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协议书类型:采购、施工承包(PC)合作协议书。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采购施工承包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作协议书类型:采购、施工承包(PC)合作协议书。
⚫ 拟签约合作金额:暂估总价为人民币 135,000 万元。
⚫ 合作协议书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作协议书的签订及执行,将使公司承接本合作协议项下工程项目,后续该工程项目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度及下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 风险提示:本次签订合作协议为项目采购、施工承包合作协议书,仅为双方开展前期工作的意向性约定,最终合作以双方正式签订的采购、施工承包
(PC)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受相关政策、法规、市场、不可抗力等方面影响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合作工程项目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嘉国伟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国伟业”)经友好协商,就嘉国伟业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xx坤县三塘湖工业园区条湖区建设的 6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
达成合作意愿,双方于 2024 年 6 月 6 日签订了《新疆嘉国伟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6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采购、施工承包合作协议书》。本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前期工作的意向性约定,最终合作以双方正式签订的采购、施工承包(PC)合同为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工程项目和合作方情况
(一)合作工程项目情况
1. 工程名称:新疆嘉国伟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6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
2. 工程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xx坤县三塘湖工业园区条湖区
(二)合作方情况
5. 住所:xxxxxxxxxxxxxx 0 xx 000 x
7. 经营范围:洁净煤的生产与销售;煤焦油,燃料气的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与公司的关系:嘉国伟业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发包人:新疆嘉国伟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拟签约合作金额:暂估总价为人民币135,000万元
2. 开工日期:接到发包人开工通知书中标明的日期且预付款到账的日期
3. 中交日期:项目开工后17个月
4. 项目资金安排:煤焦油加氢装置资金来源主要为发包人自有资金;荒煤气制氢装置、LNG装置及配套储运系统资金来源包括发包人自有资金和承包人提供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49,000万元,计取资金占用费。承包人自制压力容器设备付款方式为30%预付款+20%进度款+20%发货款+20%调试验收款
+10%质保金。
5. 发包人在项目中交验收后6个月且不晚于2026年4月30日开始归还承包人垫资款,在24个月内发包人按月分批次向承包人支付款项,每月支付不少于2,100
万元,直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发包人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可安排提前支付款项,资金占用费据实结算。
6. 发包人对承包人资金支持提供担保,发包人股东的关联方向承包人支付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发包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发包人关联方自动承担相关款项支付责任。
7. 在发包人将承包人采用自有资金支付工程款全额的90%支付给承包人前,本项目荒煤气制氢装置、LNG装置及配套储运系统的全部工程设备及其他物资所有权归承包人所有。
8. 合作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9. 合作协议签署时间:本合作协议于 2024 年 6 月 6 日签订。三、合作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作协议书的签订及执行,将使公司承接合作xxx伟业 6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的采购、施工承包,后续该工程项目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度及下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承接合作xxx伟业 6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的采购、施工承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煤焦油加氢等新型煤化工领域的工程项目承接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进一步拓展各领域 EPC 工程总包市场积累了经验。
(三)本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作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前期工作的意向性约定,最终合作以双方正式签订的采购、施工承包(PC)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受相关政策、法规、市场、不可抗力等方面影响的不确定风险,有可能会影响合作工程项目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新疆嘉国伟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60 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采购、施工承包
合作协议书》。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