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4條,傳媒服務框架協議及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之相關適用百分比比率按年度基準計算仍超過0.1%但少於5%,因此,傳媒服務框架協議及補 充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包括修訂年度上限)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獲豁免獨立股東批准規定且僅需遵守上市規則之申報、公告及年度審閱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