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债券主体评级为 AAA 级,债项评级为 AAA 级;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9 月末的总资产合计 1,463.20 亿元,总负债合计 442.90 亿 四、投资人应充分考虑无担保发行对本次债券到期偿付的影响。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若因不可控制...
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0000 x)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中国(xx)xxxxxxxxxx 000 x)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声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
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登载于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述文件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债券主体评级为 AAA 级,债项评级为 AAA 级;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17 年 9 月末的总资产合计 1,463.20 亿元,总负债合计 442.90 亿
元,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1,020.30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2.77 亿元,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 30.27%(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13.89%;2014-2016 年度,发行人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1.92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投资人应充分考虑无担保发行对本次债券到期偿付的影响。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次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在本次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债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
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及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次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六、2014-2016 年度及 2017 年 9 月末, 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分别为
1,474,083.39 万元、1,851,468.62 万元、2,869,722.66 万元和 3,375,506.59 万元,
2014-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59,873.47 万元、
75,502.54 万元、102,254.58 万元和 65,909.97 万元。发行人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投资期及回报期较长,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引起的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导致发行人的财务费用发生变动。
七、截至2014-2016 年末及2017 年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67%、 46.24%、34.20%和 30.27%,虽然目前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但未来随着发行人规模继续扩张,负债水平可能提高,资产负债率可能随之上升,发行人存在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高的风险。
八、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以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向银行融资余额 104.50亿元,占同期发行人总资产的 9.37%,净资产的 14.24%。发行人所运营的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沈阳联络线和吉林至草市段高速公路均办理了收费权质押借款,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的限制对于发行人的未来融资和资产运作或将带来一定的风险。
九、截至 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人民
币 151,180.15 万元、213,424.38 万元、270,701.01 万元和 437,453.19 万元,占当
期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6.90%、7.45%、7.13%和 12.39%,金额较大并占流动资产的比率较高,对企业的日常经营将造成较大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十、2016 年度,公司通行费收入107,759.02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5.70%。发行人利润来源结构比较单一,如果高速公路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相应影响。
十一、公司拥有的长吉高速、长余高速、长营高速、延图高速、吉江高速、xx高速、营东梅高速、伊辽高速、xx高速、通沈高速吉林段、通新高速、长松高速、松双高速、营松高速、龙延高速、松石高速、xx高速、长双高速、小抚高速、靖通高速、坦黑高速及通梅高速等二十二条高速公路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运营、养护、管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补贴收入形式返还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2014-2016 年度,公司补贴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381,092.42 万元、 388,296.56 万元和 305,194.5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0.98%、
342.70%和 212.40%,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47.25%、157.14%和 166.25%。虽然发行人补贴收入为政府代收通行费的返还,但补贴收入占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较高,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十二、发行人 2014-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278,871.08 万元、-1,211,473.05 万元、-1,147,992.80 万元和-853,416.33 万元,近
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均为现金净流出。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规模较小,主要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前公司正处于投资布局阶段向运营管理阶段提升时期,投资与运营并重,公司意在通过投资或收购等多种方式提高高速公路及其附属经营业务的规模化效益。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吉荒高速的建设工作,未来几年公司投资性支出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可能带来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十三、2014 年发行人投资成立了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吉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0 亿元,
其中上海xxx盛资产管理公司出资 60 亿元,吉高集团出资 20 亿元。2019-2022
年,吉高集团将向上海xxx盛资产管理公司每年回购 15 亿元的股权。吉林省
x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其中吉高集团出资 636 万元。2018-
2020 年,吉高集团将向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每年回购 14.16 亿元
的股权。预计发行人 2018-2022 每年需股权回购 14.16 亿元、29.16 亿元、29.16亿元、15.00 亿元和 15.00 亿元。发行人在到期回购股权时将面临一定的资金流动性压力,存在流动性风险。
十四、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吉政函[2016]94 号),吉林省政府将发行人全部股权由吉林省国资委划转至吉林省国资委控股子公司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对东北亚国际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吉政办函[2016]112 号文件),吉林省人民政府明确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代替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吉高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人民政府。
十五、依据长春市《南部新城控制性详规》,发行人子公司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长春收费站处于南部新城核心区域中心位置,因长春市南部新城建设需要,拟对公司所属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长春收费站进行迁移。2013 年 10 月 30 日,经长春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的拆迁谈判小组与公司协商决定:1、吉林高速所属的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拆迁按土地及地上物一并评估原则补偿,由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实施。2、关于吉林高速通行费损失问题。由于绕城高速公路硅谷互通立交桥建设和改移人民大街高速公路出口,致使公司通行费损失,依据会议谈判结果,同意在硅谷互通立交桥建成通车前,以财政补贴方式一次性给予公司 5 亿元补偿。3、关于吉林高速所属的长春收费站人员安置补偿问题。为了长春市人民大街出口改移工程的顺利实施及保持稳定,依据最终谈判结果,同意支付给公司 500 万元的收费人员安置补偿费。4、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同意吉林高速所属的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 30 公顷工业用地变性为住宅用地。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上述各事项均未实际实施。经吉林博仑律师事务所律
师核查,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协议双方正在协商中。根据xxx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上述事件对本次发行没有实质影响。
十六、发行人2014-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675,150.02万元、3,177,384.13万元、3,814,662.63万元和4,428,984.81万元,呈上升趋势。发行人负债规模近年随着公司资本性支出增加及运营需要而快速扩张,尽管目前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但未来公司资本性支出仍处于快速扩张期,存在债务规模扩张较快风险。
十七、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有20家,其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子公司中,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吉林松花湖吉高宾馆有限公司、吉林省自然村发展有限公司和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得一渔府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4.22%、2,718.01%、 362.89%和94.43%;主要参股子公司吉林省xx地方铁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
104.40%。由于发行人子公司所在行业及处于发展经营初期等原因使得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若发行人子公司未来持续保持较高负债则存在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十八、发行人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0.56%、
-33.60%1.49%和51.28%。2014年受长平高速改扩建道路封闭影响,导致发行人通行费收入大幅下降。2016年至今,公司毛利率大幅上涨,主要是因为公司长平高速恢复通车,通行费收入及租赁收入增长明显。未来随着对高速公路运营成本的投入加大,仍存在毛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
十九、发行人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营业利润分别为-114,183.02万元、
-138,094.01万元、-115,020.74万元和-28,234.79万元。公司2014年以来增大了高速公路运营成本、餐饮住宿及物业成本等成本的投入,随着发行人在建公路不断建成并投入运营,发行人营业利润将稳步回升。但由于公司在建公路及运营初期公路的盈利能力有限,存在营业利润持续为负的风险。
二十、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9人,由出资人委派。但是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依法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均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5人,包括出资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并依法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
之日,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分别为xxx、xxx、xxx、xxx、xxx、xx,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为xx、xxx、xx。吉高集团已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提请尽快完成董事增补及换届事宜,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但是在相关程序执行期间仍存在发行人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缺位的风险。
二十一、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未决诉讼或仲裁事件 2 件,诉讼对象均为大连保税区xx国际贸易公司。发行人之孙公司吉林东高油脂向大连保税区xx国际贸易公司购买商品,但一直未取得增值税发票,截至 2016 年末,上述商品
东高油脂已在以前年度销售,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 3,743.87 万元因无相应的进项税发票予以抵扣而尚未缴纳。吉林东高油脂就与大连保税区xx国际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根据xxxxxxxxxxxxxx,xxxxxxxxx贸易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货款 1,050 万元,及支付相关税费
和案件受理费。截至 2016 年末,东高油脂尚未收到上述款项,应收大连保税区
xx国际贸易公司款项计 1,072.50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律师核查,上述
2 笔未决诉讼均不对本次债券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十二、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合格投资者需要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限定的资质条件。
二十三、发行人目前经营管理的长余高速、长吉高速、长营高速、吉江高速、延图高速剩余收费年限均不超过 6 年,该五条高速公路 2016 年通行费收入为
325,225.76 万元,占发行人 2016 年通行费总收入的 56.18%。根据 2015 年 7 月
21 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政府统一管理的高速公路在政府债务偿清后,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发行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将实行统借统还,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如果上述相关政策在发行人收费期限终止后尚未开始执行,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由此可能受到负面影响。
二十四、发行人目前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采用车流量法和直线折旧法进行折旧,部分高速公路折旧期超过其实际收费年限。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高速公
路折旧规模分别为 106,964.50 万元、114,168.62 万元和 104,907.65 万元。公司净
利润分别为 258,807.74 万元、247,104.52 万元和 183,571.68 万元。假设以长平高
速扩建后账面价值、发行人高速公路实际经营期限进行计算折旧,发行人 2014
年至 2016 年高速公路折旧规模分别为 109,629.82 万元、189,888.96 万元和
178,874.27 万元,较目前折旧方法多计提折旧额分别为 2,665.32 万元、75,720.34
万元和 73,966.62 万元。按照企业所得税调整后,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56,808.75
万元、190,314.27 万元和 128,096.72 万元,较目前净利润水平分别下降 1,998.99万元、56,790.25 万元和 55,474.96 万元,发行人利润水平仍保持较高水平。本次债券拟申报发行规模 50 亿元,预计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二十五、本期债券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较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给予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AA+有所提高。本期债券主体信用级别主要系中诚信证评基于发行人区域地位、竞争线路、区域经济、交通量构成、运营实力、财务实力、公司治理与战略、外部支持等因素,依据中诚信证评制定的信用评级方法而得出。由于受评级所处时点的不同,经营环境、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和指标等方面的变化或者评级方法的不同等众多因素影响,故可能在评级结果方面与报告期内的公开市场级别有所差异。
二十六、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债券名称由“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变更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名
称确定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确定为“18 吉高 01”。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
目录
五、发行人构成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债券发生违约后的解决机制
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01
十、发行人资金占用情况 103
十一、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04
十二、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处理 107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 108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108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108
三、最近三年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16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118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9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122
七、发行人或有事项说明 126
八、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128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 129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129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30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31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131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32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32
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139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140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140
第十节备查文件 150
一、备查文件目录 151
二、查阅时间 151
三、查阅地点 151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吉 高集团 | 指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 元的“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发行行为 |
债券持有人/ 投 资者/受益人 | 指 | 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 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机构/ 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 国泰 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团 | 指 | 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建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 销团成员共同组成的承销团 |
承销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签订的《吉林省高 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
余额包销 | 指 | 主承销商在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 出的本次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
簿记建档 | 指 | 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簿记管理 人记录投资者申购数量和认购价格的意愿的程序 |
簿记管理人 | 指 | 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新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准则,及此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关于吉林省高速公 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节假日 | 指 |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东北高速 | 指 |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高速 | 指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高速 | 指 |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x投公司 | 指 |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x高宾馆 | 指 | 吉林松花湖吉高宾馆有限公司 |
得一渔府 | 指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得一渔府有限公司 |
xxxx | 指 | 吉林省吉xxx物流有限公司 |
x高物流 | 指 | 吉林省吉高物流有限公司 |
磐石物流 | 指 | 磐石吉高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
东高油脂 | 指 | 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 |
吉林省自然村 公司 | 指 | 吉林省自然村发展有限公司 |
长双烟铁路公 司 | 指 | 长双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xx铁路公司 | 指 | 吉林省xx地方铁路有限公司 |
x草高速 | 指 | 吉林至草市高速公路 |
吉荒高速 | 指 | 吉林至荒岗高速公路 |
长平高速 | 指 | 长春至四平高速公路 |
长余高速 | 指 | 长春至拉林河高速公路 |
长吉高速 | 指 | 长春至吉林高速公路 |
长营高速 | 指 | 长春至营城子高速公路 |
吉江高速 | 指 | 吉林至xxx高速公路 |
延图高速 | 指 | 延吉至图们高速公路 |
长春绕城高速 西北环 | 指 | 长春绕城高速公路西北环 |
xx高速 | 指 | 江密峰至珲春高速 |
营东梅高速 | 指 | 营城子至东xxx河口高速 |
伊辽高速 | 指 | 伊通至辽源高速公路 |
长松高速 | 指 | 长春至松原高速公路 |
松双高速 | 指 | 松原至双辽高速公路 |
营松高速 | 指 | 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 |
龙延高速 | 指 | 延吉至龙井高速公路 |
松石高速 | 指 | 松原至石头井子高速公路 |
xx高速 | 指 | xx至延吉高速公路 |
长双高速 | 指 | 长春至双辽高速公路 |
小抚高速 | 指 | 小沟岭至抚松高速公路 |
靖通高速 | 指 | 靖宇至通化高速公路 |
坦黑高速 | 指 | 坦途至黑水高速公路 |
通梅高速 | 指 | 通化至梅河口高速公路 |
省政府 | 指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省 | 指 | 吉林省 |
省交通运输厅/ 交通厅 | 指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
第一节发行概况
1、公司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JilinProvincialExpresswayGroupCo.,Ltd 3、法定代表人:xxx
0、设立日期:1993年8月6日
5、公司住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6、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柒亿元(2,700,000,000.00元)
7、实缴资本:人民币贰拾柒亿元(2,700,000,000.00元)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577268
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0、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
11、电话:0000-00000000
12、传真:0431-85254040
13、邮政编码:130033
14、公司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开发建设、管理、养护;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五金建材(不含木材)、机电设备、汽车配件、沥青、日用百货、服装;住宿、餐饮、汽车维修、石油及成品油、食品的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资质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广告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商务服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服务、光伏发电、通讯基础设施、苗木买卖、房地产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6年8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5年期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2016年8月31日经吉林省交通厅审议通过,出具了《关于同意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吉交函[2016]471号),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03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将分期发行,发行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发行条款。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基础规模5亿元,附不超过15亿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3、超额配售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15亿元的发行额度。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5年。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起息日:本次债券起息日为【】年【】月【】日。
11、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本次债券自【】年至【】年每年的【】月【】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2、本金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3、本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5、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
1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8、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21、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相关税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果公告日期:【】年【】月【】日
3、发行首日:【】年【】月【】日
4、预计发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一)发行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办公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联系人:呼显辉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431-8525404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大厦10层项目主办人:xxx、xx
xx组其他成员: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21-50688712
(三)律师事务所:xxx仑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xxx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绿地中央广场B10室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431-84870488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xx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四层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上海市xx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xx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经办分析师:xxx、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1019030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园路18号中国金融信息中心大厦10层联系人:xx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0688712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000000000000000000
现代化支付系统号:309290000107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68804868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58754185
截至2017年11月7日,除下列事项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
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一)截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国泰君安自营证券账户未持有吉林高速
(000000.XX)股份。
(二)截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国泰君安券源账户未持有吉林高速(000000.XX)股份。
(三)截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国泰君安信用交易部融券专户未持有吉林高速(000000.XX)股份。
(四)截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国泰君安权益投资部账户未持有吉林高速
(000000.XX)股份。
(五)截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上海证券自营账户和融券账户未持有吉林高速(000000.XX)股份。
(六)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持有吉林高速 49.19%的股份,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高速与发行人存在关联方关系。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人(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次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三)偿付风险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息,从而使债券持有人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发行人在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
利变化,亦将可能使债券持有人受到不利影响。
(五)评级风险
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AAA级。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 x次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做出了任何判断。
虽然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一)财务风险
1、财务费用增加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投资期及回报期较长,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引起的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导致发行人的财务费用发生变动。2014-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分别为 1,474,083.39 万元、 1,851,468.62 万元、 2,869,722.66万元和3,375,506.59万元,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发行人的财
务费用分别为59,873.47万元、75,502.54万元、102,254.58万元和65,909.97万元。近几年的财务费用增加较多,未来发行人存在财务费用进一步增加的风险。
2、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前公司正处于投资布局阶段向运营管理阶段提升时期,投资与运营并重,公司意在通过投资或收购等多种方式提高高速公路及其附属经 营业务的规模化效益。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吉荒高速的建设工作,为了加快公司发 展,未来几年公司投资性支出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可能带来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发行人存在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3、资产负债率提高风险
发行人截至2014-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67%、46.24%、
34.20%和30.27%,虽然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但未来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继续扩张,负债水平可能提高,资产负债率可能上升,发行人存在资产负债率提高的风险。
4、质押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质押资产,具体为已进行收费权质押的高速公路资产。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以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向银行融资余额104.50亿元,占同 期发行人总资产的9.37%,净资产的14.24%。发行人所运营的珲春至乌兰浩特高 速公路、吉林至沈阳联络线和吉林至草市段高速公路均办理了收费权质押借款,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的限制对于发行人的未来融资和资产运作或将带来一定的 风险。
5、利润来源相对单一风险
2016年度,公司通行费收入107,759.0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5.70%。发行人利润来源结构比较单一,如果高速公路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相应影响。
6、补贴收入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大风险
公司拥有的长吉高速、长余高速、长营高速、延图高速、吉江高速、xx高 速、营东梅高速、伊辽高速、松肇高速、通沈高速吉林段、通新高速、长松高速、 松双高速、营松高速、龙延高速、松石高速、xx高速、长双高速、小抚高速、靖通高速、坦黑高速及通梅高速等二十二条高速公路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 费、运营、养护、管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补贴收入形式返还高速公路通行费 收入。2014-2016年度,公司补贴收入的金额分别为381,092.42万元、388,296.56万 元和305,194.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0.98%、342.70%和212.40%,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47.25%、157.14%和166.25%。补贴收入占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的比例较高,对公司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7、债务规模扩张较快风险
发行人2014-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675,150.02万元、 3,177,384.13万元、3,814,662.63万元和4,428,984.81万元,呈上升趋势。发行人负债规模近年随着公司资本性支出增加及运营需要而快速扩张,尽管目前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但未来公司资本性支出仍处于快速扩张期,存在债务规模扩张较快风险。
8、其他应收款占比较大风险
截至2014-2016 年末及2017 年9 月末,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人民币
151,180.15万元、213,424.38万元、270,701.01万元和437,453.19万元,占当期流动
资产比重分别为6.90%、7.45%、7.13%和12.39%%,虽然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来自吉林省交通厅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款,回收风险较小,但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仍将对企业的日常经营将造成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9、发行人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有20家,其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子公司中,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吉林松花湖吉高宾馆有限公司、吉林省自然村发展有限公司和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得一渔府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4.22%、2,718.01%、362.89%和94.43%;主要参股子公司吉林省xx地方铁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104.40%。由于发行人子公司所在行业及处于发展经营初期等原因使得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若发行人子公司未来持续保持较高负债则存在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10、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风险
发行人2014-2016 年度及2017 年1-9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0.56%、- 33.60%、1.49%和51.28%。2014年受长平高速改扩建道路封闭影响,导致发行人通行费收入大幅下降。2016年至今,公司毛利率大幅上涨,主要是因为公司长平高速恢复通车,通行费收入及租赁收入增长明显。未来随着对高速公路运营成本的投入加大,仍存在毛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
11、营业利润持续为负风险
发行人2014-2016 年度及2017 年1-9 月营业利润分别为-114,183.02 万元、- 138,094.01万元、-115,020.74万元和-28,234.79万元。公司2014年以来增大了高速公路运营成本、餐饮住宿及物业成本等成本的投入,随着发行人在建公路不断建成并投入运营,发行人营业利润将稳步回升。但由于公司在建公路及运营初期公路的盈利能力有限,可能存在营业利润持续为负的风险。
12、营业外收入占比较大风险
发行人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81,187.11万元、
388,853.30万元、305,726.72万元和292,573.41万元。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为公司所辖的部分路段的通行费收入上缴财政后返还给公司的财政补贴,营业外收入对公司利润总额贡献较大。如果未来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13、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风险
2014-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77,877.16万元、328,338.60万元、912,968.37万元和402,176.61万元。公司筹资
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外部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及相关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公司在综合考量未来项目建设情况及融资需求的前提下将审慎把握筹资规模。尽管公司采取稳健的筹资策略但仍存在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风险。
14、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风险
发行人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78,871.08万元、-1,211,473.05万元、-1,147,992.80万元和-853,416.33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规模较小,主要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收到的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虽然公司稳健把控投资活动现金额度,但考虑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额不能满足公司的投资需求,公司存在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的风险。
15、未来股权回购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2014年发行人投资成立了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吉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因两家公司投资款中部分投资款分别由上海xxx盛资产管理公司、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且发行人在到期后负有股权回购义务。预计发行人2018-2022每年需股权回购支出14.16亿元、29.16亿元、29.16亿元、15.00亿元和15.00亿元。发行人在到期回购股权时将面临一定的资金流动性压力,存在流动性风险。
(二)经营风险
1、行业周期性风险
高速公路行业的经营状况与国民经济发展状况息息相关,宏观经济周期的波动和地方经济形势的变化会直接影响经济活动对运力的需求,从而影响公路交通流量,因此宏观经济周期对行业影响显著,发行人存在行业周期性风险。
2、高速公路建设风险
吉林省位于我国东北部,地域寒冷,季节性温差大,冬季无法施工,高速公路建设用材必须考虑严寒及温差变化对耐久性的影响,同等条件下,高速公路建设工期长,施工难度比南方省份高,发行人存在高速公路建设风险。
3、车流量变动风险
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回收期长,车流量及通行费收入受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汽车保有量、燃油价格变动、公路收费方式、天气、交通方式的变化、交通条件的改善及现有平行国道的分流、新建平行高速公路的竞争、区域内公路系统的衔接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变化可能导致发行人现有和新建的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和通行费收入达不到预期,进而影响盈利能力。
4、自然灾害风险
地震、洪水、山体滑坡、大雾、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可能会造成公司运营管理的高速公路暂时关闭,严重情况下还可能造成部分路段毁损。地质灾害和恶劣天气状况还可能对当地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造成冲击,对救灾车辆实行的绿色通道制度等可能导致车辆通行费收入降低和维护成本的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竞争的风险
在发行人目前的高速公路运营区域范围内,铁路、航空和其他公路等交通运输方式均构成对发行人业务的竞争。尤其是铁路网络的改善,可能分散发行人的客运和货运业务来源,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高速公路与铁路在运输成本、时间成本、便捷度等方面各有优劣,为交通需求者提供了不同的选择。随着《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的颁布实施,铁道部加快了铁路建设步伐,吉林省内长春至吉林高速铁路于2010年建成通车,对长春至吉林高速公路客运造成了一定影响。
6、高速公路营运风险
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定期对路面的日常养护会影响公路的正常通行,如果
需要养护的范围较大或需要对原有道路进行拓宽,施工时间较长,会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导致交通流量和通行费收入减少。尽管目前公司所拥有的高速公路养护费用比较稳定并且道路通行状况良好,随着公司的高速公路开通年限的增长和车流量的上升,高速公路损耗会不断增大,导致养护费用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7、公路资产整合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的高速公路资产除吉草高速外均是由吉林省交通厅建设并注入公司的,目前和未来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建设的高速公路也将陆续注入公司。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主导对公司的资产注入、划出等资产整合工作,相关工作的进展和具体执行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公司可能面临公路资产整合风险。
8、高速公路建设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承担省内高速公路建设任务,此类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期限长等特点。如果在建设过程中遇到建筑材料市场变化、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因素,将可能导致建筑材料价格上升、征地拆迁成本增加等后果,从而导致公司高速公路建设成本上升。
9、资产变动风险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发[2014]280号文,2014年12月31日,将已完成竣工验收的3个高速公路项目(资产合计57.74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划入的资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财[2016]352号文,2016年12月31日,将已完成竣工验收的6个高速公路项目(资产合计296.92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划入的资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6年12月31日完成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财[2017]97号文,2017年3月31日,将已完成竣工验收的5个高速公路项目(资产合计339.09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划入的资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7年3月31日完成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若发行人未能对注入资产实行有效管理,将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状况,
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10、债务逐步划转风险
由于债务划转涉及到债权银行变更审批手续及信用结构等诸多方面,发行人 2013年由省交通运输厅无偿划入的资产所对应的债务将根据与相关银行的三方协议,分期逐步划转给发行人,同时,为支持发行人持续稳健经营,省交通运输厅划转债务时,将一并划转一定量的土地和其他经营性资产至发行人。尽管如此,发行人仍可能存在由于债务划转引起的负债增加、资产负债率提高等风险。
11、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虽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制度明确突发事件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但考虑到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若突发事件的解决过程中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的客观因素,则仍存在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12、部分固定资产权证未办理风险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中东高油脂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和吉林高速公 司收费站尚未办理相关权证。其中,吉林高速公司收费站属于公司新建项目,权 证已经按照吉林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提交了相应的审批申报材料,目前正在办理 过程中;东高油脂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权证办理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协商解决中,待解决后即办理相关权证手续。若发行人后续固定资产权证办理流程发生延误将 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权证未办理的风险。
13、部分路产经营期限到期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主要拥有的公路有长平高速、长吉高速、长余高速、长营高速、吉江高速、延图高速、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xx高速、营东梅高速、伊辽高速、吉草高速、肇松高速、通沈高速吉林段等二十五条高速公路资产,其中长吉高速和长营高速收费权均已到期,虽然发行人可以通过对高速公路改扩建等方式重新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权,但仍存在部分路产经营期限到期的风险。
14、拆迁补偿风险
2013年初,因长春市南部新城建设需要,依据长春市《南部新城控制性详规》,
拟对发行人所属收费管理分公司办公楼、长春收费站进行迁移。经长春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的拆迁谈判小组与公司协商,于2013年10月30日,形成长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2次),会议纪要中涉及吉林高速所属办公楼、收费站迁移补偿等事项。会议纪要中约定,迁移工作中涉及的协议签订、补偿及收费站搬迁等工作应在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截至2017年9月30日,会议纪要所涉各事项均未实际实施,存在拆迁补偿执行标准变化的风险。
(三)公司治理及管理风险
1、内部管理控制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的管理能力需要不断提高,虽然发行人已制定了相关制度改善内部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但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也对发行人财务、经营、法律及其他风险的管理控制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发行人能否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提升管理水平仍有待时间检验,发行人存在管理风险。
2、子公司管理控制风险
发行人目前拥有多家控股、参股子公司,涉及较多的业务板块。截至2017年 9月末,发行人拥有13家一级子公司和7家二级子公司,业务涉及高速公路、商贸物流等板块。公司下属子公司较多,给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相关投资决策及内部风险控制方面带来较大的挑战。
3、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较多,目前发行人能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原则开展相关业务,一贯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保证关联交易公开透明,保障公司利益,但仍可能存在关联方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4、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缺位风险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9人,由出资人委派。但是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依法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1人,均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5人,包括出资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并依
法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分别为xxx、xxx、xxx、xxx、xxx、xx,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为xx、xxx、xx。吉高集团已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提请尽快完成董事增补及换届事宜,正在履行相关程序。但是在相关程序执行期间仍存在发行人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缺位的风险。
(四)政策性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发行人属于高速公路行业,是资本密集型企业,融资需求较大,国家在存款准备金率、基准利率、银行信贷规模等宏观政策方面的调整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环境,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
2、行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与国家行业政策密切相关,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政策的调整将会使发行人面临的经营环境和未来发展受到较大影响。2015年,交通运输部向社会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修订稿确立了“收费”与 “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明确政府收费公路实行规范的预算管理,除收费公路权益外,所有收费公路资产均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同时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门槛,并对收费期限做出调整。如果收费政策进一步调整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补贴政策变动风险
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共有25条高速公路路产,其中22条高速公路通行费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并缴入省交通运输厅财政专户,省交通运输厅在扣除上述高速公路的养护支出及相关管理费用后,以补贴收入的形式将剩余部分返还吉高集团。2014-2016年,发行人获得的通行费补贴收入分别为380,258.00万元、387,700.00万元和298,100.00万元。虽然实质上公司完全拥有上述高速公路的所有权,但如果省交通运输厅或其他有权部门在上述针对发行人的补贴政策方面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4、环保政策变动风险
发行人在建设项目时为降低汽车噪声,采取了尽量避免穿越城镇、加大公路沿线绿化投入、改善路面材料质量、对沿线可能受较严重噪声影响的住户采取迁移或防噪措施等方法。发行人在运营中加强配套设施检测维护,加强对环境变化的监测。但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调整,仍可能影响发行人在高速公路建设和日常养护过程中的环保投入和管理,发行人存在环保政策变动风险。
5、高速公路收费定价机制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经营性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吉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由省政府制定。与其他省份比较,吉林省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偏低。现行定价机制使得公司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长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吉林省通行费标准的调整速度和幅度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6、临时性收费政策调整风险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以国发[2012]37号《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方案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自方案制定之日起,逢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和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收通行费,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因受免收通行费收入政策的影响,发行人节假日通行费收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对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第三节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本次公司
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 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AAA。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的含义为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中诚信证评评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的含义为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1、正面
公司地位突出,获得政府支持力度大。公司作为吉林省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投资运营主体,承担吉林省政府赋予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任务,在当地的经济发展中地位十分重要,在项目资源、财政补贴和交通组织等方面获得吉林省政府持续的大力支持。2014年以来,吉林省政府先后将14条高速公路路产,共计693.75亿元注入公司,对公司支持力度极大。
公司路产区位及垄断优势明显。截至2017年3月公司旗下高速公路2,930.16公里,约占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95.74%,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均是吉林省“四纵三横”公路网中的主干架,路产地理位置优越,区域垄断优势明显。
财务杠杆比率大幅下降。随着公司2016年和2017年一季度划入多条路产,以及自身的利润积累,公司财务杠杆比率持续下降,2014-2017年一季度,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67%、46.24%、34.20%和27.24%;同期总资本化比率分别为 33.00%、33.39%、24.41%和19.49%。
公司下辖路产收取的通行费持续增长。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收费里程的增长及路网协同效应的增强,公司下辖路段通行费稳定增长,2014年-2016年,公司实际实现通行费收入分别为34.45亿元、57.46亿元和57.89亿元。
2、关注
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燃油税费改革、清理违规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绿色通道等多项收费公路相关政策近年陆续出台,对公司路产的通行费收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后续政策的变化值得关注。
公司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在建项目3个,概算总投资189.19亿元,公司已投入102.41亿元,尚需投资86.78亿元,公司未来存在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部分高速路产收费权陆续到期。公司下属长吉、长营高速收费权2017年9月即将到期,目前已计划改扩建;另有长余高速等3条收费高速剩余收费年限不超过5年,到期后如何处置尚不明确。上述5条公路涉及通车里程占历年产生收入路产通车里程比例为30%左右,但日均通行量占比超过48%,2014-2016年通行费占比分别为52.67%、57.39%和56.18%,中诚信证评将持续关注上述公路收费权到期后对公司收入及盈利的影响以及后续的具体安排。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 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 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 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网站
(xxx.xxxx.xxx.xx)和上交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上交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应早于
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与本期债券评级结果存在差异说明
x期债券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较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给予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有所提高。本期债券主体信用级别主要系中诚信证评基于发行人区域地位、竞争线路、区域经济、交通量构成、运营实力、财务实力、公司治理与战略、外部支持等因素,依据中诚信证评制定的信用评级方法而得出。由于受评级所处时点的不同,经营环境、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和指标等方面的变化或者评级方法的不同等众多因素影响,故可能在评级结果方面与报告期内的公开市场级别有所差异。
(一)公司获得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的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银行共计1,425.48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约167.86亿元,剩余授信额度约为1,257.62亿元。
表3-1:2017年9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银行 | 授信总额 | 已使用额度 | 未用额度 |
1 | 国家开发银行 | 612.27 | 20.05 | 592.22 |
2 | 进出口银行 | 4.50 | 2.50 | 2.00 |
3 | 农发展银行 | 1.40 | 0.34 | 1.06 |
4 | 工商银行 | 162.00 | 39.51 | 122.49 |
5 | 农业银行 | 182.07 | 72.89 | 109.18 |
6 | 建设银行 | 15.00 | 0.40 | 14.60 |
7 | 中国银行 | 16.00 | 11.60 | 4.40 |
8 | 邮储银行 | 62.00 | 4.51 | 57.49 |
9 | 交通银行 | 36.75 | 3.40 | 33.35 |
10 | 中信银行 | 25.00 | 1.00 | 24.00 |
11 | 光大银行 | 138.00 | 7.30 | 130.70 |
12 | 浦发银行 | 8.00 | 0.00 | 8.00 |
13 | 兴业银行 | 119.59 | 0.00 | 119.59 |
14 | 民生银行 | 20.00 | 0.00 | 20.00 |
15 | 招商银行 | 12.00 | 4.36 | 7.64 |
16 | 华夏银行 | 2.00 | 0.00 | 2.00 |
17 | 长春农商行 | 2.00 | 0.00 | 2.00 |
18 | 九台农商行 | 6.90 | 0.00 | 6.90 |
合计 | 1,425.48 | 167.86 | 1,257.62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及一期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十一期中期票据、三期定向工具、三期超短期融资券、一期企业债和一期公司债,累计募集资金231.70亿元,其中尚在存续期的181.70亿元,已到期还本的50.00亿元。详细情况如下:
表3-2: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单位:亿元、%
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票面利率 | 发行期限 | 发行规模 (亿元) | 还本付息情况 |
尚在存续期债券 | |||||
17 吉林高速 SCP003 | 2017-08-23 | 4.84 | 0.74 | 6.00 | 尚未到首个付息期 |
17 吉林高速 SCP002 | 2017-06-30 | 4.75 | 0.74 | 4.00 | 尚未到首个付息期 |
17 吉林高速 SCP001 | 2017-05-02 | 4.92 | 0.74 | 4.00 | 尚未到首个付息期 |
17 吉林高速 MTN001 | 2017-03-17 | 5.29 | 5 | 20.00 | 尚未到首个付息期 |
16 吉林高速 MTN004 | 2016-12-13 | 4.99 | 3(3+N) | 20.00 | 尚未到首个付息期 |
16 吉林高速 MTN003 | 2016-10-19 | 3.68 | 3(3+N) | 20.00 | 尚未到首个付息期 |
16 吉林高速 MTN002 | 2016-09-21 | 3.64 | 5 | 20.00 | 已按时足额付息 |
16 吉林高速 MTN001 | 2016-05-09 | 5.50 | 5(5+N) | 10.00 | 已按时足额付息 |
15 吉林高速 MTN001 | 2015-12-24 | 3.84 | 7 | 20.00 | 已按时足额付息 |
14 吉高速 MTN001 | 2014-11-04 | 5.16 | 7 | 10.00 | 已按时足额付息 |
14 吉高速 MTN002 | 2014-12-25 | 5.95 | 7 | 20.00 | 已按时足额付息 |
13 吉高速 MTN1 | 2013-02-25 | 5.79 | 5 | 9.70 | 已按时足额付息 |
12 吉高速 MTN1 | 2012-07-19 | 5.70 | 5 | 10.00 | 已按时足额付息 |
11 吉高速 | 2012-06-21 | 5.50 | 7 | 8.00 | 已按时足额付息 |
合计 | 181.70 | ||||
已到期债券 | |||||
13 吉高速 PPN002 | 2013-11-15 | 7.30 | 2 | 15.00 | 已按时足额兑付本息 |
13 吉高速 PPN001(3 年期) | 2013-06-28 | 5.84 | 3 | 7.50 | 已按时足额兑付本息 |
13 吉高速 PPN001(2 年期) | 2013-06-28 | 5.74 | 2 | 7.50 | 已按时足额兑付本息 |
11 吉高速 MTN1 | 2011-12-16 | 6.72 | 5 | 10.00 | 已按时足额兑付本息 |
08 吉高速债 | 2008-10-24 | 5.65 | 5 | 10.00 | 已按时足额兑付本息 |
合计 | 50.00 |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债券发行前,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8.0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78%。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为58.0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7年9月末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68%。
项目 | 2017 年 9 月末 | 2016 年末 | 2015 年末 | 2014 年末 |
流动比率 (倍) | 6.77 | 6.56 | 9.62 | 4.75 |
速动比率 (倍) | 6.77 | 6.55 | 9.6 | 4.73 |
资产负债率 (%) | 30.27% | 34.20% | 46.24% | 43.67% |
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应收账款xx 率(次/年) | 45.24 | 39.44 | 47.11 | 30.84 |
存货xx率 (次/年) | 15.97 | 25.64 | 19.54 | 14.24 |
总资产xx率 (次/年) | 0.01 | 0.02 | 0.02 | 0.02 |
利息保障倍数 | 5.01 | 2.86 | 4.31 | 5.46 |
净资产收益率 (%) | 3.87% | 3.33% | 6.92% | 7.50% |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偿债指标表3-3: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主要偿债指标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x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x次债券无增信措施。
x次债券利息和本金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具体事项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予以说明。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年至【】年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本次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偿付
1、本次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
2、本次债券本金的偿付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偿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一)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x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收入和现金流。
2014-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27亿元、
11.33亿元、14.37亿元和10.3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4.49亿元、23.90亿元、17.37亿元和24.4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00亿元、38.77亿元、20.60亿元和37.13亿元;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0.82亿元、26.94亿元、20.18亿元和24.67亿元,母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2亿元、28.09亿元、14.59亿元和27.75亿元。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随着下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发行人将会获得稳定的分红收益。总体看来,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强,能够为本次债券本息到期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充足的货币资金
长期以来,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货币资金充足,可用作偿债资金。截至2014-2016年末及2017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27.78亿元、78.24亿元、75.34亿元和67.34亿元。发行人充足的货币资金为本次债券的偿还提供了有力保障。
2、政府大力支持
总体来看,公司作为吉林省高速公路投资运营的唯一主体,外部发展环境良好,区域垄断优势明显,受政府支持力度较大,未来发展前景良好。自成立以来,公司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政府发展计划和投资战略的要求,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投资经营,得到了国家和吉林省政府在资产注入、产业政策、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财[2013]170号),为了推进吉林省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以吉高集团为基础,组建企业投融资平台,通过资产注入和资金流转等措施,扩大吉高集团的经营范围、总资产及净资产和现金流规模,增强其市场融资能力。即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和厅管的一级公路,在完成竣工验收以后,陆续注入吉高集团。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文件,吉政函[2014]47号,吉林省政府将吉高集团纳入省属重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批复吉林省交通厅要充分发挥吉高集团的融资平台作用和综合功能,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吉高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发[2014]280号文,2014年12月31日,将已完成竣工验收的3个高速公路项目(资产合计57.74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划入的资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财[2016]352号文,2016年12月31日,将已完成竣工验收的6个高速公路项目(资产合计296.92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划入的资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6年12月31日完成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财[2017]97号文,2017年3月31日,将已完成竣工验收的5个高速公路项目(资产合计339.09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划入的资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7年3月31日完成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以上政府政策的支持将有利于发行人保证还本付息,为到期债务本息偿付提供了保障。
3、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
发行人在各家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再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已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银行共计1,425.48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约167.86亿元,剩余授信额度约为 1,257.62亿元。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在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前提下,银行借款可以作为吉高集团在突发情况下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应急保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多期中期票据和定向工具等,具有丰富的直接融资经验,充分保障公司业务的高速发展,同时也在资本市场得到投资者高度认可。发行人较强的直接融资能力将会为公司持续经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重要支持。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按时、足额偿付本次债券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负责本次债券还本付息的相关事宜、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次债券安全付息、兑付
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方面的顺畅运作,并确保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用途使用。
(二)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组建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工作小组,自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x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 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 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
x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调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协调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经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的按约偿付作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七)风险应急保障措施
如果公司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公司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五、发行人构成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以及债券发生违约后的解决机制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济措施。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次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如果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按时兑付本金,将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本次债券的后续措施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如果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解释和执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直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3、公司办公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4、电话:0000-00000000
5、传真:0431-85254040
6、邮政编码:130033
7、注册资本:270,000万元人民币
8、法定代表人:xxx
0、x立日期:1993年8月6日
10、营业执照注册号:912200001239577268
1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395772-6
12、税务登记号:220105123957726
13、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开发建设、管理、养护;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五金建材(不含木材)、机电设备、汽车配件、沥青、日用百货、服装;住宿、餐饮、汽车维修、石油及成品油、食品的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资质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广告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商务服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服务、光伏发电、通讯基础设施、苗木买卖、房地产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高集团”)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以下简称“吉高公司”)。吉高公司于1993年经吉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吉交企字( 1993 ) 20 号文批准成立(注册号: 2200001004745),隶属于吉林省交通厅,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成立之初,吉高公司除贷款外没有开展其他任何业务。
1996年12月,吉林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及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对吉林省高速公路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管理体制实行事企合一的管理模式,即在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同时加挂吉高公司的牌子,隶属于吉林省交通厅,为事业单位,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
1998年7月,根据吉林省交通厅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7月27日前以实物资产向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增资人民币22亿元,吉林长兴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吉长会验字[1998]第56号),经审验,截至1998年7月27日止,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已收到吉林省交通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2亿元整,均为实物出资。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吉高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27亿元。
2003年,吉林省交通厅决定将吉高公司与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分离。吉高公司开始独立运营,并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同时,省交通厅任命了新的吉高公司领导班子,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2004年7月,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政办函(2004)84号文件,决定将吉高公司等几家交通企业纳入吉林省国资委监管。2005年7月,吉林省国资委和吉林省交通厅联合向吉林省政府请示,认为吉高公司等企业承担吉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任务,由吉林省交通厅管理有利于统一筹划和推进交通建设事业的发展,吉林省国资委不再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或股权出资人职责,经吉林省政府批准,吉高公司正式交由吉林省交通厅管理。
2006年7月11日,经吉林省交通厅同意,吉高公司正式更为现名。
2010年2月,经省人民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原东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两家股份有限公司,即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速”)。根据相关会议决议,公司取得了吉林高速的
控制权,并于2010年3月1日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14年底,公司持有吉林高速49.19%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2013年12月31日,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发[2013]56号文,截至
2013年底,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的6个高速公路项目,验收总资产159.94亿元,其中移交给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5.87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134.07亿元,具体明细如下:xxx至珲春高速公路、长春龙家堡国际机场连接线、长春至东湖镇段高速公路、营城子至梅河口高速公路、菜园子互通立交、伊通至辽源高速公路共 6条路段,通行里程共计499.40公里。划入的路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134.07亿元,公司已于2013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发行人上述资产划入已履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过程合法合规,对其发行本次债券的主体资格及决议有效性均不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发[2014]280号文,2014年12月31日,将已完成竣工验收的3个高速公路项目(资产合计57.74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具体明细如下:肇源至松原高速公路,总资产19.84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18.18亿元;通化至沈阳高速公路吉林段,总资产15.80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13.60亿元,通化至新开岭高速公路,总资产30.29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25.96亿元。上述3条高速公路通行里程共计149.52公里。划入的资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2016年9月23日,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对东北亚国际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吉政办函[2016]112号文件)要求,吉高集团控股股东变更为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由省国资委委托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2016年10月1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2016)9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将吉林省国资委持有的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无偿划入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公司出资人为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7亿元,出资人吉盛公司同意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股东权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27亿元,控股股东为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人民政府。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截至2016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115.32亿元,所有者权益733.85亿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17.04亿元);2016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4.37亿元,利润总额 19.05亿元。
根据公司未经审计的2017年9月末财务报表,截至2017年9月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463.20亿元,所有者权益1,020.30亿元(其中少数股东权益17.53)亿元);2017年1-9月,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0.37亿元,利润总额26.43亿元。
三、发行人近三年一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合计 20 家,其中一级子
公司 13 家,二级子公司 7 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5-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层级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公司拥 有权益 | 是否合并 | |
直 接 | 间 接 | |||||
吉林省高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是 | 是 | |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00 | 100.00 | 是 | 是 | |
吉林省辉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一级 | 181,682.00 | 100.00 | 是 | 是 | |
吉林省龙蒲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0 | 100.00 | 是 | 是 | |
吉林省东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0 | 100.00 | 是 | 是 | |
吉林省榆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0 | 100.00 | 是 | 是 | |
吉林松花湖吉高宾馆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是 | 是 | |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得一渔府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是 | 是 |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一级 | 121,320.00 | 49.19 | 是 | 是 | |
吉林省吉高物流有限公司 | 一级 | 2,000.00 | 59.00 | 是 | 是 | |
吉林省自然村发展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 | 80.00 | 是 | 是 | |
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 | 20,000.00 | 63.80 | 是 | 是 | |
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 | 二级 | 5,000.00 | 95.00 | 是 | 是 |
吉林高速德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二级 | 300.00 | 90.00 | 是 | 是 | |
磐石吉高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 二级 | 1,970.00 | 100.00 | 是 | 是 | |
吉林省高速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3,000.00 | 80.00 | 是 | 是 | |
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一级 | 800,000 | 25.00 | 是 | 是 | |
吉林省吉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一级 | 6,000 | 31.80 | 是 | 是 | |
长春市得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 | 100.00 | 是 | 是 | |
吉林省红枫叶旅行社有限公司 | 二级 | 50.00 | 60.00 | 是 | 是 |
注:
1、公司与上海xxx盛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合资设立了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泽通公司),公司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25 日,注册资本 80 亿元,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 20 亿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25%。泽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公司委派,公司对泽通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公司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2、公司与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合资设立了吉林省吉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吉兴公司),公司成立时间 2014 年 11 月 25 日,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 636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31.80%。吉兴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公司委派,公司对吉兴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公司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吉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负有回购义务的股权投资公司,投资于高速公路项目,这些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有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吉林省安排公路建设基金及银行贷款,其中中央财政拨款已经到位,省内安排资金尚未全部到位,为不影响项目进度,通过股权融资,用于项目资本金投资。
4、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49.19%;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5.63%;宋世拎 0.48%;孙晓东 0.26%;苏成 0.22%。发行人处于实质控股地位,由发行人推荐吉林高速公路股份公司主要董事、监事、高管人选,对公司经营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二)对企业影响重大的子公司情况简介
1、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1,320 万元
注册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兰家大街 155 号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证券代码:601518(A 股)
经营范围:公路投资、开发、建设、养护和经营管理;建筑材料生产、经销;公路工程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农林牧产品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生物工程开发;汽车清洗;汽车配件及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销售 X(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高速是由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2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4]号)《关于核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批复》核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每股东北高速股份转换为一股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一股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10 年 3 月 1 日吉林高速成立。2010 年 3 月 19 日吉林高速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吉林高速拥有长平高速和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速公路总里程 176.29 公里。
截至 2016 年末,吉林高速总资产 708,427.60 万元,总负债 407,628.98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300,798.62 万元,资产负债率 57.54%。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77,488.65 万元,实现净利润 19,275.89 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634,299.36 万元,总负债 317,204.57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 317,094.80 万元,资产负债率 50.01%。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72,593.68 万元,实现净利润 22,119.54 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持有上市公司吉林高速 596,803,607 股。发行人未对以上股份进行任何质押操作。
2、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 1658 号
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高等级公路沿线工程建设,建筑材料经销,收费机电通讯系统集成,林木培育与种植,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吉投公司设立于 2007 年 7 月,吉高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是吉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6 年末,吉投公司总资产 1,141,966.34 万元,总负债 1,012,105.0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861.33 万元,资产负债率 88.63%。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1,614.23 万元,实现净利润-37,498.99 万元。净利润为负的原因为吉草高速当年收入不能覆盖支出。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1,243,588.15 万元,总负债 1,047,347.3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 196,240.80 万元,资产负债率 84.22%。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253.43 万元,实现净利润-13,620.53 万元。
3、吉林松花湖吉高宾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注册地点:吉林市丰满区丰满街 1 委 1 组(大丰满松滨街 158 号)
经营范围:客房、主食(含面食)、副食(含冷饼)、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吉高宾馆设立于 2007 年 10 月,吉高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是吉高集团的
全资子公司。经营场所位于吉林市丰满区松花湖景区内,于 2008 年 5 月 8 日正式对外营业。
截至 2016 年末,吉高宾馆总资产 587.99 万元,总负债 5,747.6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159.64 万元,资产负债率 977.50%。2016 年未实现收入,实现净利润-6.16 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138.14 万元,总负债 3,754.6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3,616.52 万元,资产负债率 2,718.01%。2017 年 1-9 月未实现收入,实现净利润-63.21 万元。
由于近年宏观经济景气下行,各类酒店及休闲度假村普遍经营下滑,且竞争激烈,并且各项成本费用增加,同时受公司季节性经营特点影响,最近几年吉高宾馆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目前宾馆已暂停营业。
4、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得一渔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注册地点:高速公路蛟河服务区
经营范围:正餐、饮料及冷饮服务、住宿/投资经营。
得一渔府设立于 2008 年 10 月,吉高集团持有其 100%股权,是吉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经营场所位于xxx至延吉高速公路蛟河服务区。目前已整体对外租赁经营,租金为 40 万元/年。
截至 2016 年末,得一渔府总资产 122.59 万元,总负债 145.34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2.75 万元,资产负债率 118.56%。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483.23万元,实现净利润 81.12 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81.08 万元,总负债 76.5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 4.52 万元,资产负债率 94.43%。2017 年 1-9 月未实现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1.79 万元。
5、吉林省吉高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兰家大街 155 号办公楼 2 楼 305 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仓储、物流、信息咨询、货运代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06-12);展览设计;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
吉高物流设立于 2011 年 6 月,吉高集团持有其 59%股权。
截至 2016 年末,吉高物流总资产 25,155.27 万元,总负债 22,865.91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289.36 万元,资产负债率 90.90%。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459.68 万元,实现净利润 260.34 万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34,420.63 万元,总负债 30,311.8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 4,108.78 万元,资产负债率 88.06%。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4,849.06 万元,实现净利润-153.05 万元。
6、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注册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 1658 号 612 室
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高等级公路沿线附属设施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设立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吉高集团持有其 25%股权。
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投资额 80 亿元,股东上海xxx盛资
产管理公司出资 60 亿元,发行人出资 20 亿元。主要用于鹤大高速公路靖宇至通
化段、小沟岭至抚松段、长春至双辽段高速公路建设。约定股权投资期限为 8 年
(4+4),满 4 年后双方可选择提前终止,发行人将回购上海xxx盛资产管理
公司持有的股权,若继续存续 4 年,则发行人分别于上海xxx盛资产管理公司向吉林省泽通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际缴付出资款之日起满 5 年、6 年、7 年和 8 年之日,回购 15 亿元、15 亿元、15 亿元和 15 亿元。到期日 2022 年 12 月
14 日,按季度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股权溢价折合利率 7.995%。
截至 2016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800,703.31 万元,总负债 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800,703.31 万元,资产负债率 0.00%。企业无实际经营收入。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800,703.92 万元,总负债 0.1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 800,703.77 万元,资产负债率 0.00%。2017 年 1-9 月企业无实际经营收入。
7、吉林省吉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 1658 号 609 室
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高等级公路沿线附属设施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省吉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设立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吉高集团持有其
31.8%股权。
吉林省吉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总投资额 62.27 亿元,股东中欧盛世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出资 42.49 亿元,发行人出资 19.78 亿元。主要用于吉林省集
双高速公路集安至通化段、通化至东丰段高速公路建设。约定股权投资期限为 6
年(3+3),满 3 年后双方均可选择提前终止,发行人将回购中欧盛世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持有的所有股权,若继续存续 3 年,则发行人于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向吉林省吉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实际缴付出资款之日起满 4 年、5 年和 6 年之日,回购 14.16 亿元、14.16 亿元和 14.17 亿元。到期日 2020
年 12 月 14 日,按季度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股权溢价折合利率 7.995%。
截至 2016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623,681.46 万元,总负债 27.3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623,654.11 万元,资产负债率 0.00%。企业无实际经营收入。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623,790.75 万元,总负债 4.81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 623,785.94 万元,资产负债率 0.00%。2017 年 1-9 月企业无实际经营收入。
(三)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参股子公司 1 个,为吉林省xx地方铁路有限公司。
吉林省xx地方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铁路”)注册资本:30,000,000 元
注册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 1658 号
经营范围:铁路建设、开发与管理、国内国际铁路货物运输;运输装卸。铁路机车修理;通信信号设备制造、安装及大中小维修等。
xx铁路设立于 2003 年 1 月,吉高集团持有其 33.33%股权,是吉高集团的参股子公司。
截至 2016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55,387.14 万元,总负债 57,044.5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57.38 万元,资产负债率 102.99%。2016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224.89 万元,实现净利润-804.88 万元。公司当年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公司铁路老旧运力较低且每年计提折旧较高所致。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55,269.73 万元,总负债 57,700.2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2,430.47 万元,资产负债率 104.40%。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26.15 万元,实现净利润-773.09 万元。
表5-2:截至2017年9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投资金额 | 占股比例 |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万元 | 100% |
吉高集团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00%的股份。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图5-1: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股权结构
100%
100%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吉政办函[2016]112号文件,吉林省国资委委托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履行吉高集团的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吉林省人民政府。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公司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按照吉高集团公司章程,吉高集团董事为 9 名,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任免文件,免去xxx董事及董事长职务,xxx、刘天明、李东起董事职务,由于xxx个人提出辞职申请,免去其职工董事职务,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xxx职工董事。张清田由于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xxx出任公司董事,由于以上变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履职董事包括:xxx、xxx、xxx、xxx、xxx、xxx名董事,吉高集团已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提请尽快完成董事增补及换届事宜,正在履行相关程序。
表 5-3:公司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出生年月 | 学历 | 任职起止时间 | 专业职务 |
1 | xxx | x | x事长、 党委书记 | 1962.12 | 硕士 | 2017.03-2020.03 | 高级工程 师 |
2 | xxx | x | x董事 长、总经 理 | 1966.05 | 博士 | 2017.03-2020.03 | 研究员 |
3 | xxx | 男 | 董事、副 总经理 | 1963.11 | 硕士 | 2017.03-2020.03 | 高级政工 师 |
4 | xxx | x | x事、总 工程师 | 1963.09 | 本科 | 2017.03-2020.03 | 高级工程 师 |
5 | xxx | x | x事、副 总经理 | 1971.09 | 本科 | 2017.03-2020.03 | 经济师 |
6 | xx | x | x事、总 会计师 | 1971.02 | 硕士 | 2017.03-2020.03 | 高级会计 师 |
(2)公司董事简历
毕忠德先生,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1962 年 12 月出生,东北师范大学地理专业理学硕士、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土地与环境专业理学硕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工商管理专业硕士,xxxxxx任长春市土地管理局地籍事务所副所长、长春市土地管理局土地估价事务所所长、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等职务。
xxxxx,公司总经理,1966 年 5 月出生,博士,曾任省交通厅体改法规处副处长,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处长兼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吉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等职务。
xxxxx,公司副总经理,1963 年 11 月出生,吉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高级政工师。xxxxxx任吉林省公路工程局劳资员、企管、人事劳资处长,吉林省公路工程局纪委书记等职务。
xxxxx,公司总工程师,1963 年 9 月出生,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xxxxxx任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第一测设室工作任副主任、主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xx监理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白城地区督导组组长等职务。
xxxxx,公司副总经理,1971 年 9 月出生,经济师,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吉林省地方铁路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吉林省xx地方铁路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吉高集团办公室主任。
xxx生,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71 年 2 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吉林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第十一工程局集团常务副总裁兼吉林省济安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3、监事会成员
(1)公司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表 5-4:公司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出生年月 | 学历 | 任职起止时间 | 专业职务 |
1 | xx | x | 监事会 主席 | 1960.12 | 本科 | 2017.03-2020.03 | 高级工程 师 |
2 | xxx | 男 | 监事 | 1977.10 | 硕士 | 2017.03-2020.03 | 经济师 |
3 | xx | x | 监事 | 1972.05 | 本科 | 2017.03-2020.03 | 工程师 |
(2)公司监事简历
xx先生,1960 年 12 月出生,清华大学固体物理专业本科,高级工程师。xxxxx任吉林省地方铁路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吉林省xx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资金协调办公室主任、公司副总经理,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xxx先生,吉林省吉高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1977 年 10 月出生,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吉林省吉长交通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团支部书记、人事劳资部副经理兼党办副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xxx生,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1972 年 5 月出生,吉林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济南钢铁集团第二小型轧钢厂团支书,吉林省吉长交通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经营开发部经理,吉林省吉高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表 5-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序 号 | 姓名 | 性 别 | 职务 | 出生年 月 | 学 历 | 任职起止时间 | 专业职务 |
1 | xxx | x | x事长、党委书 记 | 1962.12 | 硕 士 | 2017.03-2020.03 | 高级工程 师 |
2 | xxx | x | x董事长、总经 理 | 1966.05 | 博 士 | 2017.03-2020.03 | 研究员 |
3 | xxx | 男 | 董事、副总经理 | 1963.11 | 硕 士 | 2017.03-2020.03 | 高级政工 师 |
4 | xxx | x | x事、副总经理 | 1971.09 | 本 科 | 2017.03-2020.03 | 经济师 |
5 | xx | x | 副总经理 | 1964.01 | 硕 | 2017.03-2020.03 | 高级工程 |
士 | 师 | ||||||
6 | xxx | x | x事、总工程师 | 1963.09 | 本 科 | 2017.03-2020.03 | 高级经济 师 |
7 | xx | x | x事、总会计师 | 1971.02 | 硕 士 | 2017.03-2020.03 | 高级会计 师 |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骆实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64 年 1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市公路工程定额站副站长,吉林市中连接线指挥部总监,珲乌公路三岭改建工程办公室主任,吉林市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兼总工,吉林市绕城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吉林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系吉高集团全资子公司)计划合同部部长兼吉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计划合同处处长,吉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其余人员简历请参见“公司董事简介”。
由于个人原因辞职及政策性因素(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企业董事、监事的规定)影响,目前发行人存在部分董事、监事离职、免职缺位的情况,发行人已经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汇报,提请进行增补,目前正在履行相关人事任免程序,发行人将持续跟进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决策程序,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并不在政府部门兼任职务或领取薪酬,符合《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一)业务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高速公路开发建设、管理、养护;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五金建材(不含木材)、机电设备、汽车配件、沥青、日用百货、服装;住宿、餐饮、汽车维修、石油及成品油、食品的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资质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广告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商务服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服务、光伏发电、通讯基础设施、苗木买卖、房地产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情况分析
x高集团是吉林省国资委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是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 及高速公路沿线的综合开发经营。吉高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通行费收入、广告收入、餐饮住宿收入和服务区租赁收入,通行费收入为公司收入、利润的主 要来源。
2016 公司通行费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 75.70%,广告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19%,餐饮住宿及物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0.12%,服务区租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8.45%,售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4.54%;以上业务营业成本分别占总营业成本的 90.03%、0.25%、0.87%、4.32%和 4.52%。
2015 年公司通行费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85.65%,广告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44%,餐饮住宿及物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03%,服务区租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7.62%;四大主要业务营业成本分别占总营业成本的 92.41%、 0.27%、0.78%和 3.80%。
2014 年公司通行费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85.06%,广告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47%,餐饮住宿及物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0.59%,服务区租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2.17%;四大主要业务营业成本分别占总营业成本的 95.36%、
0.29%、0.26%和 3.57%。
表 5-6: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营业收入 | 占比 | |
高速公路运营 | 86,271.88 | 83.17% | 107,759.02 | 75.70% | 96,870.38 | 85.65% | 78,426.36 | 85.06% |
广告 | 726.11 | 0.70% | 1,687.55 | 1.19% | 1,631.44 | 1.44% | 1,359.00 | 1.47% |
餐饮住宿及物 业 | 798.72 | 0.77% | 173.55 | 0.12% | 1,164.66 | 1.03% | 547.72 | 0.59% |
服务区租赁 | 14,262.80 | 13.75% | 26,266.10 | 18.45% | 8,613.02 | 7.62% | 11,221.99 | 12.17% |
售粮 | 1,670.05 | 1.61% | 6,459.68 | 4.54% | 4,486.42 | 3.97% | 651.40 | 0.71% |
旅游业 | - | - | - | - | 331.79 | 0.29% | - | - |
总计 | 103,729.56 | 100.00% | 142,345.91 | 100.00% | 113,097.71 | 100.00% | 92,206.46 | 100.00% |
公司 2014-2016 年和 2017 年 1-9 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92,206.46 万元、
113,097.71 万元、142,345.91 万元和 103,729.56 万元。2015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增加 20,891.25 万元,增幅为 22.66%,主要原因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
有限公司 0000 xxxxxxxxxxxxxxxx,0000 x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通行费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导致同比增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为通行费及服务区租赁收入,2016 年发行人通行费收入呈增长趋势,主
要系长平高速完成改扩建,通行费收入增大所致。
表 5-7: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营业成本 | 占比 | |
高速公路运营 | 42,357.82 | 83.81% | 127,311.92 | 90.03% | 139,601.69 | 92.41% | 123,902.07 | 95.36% |
广告 | 404.32 | 0.80% | 358.19 | 0.25% | 408.02 | 0.27% | 379.36 | 0.29% |
餐饮住宿及物 业 | 778.32 | 1.54% | 1,226.69 | 0.87% | 1,176.41 | 0.78% | 340.07 | 0.26% |
服务区租赁 | 5,534.16 | 10.95% | 6,112.38 | 4.32% | 5,735.81 | 3.80% | 4,640.23 | 3.57% |
售粮 | 1,465.67 | 2.90% | 6,396.34 | 4.52% | 4,153.43 | 2.75% | 673.39 | 0.52% |
旅游业 | - | - | - | - | - | - | 0.50 | 0.00% |
总计 | 50,540.29 | 100.00% | 141,405.51 | 100.00% | 151,075.36 | 100.00% | 129,935.61 | 100.00% |
公司 2014-2016 年和 2017 年 1-9 月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129,935.61 万元、
151,075.36 万元、141,405.51 万元和 50,540.29 万元。其中,高速公路运营成本分别为 123,902.07 万元、139,601.69 万元、127,311.92 万元和 42,357.82 万元,占营
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5.36%、92.41%、90.03%和 83.81%。2015 年营业成本较
2014 年增加 21,139.75 万元,增幅为 16.27%,主要原因为 2014 年注入资产在
2015 年计提折旧导致成本增加。发行人 2016 年营业成本较 2015 年减少 12,289.77万元,降幅为 8.80%,主要系公司在采取积极主动措施控制运营成本的同时名下高速公路受车流量下降影响导致折旧成本下降所致。
表 5-8: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
高速公路运 营 | 43,914.06 | 82.56% | -19,552.90 | -2079.21% | -42,731.31 | 112.52% | -45,475.71 | 120.53% |
广告 | 321.79 | 0.60% | 1,329.36 | 141.36% | 1,223.42 | -3.22% | 979.64 | -2.60% |
餐饮住宿及 物业 | 20.40 | 0.04% | -1,053.14 | -111.99% | -11.75 | 0.03% | 207.65 | -0.55% |
服务区租赁 | 8,728.64 | 16.41% | 20,153.72 | 2143.10% | 2,877.21 | -7.58% | 6,581.76 | -17.44% |
售粮 | 204.38 | 0.38% | 63.34 | 6.74% | 332.99 | -0.88% | -21.99 | 0.06% |
旅游业 | - | - | - | - | - | - | -0.50 | 0.00% |
总计 | 53,189.27 | 100.00% | 940.40 | 100.00% | -37,977.65 | 100.00% | -37,729.15 | 100.00% |
公司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毛利润分别为-37,729.15 万元、-37,977.65
主营业务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高速公路运营 | 50.90% | -18.15% | -44.11% | -57.99% |
广告 | 44.32% | 78.77% | 74.99% | 72.09% |
餐饮住宿及物业 | 2.55% | -606.82% | -1.01% | 37.91% |
服务区租赁 | 61.20% | 76.73% | 33.41% | 58.65% |
售粮 | 12.24% | 0.98% | 7.42% | -3.38% |
旅游业 | - | - | - | - |
总计 | 51.28% | 0.66% | -33.58% | -40.92% |
万元、940.4 万元和 53,189.27 万元,其中,2014 年、2015 年毛利润为负,主要 原因是 2014 年公司新通车高速公路里程较多,处于运营初期的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少而导致收入低于成本;毛利率分别为-40.92%、-33.58%、0.66%和 51.28%。表 5-9: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情况
1、高速公路运营板块
(1)发行人拥有的高速公路资产情况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于 2003 年将当时省内已建成并完成竣工决算的所有的高 速公路资产注入吉高集团,后又陆续为公司注入大量已竣工决算的高速公路资产。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主要拥有的公路有长平高速、长吉高速、长余高速、 长营高速、吉江高速、延图高速、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xx高速、营东梅高速、 伊辽高速、吉草高速、肇松高速、通沈高速吉林段等二十五条高速公路资产,目 前和未来由省交通运输厅投资建设的多条高速公路也将于竣工决算后陆续注入
x高集团。
表 5-10: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拥有的高速公路资产情况表
单位:公里
序号 | 高速公路名称 | 通车里程 (公里) | 高速公路性质 | 经营性质 | 运营主体 | 收费权期限 | 通车时间 | 剩余收费 年限 | 是否被抵 质押 |
1 | 长平高速 | 133.25 | 国高网 | 经营性 公路 | 吉林高速 | 25 年1 | 1996.09 | 23 年 | 是 |
1长平高速于 2015 年完成扩建,扩建后收费期限为 25 年,因此收费期限延长至 2040 年。
序号 | 高速公路名称 | 通车里程 (公里) | 高速公路性质 | 经营性质 | 运营主体 | 收费权期限 | 通车时间 | 剩余 收费年限 | 是否 被抵质押 |
2 | 长余高速 | 154.45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02.09 | 5 年 | 否 |
3 | 长吉高速 | 112.96 | 国高网 | 政府收 费还贷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1997.09 | 20 年2 | 否 |
4 | 长营高速 | 68.74 | 省高网 | 政府收 费还贷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1997.09 | 20 年 | 否 |
5 | 吉江高速 | 29.80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1999.11 | 2 年 | 否 |
6 | 延图高速 | 28.70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01.09 | 4 年 | 否 |
7 | 长春绕城高速西北 环 | 43.04 | 国高网 | 经营性公路 | 吉林高速 | 30 年 | 2001.10 | 14 年 | 否 |
8 | xx高速 | 347.90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08.10 | 11 年 | 否 |
9 | 营东梅高速 | 74.50 | 国高网、省高网 | 政府收 费还贷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0.11 | 13 年 | 否 |
10 | 伊辽高速 | 47.60 | 省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09.10 | 12 年 | 否 |
11 | 吉草高速 | 258.60 | 国高网 | 经营性 公路 | 吉高集团 | 20 年 | 2011.10 | 14 年 | 是 |
12 | 肇松高速 | 51.57 | 国高网 | 政府收 费还贷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08.9 | 11 年 | 否 |
13 | 通沈高速吉林段 | 45.54 | 国高网 | 政府收 费还贷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08.9 | 11 年 | 是 |
14 | 通新高速 | 52.40 | 国高网 | 政府收 费还贷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1.10 | 14 年 | 否 |
2发行人于近期对长吉高速和长营高速进行改扩建,预计改扩建完成后,相关高速收费年限将延长 20 年至
2037 年。
序号 | 高速公路名称 | 通车里程 (公里) | 高速公路性质 | 经营性质 | 运营主体 | 收费权期限 | 通车时间 | 剩余 收费年限 | 是否 被抵质押 |
15 | 长松高速 | 140.62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0.11 | 13 年 | 是 |
16 | 松双高速 | 257.00 | 国高网 | 政府收 费还贷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0.09 | 13 年 | 否 |
17 | 营松高速 | 230.06 | 国高网 | 政府收 费还贷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0.11 | 13 年 | 否 |
18 | 龙延高速 | 32.98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6.11 | 19 年 | 否 |
19 | 松石高速 | 232.81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0.10 | 13 年 | 否 |
20 | xx高速 | 56.65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2.09 | 15 年 | 否 |
21 | 长双高速 | 94.68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5.08 | 18 年 | 否 |
22 | 小抚高速 | 162.62 | 国高网 | 政府收 费还贷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6.11 | 19 年 | 否 |
23 | 靖通高速 | 123.46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6.11 | 19 年 | 否 |
24 | 坦黑高速 | 52.40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6.10 | 19 年 | 否 |
25 | 通梅高速 | 97.83 | 国高网 | 政府收费还贷 公路 |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 20 年 | 2015.12 | 18 年 | 否 |
合计 | 2,930.16 |
注:长吉高速包含2013 年12 月新注入的长春龙家堡国际机场连接线 4.7 公里(2005.6)、
长春至xxxxxx 00 xx(0000.0)、菜园子互通立交 3.7 公里(2013.7)。
表 5-11: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拥有的高速公路车流量情况表
单位:标准车辆次/日
序号 | 高速公路名称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1 | 长平高速 | 38,600 | 39,590 | 38,845 | 25,348 |
2 | 长余高速 | 30,419 | 37,634 | 41,660 | 30,241 |
3 | 长吉高速 | 32,183 | 39,267 | 40,341 | 30,042 |
4 | 长营高速 | 25,715 | 28,962 | 25,647 | 18,439 |
5 | 吉江高速 | 10,069 | 12,969 | 13,395 | 10,210 |
6 | 延图高速 | 11,198 | 13,967 | 13,657 | 9,864 |
7 | 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 | 18,405 | 22,137 | 20,276 | 15,423 |
8 | xx高速 | 22,112 | 29,118 | 31,216 | 22,567 |
9 | 营东梅高速 | 3,107 | 3,456 | 3,335 | 2,412 |
10 | 伊辽高速 | 3,052 | 4,023 | 4,056 | 3,145 |
11 | 吉草高速 | 14,395 | 19,653 | 21,513 | 13,457 |
12 | 肇松高速 | 5,824 | 6,896 | 6,745 | - |
13 | 通沈高速吉林段 | 8,031 | 10,023 | 9,968 | - |
14 | 通新高速 | 3,541 | 4,132 | 5,134 | - |
15 | 长松高速 | 6,443 | 5,926 | - | - |
16 | 松双高速 | 4,831 | 4,527 | - | - |
17 | 营松高速 | 6,674 | 6,898 | - | - |
18 | 龙延高速 | 3,849 | 3,987 | - | - |
19 | 松石高速 | 3,948 | 3,873 | - | - |
20 | xxxx | 3,379 | 3,266 | - | - |
21 | 长双高速 | 4,928 | 4,897 | - | - |
22 | 小抚高速 | 3,228 | 3,158 | - | - |
23 | 靖通高速 | 3,989 | 3,465 | - | - |
24 | 坦黑高速 | 3,652 | 3,298 | - | - |
25 | 通梅高速 | 3,179 | 3,096 | - | - |
合计 | 274,751 | 318,218 | 275,788 | 181,148 |
2014 年-2016 年,公司路产日均车流量分别为 181,148、275,788 和 318,218标准车辆次/日,其中长平高速、长余高速、长吉高速日均车流量较大,2014 年长平高速由于改扩建,部分道路封闭,车流量有所下滑。长营高速、吉江高速、延图高速通车时间较早,均已进入成熟期,日均车流量稳定增长。2015-2016 年由于公司经营路产增加以及新通车路产运行逐渐成熟,公司高速公路车流量大幅增长。
1、长平高速
长平高速是国家公路主干线同江至三亚公路的长春至四平段。该工程的建成对吉林省通边达海、发展经济,沟通我国南北方物资交流,构筑东北地区高速公
路网具有重要意义。
长平高速起自长春市兴隆山,经郭家店、公主岭、范家屯,止于辽吉两省交界的五里坡,与沈阳至四平高速、长吉高速相连,通过连接线与 102 国道相连,
全长 133.25 公里。另建 7 条连接线,总长 23.61 公里(其中一级公路 7.16 公里、
二级公路 16.45 公里)。全线设 8 处互通式立交桥,沿线设长春、公主岭、四平三个服务区和两个停车场,并建有基层生产和管理用房。
长平高速为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计算行车速度为 120 公里/小时,xx宽
度 26 米,主线路面为双向四车道沥青砼路面。
长平高速工程于 1994 年 5 月 10 日正式开工,于 1996 年 9 月 19 日建成通
车,完成投资 236,100 万元。经国家综合验收,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
2、长余高速
长春至拉林河高速公路是国家路网规划中同江至三亚国道主干线的一部分,是交通部和吉林省“九五”期间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成使同江至三亚国道主干线东北境内路段全线贯通,同时也使京哈高速公路全线贯通,对进一步加强东北三省之间以及吉林省与其它省份的联系具有重要意义,对吉林省的政治经济、国际旅游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长余高速北起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交界的拉林河,与哈双高速公路相接,终点左行到长春市兴隆山镇,与长平高速相接,右行与长春绕城高速公路相接,全长
154.45 公里。按平原区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长余高速在建设中,大胆采用新技术,改性沥青的 SMA 结构,PG 等级评价 SBS 改性沥青的性能指标以及用隆声带确保行车安全等都是首次大规模使用。
该项目于 1998 年 10 月始建,2002 年 9 月 18 日通车。
3、长吉高速
长吉高速是联结长春和吉林市的干线公路,是国家“两纵两横”公路干线同江至三亚公路长春至珲春支线的重要路段,是通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规划的图们江下游经济开发区的黄金通道,是“九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成,将使吉林省两个最大城市—长春市和吉林市逐步实现经济一体化,形成以高速公路为轴心的东北亚工业和经济走廊。
长吉高速西起长春市东郊杨家店,东止于吉林西郊虎牛沟。全长 83.56 公里,
全立交、全封闭,设计时速 120 公里。一期工程按 6 车道布设xx,路面暂铺 4车道。全线共有 3 座大桥,5 处互通立交桥,16 座中桥,全线共有构造物 251 道,全部控制出入、全封闭、全立交。
该项目于 0000 x 0 x 00 xxx,0000 x 9 月 9 日交工通车,完成投资
19.18 亿元,节余 1.07 亿元。该项目于 1999 年 10 月 11 日通过了交通部组织的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总评分为 95.35 分,为优良工程;2000 年 3 月在国家交通部的“优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优秀施工”3 个项目的评比中,获得 3 个项目的一等奖;2001 年获得交通部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的提名。
4、长营高速
长春至营城子高速公路是长春至白山公路的重要路段,是吉林省东南部的辽源、通化、白山等市与省会长春市经济社会联系的必经之路,1997 年 9 月建成通车。全长 68.74 公里,为全封闭、全立交 4 车道高速公路,xx宽度 24.5 米,
行车道宽度 2×7.5 米,项目总投资 10.5 亿元人民币。
5、吉江高速
吉林至xxx高速公路于 1999 年 10 月通车,四车道高速公路,全长 29.8 公里,是同江至三亚国道主干线长春至珲春支线的一部分,也是珲乌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6、延图高速
延吉至图们高速公路于 2001 年 9 月通车,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
设计时速 60 公里。总投资 8.56 亿元、全长 28.7 公里,为吉林省“九五”重点工程,是同江至三亚国道主干线重要支线。
7、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
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全长 89.55 公里,由东南环和西北环构成,其中西北环起于小西屯互通立交,经小城子、兰家、驿马站、西新、汽车厂至半截沟互通,长
43.04 公里。西北环为分期分段建设,各段的建设标准及建设时间有所不同,其中小西屯互通至幸福段设计速度为 120 公里/小时,xx宽度 28 米,与京哈高速长春至拉林河段同步建设,于 2002 年建成通车;幸福经小城子、冯家屯、驿马站至汽车厂互通段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xx宽度 24.5 米,其中幸福至冯家屯段于 2002 年建成通车,冯家屯至汽车厂互通段于 1997 年 9 月年建成通车,
汽车厂互通经潘家至半截沟互通段设计速度为120 公里/小时,xx宽度26.0 米,
于 2000 年建成通车。
8、xx高速
xxx至珲春高速公路全长 376 公里,是交通部规划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中同江至三亚国道主干线长春至珲春支线(GZ010-1)的一部分,分为xxx至xx甸段、xx甸至敦化段、敦化至延吉段、延吉至图们段及图们至珲春段五部分,其中延吉至图们段于 1998 年竣工通车,高速公路标准;xxx至xx甸
段、敦化至延吉段于 2003 年 7 月按全封闭全立交的半幅高速公路开始建设,2006
年后经改造成为全封闭全立交的高速公路,xxx至延吉段 2008 年竣式通车;
xx甸至敦化段和图们至珲春段 2010 年建成通车。该路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
9、营东梅高速
营城子至梅河口公路全长 76 公里,是由营城子至东丰和东xxx河口两段组成的。营城子至东丰段是吉林省省会到各地市(州)基本实现高速公路连接规划目标中的重要路段,是吉林省公路建设“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东xxx河口段是国家规划的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集安至双辽联络线中的一段。营城子至梅河口公路位于吉林省南部的伊通县、东丰县和梅河口市,是吉林省省会通往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政府所在地实现高速公路连接的关键路段。该路是吉林省东南部地区交通运输的大动脉。项目起点位于伊通县的营城子镇北,与已建成的长春至营城子高速公路连接,终点位于梅河口市,与同步建设的吉林至草市高速公路连接,主要经由营城子镇、那丹伯镇、中育、东丰县、梅河口市。该路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于 2010 年建成通车。
10、伊辽高速
伊通至辽源高速公路全长 45 公里,是吉林省公路建设“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伊通至辽源公路起点位于长春至营城子高速公路伊通互通立交桥南侧新家乡,经由老营房、小王家沟、橡子沟、大度屯、福善屯西、龙背、肖家街,至终点辽源市区北侧白家沟,并以连接线跨辽源市绕城公路北段后进入市区连接仙城大街。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于 2009 年竣工
通车。
11、吉草高速
吉草高速公路全长 258.6 公里,总投资 105 亿元,东起吉林省吉林市,西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
xx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时速 100 公里,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工程包
括:建设大中小桥梁八十四座,互通和分离式立交桥 63 处,天桥 73 处,隧道 2
座和 4 个服务区。吉草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珲春(口岸)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沈阳至吉林联络线吉林省境内路段,是吉林省“十一五”期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于 2013 年 9 月正式全线开通。
12、肇松高速
起于吉黑省界肇源县,跨越第一松花江,到达吉林省松原市的高速公路与松原到长春高速公路相接。松肇高速项目主线按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的双向四
车道建设标准,主线全长 51.57 公里,xx宽 25.5 米,共划分为 3 个标段;辅道
按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的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 33.32 公里,xx宽 8.5 米,
路面宽 7.0 米。路面工程预算投资 3.92 亿元。全线设收费站 4 处,服务区 1 处,
管理处 1 处,附属工程预算投资 1.46 亿元。公路于 2008 年通车。
13、通沈高速吉林段
通沈高速吉林段全长 45.544 公里,起点位于通化县城快大茂镇东南侧喇咕河南岸,经快大茂镇新发街、赤柏村、蛤蟆塘村、光明村、英额布镇、欢喜岭村、三棵榆树镇,到达路线终点沿江村,终点位于吉林省与辽宁省交界处的富尔江南岸。全线共有大桥 8 座、中桥 7 座、小桥 4 座、涵洞 108 道、高架桥 3 座、隧道
2 处、分离立交桥 5 座,工程总预算 16.72 亿元。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的高速公
路标准建设,快大茂至赤柏段设计时速 100 公里,双向 6 车道,xx宽 32 米;
赤xxxxxxxxx 00 xx,xx 0 xx,xx宽 24.5 米。2008 年 10 月 6
日,通沈高速吉林段高速公路竣工通车。
14、通新高速
通化至新开岭高速公路全长 52.406 公里(其中,快大茂至赤柏段 4.714 公里
扩建,与通沈高速同步实施,已于 2008 年 10 月通车),总投资 31.2 亿元。该路段是“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中地形最复杂、景色最优美、桥梁隧道比例最高、单标段建设里程最长、工程造价最大的一条高速公路,被列为国家北部寒冷地区高速公路典型示范工程,同时也被交通部确定为景观路、生态路、
旅游路的示范工程。全线有大、中、小桥 27 座,总长 0.0xx,xx 0 x,xx
0xx,x、隧比例高达 29%。主要工程包括:蝲蛄河特大桥、二密河大桥、黑坑沟大桥以及二密特长隧道、虎马岭隧道、大川隧道等工程项目。2011 年 10 月,通化至新开岭高速公路竣工通车。
15、长松高速
长松高速是国家公路主干线珲(珲春)乌(乌兰浩特)高速公路长春至松原段。长松高速起自长春市,止于松原市,全长 140.62 公里。设计行车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于 2010 年 11 月建成通车。
长春至松原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两地行车时间由原来的两个半小时缩短至一个半小时,与肇源高速、大广高速、松白石高速连接后形成一个网络,该工程的建成对吉林省东西部经济互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6、松双高速
松双高速是国家公路主干线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松原至双辽段。松双高速起自松原市,止于双辽市,全长 257 公里。设计行车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于 2010
年 9 月建成通车。
松原至双辽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将改变吉林西部地区交通落后状况,促进当地资源合理地利用和开发,带动沿线经济的快速发展。大广高速的建设将为吉林西部地区增加一条进关出海通道,有助于加强吉林与关内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往来,使吉林省物流、人才流、信息流与关内各省区融为一体。
17、营松高速
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起于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北,与长春至营城子高速公路终点相接,途经辉南、靖宇、抚松等县,止于松江河机场北 1.5 公里处,
与环长白山旅游公路相接,路线全长 230.06 公里。于 2010 年 11 月建成通车。
建设标准为双向四车道,全线设置隧道 4 处,特大桥和大桥 30 座,设计时速 100公里/小时。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是吉林省连接松江河机场和通往中朝边境的一条重要战略通道。该路的建设对加强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加快长白山的保护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8、松石高速
松原至石头井子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珲春至乌兰浩特段的组成部分,也是我省“五纵五横三环四连”高速公路规划中,“第二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东
起松原市,西止吉蒙交界的石头井子,主线全长 232.81 公里,设计时速 100 公
里,于 2010 年 10 月建成通车。松石高速将连接嫩江至丹东高速公路和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及内蒙古规划建设的石头井子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形成黑龙江西南、内蒙古东北和吉林西部等经济区出海的便捷通道,为区域资源开发、旅游产业发展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条件。
19、长双高速
长春至双辽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xxxxxxx(X00)中的起点,与大广高速公路双辽过境段相接,路线全长 94.68 公里,设计时速 100 公里,
于2015 年 8 月建成竣工通车。长双高速公路作为国家高速公路网中重要纵线G25长深高速公路的一段,对完善我国交通网络有着巨大作用。其次,长双高速公路直接将长春同双辽连接在一起,缩短了两地的时空距离,必将促进沿线经济的发展。
20、小抚高速
小抚高速是鹤大高速敦化小沟岭(黑吉界)至抚松段,设计时速 100 公里,
于 2016 年 11 月建成通车。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纵贯黑、吉、辽三省,是国家高 速公路规划网中南北纵线中的第一纵,是黑、吉两省出海通道,也是我国东部边 境国防建设的重要通道。是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中的 9 条南北纵线中的第一纵,也是交通运输部《规划纲要》和吉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组成部分。
21、靖通高速
靖通高速是鹤大高速靖宇至通化段,全长 123.46 公里,设计时速 100 公里,
于 2016 年 11 月建成通车。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纵贯黑、吉、辽三省,是国家高 速公路规划网中南北纵线中的第一纵,是黑、吉两省出海通道,也是我国东部边 境国防建设的重要通道。是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中的 9 条南北纵线中的第一纵,也是交通运输部《规划纲要》和吉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组成部分。
22、坦黑高速
坦黑高速是嫩丹高速公路坦途至黑水段,设计时速 100 公里,于 2016 年 10月通车。是贯穿东北三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脉。既是一条经济“腾飞之路”,又是一条群众“致富之路”。嫩丹高速的建成通车,构建了白城北接哈大齐、南连京津唐、东进长吉图、辐射内蒙古东部地区的立体交通框架,使白城区位优势更加
明显,沿线资源开发、经济发展有了更加强有力的依托,并将白城市城乡融为一体,改变时空距离,为加快推进生态建设、扶贫开发、经济发展、老城改造四项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注入了持久动力。
23、通梅高速
通梅高速是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G1112)通化至梅河口段,于 2015 年 12
月建成通车运营。路段全长 97.829 公里,起点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在梅河口市北侧的湾龙互通,与xxxxxx(X0000)吉林至草市段连接。设有柳河东、柳河北、梅河口南、梅河口东、三源浦收费站,柳河、梅河口服务区。
24、龙延高速
龙延高速是延吉至长白山高速公路龙井至延吉段,该项目总投资 36.67 亿元,
全长 32.98 公里,项目起点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时速 80 公里,是吉林省发展长白山旅游业的重要交通干线。
25、xx高速
xx高速是xx至延吉段高速公路,是黑、吉两省省际通道的重要路段,在其西北方向有 S202 线与黑龙江牡丹江地区的国道 G201 和国家高速 G11 相邻;在其东北方向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东宁县邻有 S201、S206、S321 线与其相临;在其南部有国道 G302 线和国家高速 G12。xx高速公路的开通对推动延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大大加强沿途各区域经济合作和交流,对加快地区的经济建设,促进边境繁荣,加快延边对外开放步伐将起到积极作用。xx高速公路全长 56.65 公里,路线起点位于xx镇东明村,经西崴子、百草沟、xx岭、xx坪、依兰、新光、连接珲乌高速公路 K85+700 处。
表 5-12:公司拥有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高速公路名称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1 | 长平高速 | 63,053.13 | 64,669.88 | 43,676.71 | 47,764.35 |
2 | 长余高速 | 80,213.56 | 99,240.45 | 101,984.12 | 79,854.41 |
3 | 长吉高速 | 78,216.19 | 95,432.32 | 98,756.15 | 69,560.47 |
4 | 长营高速 | 58,124.16 | 65,463.03 | 62,783.11 | 18,532.25 |
5 | 吉江高速 | 23,455.24 | 30,210.32 | 32,790.07 | 7,118.21 |
序号 | 高速公路名称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6 | 延图高速 | 27,964.18 | 34,879.64 | 33,433.44 | 6,402.06 |
7 | 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 | 9,540.55 | 11,474.91 | 12,453.89 | 12,651.16 |
8 | xx高速 | 56,483.21 | 74,379.15 | 76,417.67 | 69,134.72 |
9 | 营东梅高速 | 7,803.06 | 8,679.26 | 8,163.14 | 5,898.62 |
10 | 伊辽高速 | 7,461.32 | 9,834.33 | 9,929.17 | 9,615.06 |
11 | 吉草高速 | 23,156.32 | 31,614.23 | 40,739.78 | 18,010.85 |
12 | 肇松高速 | 14,392.32 | 17,041.50 | 16,513.14 | - |
13 | 通沈高速吉林段 | 19,635.23 | 24,505.45 | 24,402.31 | - |
14 | 通新高速 | 9,843.79 | 11,487.31 | 12,568.67 | - |
15 | 长松高速 | 21,340.12 | - | - | - |
16 | 松双高速 | 25,434.21 | - | - | - |
17 | 营松高速 | 24,136.15 | - | - | - |
18 | 龙延高速 | 4,856.12 | - | - | - |
19 | 松石高速 | 18,469.12 | - | - | - |
20 | xxxx | 5,124.13 | - | - | - |
21 | 长双高速 | 12,035.68 | - | - | - |
22 | 小抚高速 | 21,018.35 | - | - | - |
23 | 靖通高速 | 11,243.54 | - | - | - |
24 | 坦黑高速 | 4,569.18 | - | - | - |
25 | 通梅高速 | 9,846.56 | - | - | - |
合计 | 637,415.42 | 578,911.78 | 574,611.37 | 344,542.16 |
注:肇松高速、通沈高速吉林段、通新高速为 2014 年末划入公司,因此当年未产生收入。
长松高速、松双高速、营松高速、龙延高速、松石高速、xxxx为 2016 年末划入公司,因此
当年未产生收入。长双高速、小抚高速、靖通高速、坦黑高速和通梅高速为 2017 年 3 月末划入公司,因此当季未产生收入。
除长平高速、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和吉草高速外,以上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并缴入省交通运输厅财政专户,省交通运输厅在扣除上述高速公路的养护支出及相关管理费用后,以补贴收入的形式将剩余部分返还吉高集团。长平高速、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及吉草高速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直接计为吉高集团的通行费收入。
从上表中可看出,发行人通行费收入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长平高速投入运营的时间较长,需要的成本维修费用较高,且刚完成改扩建,预计未来通行费收
入的增长比较缓慢;吉草高速 2017-2020 年通行费预计增幅可达 30%以上;长营高速和吉江高速的通行费增速预计在 20%-30%之间;未来,随着新划入的高速正常运营、成熟期高速客流量的自然增长、培育期的高速公路步入成熟期,公司通行费收入有望持续增长。
(2)发行人高速公路板块运营模式
1)高速公路投资模式
由于高速公路建设投资规模大,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公司建设施工的管理能力有限,因此部分工程项目委托给吉林省交通厅所属的事业单位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建设过程中,公司会将工程款预付给吉林省交通厅,分别计入公司的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公司将预付给吉林省交通厅的工程款计入其他应收款,是由于项目的批复及结算文件滞后于资金的实际拨付,故将预付工程款暂时计入其他应收款中核算,待项目批复及结算文件落实以后,公司将把该部分款项转入预付账款核算。待工程完成竣工决算后,由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将高速公路项目移交吉高集团对冲预付款。公司自己管理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计入在建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后转入固定资产。
2)已建成高速公路运营模式
公司目前拥有二十五条已通车高速公路,采用两种运营模式:一是公司自主收费、运营、养护、管理;二是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代理收费、运营、养护、管理,并以补贴收入形式向公司返还剩余通行费收入。
长平高速、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费、运营、养护、管理。吉草高速由公司负责自主收费、运营、养护、管理。长吉高速、长余高速、长营高速、延图高速、吉江高速、xx高速、营东梅
高速、伊辽高速、松肇高速、通沈高速吉林段、通新高速、长松高速、松双高速、营松高速、龙延高速、松石高速、xx高速、长双高速、小抚高速、靖通高速、坦黑高速及通梅高速等二十二条高速公路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运营、养护、管理,公司收取补贴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A.代理收费模式的形成背景
长吉高速、长余高速、长营高速、延图高速、吉江高速、xx高速、营东梅高速、伊辽高速、松肇高速、通沈高速吉林段、通新高速、长松高速、松双高速、
营松高速、龙延高速、松石高速、xx高速、长双高速、小抚高速、靖通高速、坦黑高速及通梅高速等二十二条高速公路是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投资建设,建成后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运营、管理。上述高速公路资产移交给吉高集团后,其收费、运营、管理职能仍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承担。
上述高速公路通行费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并缴入省交通运输厅财政专户,省交通运输厅在扣除上述高速公路的养护支出及相关管理费用后,以补贴收入的形式将剩余部分返还吉高集团。上述收入和支出体系归属于财政预算、决算体系,采取收支两条线,收入和支出核算规范透明。
B.补贴政策
上述补贴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补贴收入=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高速公路管理费用-高速公路养护支出
补贴收入每年计算一次,年度补贴收入的数据将在年终财政决算后确定。同时,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正式文件《关于返还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函》明确上一年需要返还发行人的补贴金额,并按时予以返还。该补贴政策在各高速公路收费期
间将被严格持续执行。
表 5-13:公司历年补贴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 文件名 | 发文时间 | 补贴收入 金额 |
2004 |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有关问题函 | 2004.03.07 | 19,790.17 |
2005 |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返还 2004 年度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函 | 2005.03.20 | 30,670.58 |
2006 |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返还 2005 年度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函 | 2006.04.20 | 31,857.33 |
2007 |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返还 2006 年度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函 | 2007.04.03 | 38,004.27 |
2008 |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返还 2007 年度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函 | 2008.10.23 | 22,218.54 |
2009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返还 2008 年度高速公路通行费 的函 | 2009.10.23 | 32,774.90 |
2010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返还 2009 年度高速公路通行费 的函 | 2010.12.23 | 39,243.64 |
2011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返还 2010 年度高速公路通行费 的函 | 2011.12.23 | 40,609.98 |
2012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返还 2011 年度高速公路通行费 的函 | 2012.12.20 | 68,800.00 |
2013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返还 2012 年度高速公路通行费 的函 | 2013.12.31 | 129,800.00 |
2014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拨付 2014 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财 政补助(贴)的通知(第一批) | 2014.06.24 | 99,747.00 |
年度 | 文件名 | 发文时间 | 补贴收入 金额 |
2014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拨付 2014 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财 政补助(贴)的通知(第二批) | 2014.07.25 | 76,399.00 |
2014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拨付 2014 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财 政补助(贴)的通知(第三批) | 2014.08.29 | 51,721.00 |
2014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拨付 2014 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财 政补助(贴)的通知(第四批) | 2014.09.30 | 85,663.00 |
2014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拨付 2014 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财 政补助(贴)的通知(第五批) | 2014.12.19 | 66,728.00 |
2015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拨付 2015 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财 政补助(贴)的通知(第一批) | 2015.6.20 | 205,000.00 |
2015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拨付 2015 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财 政补助(贴)的通知(第二批) | 2015.12.31 | 182,700.00 |
2016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拨付 2016 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财 政补助(贴)的通知(第一批) | 2016.2.16 | 220,000.00 |
2016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拨付 2016 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财 政补助(贴)的通知(第二批) | 2016.6.17 | 63,100.00 |
2016 |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拨付 2016 年度高速公路建设财 政补助(贴)的通知(第三批) | 2016.7.29 | 15,000.00 |
C.采取代理收费模式的合法性及可持续性
上述二十二条高速公路每年产生的通行费收入虽然是以补贴收入的形式进行返还,但实质上公司完全拥有上述高速公路的所有权,上述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收入是由公司拥有的资产产生的收入,省交通运输厅以补贴收入形式返还的通行费收入实质上是公司自身的主营业务收入,此部分补贴收入公司可以自主支配。 2004 年 3 月 7 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有关问题的函》明确规定以后每年都采取此种方式将上述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返还吉高集团。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由于上述二十二条高速公路的资产所有权归属公司,补贴收入返还方式的现状和变化均不会对上述高速公路资产产生的通行费收入归属公司产生任何影响。
D.采用此种管理模式的优势
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征收高速公路通行费,鉴于政府征收的权威性、严肃性,可以降低免交通行费现象,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水平。因此,吉林省的高速公路采用此种管理模式并未损害公司拥有的高速公路资产的收益权。
E.会计处理及结算方式
上述高速公路补贴收入直接计入公司补贴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结算方式为资金直接划拨。
F.公司未来的通行费收入将不断提高
目前公司拥有的高速公路除长平高速、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和吉草高速外都采取上述模式运作。未来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建设的高速公路也将在完成竣工决算后陆续移交给吉高集团并采取上述模式运作。近年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建设的高速公路有多条已经建成通车,总长度超过 1,400 公里。这些高速公路资产将于竣工决算完成后陆续划归吉高集团,与之相应的补贴收入也将返还吉高集团。预计 2022 年,公司的补贴收入将达到 58.86 亿元。
(3)发行人高速公路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吉政发[2010]27 号),从 2010 年 9 月 20 日起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表 5-14:吉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
车型 | 客车(座位数) | 货车(吨) | 调整前 (元/车公里) | 调整后 (元/车公里) |
1 | 客车≤7 座 | 货车≤2 吨 | 0.40 | 0.45 |
2 | 8≤客车≤19 座 | 货车 2 吨-5 吨(含) | 0.60 | 0.80 |
3 | 客车 20 座-39 座(含) | 货车 5 吨-10 吨(含) | 0.80 | 1.10 |
4 | 客车≥40 座 | 货车 10 吨-15 吨(含) | 1.20 | 1.45 |
5 | - | 货车>15 吨 | 2.00 | 1.65 |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政发[2010]26 号),从 2011 年 3 月 20 日 8 时起,吉林省高速公路运
营部门开始在全省共 77 个收费站出口对载货类汽车实行计重收费,收费方式以称重设备现场计量的车货总量、行驶里程为依据,按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标准计算收费。
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如下: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为 0.07元/吨公里。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确定的车货总重(以吨为单位,精确到百公斤,即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其余部分舍去)为依据,车货总质量小于等于 5 吨的,按基本费率计收车辆通行费。
5 吨至 35 吨(含)的车辆,5 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5 吨以
上部分,按 0.07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 0.035 元/吨公里计收。
35 吨至 49 吨(含)的车辆,5 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5 吨至
35 吨(含)部分,按 0.07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 0.035 元/吨公里计收,35 吨以上
部分,按 0.035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 0.025 元/吨公里计收。
49 吨以上的车辆(按规定方式运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5 吨(含)以
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5 吨至 35 吨(含)部分,按 0.07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
至 0.035 元/吨公里计收,35 吨至 49 吨(含)部分,按 0.035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
至 0.025 元/吨公里计收,49 吨以上部分,按 0.025 元/吨公里计收。
车货总重在 5 吨以下按 5 吨计,计费不足 5 元按 5 元计。
另外,实施计重收费后,吉林省高速公路在计算车辆通行费费额时个位数按 5 元或 10 元收取,按以下办法取整:费额零头小于 2.49(含)元时,舍去费额零头在 2.50(含)元至 7.49 元之间时,收取 5.00 元;费额零头在 7.50(含)元至
9.99 元时,收取 10.00 元。
新标准本着少用路者少缴费,多用路者多缴费的原则,实现高速公路交通收费标准的合理化、规范化,达到切实保护国家公路财产,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目的。
2014 年,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吉政发[2014]38 号),吉林省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有所改变,调整后的计重收费标准基本费率由 0.07 元/吨公里调整为 0.09 元/吨公里,车货总质量小于
等于 5 吨的(不足 5 吨的按 5 吨计),按基本费率计收,该标准自 2014 年 10 月
10 日起实施,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5-15:吉林省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
车型 | 货车(吨) | 调整后(元吨公里) |
1 | 货车≤5 吨 | 0.09 |
2 | 5 吨≤货车≤35 吨 | 基本费率 0.09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 0.045 元/吨公里 |
3 | 35 吨,<货车≤49 吨 | 基本费率 0.09/吨公里线性递减至 0.032 元/吨公里 |
(4)发行人高速公路养护和维修情况
长吉高速、长余高速、长营高速、延图高速、吉江高速、xx高速、营东梅高速、伊辽高速、松肇高速、通沈高速吉林段、通新高速、长松高速、松双高速、营松高速、龙延高速、松石高速、xxxx、长双高速、小抚高速、靖通高速、
坦黑高速及通梅高速二十二条高速公路由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养护和维修,相关的支出由省交通运输厅承担,并冲减吉高集团的补贴收入。
长平高速、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养护和维修,相关的支出计入吉林高速的营业成本。吉草高速由公司负责养护和维修,相关的支出计入吉高集团的营业成本。
(5)发行人高速公路折旧情况
发行人对合并报表内的高速公路资产采用了不同的折旧方法:其中对长平高速构筑物3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 30 年,残值为 0。除长平高速构筑物之外,发行人对各收费公路采用车流量折旧法计提折旧,其中吉草高速的折旧年限为 20 年,残值为 0;除吉草高速公路之外,发行人其他高速公路折旧年限均为 30 年,残值为 0。2014 年-2016 年发行人名下高速公路合计折旧 106,373.37 万元、114,168.62 万元和 104,907.65 万元,保持相对稳定趋势。
表 5-16:公司拥有的高速公路折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高速公路名称 | 收费年限 (年) | 每年折旧额 |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1 | 长平高速 | 25 年 | 10,186.07 | 5,163.62 | 3,697.67 |
2 | 长平高速构筑物 | 25 年 | 3,359.33 | 3,359.33 | 3,359.33 |
3 | 吉草高速 | 20 年 | 24,721.04 | 26,523.35 | 39,456.46 |
4 | 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 | 30 年 | 3488.06 | 2,925.50 | 2,882.23 |
5 | 长余高速 | 20 年 | 9,231.65 | 10,918.72 | 10,803.35 |
6 | 长吉高速 | 20 年 | 5,556.84 | 6,463.56 | 6,395.27 |
7 | 长营高速 | 20 年 | 2,671.36 | 3,170.90 | 3,137.39 |
8 | 吉江高速 | 20 年 | 2093.26 | 2,233.83 | 2,210.22 |
9 | 延图高速 | 20 年 | 2,215.74 | 2,471.25 | 2,445.14 |
10 | xx高速 | 20 年 | 21769.92 | 30,768.05 | 31,686.80 |
11 | 营东梅高速 | 20 年 | 378.88 | 364.03 | 416.79 |
12 | 伊辽高速 | 20 年 | 566.78 | 554.76 | 473.85 |
13 | 肇松高速 | 20 年 | 6,125.69 | 6,060.69 | - |
14 | 通沈高速吉林段 | 20 年 | 4,587.46 | 4,535.46 | - |
15 | 通新高速 | 20 年 | 7,955.57 | 8,655.57 | - |
16 | 长松高速 | 20 年 | - | - | - |
17 | 松双高速 | 20 年 | - | - | - |
3长平高速构筑物为公路xx部分。长平高速采用两种折旧方法,路面部分采用车流量法,xx部分采用
平均年限法。
18 | 营松高速 | 20 年 | - | - | - |
19 | 龙延高速 | 20 年 | - | - | - |
20 | 松石高速 | 20 年 | - | - | - |
21 | xx高速 | 20 年 | - | - | - |
22 | 长双高速 | 20 年 | - | - | - |
23 | 小抚高速 | 20 年 | - | - | - |
24 | 靖通高速 | 20 年 | - | - | - |
25 | 坦黑高速 | 20 年 | - | - | - |
26 | 通梅高速 | 20 年 | - | - | - |
合计 | 104,907.65 | 114,168.62 | 106,964.50 |
注:肇松高速、通沈高速吉林段、通新高速为 2014 年末划入公司,因此当年未计提折旧。
长松高速、松双高速、营松高速、龙延高速、松石高速、xxxx为 2016 年末划入公司,因此
当年未计提折旧。长双高速、小抚高速、靖通高速、坦黑高速和通梅高速为 2017 年 3 月末划入
公司,因此 2016 年未计提折旧。
(6)发行人收费公路经营合规情况
发行人下属的路产项目符合国家和吉林省公路发展规划和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的技术等级和规模,收费站设置符合国务院令[2004]417 号文、交公路发 [2011]283 号文的规定。公司所拥有的二十五条高速公路,其收费均由吉林省政府审批文件批准,目前二十五条高速公路均在收费年限内,没有超期收费现象,下属道路资产的收费标准符合“417、283 号”文有关规定。发行人及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度重视收费道路资产的养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证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发行人及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并开具收费票据。发行人在收费公路建设及收费站设置、收费期限、车辆收费标准、收费公路权益、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等方面,符合《公路收费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 417 号)、《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 号)规定。
2、广告业务
吉林省吉高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全省所有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广告业务。
经营模式采取自建广告牌招租和对外分包两种方式,以对外分包为主。对外分包方式为吉高传媒与多家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由合同方广告公司建设广告牌并自主招租,吉高传媒收取管理费。
吉高传媒在企业内部确定了经营管理、工程维修、安全监察、综合行政等四类六个工作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制定完成了《吉林省高速公路广告设置规划方案(草案)》,以此作为吉林省高速公路广告统一经营、科学管理的基础。同时吉高传媒通过实地调查,建立了“一牌一册”的档案管理体系。
吉高集团独立建设运营的吉草高速已建成通车,目前和未来由省交通运输厅投资建设的多条高速公路的广告经营权也将陆续进入公司,未来公司的广告经营收入将有较大幅度提高。
3、餐饮住宿业务
吉高集团餐饮住宿业务的经营单位有吉林松花湖吉高宾馆有限公司和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得一渔府有限公司。吉高宾馆位于吉林市丰满区松花湖景区内,经营状况受季节影响较大,竞争较激烈,2016 年净利润-6.16 万元。得一渔府位于xxx至延吉高速公路蛟河服务区,成立后采取自主经营的方式,2016 年净利润 81.12 万元。
4、服务区租赁业务
x高集团目前拥有 47 对服务区的经营权,京哈高速公路 9 对,集双高速公
路 2 对,珲乌高速公路 18 对,大广高速公路 5 对,长深高速公路 3 对,抚长高
速公路 6 对,吉草高速公路 4 对。
吉高集团对服务区的经营方式为租赁经营,已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的加油站租赁经营协议。租赁期限为 20 年,按年收取租金,具体情况如下:
表 5-17:发行人租赁经营情况
加油站名称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万元) | 承租方 |
图们 | 20 年 | 166.60 | 中国石油 |
延吉 | 20 年 | 125.00 | 中国石油 |
x图 | 20 年 | 125.00 | 中国石油 |
敦化 | 20 年 | 125.00 | 中国石油 |
黄泥河 | 20 年 | 125.00 | 中国石油 |
蛟河 | 20 年 | 125.00 | 中国石油 |
xxx | 20 年 | 125.00 | 中国石油 |
华家 | 20 年 | 800.00 | 中国石油 |
王府 | 20 年 | 800.00 | 中国石油 |
加油站名称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万元) | 承租方 |
松原 | 20 年 | 752.00 | 中国石油 |
大安 | 20 年 | 448.00 | 中国石油 |
x广 | 20 年 | 448.00 | 中国石油 |
到保 | 20 年 | 448.00 | 中国石油 |
石头井子 | 20 年 | 608.00 | 中国石油 |
吉林南 | 20 年 | 640.00 | 中国石油 |
烟筒山 | 20 年 | 640.00 | 中国石油 |
磐石 | 20 年 | 640.00 | 中国石油 |
东梅 | 20 年 | 640.00 | 中国石油 |
大洼 | 20 年 | 200.00 | 中国石化 |
拐脖店 | 20 年 | 220.00 | 中国石化 |
x宝山 | 20 年 | 220.00 | 中国石化 |
长岭 | 20 年 | 220.00 | 中国石化 |
天骄 | 20 年 | 220.00 | 中国石化 |
朝阳山 | 20 年 | 652.00 | 中国石化 |
辉南 | 20 年 | 652.00 | 中国石化 |
合计 | 10,164.60 |
(四)发行人在建工程
作为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的投资主体和融资平台,公司现有大部分高速公路运营附属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配套有偿经营服务项目均为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划拨而来,由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包括房屋、土地、机械设备、高速公路大中修改造、筑路材料、机电设备维护及开发、服务区、停车场、广告、光纤管网、客货物流及运输等经营开发业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交通厅关于省高速公路公司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吉交发(2006)12 号文件),完善省高速公路公司运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及产权制度,公司在高速公路建设模式方面,采取了以项目公司为主体的融资建设高速公路的方式,充分发挥了公司在高速公路建设方面的管理优势。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所示:
表 5-18:发行人 2017 年 9 月末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建设时间 | 预计总投资金额 |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已投金额 | 2017 年 10-12 月 预计投资额 | 2018 年预计投资额 |
吉林至荒岗高速公 | 2013.5-2018.10 | 54.60 | 39.19 | 2.06 | 13.35 |
项目 | 建设时间 | 预计总投资金额 |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已投金额 | 2017 年 10-12 月 预计投资额 | 2018 年预计投资额 |
路项目 | |||||
长平高速改扩建工 程 | 2013.4-2018.10 | 52.00 | 47.16 | 2.00 | 2.84 |
辉南至白山高速公 路 | 2015.10-2018.5 | 82.59 | 53.51 | 2.95 | 26.13 |
合计 | 189.19 | 139.86 | 7.01 | 42.32 |
吉荒高速起自吉林市孟家,接已建成通车的珲春至乌兰浩特国家高速公路,经金珠、二道河、缸窖、吉舒、舒兰、水曲柳、平安,止xxx市荒岗(吉黑界)至拉林一级公路,全长 100 公里。其中,起点至舒兰段余约 72 公里采用新建方
案,舒兰至终点段约 28 公里利用在建的一级公路改扩建。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
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100 公里/小时,xx宽度 26 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办法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全线在棋盘街、金珠、二道河、吉舒、舒兰、水曲柳、平安等 7 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互通立交连接线约 16 公里,
预计建设期为 2013-2016 年。项目总投资 54.60 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
设基金(车购税)8 亿元,吉林省安排公路建设基金 5.83 亿元,合计 13.83 亿元
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项目总投额的 25.30%。截至 2017 年 9 月末,项目按照工
程进度顺利进行,已投资 39.19 亿元,全部以资本金投入。该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关于xxxxxxxx(xxx)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2013]1958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同意延长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段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有效期的函》(国土资预审字[2013]165号)、环境保护部《关于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吉林至黑河联络线吉林至荒岗
(省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230 号),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长平高速改扩建项目已经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四平(辽吉界)至长春高速
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1935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四平(辽吉界)至长春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3]205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366 号)、《关于四平(辽吉界)至长春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2]520 号),建设四平(辽吉界)至长
春高速公路的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初步核定为 52.00 亿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末,长平高速改扩建工程主体工程已经全线建成通车,完成投资 47.16 亿元。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 80.97km,采用全封闭、全立交的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000xx/x(xxxxxxxx)x 00xx/x
(xxxxxxxx),xx宽度分别为 26.0m 和 24.5m。全线土石方 000.00 x
x0,xx排水防护圬工 27.95 x m3,沥青混凝土路面 1.199 平方公里,主线设
大中桥 39 座共 16,873m,设置隧道共 8 座 10,270m(双洞),互通式立交 6 座,
分离式立交 8 处;服务区和停车区各 1 处;养护工区 3 处,隧道管理站 5 处。全
线需新征土地 9,315.6 亩,估算总投资为 82.59 亿元。该项目已经吉林省发改委
《关于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4]151号)、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吉国土资预审函[2013]34 号)、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辉南至白山高速公路工程环境营销报告书的批复》(吉环审字[2012]164 号),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已完成投资 53.51 亿元。
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均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发行人在建项目均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复,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已依法签订了施工合同,程序及手续合法合规,其中吉林至荒岗高速公路属于国家高速公路路网规划项目,土地用地申报文件已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批。发行人承诺项目资本金将按照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
(五)发行人所处行业的情况
1、高速公路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划分标准,高速公路是指全部控制出入、专供汽车在分隔的车道上高速行驶的公路。主要用于连接政治、经济、文化上重要的城市和地区,是国家公路干线网众的骨架,一般年平均昼夜汽车通过量2.5万辆以上。高速公路是重要的国家资源,具有行车速度快、通行能力大、运输成本低、行车安全等特点,对于促进国家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维护国家安全有重要作用。
(1) 高速公路建设
高速公路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其建设成本主要包括路面材料费、征地拆迁
x、人工成本和通讯监控等交通设施费等。尽管从总里程看高速公路在整个公路体系中的占比不大,但其高成本的特性导致其在公路投资中的占比一直在50%以上。根据交通部发布的2016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全年完成公路建设投资17,975.81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高速公路建设完成投资 8,235.32亿元,增长3.6%;普通国省道建设完成投资6,081.28亿元,增长14.0%;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3,659.20亿元,增长13.4%,新改建农村公路29.90万公里。
截至2016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469.63万公里,比上年增加11.90万公里。公路密度48.92公里/百平方公里,增加1.24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养护里程459.00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97.7%。全国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里程422.65万公里,比上年增加18.03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90.0%,提高1.6个百分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里程60.12万公里,增加2.63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12.8%,提高0.2个百分点。高速公路里程13.10万公里,增加0.74万公里;高速公路车道里程57.95万公里,增加3.11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9.92万公里,增加1.96万公里。
2016年末,全国国道观测里程12.88万公里,机动车年平均日交通量为16,090辆,比上年增长4.7%,年平均日行驶量为207,141万车公里,增长1.4%。其中,国家高速公路年平均日交通量为24,468辆,增长5.0%,年平均日行驶量为109,261万车公里,增长1.9%;普通国道年平均日交通量为11,637辆,增长4.3%,年平均日行驶量为97,872万车公里,增长0.9%。
中国高速公路的发展同世界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从高速公路密度看,目前中国高速公路密度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从连通城市看,中国目前仅连通50万人以上的城镇,而美国、德国已连通国内所有5万人以上的城镇,日本已连通所有10万人以上的城镇;从便捷性和通畅性看,中国高速公路建设初期以连接主要城市为主,最近几年才转向大规模跨省贯通,网络化建设任务依然艰巨。
(2)高速公路运输
目前公路运输在我国交通运输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2015年,我国旅客运输 总量为190.02亿人次,其中公路完成旅客运输量154.28亿人,占运输总量的81.19%;同年,我国货物运输总量为431.34亿吨,其中公路运输量达到334.13亿吨,占运 输总量的77.46%。
2016年我国公路运输旅客xx量增速有所下滑,其中,旅客xx量10,228.71
亿人公里,同比下降4.8%。公路运输货物xx量增速有所上升,全年货物xx量 61,080.10亿吨公里,同比增长5.4%。近年来随着铁路网络规模的扩大以及高速铁路的大量投运,铁路客运已对公路客运带来了冲击,2016年铁路客运xx量占比已超过公路位居第一。
从交通流量来看,2016年,全国国道观测里程12.88万公里,机动车年平均日交通量为16090辆,比上年增长4.7%,年平均日行驶量为207,141万车公里,增长 1.4%。其中,国家高速公路年平均日交通量为24,468辆,增长5.0%,年平均日行驶量为109,261万车公里,增长1.9%;普通国道年平均日交通量为11,637辆,增长 4.3%,年平均日行驶量为97,872万车公里,增长0.9%。
(3)高速公路行业政策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公路交通严重滞后、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探索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政策。1984年,国务院第54次常委会正式决议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1988年,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根据《公路管理条例》,联合发布了《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2004年,中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目前中国现有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是靠收费公路政策筹资修建的,收费还贷政策的实施在中国公路建设初期拓宽了公路建设投融资渠道,缓解了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对加快中国公路交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然而,随着近年来中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存在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过高以及不合理收费的问题。2011年6月起,交通运输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等现象。根据清查要求,各省市都对辖内路段做了清查,从各省的整改结果看,绝大多数省份只对少数路段的收费期限、费率做调整。
2012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批准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通知规定,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高速通行费。该通知旨在减轻民众过路负担,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但由于此次免费通行的天数约为20天,占全年的5.5%,且节假日均为车流量大的时期,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将对高速公
路运营企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影响企业收入及利润,另一方面更加集中的车流量将造成交通拥堵,增加高速通行管理难度。同时,由于通知中规定免费通行的范围为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属于“一类车”,因此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所辖高速路段一类车流量占比越高,所受影响越大。
2013年5月,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对高速公路期满后处理、收费标准、免费政策补偿等方面做了修订。
2015年7月,交通运输部向社会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订:1)确立“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模式,突出了收费公路和非收费公路的不同政策,提高收费公路设置门槛;2)明确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体,采取多元化筹资渠道,收费公路调整为政府收费公路和特许经营公路两种类型;3)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以省为单位对高速公路实行统收统支、统一管理,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未来政府管理的收费公路建设、改扩建资金将统一采取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方式筹集;4)经营性公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采用招标投标等竞争方式选择投资者,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5)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在政府性债务偿清后,以及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其养护、管理资金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效率通行的原则实行养护管理收费等。征求意见稿拟对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修改,若审议通过,意见稿中提出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期限满后可继续收费、经营性高速公路最长收费期限延长至30年(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经批准可超过)等政策对于缓解高速公路投资运营企业偿债压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一定积极意义。目前,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仍在审核修订中。2016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包括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铁路法修订等法律法规在内的 2016年立法计划,预计新的收费管理条例将于年内正式出台。
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提出,尽快修
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016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提出,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调整完
善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并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未来将按照“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理念,构建“收税”与“收费”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兼顾公平与效率。
2、中国高速公路发展前景
2005年1月,中国公布了《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规划方案总体以“东部加密、中部成网、西部连通”为布局思路,建设“首都连接省会、省会彼此相通、连接主要地市、覆盖重要县市”的高速公路网络。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采用放射线与纵横网格相结合的布局方案,由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向线和18条东西横向线组成,简称为“7918网”,形成由中心城市向外放射以及横贯东西、纵贯南北的大通道。2020年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8.5万公里,连接所有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做到东部地区平均30分钟上高速,中部地区平均1小时上高速,西部地区平均2小时上高速。
2013年6月17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计划到2030年建成总规模40.1万公里的国家公路网。国家公路网由普通国道和国家高速公路两个路网构成:普通国道网由12条首都放射线、47条南北纵线、60条东西横线和81条联络线组成,总规模约26.5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网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南北纵线、18条东西横线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总规模11.8万公里;此外,规划远期展望线1.8万公里,位于西部地广人稀地区。
201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交人大审核,提出要坚持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绿色化发展,建设国内国际通道联通、区域城乡覆盖广泛、枢纽节点功能完善、运输服务一体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三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提升国省干线技术等级。构建分工协作的港口群,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建立海事统筹监管新模式。打造国际一流航空枢纽,构建航空运输协作机制。
据统计,全国所有省份和直辖市都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交通投资计划,投资规模基本都在4,000亿元以上,合计投资规模达到5.8万亿元。从具体投资领域来看,铁路和高速公路仍是地方交通投资的“大头”。
综合来看,未来中国高速公路建设发展空间仍然较大,高速公路投资运营公司将承担较重的建设任务,后续资金需求xx,但地方政府对高速公路建设重视
程度高,在中短期内仍作为各地区拉动基础设施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资金支持力度大,投资前景良好。
3、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情况
根据《吉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期间吉林全省交通建设完成投资964亿元(高速671亿元、普通干线公路138亿元、农村公路143亿元、其它12亿元),与“十一五”基本持平,保持了高位运行。坚持把补齐高速公路短板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省际大通道、旅游大通道建设,高速公路完成671亿元,比“十一五”增加140亿元、增长26.5%。
“十二五”前期依靠开行打捆贷款存量资金,中期抓住支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机遇,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长吉图先导区、城镇化、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对外开发开放等重大战略部署,新改建国省干线公路1,594公里、农村公路19,471公里。截至2015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达97,326万公里,收费公路里程 3,603.845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3.7%。其中,高速公路2,609.975公里,一级公路
871.205公里,二级公路121.583公里,独立桥梁隧道1.082公里,分别占收费公路里程的72.42%、24.17%、3.37%和0.03%。
收费站方面,截至2015年底,吉林省收费公路共有主线收费站33.5个。其中,高速公路7.5个,一级公路21个,二级公路3个,独立桥梁隧道2个,分别占主线收费站数量的22.39%、62.69%、8.95%和5.97%。
收费公路投资方面,截至2015年底,吉林省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 1,238.9亿元。其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为267.12亿元,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115.28亿元,举借银行贷款本金819.83亿元,举借其他债务本金36.67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21.56%、9.3%、66.17%和2.96%。
收费公路收入与支出方面,2015年度,吉林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42.06亿元,支出总额为100.19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58.13亿元。2015年度的收费公路支出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28.69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43亿元,养护支出8.37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10.76亿元,运营管理支出6.49亿元,税费支出1.9亿元,其他支出0.98亿元(上述支出含利用举借新债及政府补贴弥补的支出,下同),分别占收费公路支出总额的28.64%、42.92%、8.35%、10.74%、6.48%、 1.9%和0.98%。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将重点建设国高网省际大通道、旅游通道和国防战略通道等一批重大项目。规划建设22个项目2,340公里,投资1,43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9个775公里,新开工13个项目1,565公里。到202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000公里以上,省际的5条纵向通道基本贯通,17个省际高速出口建成13个,实现省会到市(州)全部通高速,加快推进县(市)通高速,基本形成“五纵、四射、三横”的高速公路网。新改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1,624公里(续建446公里、新开工 1,178公里),总投资229亿元。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牢牢抓住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机遇,把加快高速公路集中成网作为交通运输中心工作重中之重,全力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投资245亿元,建设12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里程1,259公里。截至2016年10月末,吉林省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83公里,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113公里。
表5-19:吉林省高速公路客车收费标准
车型 | 客车(座位数) | 调整前(元/车公里) | 调整后(元/车公里) |
1 | 客车≤7 座 | 0.40 | 0.45 |
2 | 8≤客车≤19 座 | 0.60 | 0.80 |
3 | 客车 20 座-39 座(含) | 0.80 | 1.10 |
4 | 客车≥40 座 | 1.20 | 1.45 |
表5-20:吉林省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
车型 | 货车(吨) | 调整后(元吨公里) |
1 | 货车≤5 吨 | 0.09 |
2 | 5 吨≤货车≤35 吨 | 基本费率 0.09 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 0.045 元/吨公里 |
3 | 35 吨,<货车≤49 吨 | 基本费率 0.09/吨公里线性递减至 0.032 元/吨公里 |
收费政策方面,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吉政发[2010]27号)规定,自2010年9月20日起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依照新标准,不同车型提价幅度大约为10%-25%,有助于提高总体的通行费收入。
2014年,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吉政发[2014]38号),吉林省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有所改变,调整后的计重收费标准基本费率由0.07元/吨公里调整为0.09元/吨公里,车货总质量小于等于5吨的(不足5吨的按5吨计),按基本费率计收,该标准自2014年10月10
日起实施,具体收费标准如表5-20所示。
总体来讲,吉林省区域生产总值持续增长,吉林省政府对高速公路的规划以及政策支持都为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提供了较大的空间,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发行人代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行使对吉林省内所有已建成并完成竣工决算的高速公路的所有权。吉高集团现拥有长吉高速、长余高速、长营高速、延图高速、吉江高速、xx高速、营东梅高速、伊辽高速、松肇高速、通沈高速吉林段、通新高速、长松高速、松双高速、营松高速、龙延高速、松石高速、xxx速、长双高速、小抚高速、靖通高速、坦黑高速、通梅高速、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吉草高速、长平高速等二十五条高速公路资产,目前和未来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在完成竣工决算后,也将陆续注入公司。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
1、政府支持
公司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在吉林省区域内具有一定的行业垄断性。公司代表吉林省政府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领域行使投资建设经营高速公路职责,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政府发展计划和投资战略的要求,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投资经营,得到了国家和吉林省政府在资产注入、产业政策、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发[2013]56号文,截至2013年末,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的6个高速公路项目,验收总资产159.94亿元,其中移交给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5.87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134.07亿元,具体明细如下:xxx至珲春高速公路、长春龙家堡国际机场连接线、长春至东湖镇段高速公
路、营城子至梅河口高速公路、菜园子互通立交、伊通至辽源高速公路共6条路段,通行里程共计499.40公里。划入的路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134.07亿元,公司已于2013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发[2014]280号文,截至2014年末,将已完成竣工验收的3个高速公路项目(资产合计57.74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具体明细如下:肇源至松原高速公路,总资产19.84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18.18
亿元;通化至沈阳高速公路吉林段,总资产15.80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13.60亿元,通化至新开岭高速公路,总资产30.29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25.96亿元。上述3条高速公路通行里程共计149.52公里。划入的资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财[2013]170号),为了推进吉林省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以吉高集团为基础,组建企业投融资平台,通过资产注入和资金流转等措施,扩大吉高集团的经营范围、总资产及净资产和现金流规模,增强其市场融资能力。即将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和厅管的一级公路,在完成竣工验收以后,陆续注入吉高集团。截至目前,吉林省通车运营的高速公路3,113.23公里,已有2,980.61公里划入吉高集 团,未来完成竣工结算的高速公路资产将陆续划入吉高集团。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文件,吉政函[2014]47号,吉林省政府将吉高集团纳入省属重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批复吉林省交通厅要充分发挥吉高集团的融资平台作用和综合功能,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吉高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发[2014]280号文,2014年12月31日,将已完成竣工验收的3个高速公路项目(资产合计57.74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划入的资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财[2016]352号文,2016年12月31日,将已完成竣工验收的6个高速公路项目(资产合计296.92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划入的资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6年12月 31日完成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文件吉交财[2017]97号文,2017年3月31日,将已完成竣工验收的5个高速公路项目(资产合计339.09亿元)移交给吉高集团。划入的资产计入公司固定资产,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7年3月31日完成公路资产的交接手续。新增路产均有较为稳定的通行费收入。
2、融资优势
作为吉林省内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主体,由于公司深厚的国有独资背景、规范的治理结构、稳定的现金流量、雄厚的资产实力和多年来良好的信用记
录,公司得到了多家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具备良好的融资优势。截至2017年9月末,吉高集团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1,425.48亿元。公司于2008年成功发行了10亿元5年期企业债,于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成功发行了三期合计29.7亿元的 5年期中期票据,于2013年成功发行了3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于2014年成功发行了30亿元7年中期票据,于2015年成功发行了20亿元的7年期中期票据,于2016年成功发行了四期中期票据。其子公司吉林高速于2012年成功发行了8亿元7年期公司债。目前公司各类融资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3、公司资产优良
截至2017年9月末,公司主要拥有的公路有长平高速、长吉高速、长余高 速、长营高速、吉江高速、延图高速、长春绕城高速西北环、吉草高速、xx高速、营东梅高速、伊辽高速、松肇高速、通沈高速吉林段等二十五条高速公路。上述高速公路均是吉林省“四纵三横”公路网中的主干架,其中长平高速、长余高速是国道主干线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吉林省境内路段,是贯穿东北三省的一条主动脉,是黑龙江省通往关内的主要通道;长吉高速、吉江高速、延图高速是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支线珲春至乌兰浩特的一部分,也是国道302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长营高速是长春通往东部山区最便捷、快速的通道,对东部的白山地区、通化地区、辽源地区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吉草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珲春(口岸)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沈阳至吉林联络线吉林省境内路段,是“两纵”之一嘉荫至大连公路的组成部分。松肇高速公路对打通吉林出海入关公路通道,融入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缩短与经济发达地区的时间、空间距离,实现资源共享、区域联动、共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4、地区经济发展前景良好
2016年,吉林省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全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886.2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98.52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7,147.18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 6,240.53亿元,增长8.9%。按常住人口计算,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4,266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8,170美元),比上年增长7.3%。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例为
10.1:48.0:41.9,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3%、43.8%和49.9%。
2016年,吉林省全省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2,225.6亿元,比上年增长3.8%,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1,263.76亿元,增长2.8%。其中,完成税收收入872.95亿元,增长0.7%。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支出3,586.09亿元,增长11.5%。其中,社会
保障和就业支出497.59亿元,增长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63亿元,增长11.3%;节能环保支出122.14亿元,增长3.8%;教育支出499.70亿元,增长 4.6%;住房保障支出136.45亿元,增长0.4%;农林水事务支出550.50亿元,增长34.7%。随着吉林省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经济社会对高速公路的需求将日益扩大,高速公路交通量也将随之增长。
5、吉林省高速公路行业增长空间较大
吉林省高速公路建设起步相对较晚,2016年,吉林省先后开工了敦化小沟岭(吉黑界)至抚松和靖宇至通化、长春至双辽等15个项目1,554公里,建成了四平至长春、通化至梅河口、辉南至松江河(长白山)等高速公路项目877公 里,新增通车里程779公里,通车里程突破2,500公里、达到2,629公里。全省新增7个县(市)通高速,新增第一条8车道高速公路、第一条通往长白山景区的高速公路,7个市(州)与省会长春直通高速(白山市2018年实现),县(市)通高速达到80%。基本形成“三纵两射一横”的高速公路主骨架,中部地区高速公路基本成网,通往京津冀、沈阳经济区及哈尔滨、大庆等地的主要对外通道全部实现高速化。
总体来看,公司作为吉林省高速公路投资运营的唯一企业,外部发展环境
良好,区域垄断优势明显,受政府支持力度很大,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七)发行人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
x高集团的战略方向为坚持以高速公路为主业,聚焦于高速公路运营管 理、高速公路建设等领域,同时控制并垄断经营高速公路服务区、广告等战略性优质资产,以吉林省内经济发展和政策扶持为依托,大力投资新建有发展潜力的高速公路项目,实现主业规模的扩张和企业的持续发展。
在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方面,公司将在吉林省以往的模式上发展创新,学习高速公路建设发达省份的经验,采取以项目公司为主体的融资建设高速公路的方式,发挥公司在高速公路建设方面的管理优势。已经开工建设的吉林至草市
高速公路即采取这种模式。同时公司将以“规划管理、科学决策、依法经营、稳步前进”为方针,积极探索高速公路项目由省、市共建,共同投资、共享受益的管理模式。公司将通过创新产权和经营方式、放宽准入限制、提供融资和经营便利、建立补偿机制等途径,吸引外资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交通运输建设,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交通建设。利用国内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对交通建设进行间接融资;利用股票、债券等方式对交通建设进行直接融资。
公司将以吉林省作为主要的经营和投资区域,并关注整个行业范围内的发展态势,目标是最终发展成为以高速公路投资为主要依托、以资产经营管理为主要手段、集投融资功能于一体的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是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出资人、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唯一的出资人,依法享有出资者权利并履行有关职责。并按 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董事会(权利决策机构)、监事会(监督机构)、经理层(执行机构)三个机构。
1、公司出资人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出资人行使以下职权:
(1)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8)决定公司发行债券;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9 人,由出资人委派。但是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依法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均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委派、选举,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新委派、选举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出资人报告工作;
(2)执行出资人做出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在事后向出资人报告;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出资人指
定董事或者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会的议事程序为:由有关董事和经理提出议案,董事进行充分讨论,然后采取举手同意的方式进行表决。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参加董事会会议的人依据委托书中所载明的权力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占参加会议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出资人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3)执行出资人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4)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按照董事会的决议或者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在事后向出资人和董事会报告。
3、监事会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 5 人,包括出资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并依法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出资人指定监事或者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新委派、改选出的监事就
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议的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5)向出资人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和出资人赋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和经理办公会议,并有权对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协助工作。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监事)会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监事会会议的议事程序为:由有关监事提出议案,监事进行充分讨论,然后采取举手同意的方式进行表决。
监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一律由公司承担。
4、经理层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设经理 1 名。经出资人同意,董事长可以兼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可适当设副经理。经理和副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或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
董事会
监事会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党群工作部
经营开发部
规划企管部
资产管理部
安全生产管理部
筹融资部
财务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
办公室
经理班子
注:根据吉政办函[2016]112 号文件,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国资委委托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履行吉高集团的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三)发行人各部门主要职责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下设办公室、经营开发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
计部、筹融资部、安全生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规划企管部和党群工作部等 9
个职能部门。
1、办公室
办公室是公司的综合协调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政务管理、文书管理、事务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上传下达,沟通信息,掌握动态;协调上下、内外行政方面的关系;检查、督办各单位、各部门落实领导决策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组织、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有关改革、经营、政策、发展等方面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依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调领导抓好中心工作;负责公司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公司重要材料的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大事记编写工作;负责公司来往公文信函的收发、登记、批办、传阅、催办,做好公司公文的拟订、审核、打印、传递、催办和检查;负责文书档案资料的归档立卷管理工作,指导公司所属单位档案管理;负责公司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及会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总部的公务接待、信访工作;负责公司及指导所属各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管理好公司印章、介绍信及有效法律证件;负责公司总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值班安排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及指导公司所属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车辆等公司机关行政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使用管理与维护;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和物业协调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司网站的设计、建立及维护;负责拟定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
2、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开发的职能部门,为公司的发展及各项经营、管理业务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人力资源服务。负责对公司人力资源状况和需求进行调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拟定人力资源规划,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人力资源管理依据;负责公司组织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负责人才引进和招聘;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管理,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及员工素质和能力的提高;负责对各工作岗位进行工作分析、工作评估,建立职位体系;负责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为各项工作开展和员工管理提供支持;负责拟定薪酬方案,建立薪酬激励体系并具体实施;负责员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管理,为员工提供工作保障和福利;负责员工关系管理和建设,构建和谐的员工关系;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其他管理,即: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工作纪
律管理、考勤管理、员工奖惩、员工档案管理、员工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富余员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和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公司后备干部和所属企业产权代表的培养、选拔以及日常管理、考核和奖惩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所属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财务审计部
财务审计部是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筹集使用、资金结算、内部审 计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及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各项财务活动;负责 组织实施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编制会计报表,并对公司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财 务状况进行分析报告,提出财务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 预算,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预算、控制、核算、分析、考核;负责制定相关的 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控制费用,提高经济效益;负责组织公司资金运作的 协调、预测、分析和控制,制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有 效筹集、分配和合理使用资金;负责根据公司经营业务情况,在税法规定的范围 x,制定公司纳税筹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所属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 委派,并对所属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比;负责公司系统 x财务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及职业技能;负责 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财经纪律情况进行内部 审计监督,对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下属公司领导进行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对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针对公司及所属公司员工的检举、控告,配合 纪检、人事等部门进行专项、专案调查和审计;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公 司进行年度经济效益及财务报表审计;负责参与相关的经济计划、合同文本的拟 订,并监督相关计划合同的执行情况,反馈相关财务会计信息;负责组织做好会 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和财务管理资料的保管存档工作;负责组织做好财务会计信息及商业秘密的保密工作。
4、筹融资部
负责筹融资及招商引资战略计划的编制和承办;负责选择融资渠道,安排合理的融资结构,降低筹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负责制定公司的筹融资和招商引资制度及标准规范;负责公司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实施运作;负责公司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