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编号: YBYCZC-2020138
屏山县 2020 年竹产业示范基地产业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内部编号: YBYCZC-2020138
资格预审编号: 5115292020000865采购单位: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宜晨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宜宾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格式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8
格式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9
格式 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实质性要求) 21
宜宾宜晨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屏山县 2020 年竹 产业示范基地产业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编号:5115292020000865
项目名称:屏山县 2020 年竹产业示范基地产业路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备案登记编号:屏财采(2020)407 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 1 个包,本工程为屏山县 2020 年竹产业示范基地产业路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084878.00 元人民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②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证(B 证);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三、资格预审方法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 10 家向其发出采购文件。
(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10 家但≥3 家,则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则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资格预审文件自 2020 年 10 月 27 日 09:00 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 9 号产业总部基地 B 座(港荣大厦)8层, 联系电话 0831-5955162 填表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现场及网上报名邮箱: 3011320338@qq.com)。
(1)资格预审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5 日 14:00(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开审时间:2020 年 11 月 5 日 14:00(北京时间)。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 9 号产业总部基地 B 座(港荣大厦)8 层。
(4)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资格预审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资格预审不接收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密封包装的形式现场提交。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 cgp-sichuan.gov.cn)。
采购人: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同心街
联系人及电话:雷先生 13518456293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宜晨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 9 号产业总部基地 B 座(港荣大厦)8 层
联系人及电话:游京松 0831-5955162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屏山县屏山镇人民政府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宜宾宜晨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3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 |
级以上资质(含三级);②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 | ||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证 | ||
(B 证);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
4 |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 “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无需提供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②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证 (B 证);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5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和盖章 | (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印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单位章”和“公章”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 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6 | 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的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7 | 递交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的地点 | 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 9 号产业总部基地 B 座(港荣大 厦)8 层 |
8 | 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应包括的内容 | 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办法、采购需求、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格式。 |
9 | 资格审查方法 |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 10 家向其发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10 家但≥3 家,则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则由采购人调整 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自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 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
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
采购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核实的权利,若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 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本次资格预审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2.1 适用范围
本资格预审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资格预审项目。
2.2 有关定义
采购人: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系指响应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2.3 合格的申请人
2.3.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应当符合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中“二、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2.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3.3 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资格预审报名资料及资格预审文件。
2.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2.3.5 申请人还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2.4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应自行承担。三、资格预审文件
3.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3.1.1 本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办法、采购需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所有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2 当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3.2.2 如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内容有疑义,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后将进行书面答复。如答复内容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将按照第 3.2.1 条执行。
3.2.3 申请人收到书面答复后,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2 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4.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五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必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2.3 申请人应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2.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并编制目录,目录和正文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正文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可分册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1.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字样,封套还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号、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上述时间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5.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2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5.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
6.1.2 评审委员会的构成和确定方式: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6.2 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资格预审结果现场告知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详细说明理由。(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5 家但≥3 家,则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则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随机抽中的申请人可凭抽取结果通知书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应当通知采购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报告。
9.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9.3 保密
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过程保密,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9.4 询问、质疑和投诉
申请人对采购活动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依照有关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有限数量制。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后,采取公认的随机抽取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 10 家向其发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10 家但≥3 家,则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3 家,则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依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提供的证明材料的规定,对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
3.1 资格性检查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评审标准,对申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 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4.1 提交审查报告
4.1.1 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应列明通过资格预审的名单以及不合格名单,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说明理由。资格预审报告应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4.2 停止评审
评审委员会发现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如果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 3 家(不含),或资格预审阶段出现资格
预审申请文件被拒绝的情形导致通过资格预审的数量少于 3 家(不含)的,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宣布本次资格预审终止,并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XX 项目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名称: 资格预审编号:
XX 年 XX 月 XX 日
(正本/副本)
承诺函
宜宾宜晨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日 期:XXXX
根据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宜宾宜晨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资格预审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格式 5: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根据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宜宾宜晨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资格预审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格式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宜宾宜晨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资格预审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记录,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XXXX 年 XX 月 X 日
格式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宜宾宜晨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资格预审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根据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
格式 10: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实质性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 (供应商名称) 处任 (职 务名称) 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日 期:XX 年 XX 月 XX 日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宜宾宜晨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资格预审编号:X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 11 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