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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出售优世联合资产暨解除资产出售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 日、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优世联合资产及与控股股东签署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出售控股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资产,包括公司持有的优世联合 74.63%的股权(对应 13,390 万元注册资本)、公司对优世联合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以及公司对广东云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xx(以下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享有的优世联合业绩补偿款债权(以下简称“优世联合资产”);并与控股股东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尚龙”)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优世联合资产出售事项尚未正式实施,交易各方尚未根据交易协议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二、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鉴于公司出售优世联合资产事项与新疆尚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与邳州疌盛经开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公司控制权事项为一揽子交易,现各方已终止协议转让公司控制权,原资产出售事项的条件已发生变更,因此公司终止出售优世联合资产,并与新疆尚龙解除已签署的优世联合资产出售协议。
三、解除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鉴于:
1、各方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签署《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2、各方确认各方尚未根据《资产出售协议》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并签署本解除协议如下:
一、鉴于《资产出售协议》与乙方、邳州疌盛经开并购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签署的《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收购协
议》”)为一揽子交易,现《股份收购协议》已终止,各方一致同意 2021 年 8 月
18 日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
二、各方一致同意,《资产出售协议》约定的甲方向第三方/乙方出售资产事项未实际发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资产出售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任何一方不会因《资产出售协议》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各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经各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拟处置优世联合资产事项尚未正式实施,本次交易的终止,不存在任何协议纠纷和违约责任。
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