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 方:新疆甲乙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北京南路 416 号钻石城 1 号盈科国际中心 18 楼 F 室联 系 人: 吴亚伟 联系电话: 13199859289 邮 箱: 404456791@qq.com
北京师范大学克拉玛依附属学校钉钉增值开发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新疆甲乙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
甲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乙 方:新疆甲乙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0 xxxx 0 xxxxxxx 00 x X x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邮 箱: 000000000@xx.xxx
鉴于:
钉钉是乙方开发研制且享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在线应用及服务平台,甲方系钉钉的合法使用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增值服务,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上,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独立为甲方提供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兹 双方共同遵守。
一、概念与定义
除非各方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解释,本协议中的下列用语应指如下含义:
1.1 钉钉:本协议所称钉钉是指由乙方提供钉钉服务,且享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在线应用及服务平台。
1.2 增值服务: 本协议是指以钉钉为基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单点登录接口对接服务提供收费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为协助甲方更好的使用钉钉及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2.1 乙方为甲方配置开发,并提供产品培训与系统初始化、咨询服务、线上服务、数据服务等。
2.2 甲方应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环境、所需设备等。
2.3 除 8.1、8.2 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以及 8.3 的例行维护(例行维护需提前 6 小时通知甲方)外,钉钉平台服务的时间有效性需达到 99.5%。
2.4 乙方为甲方提供开发程序的部署及其所需的服务器,且负责后期的更新迭代部署。注:(如果代码所开发程序是在乙方更新或修复代码版本时导致的代码报错和程序错误,乙方无条件为甲方修复并更新,如果是甲方未通知乙方并询问乙方的前提下自主修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服务方式
3.1 甲方整理出初步业务需求后发送给乙方,乙方经与甲方沟通、磋商后确定服务工作量与初步工作计划,并签订本合同后继续服务工作。
3.2 甲乙双方通过网络、电话等线上沟通工具,详细沟通需求,乙方将确定需求整理成《需求确认单》发送给甲方签字确认。
3.3 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需求进行开发配置工作,过程中甲乙双方紧密沟通,确保系统符合实际业务需求。
3.4 乙方完成配置开发工作,甲方进行测试后,甲乙双方签字确认《项目验收报告》。
3.5 甲方完成测试验收后,乙方辅助甲方进行系统上线。
3.6 系统上线三个月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修改系统的 BUG,若甲方产生新的需求,则按照需求内容另行收费。
3.7 乙方对甲方的服务以线上在线咨询服务为主,特殊情况可协商线下上门服务,上门服务发生差旅费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
4.1 本增值服务合同工作量为 45 人/天,定制项目总价格为人民币合计 30000 元(大写: 叁万元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甲方完成验收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且乙方确认收到甲方服务费后方可开具发票给甲方。
4.2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新疆甲乙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账号:3000910104001858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小西沟支行
4.3 乙方邮寄信息(接收合同)
邮寄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收 件 人:xxx
电 话:13199859289
4.4 甲方开票资料(开票前请提供开票资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和合同原件):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地址: | |
电话: | |
开户行: | |
账号: |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
4.5 甲方邮寄信息(接收发票与合同)
邮寄地址: 收 件 人: 电 话: 五、数据安全
甲方享有在使用时录入的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联系人等信息)的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应对其数据或资料的真实准确性、合法合规性、保密性等负责。因甲方原因或第三方原因致使其数据或资料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保密
6.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双方均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本合同届满或终止后的三年之内,对所获悉的合同一方的保密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权利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6.2 保密义务不仅及于本合同双方,也包括各自的关联机构、雇员、代理、代表和/或顾问;双方同意,各方雇员、代理、顾问、代表为履行本合同所做出的行为应视作该方行为,由该方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任何一方关联机构作为或成为公开上市公司,按照该公开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或标准惯例,可以在该上市规则或标准惯例要求的适当范围内披露或提供保密信息。
6.3 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权利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6.4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密条款,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且守约方保留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5 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七、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并不可避免的客观事件(任何一方已经收到预警或警告的除外),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类似事件等。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情形: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暂时关闭;病毒侵袭。
7.2 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导致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协议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3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合理可行的最短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因怠于通知造成对方损失的,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应对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7.4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解除后,双方可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 30 日的,双方应协商确定延长履行期限或提前解除本协议。
八 违约责任
8.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时,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但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甲方依据本合同所支付的服务费。
8.2 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款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甲方逾期超过
15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九 免责条款
9.1 乙方对下列情况下甲方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发现故障后,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的;
(2)甲方未对乙方提供必要协助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环境、工作设备等。十、争议解决
10.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同意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等费用。
10.2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终止、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免疑问,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十一、抗辩与补偿
11.1 如因甲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协议xx与保证条款,而引起针对乙方、乙方关联机构或雇员的任何索赔、处罚或诉讼,甲方应为乙方抗辩或与乙方合作抗辩。
11.2 如甲方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乙方向本合同一方或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十二、其他
12.1 本合同对甲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2.2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及有关证明等复印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密条款、争议解决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2.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项下可以附加多份订单,各订单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与本合同条款共同构成完整合同。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新疆甲乙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需求确认单
XXX 客户需求清单 | ||||||
序号 | 功能模块 | 功能点 | 功能说明 | 备注 | 人天评估 | 评估说明 |
1 | 钉钉集成身 份认证 | 钉钉集 成登录 | CIPA 统一身份认证 | 1 | ||
2 | 钉钉消息实 施 | 钉钉消 息集成 | 消息同步 | 1 | ||
4 | 需求调研:(需客户提供服务器并配置好外网环境) | |||||
5 | 部署+培训: | |||||
6 | 上线准备: | |||||
7 | 测试+验收: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