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三生国健”)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资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临床开发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沈阳三生”) 签署《排他性许可协议》,拟将公司 706、709、HBT-2002、QY-F10、QY-F11、QY-F07、 QY-F02 项目独家授予给沈阳三生,许可区域为大中华地区。本次交易对价包括首付款 23,614.00 万元,里程碑付款及后续权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