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交行办公区装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金业协会交行办公区装修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委托,对基金业协会交行办公区
装修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xxxxxxxxx00xxxxxxxXx0x。
2.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建筑面积约 1337.32 平方米(最终具体装修改造面积以招
标后中标单位设计后并经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交行办公区 的室内精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建设物室内设计(设计阶段包括二次装饰装修方案设计、施工 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内容包括室内装修、消防、空调通风、弱电、家具等。)、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 x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具体内容如下:
2.4.1 EPC 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 EPC 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精装修设计、施工、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缺陷修复、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4.2 设计:➀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招标项目精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预(估)算、概(预)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至缺陷修复、质量保修阶段的各项设计服务等】;➁按照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查机构(若需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审(批)合格的要求(若需要);➂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关于设计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若需要)。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需求为准。
2.4.3 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和材料采购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
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后期施工图纸及审定的工程量清单。
2.4.4 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若需要)。
2.5 工期要求:设计和施工计划总工期为 160 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为 35 日历天。
(2)施工工期: 12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开工令(或建设单位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与“相应施工资质”。
(1)“相应设计资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相应施工资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含)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如下: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须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与“相应施工资质”。
➀“相应设计资质” 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相应施工资质”是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叁级
(含)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含)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资质由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单位提供,施工资质由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提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近三年(2018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进行承诺。
3. 项目组成员
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并做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职,到岗后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身份证、投
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原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2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签订合同时拟派
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若被暂停但仍参加投标的,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原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3施工类人员要求
(1)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并做出施工负责人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履职,且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职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若被暂停但仍参加投标的,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施工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原件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本项目除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外,其余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相互兼任。
(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派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的
签署和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3.2.2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3.2.3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5 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派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北京时间,
下同),在中招联合采购平台(xxxx://xxx.000xxxxx.xxx.xx)购买方式见特别告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0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xxxxxxxxxx00xxxxxxxxxx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x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地 址:xxxxxxxxx00xxxxxxxXx联 系 人: xxx
电 话: 000-0000 0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00xxxxxxxx910A联系人:xxx、xxx
电 话:010-61954059
开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xxxxxxxxxx x: 0200049619200362296
2021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实行线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下简称“标书”),以及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和退还。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在线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流程:
1、网上登录/免费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xxx.000xxxxx.xxx.xx)页面右侧的【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提交资料并免费注册。
2、标书购买及下载: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在【寻找商机】功能中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
【我要参与】,上传《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可付款购买,逾期(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将无法付款下载电子标书。
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流程:
1、投标人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通过【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本项目标包,点击
【缴纳保证金】按钮,选择“电汇”,点“下一步”按钮获取保证金虚拟账户信息;
2、投标人根据自动生成的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按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投标保证金至该虚拟账户
3、投标人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及退还情况。
4、投标人每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均是唯一的,即同一个项目的不同投标人虚拟账户信息不一样;同一投标人不同项目的虚拟账户信息也不一样,请勿泄露虚拟账户信息(特别提示:同一虚拟账户出现不同投标人汇款,即视为串标,请妥善保管虚拟账户信息)
三、其它事项
1、标书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 、 本项目标书款及 投标保证金均通过且仅通过“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 网
(xxx.000xxxxx.xxx.xx)”进行缴纳,不再单独提供账户信息,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以线上操作为准,未按照要求进行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4、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
010-86397110、62108037,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 点到 12 点,下午 13 点 30 分到
17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