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5-10500/H470/8G/256G SSD+1T/集成显
诸暨市信息化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合同
(协议编号:DTZX-ZJYR-202009)甲方(承租单位):诸暨市大唐街道中心学校
乙方(出租单位):诸暨市越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以及诸暨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化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事宜,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租赁设备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设备租金单价 设备租金小计
台式一体机
惠普 ProOne 600 G6 AiO
i5-10500/H470/8G/256G SSD+1T/集成显
卡/21.5寸
87 台 ¥4950 ¥430650
二、供货要求
乙方应在甲方下达供货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特殊机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供货时间)将信息化办公设备免费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双方商定的安装方式(R乙方指派技术人员上门安装;R甲方自行安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三、质量要求
乙方应确保所有租赁设备均需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产品原厂出厂标准,保证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保,在其租赁期限内能满足甲方正常办公使用。如发生质量异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甲方可更换设备。
原厂质保期限:台式计算机、台式一体机和工作站原厂质保为6年,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和复印机原厂质保为3年。四、租赁期限
信息化办公设备租赁期限在《诸暨市信息化办公设备租赁申请单》上明确,租期从《配送安装确认单》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
台式计算机、台式一体机和工作站原则上租赁期限为6年,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和复印机原则上租赁期限为3年。设备租期到期后,甲方可免费申请延长租赁期限,无需额外支付租赁费用,但需有偿支付设备维保费用;若甲方未通过书面形式延长租期,则由乙方负责回收该租赁设备。
五、验收方式
甲方应按照《诸暨市信息化办公设备租赁申请单》与《配送安装确认单》进行现场验收,并在设备收货安装验收通过后签字确认;若有不符(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于次日完成设备更换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
六、服务内容与范围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为甲方提供包年或单次计费两种有偿上门维保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期内5*12小时现场服务工作
制,7*24小时电话支持,1.5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若乙方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未能将设备严重故障修复,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提供备机使用(机型可与原来不同)。
2、乙方承诺在设备质保期内对非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设备零配件(易损配件耗材除外)故障进行免费更换。对质保期xx使用者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设备故障或设备过保后的设备故障,甲方须有偿支付所更换配件的费用。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设备配送、安装调试、基于设备硬件的故障排查解决、短时(30分钟内)数据迁移、系统杀毒、操作系统重装及常用软件安装维护;与租赁设备相连接的不属于乙方的设备或租赁设备网络、应用软件故障(如网络连接、网络设置、软件数据处理或传输故障等),不属于本合同服务范围。
七、费用结算
1、本合同总价含税共计¥430650.00(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零xxx拾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以一次性支付方式,全额支付所确认租赁设备租金、耗材配件货款及维保服务费用;如需分期支付的,具体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八、免责条款
租赁设备(如台式计算机或便携式计算机等)如发生严重故障(非外设存储器故障)需采取送修处理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指派的维修人员拆下外设存储器并由甲方使用人员妥善保管,或者甲方使用人员在自行备份设备外设存储器内重要数据后格式化外设存储器以确保数据安全,乙方不对因设备送修而造成的甲方工作人员个人隐私、重要数据泄露承担责任。
甲方应妥善备份租赁设备(如台式计算机或便携式计算机等)外设存储器(如机械硬盘、固态硬盘等)中所存储的数据,乙方不对因设备外设存储器损坏而造成的数据丢失、恢复问题承担责任。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设备租赁期间不得转租、中途退租,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设备租金总额3%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甲方享有办公设备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乙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因改装或迁移造成的设备故障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震等)造成的租赁设备故障,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因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人为因素或非正常原因(包括火灾、水灾等)造成租赁设备损毁、遗失、失窃,则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其它
x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一、附件
租赁设备、耗材配件及服务结算清单
承租单位 出租单位
单位名称(盖章):诸暨市大唐街道中心学校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681471482157U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盖章):诸暨市越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滨江中路28-35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D8EHN0Q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