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在廣東省試點設立消費金融公司。 3. 允許澳門銀行為服務橫琴新區經濟發展,在橫琴設立分行或法人機構,提出申請前一年年末總資產不低於 40 億美元。 |
證券 | 允許符合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境外股東資質條件的澳門證券 公司與內地具備設立子公司條件的證券公司,在內地設立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合資證券投資諮詢公司作為內地證券公司的子公司,專門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澳門證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可達到 49%。 |
養老及殘疾 人服務 | 1.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獨資舉辦營利性養老機構。 2.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獨資舉辦營利性殘疾人服務機構。 |
旅遊 | 1. 允許在內地設立的澳門獨資或合資旅行社,申請試點經營具 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正式戶籍的居民前往香港、澳門的團隊旅遊業務。 2. 允許符合條件的 1 家內地與澳門合資旅行社試點經營內地居民前往香港及澳門以外目的地(不含臺灣)的團隊出境遊業務。 |
文娛服務(除 視聽服務以外) | 1.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獨資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 所。 2.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前海、橫琴試點設立獨資娛樂場所。 3.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內地方控股的合資演出團體。 |
鐵路運輸服 務 | 允許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以控股形式投資、建設、運營 城際軌道交通項目。 |
服務領域 | 《安排》補充協議九附件內容要點 |
個體工商戶 | 1. 允許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 規和行政規章,在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審批,不包括特許經營。營業範圍為: (1)批發和零售業之批發業之貿易經紀與代理(不含拍賣)。 (2)農、林、牧、漁業之農、林、牧、漁服務業之農業服務業中的農產品初加工服務(不含植物油脂、大米、麵粉 加工、糧食收購、籽棉加工)。 (3)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之商務服務業之其他未列明商務服務業中的 2 個項目: - 公司禮儀服務:開業典禮、慶典及其他重大活動的禮儀服務; - 個人商務服務:個人形象設計服務、個人活動安排服務、其他個人商務服務。 2. 允許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設立個體工商戶,取消從業人員人數、經營面積限制。 |
《安排》實施情況
《安排》自 2003 年簽署及 2004 年起全面實施至今,為兩地貿易自由化開拓了新篇章。
其中,貨物貿易方面,可享受零關稅的產品,由剛實施時的 273 項,後經業
界要求及與內地磋商,並按《安排》規定,自 2006 年起所有澳門原產的貨物,
經訂定原產地標準後,全部可以享受零關稅待遇進口內地,現時按 2012 年內地
稅號訂定的原產地標準貨物已達 1,260 項。至 2012 年 5 月 31 日,以零關稅優惠
輸往內地的貨物總出口貨值達 3 億澳門元。基本上每年都持續增長,如 2004 年
第一年實施時,以零關稅輸往內地的貨物僅為183 萬澳門元,至2011 年已達8,662
萬澳門元,是首年的 47 倍。其中,2012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以零關稅方式
進入內地巿場的貨物共有 6 大類種,包括紡織成衣、覆銅板、文具用具、食品、
再生塑料粒及郵票,總出口金額約為澳門幣 4,224 萬澳門元,較去年同期上升約五成。
服務貿易方面,透過《安排》機制,澳門公司或居民在內地已成立了超過 800家公司和個體工商戶,涉及運輸物流、廣告、會展、旅遊等行業。其中,直到 2011 年底,內地已經有澳門服務提供者開設的工商個體戶 806 家、從業人員 1,820
人、注冊資本 4,576 萬人民幣。
目前,“個人遊"已擴展至 21 個省市合共 49 個城市,至 2012 年 4 月止累
計有近 4,832 萬人次的內地“個人遊"到訪過澳門,帶動了澳門整體經濟和各行各業的發展。
在專業資格考試方面,至 2012 年 6 月底,本澳共有 10 人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3 人通過中國註冊會計師統一考試、216 人成功考取國家醫師資格證書、1,316人次考獲烹飪、美容、美髮、電工、插花和計算機技術等 19 項不同級別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除了貨物貿易及服務貿易以外,貿易投資便利化亦是《安排》的一個重要組
成部分。目前,雙方協議在 10 個不同領域進行便利化合作,包括貿易投資促進;通關便利化;商品檢驗、動植物檢驗檢疫、食品安全、衛生檢疫、認證認可及標準化管理;電子商務;法律法規透明度;中小企業合作;產業合作;知識産權保護;品牌合作和教育合作。就上述的各不同合作範疇,澳門與內地聯合開展了一系列的推動工作,並不斷深化合作內容,包括成立聯合小組、簽訂合作協議書,以及進行兩地主管部門和業界的交流互訪等多項活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