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東方電氣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 行股份 約55.40%。同 時,東方電氣直接及間接持有宏華集 團29.98% 的已發行股份,為宏華集團的主要股東。按上市規則宏華集團為東方電 氣的聯繫人,而根據上市規則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融資租賃 框 架 協議 及 其 項下 擬 進 行 的交 易 將 構 成上 市 規 則 第14A 章 項下 本 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融資租賃框架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 高於0.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持續關連交易
訂立融資租賃框架協議
訂立融資租賃框架協議
於2022 年9 月30 日,本公司與宏華集團訂立融資租賃框架協議,據此,宏華 集團 同意向 x集團 提供 生產設 備的 融資租 賃服 務,包括 直接 租賃及售後回租服 務。年期 自2022 年9 月30 日起 至2024 年12 月31 日 止,並訂立持續關連交易的年度上限。
上市規則之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東方電氣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 行股份 約55.40%。同 時,東方電氣直接及間接持有宏華集 團29.98% 的已發行股份,為宏華集團的主要股東。按上市規則宏華集團為東方電 氣的聯繫人,而根據上市規則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融資租賃 框 架 協議 及 其 項下 擬 進 行 的交 易 將 構 成上 市 規 則 第14A 章 項下 x 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融資租賃框架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 高於0.1% 但低於5%,該等交易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有關申 報、公告及年度審核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有關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 的規定。
融資租賃框架協議
董事會宣佈,於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與宏華集團訂立融資租賃框架協議,據此,宏華集團同意向本集團提供生產設備的融資租賃服務,包括直接 租賃及售後回租服務。融資租賃框架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2022 年9 月30 日
訂約方:
(a) 本公 司(作為承租 方,代表其本身、其附屬公司及其聯繫人);及
(b) 宏華集 團(作為出租 方,代表其附屬公司)。
期限及生效條件:
自2022 年9 月30 日起至2024 年12 月31 日止。融資租賃框架協議須待宏華集 團股東大會批准後方可生效。
租賃方式:
i. 直接租賃:出租方將根據承租方的指示及甄選向供應商購買租賃物,然後按約定的期限將租賃物出租予承租方,並定期收取租金。本金 金額為向供應商購買租賃物的價格,乃由承租方與供應商按一般商 業條款並參考該等租賃物的市價協商後得出;
ii. 售後回租:出租方將向本集團購買租賃物,然後按約定的期限將其 回租,並定期收取租金。釐定租賃物的價值的基準按照市場慣例,其租賃本金將不會超出租賃物的賬面淨值或評估值。
本公司有權按最為有利的交易條款及條件選擇使用獨立第三方為本集 團提供的融資租賃服 務,並無任何義務必須使用宏華集團提供的融資 租賃服務。
年度上限及釐定的基準:
截至12 月31 日止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人民幣千元)
融資租賃服務 50,000 150,000 150,000
融資租賃框架協議的年度上限乃基於如下因素釐定:
1. 現時市場條 件(包括利率水 平)及中國人民銀行對貸款利率將來進行 調整的可能;及
2. 本集團當前的融資需求,以及未來發展前景。
截至本公告日期,宏華集團未向本集團提供融資租賃服務。
費用釐定的基準:
租賃代價由購買租賃設備的價 款(就直租而 言)或價 值(就售後回租而 言)、雙方約定的租賃利息及手續 費(如 有)構 成。租賃代價將由承租方和出租 方經公平協商,並參考同類型的融資租賃資產之市場價格而釐定。
• 就售後回租服務而言,出租方向本集團購買租賃物,然後按約定的 期限將其回租,並定期收取租金。釐定租賃物的價值的基準按照市 場慣例,其租賃本金將不會超出租賃物的賬面淨值或評估值;
• 就直接融資租賃服務而言,出租方將根據承租方的指示及甄選向供 應商購買租賃物,然後按約定的期限將租賃物出租予承租方,並定 期收取租金。本金金額為向供應商購買租賃物的價格,乃由承租人 與供應商按一般商業條款並參考該等租賃物的市價協商後得出。
本公司於釐定xxx集團支付的租賃利息時會考 慮(其 中包括):(i) 市場行情及中國人民銀行不時公佈的定期貸款基準利 率;(ii) 對本集團而言 不遜於向類似資質出租人提供的條款及條件;及(iii) 出租人的信用評估、融資租賃協議期限、本金金額、監管政策導向、行業發展戰略及出租人 的業務模式和增信措施。
本公司於釐定xxx集團支付的手續費時會考 慮(其中 包括):(i) 中國人 民銀行不時公佈的相關服務的適用費 率;及(ii) 對本集團而言不遜於向 類似資質出租人提供的條款及條件。
於本公告日期,東方電氣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 股 份 約55.40%。同 時,東 方 電 氣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宏 華 集 團29.98% 的 已 發行股份,為宏華集團的主要股東。按上市規則宏華集團為東方電氣的聯 繫人,而根據上市規則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融資租賃框架協議 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將構成上市規則 第14A 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 連交易。
由於融資租賃框架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年度上限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該等交易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下有關申報、公告及 年度審核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有關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訂立融資租賃框架協議的理由及裨益
融資租賃框架協議交易對本集團有 益,乃因其有利 於(1) 本公司拓寬融 資渠道,籌措較低成本資金;(2) 優化現金流管理;及(3) 促進本集團的業 務發展與經營順利進行。
董事認 為,融資租賃框架協議及其項下交易乃按本公司日常及一般業 務中正常商業條款進行,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內部控制措施
x公司已建立關聯交易管理辦 法(「關聯 交易管理辦法」),以確 保關連交易將按照公正、公平及公開的方式進行,並按照一般商業條款訂立,且並無損害本公司及其少數股東的權 益。董事會辦公室及本集團負責關 連交易管理的部門負責確保融資租賃框架協議項下的交易將不超逾建 議年度上限及按個別交易的條 款(不僅限於定價政 策)進 行。
董事會辦公室是本公司關連交易的管理單 位,負責監督關連交易程序 的批准,進行關連交易的資訊披露,及對持續關連交易框架協議的運行 狀況進行管 理。法務風控部負責本公司持續關連交易框架協議和框架 協議外新增關連交易協議的管理,對聯繫人進行備案登記;財務部負責 對關連交易協議發生的具體數額進行分類匯 總,配合審計師進行關連 交易匯總資料的審 核。本集團各成員公司應制定相應的關聯交易管理 辦法,包括明確應負責關連交易管理,及各自關連交易報批、運行和管 控的部門。
倘本公司各單位及各控股子公司在連續年度與同一聯繫人簽訂持續關 連交易協議,負責關連交易管理的部門應於年末最後一個月內,以相同 基礎對下一年度全年累計發生的同類關連交易金額上限進行合理預計,並申報至董事會辦公 室,董事會辦公室將同本公司法務風控部及本公 司財務部聯合審核 後,按照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報告董事會 審議及批准。
本公司各單位及各控股子公司須在每季度初十個工作日內將上一季度 關連交易協議的執行情況編製成報告,提交予本公司財務部。本公司財 務部將進行分類匯總,並報告董事會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將針對關連 交易執行情況提出具體的管理意見,並提交關連交易運行簡報予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審 議。
為確保融資租賃架協議項下之持續關連交易的條款公平合理且按一般 商業條款進行,本集團已採納以下內部控制程序:
與出租人訂立任何獨立租賃協議 前,本公司將按照本公司採購管理辦 法選擇出租人,並與出租人就融資租賃服務的利 息(包括手續 費)進行公 平磋 商,該等利息 應:(1) 不高於獨立第三方向承租人提供的利 息(包括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或(2) 參考同類型的融資租賃服務之市場利息水平。倘本公司發現出租人在相似條款及條件下收取的利息高於任何其他獨 立第三方,本公司有權與出租人按公平原則磋商,以保證本公司按市場 不高於任何其他獨立第三方的融資租賃服務利息執行融資租賃框架協議。
一般資料
有關本集團
x公司屬於能源裝備行業,為全球能源運營商及其他用戶提供各類能源、環保、化工等產品及系統成套、貿易、金融、物流等服務。
本公司主要經營模式是開發、設計、製造、銷售先進的水電、火電、核電、風電、氣電,太陽能發電成套設備,以及向全球能源運營商提供工程承 包及服務等相關業務。
有關東方電氣
東方電氣為一間於1984 年在中國成立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東方電 氣主要從事投資管理以及進出口業務。於本公告日期,東方電氣為本公 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約55.40%。
宏華集團
宏華集團是一家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 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上 市( 股份代 號:196)。於本公告日 期, 東方電氣直接及間接持有宏華集 團29.98% 的 已 發 行 股 份, 為 宏 華 集 團 的 主 要 股 東;Tricor Equity Trustee Limited 作為The ZYL Family Trust 及其他5 家家族信託的受託人,合計持有 宏華集團13.69% 的已發行股份。
宏華集團及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開發、製造及銷售鑽機、鑽機零部件及 提供售後服務之業務。
董事會意見
董 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 事)認 為,融資租賃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 持續關連交 易(包括相關建議年度上 限)將於本集團的一般及日常業務 過程中按照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 體利益。
由於董事xxx先生、xx先生、xxxxx、xxxxx及xxx先 生均為於東方電氣任職管理人 員,被認為於融資租賃框架協議中擁有 重大權 益,彼等已就批准融資租賃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的董 事會決議案迴避表 決。其餘三位獨立非執行董 事(xxxx x、xx先 生及xxx先生)已表 決並一致審議通過批准融資租賃框架協議及其項 下擬進行交易的董事會決議案。
除上文所披露者 外,概無董事於融資租賃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 及其年度上限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A 股」 | 指 | x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及以人民幣交 易的內資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 元 |
「聯繫人」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董事會」 | 指 | x公司董事會 |
「本公司」 | 指 |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 |
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 股於聯交所主板上市,A 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項下所賦予該詞的涵義 |
「持續關連交易」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東方電氣」 | 指 | 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 |
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 | ||
東 | ||
「東方電氣集團」 | 指 | 東方電氣及其附屬公 司(不包括本集 團)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融資租賃框架 協議」 | 指 | x公司與宏華集團訂立日期 為2022 年9 月30 日的2022-2024 融資租賃務框架協議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H 股」 | 指 | 以港元交易的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資股,每股面 值為人民幣1.00 元,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
「香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宏華集團」 | 指 | 宏華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 |
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 ||
「上市規則」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
「中國人民銀行」 | 指 | 中國人民銀行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 國(就本公告而 言,不包括香港、 |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
「股份」 | 指 | x公司股份,包括A 股及H 股 |
「股東」 | 指 | 股份的持有人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指 | 百分比 |
承董事會命
東方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xx
xx秘書
中國‧四川省‧成都
2022 年9 月30 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董事: xxx、xx、xxx、xxx及xxx 獨立非執行董事: xxx、xx及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