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2022-YJSY-JD-
[XXXX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
(专业实践型)
甲方:中国矿业大学
住所地:xxxxxxxxx0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校长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6-
电子信箱:
执行单位:中国矿业大学XXXX学院/重点实验室
乙方:
机构代码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执行单位:
甲乙双方按照“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决定在乙方设立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承接甲方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与实习实训任务。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目标
1.开展专业实践活动。甲方依据自身的专业实践需求,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和业务条件,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选派相应专业和规模的研究生赴乙方参加专业实践,加深研究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其科研动手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胜任能力。
2.推进校企联合培养。加强产学研用一体化,不断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双方在共同开展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基础上,在人才联合培养的基础上,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率,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行业转型、产业升级和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同时在持续稳定开展规模化专业实践的基础上,共同推进建设产教融合型基地。
二、建设内容
1.组织机构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组建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指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甲方相关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相关专业类别培养工作委员会成员及校内学术导师代表,乙方分管科研或生产的领导、工程技术骨干和合作导师代表。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基地的日常管理,引导做好基地建设管理和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相关工作。
2.教育管理
甲方全面负责基地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基地研究生在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双方均负有对进入基地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学习生活、素质教育等方面实施管理的责任,各项管理依照双方相关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联合培养基地的联络沟通和组织管理工作,每年定期通报情况,并就基地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进行研究处理。
3.导师队伍
专业实践环节采取“校企双导师制”。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校外合作导师的要求遴选、推荐合适人选,甲方负责从乙方推荐人选中聘任校外合作导师,并对其开展培训、考核等工作。校内导师全面负责基地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在校期间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进入基地以合作导师指导为主。校内导师与合作导师就研究生培养的相关事宜应保持良好沟通。
三、实践安排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具体实践安排约定如下:
1.乙方每年按照工作实际需要,按不少于每年 人的规模提供岗位需求,甲方负责按照乙方提供的岗位需求遴选研究生(以下简称“基地研究生”)进入基地开展专业实践。
2.基地研究生遴选主要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研究生。基地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经选拔进入基地到乙方相应的专业岗位实践,时间原则上6~12个月。按照乙方的具体要求安排专业实践,遵守乙方的相关培养制度。
四、权责划分
(一)甲方
1.负责基地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基地研究生的选拔、教育、校内管理等工作,负责合作导师的聘任、培训工作,每年到基地举办一定数量的前沿科技讲座。
2.根据工作内容与时间以及基地研究生规模,甲方对聘任的乙方人员给予一定的报酬,具体的支付额度与方式约定如下: 。
3.甲方根据乙方需求,负责推荐研究生进入基地开展专业实践,并教育基地研究生遵守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甲方若需提前终止研究生在基地的专业实践等工作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对基地研究生的后续培养及时进行安排与调整。
5.甲方负责每两年对基地组织一次考核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考核评估材料。
(二)乙方
1.乙方负责基地的建设、管理、发展和维护工作,针对基地研究生实践实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基地研究生在基地实践期间的日常管理,并按照甲方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参加合作导师遴选。
2.乙方优先安排甲方基地研究生进入基地,且为其提供专业实践必须的食宿便利、实验条件和科研场所等软硬件条件,安排合作导师按照甲方的培养方案要求对基地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活动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指导。
3.乙方负责按照规范的科研实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保障基地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的人身安全,与基地研究生及其校内导师协商,签订专业实践安全协议,防患于未然。
4.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科研创新基金,鼓励和支持甲乙双方开展合作研究,吸引优秀研究生到乙方基地参加科研实践,支持基地研究生依托基地开展学科/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等科研实践活动。
5.乙方负责每月对基地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的标准如下: )。负责出具基地研究生专业实践鉴定,对于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基地研究生可给予奖励,对基地研究生参与的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推荐和表彰。
6.乙方若需提前或推后终止基地研究生的实践任务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对基地研究生的后续培养及时进行安排与调整。
五、知识产权
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所产生的论文署名、科研成果归属以及成果的使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校内导师与合作导师共同协商。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和发表学术成果需将项目研究内容公开时,应向项目立项方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后方可进行;使用实践期间本人的研究内容和成果撰写学位论文的,论文开题前应由乙方就论文是否涉密进行确认。研究生不得泄露需要保护的商业及技术秘密。
六、其他事项
1.双方不得以联合培养基地名义从事其他无关的商业活动。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另一方权益的行为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双方项目参与人员、管理人员以及进入基地的研究生,对因本协议实施而知悉、未正式向社会公开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以及研究所涉及的科研成果与核心方案,负有保密责任。
3. 方负责为基地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双方协调处理基地研究生在基地期间有关的争议、纠纷。基地研究生因患病不能继续开展专业实践时,应终止其在基地的各项活动并返回甲方。
4.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xx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到期如双方有意愿续约,须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份数可适当增加)
6.补充条款(如有,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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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协议签署页,无协议正文)
甲方:中国矿业大学
(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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