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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权益须知
尊敬的投资者: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银行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贵单位投资的理财产品由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与管理,非工商银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工商银行仅作为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人,非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与管理机构。理财有风险,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您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产品投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请您确认是否已经认真阅读理财产品发行管理机构所出示的《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等内容,清楚并了解您投资的理财产品的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综合考虑自身的财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等,独立作出投资决策。
二、工银理财作为理财产品发行管理机构、工商银行作为理财产品代理销售机构,不以任何方式对投资者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作出承诺,投资者在提交产品购买申请后,相关业务的最终确认方为理财产品发行管理机构或指定注册登记机构,工商银行不承担确保交易成功责任,由于投资者未及时查询确认结果而引起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在收益分配、产品赎回、产品到期、产品终止等情况下,理财发行管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及时足额划入中国工商银行相关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则不能及时将投资者理财产品相应款项划入投资者理财资金账户,对此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也不垫付任何款项。对于投资者与理财产品发行管理机构之间的争议和纠纷,中国工商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业务办理流程
(一)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非自有资金办理理财业务。
(二)签约
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前需签订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协议文本。
(三)建账
已签约投资者需填写单位信息采集表单,工商银行据此在系统中为投资者建立权益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相关理财交易信息。未建立权益账户的投资者不可购买理财产品。
工银理财将自动为您开立理财登记账户用于产品份额登记。
(四)购买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点、中国工商银行对公客户经理(包含主动付款、委托扣款两种方式)或中国工商银行企业网银购买理财产品。
如采用主动付款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投资者需填写《如意人生理财产品认/申购申请表》,连同理财产品说明书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后,提交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或中国工商银行对公客户经理,并在说明书要求截止时间前将款项足额汇划至工商银行指定的如意人生理财产品募集归集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如意人生理财产品募集归集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中国工商银行养老金理财产品资金清算专户;
账 号:1001202929021700268(或工商银行提供的开立于此账号下的收款管家卡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行内行号:20304005,大额支付行号:102290020294)
如采用委托扣款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投资者需填写《如意人生理财产品认/申购申请表》,连同理财产品说明书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后,提交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或中国工商银行对公客户经理,并在说明书要求截止时间前将款项足额存入理财资金账户。
如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企业网银自助购买理财产品,投资者可在企业网银“投资理财—工银理财公司产品—产品查询/购买”项下查询正在发行的理财产品详情,如决定购买,可点击“购买”按钮,按页面提示输入资金账号、购买金额等信息,确认后即可完成交易。
(五)赎回
对于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约定赎回条款的理财产品,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点、中国工商银行对公客户经理或中国工商银行企业网银提交产品赎回申请。
如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或中国工商银行对公客户经理赎回,投资者需填写工商银行指定的赎回申请表单,写明赎回产品名称、金额等要素并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在产品赎回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至工商银行网点或对公客户经理。
如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企业网银赎回,投资者可在企业网银“投资理财—工银理财公司产品—持有份额查询/赎回”项下通过选择资金账号查看已购产品份额明细,如决定赎回,可点击“赎回产品”按钮,并按页面提示输入赎回产品份额等信息,点击确认即可完成交易。
(六)兑付
理财产品到期、提前终止或投资者提交理财产品赎回申请后,理财产品相应款项将在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时间自动返回投资者理财资金账户,投资者不需做任何操作。
四、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渠道
“如意人生”系列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中国工商银行网站(xxx.xxxx.xxx.xx)、电子邮件、电话、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及对公客户经理等。
(二)信息披露方式
具体信息披露的方式以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或投资者与工银理财的约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重大事项公告。工银理财将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首页“重要公告”栏目发布。
2.一般事项披露。工银理财将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专区的相关理财产品信息栏目发布。同时,投资者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及对公客户经理查询此类信息。
3.定向告知。中国工商银行对公营业网点及对公客户经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定向通知投资者业务经办、财务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三)信息披露频率
以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或投资者与理财产品发行管理机构的约定为准。
五、投资者联络与投诉的方式和程序
投资者对理财产品有任何疑问或者投诉,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理财产品发行管理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
(一)代理销售理财产品的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
(二)工商银行 95588 投资者服务电话;
对投资者所提出的关于理财产品的投诉,工商银行所提供的投诉渠道仅为受理渠道,最终投诉处理结果由理财产品发行管理机构回复意见为准。
六、其他事项
工银理财向投资者支付的投资理财收益为未扣税收益,税款由投资者按税务机关相关法规办理,工银理财不承担代投资者扣缴相关税款的责任。
七、本投资者权益须知为《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的附件,于投资者签署
《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之日起同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