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文化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拍卖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约定拍卖品的所有人或受所有人全权委托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乙方系具有合法拍卖资质和拍卖经验的拍卖企业,愿意接受委托进行拍卖。
3、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委托拍卖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规定,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关系
1、乙方系接受甲方委托按照乙方的拍卖程序对外公开拍卖,但乙方对拍卖
成交不承担保证责任,也不对竞买人的支付能力承担担保责任。
2、甲方知晓并认可乙方的拍卖程序,并愿意按照乙方的拍卖程序进行拍卖和拍卖交割,甲方对拍卖交易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拍卖品
1、甲方委托乙方拍卖的标的: 。
2、甲方保证其对拍卖标的拥有完全所有权及处分权或者得到了所有权人的完全授权。
3、甲方就拍卖品的合法性向乙方承诺:
1)拍卖品来源合法,非盗抢等赃物、非走私物等其他非法物品。
2)拍卖品不存在权属争议,也未设定抵押或质押或留置等负担。
3)拍卖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版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形。
4、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如参与竞买人对拍卖品提出疑问或异议,甲方应及时予以说明或澄清;甲方对于前述提供的证明、资料及相关说明、澄清等,均保证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三、拍卖安排
1、拍卖前的评估、鉴定:
1)乙方认为根据拍卖需要应在拍卖前对拍卖品进行价值评估的,由甲方委 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且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认为根据拍卖需要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由甲方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且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3)如果经过上述鉴定,其鉴定结论与甲方对拍卖品的xx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变更相关xx。
4)竞买人拍得拍卖品后,如委托评估或鉴定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或相应鉴定,或者其评估、鉴定结论与甲方在拍卖前进行的评估或鉴定结论不符,由甲方与竞买人协商或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乙方与此无关。
2、拍卖前的准备工作:
1)乙方在拍卖日的 个工作日以前,通过其合作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包含拍卖品的拍卖会公告。
2)在拍卖日的 _个工作日以前,将组织拍卖品的展示,甲方应将拍卖品送交至乙方指定展示场所;在交付时,甲乙双方将采取措施对拍卖品予以签字确认。在展示期间,乙方将采取适当安全保护措施以保障拍卖品的安全无损。
3)在乙方对拍卖品展示时,甲方应提供经其盖章确认的拍卖说明书、相应证件复印件、承诺书等;必要时,甲方应委托一名人员赴现场负责解答相关咨询、询问。乙方不在展示期间对拍卖品的状况进行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以外的解释、说明、承诺。
3、拍卖期限、地点:
1)双方确认:拍卖品将于 年 月 日在“
拍卖会”中拍卖,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双方确认:拍卖地点在 市 区 。
4、拍卖价格:
1)保留价:拍卖品的保留价由甲方在拍卖前确定,乙方可对保留价的确定提供专业性意见。保留价一经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
2)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乙方不得确认成交。
3)甲方 要求/不要求乙方对保留价保密。
5、拍卖品的产权转移:
1)拍卖成交后,由乙方与买受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该确认书一式
份并提交甲方一份。
2)拍卖成交后,由甲方自行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价款;甲方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清拍卖佣金等拍卖费用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买受人事先向乙方交付的竞拍保证金转交甲方,并冲抵相应拍卖价款。甲方亦可委托乙方向买受人代为收取拍卖价款。
3)拍卖成交后,由 方将拍卖品于 年 月 日前交付买受人,交付地点为 或者按照拍卖前明示的拍卖品交付时间、地点执行,具体交付条件按照甲方拍卖前提交和公示的交易条件执行。
4)拍卖品在上述交付时间、地点产权和风险发生转移。
6、特别承诺:
1)甲方承诺:自己不参与竞买,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参与竞买拍卖品。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拍卖品的保留价,乙方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
3)乙方不得转委托而将拍卖品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的佣金与费用:
1)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在拍卖举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成交价 %的佣金。乙方亦可直接从买受人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抵扣拍卖佣金。
2)如经拍卖但未能成交,甲方应在拍卖举行之日起 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拍卖费用 元(大写: )。
8、拍卖品的撤回与撤除:
1)甲方在拍卖开始前可以取消对拍卖品的拍卖委托并撤回拍卖品,但仍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未成交拍卖费用。
2)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撤销对拍卖品的拍卖,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① 拍卖品的来源不合法或与甲方承诺不符。
② 拍卖品权属存在争议或权属状况与甲方声明不一致的。
③ 拍卖品非真品或存在甲方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9、终止委托:
1)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委托且本合同终止,但如有违约责任或未结清事项,则应在合同终止前承担违约责任或结清相关事项。
① 流拍。
② 拍卖成交。
③ 甲方撤销委托、撤回拍卖品。
④ 因本合同被依法或依约解除。
2)因流拍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本合同终止;如甲乙双方愿意再次拍卖,则另行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领回拍卖品,超过期限未领回的,视为放弃拍卖物且由乙方自行处置。
四、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违反本协议条约内容,即为违约,且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拍卖品保留价予以赔偿。
3)乙方无故撤除拍卖品的,应支付拍卖品保留价 %的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则每延迟一日应向另一方支付逾期款项
%的违约金
5)甲方隐瞒拍卖品的瑕疵或拍卖品的权属瑕疵,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参与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卖品的,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的相应行为或向有关行政机关举报,并解除合同;甲方对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逾期未对拍卖标的进行拍卖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拍卖标的。
2、争议解决: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4、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甲方指定联系人:手机 ,电子信箱 ,地址 。
2)乙方指定联系人:手机 ,电子信箱 ,地址 。
委托人(签章): | 拍卖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签于: | 签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