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一年 X 月
龙岗区总设计师战略合作协议
龙岗区人民政府 XXXXXXXX(总设计师团队单位名称)
二〇二一年 X 月
甲 方:龙岗区人民政府
地 址: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法定代表人:
一、 合作宗旨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诺言、实践成约的原则开展合作,加强沟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第二条 甲乙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后,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共同发展、互惠互利。
第三条 x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今后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的基础和依据。
二、合作目标
第四条 乙方将以领衔总设计师为核心,构建由学术委员会与执行团队组成的开放型技术平台,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专家领衔”的模式,从区域规划统筹到核心区规划设计实施管控再到重点建设项目品质提升,为龙岗区提供分层级管控、全过程管理和全要素协同的技术服务,为推进龙岗区高品质、高标准开发建设开展相关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 领衔总设计师主要通过参加重大项目专家评审、行
政决策会议和区领导会议,技术把控项目方向,支撑项目技术决策;学术委员会包括顾问学术委员会和执行学术委员会,主要通过技术研讨会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撑,统筹把控各大专项品质;执行团队包括全专业技术团队和相关技术专家,主要负责处理日常技术问题,组织并参与建筑审查和技术问题研究论证等。
三、服务范围
第六条 全域规划统筹范围(结合龙岗区“一芯两核多支点”战略,分片区开展总设计师工作,具体范围由双方后续协商确定。)
第七条 核心区城市设计实施管控范围(具体范围由双方后 续协商确定。)
四、服务年限
第八条 x战略合作协议服务周期为三年。五、合作内容
第九条 x项目乙方将通过“规划设计研究+总设计师技术咨询”的模式向甲方提供总设计师服务。
(一)规划设计研究领域
区域规划整合研究层面,在服务范围内,针对已开展或拟开展的片区规划、法定规划和相关城市设计开展规划设计整合研究工作;专项规划研究层面,积极开展服务范围内城市风貌、综合交通、夜景观等利于城市品质提升的专项规划;核心区城市设计层面,积极开展核心区、交通枢纽区、近期开发区等具有重要城市职能的片区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层面,在产业园区、公共文化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域,提供前期策划研究、建筑设计等服务。
(二)总设计师技术咨询领域
总设计师及其团队以保障城市公共利益,提升城市形象和空间品质为原则,采用三级管控模式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龙岗区总设计师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为依据(实施细则后续另行印发)。
(三)其他领域
依托领衔总设计师学术影响力,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组织开展学术xx、座谈会等学术活动,扩大项目影响力。其他未尽
事宜参考《龙岗区总设计师制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六、沟通协调
第十条 为促进双方合作顺利进行,切实将有关工作落实到位,双方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明确联络人员负责牵头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和协调工作,关注战略合作进展情况及实施效果,推进合作协议落实。
七、保密条款
第十一条 双方承诺严守商业机密和商业诚信,对于本协议及对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未经合作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给第三方,维护双方利益,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情况除外。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持续生效。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八、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x协议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x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如有)。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