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XZB-2021-011
冀州区教育局举办“京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衡水.冀州站”活动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CXZB-2021-011
采购人:衡水市冀州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承兴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5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冀州区教育局举办“京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衡水.冀州站”活动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冀州区教育局举办“京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衡水.冀州站”活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5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B-2021-011
项目名称:冀州区教育局举办“京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衡水.冀州站”活动项目预算金额:67 万元
最高限价:67 万元
采购需求:冀州区教育局举办“京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衡水.冀州站”活动项目第三方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行
x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对提供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2、 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
标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0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05 月 25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方式:其它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5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2.投标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项目的报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的,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3.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两个网站均须报名。4.特别提示: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CA 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衡水市冀州区教育局
地址:衡水市冀州区
联系方式: xxx 0318-8612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承兴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衡水市xx区怡水花园三期 4S2 商业中心 6 层 621 室
联系方式: 0318-2213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樑
电 话: 0318-221353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衡水市冀州区教育局地 址:衡水市冀州区 联系人:xxx 电 话:0318-8612341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承兴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水市xx区怡水花园三期 4S2 商业中心 6 层 621 室联系人:潘樑 电 话:0318-2213536 |
3 | 项目名称 | 冀州区教育局举办“京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衡水.冀州站”活动项目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5 | 招标范围 | 冀州区教育局举办“京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衡水.冀州站”活动项 目第三方服务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服务时间 | 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行 |
8 | 质量标准 | 合格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
9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对提供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2、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项目投标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投标报价 | x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
1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 |
12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自主选择一种 |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银行保函 银行自有投标保证金保函固定格式的,可以采用自有固定 格式。但应明确包含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金额、有效期(至少应包含投标有效期)、保函条件等内容; 注: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 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2 、电子保函:交款人的名称要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名称、电子投标保函的申请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电子 保函交纳凭证扫描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前 48 小时内申请电 子保函。 | ||
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14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
15 | 供应商确认收到答疑或澄清文件 的时间 | 招标人在惠招标电子平台发布澄清资料后,默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收到该澄清内容。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 年 05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投标文件:1 份(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仅需上传一份电子文件即可); 2、电子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供应商的河 北 CA 电子证书进行加密。 |
18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19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 年 05 月 26 日 09 点 30 分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冀州分中心开标室。 |
20 | 评标方法 | 最低价评标法。 |
21 | 中标人的确定 |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 3 名中标候选人。 |
22 | 合同的签订 | 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23 | 投标资格审查方 式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24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 67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
2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国家收取标准支付。 |
26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首付合同总价款的 80 %。 2、待全部活动结束,所有工作均已完成后,乙方应当在 15 天内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赛事活动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甲方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乙方收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全额正规发票。如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目标任务,甲方将 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扣减合同尾款。 |
补充内容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供应商盖章的地方均指供应商电子印章,在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时,均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所有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供应商可将文件签字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也可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章。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按后缀名为 hzb 的招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供应商的河北 CA电子证书进行加密。 |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2)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及相应位置进行(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印章。开标补救措施及其它要求: (1)供应商无法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时,可以通过招标代理启用“开标保障”功能,启用后,供应商可通过开标保障密码解密投标文件。 (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 1)因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惠招标”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 1、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xx形势,按照防疫指挥部要求,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做好远程投标、 解密等投标工作,并承担投标相关的一切风险。 2、本项目电子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未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 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
一、总则 1.基本说明
(1)本招标项目情况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
(3)供应商不得转让招标文件。 2.投标费用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保密
(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踏勘现场
(1)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
(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投标预备会
(1) 本项目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的。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共分为六部分,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清单及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的澄清
(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 15 天的,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15 天的,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三、投标文件 1.语言文字
(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计量单位
(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货币
(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4.投标的有效期
(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可以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
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 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3) 供应商拒绝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标价的;
4) 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采购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而拒绝提交的;
5)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关格式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开标一览表
5) 投标分项报价表
6) 投标保证金
7) 资格审查资料
8) 技术偏离表
9) 技术部分
10) 其他资料 6.投标报价
(1) 供应商应按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报价表相关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投标
总价中应包括货物本体费、各种税费、相关费用(运输、包装、装卸费、设计、安装、辅料、线材、调试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验收、培训、维修等的售后服务)以及招标代理服务等的一切费用。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供应商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且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3) 报价依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条件、结合市场行情、企业承受能力、利润预测、竞争状况及让利设想等自主确定。
(4)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组织与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5)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1) 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顺序完整地填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为全新产品,供应商所投标产品的技术响应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
(4)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5) 投标文件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签字指的是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全名。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要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填写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6)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7)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8) 投标文件左侧胶装成一册,并编制目录,用 A4 纸打印,混乱的编排或未按招标文
件所提供的统一格式编写或漏写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代理机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
是供应商的风险。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仅限于纸质投标)
(1) 投标文件全部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电子文件”字样并须注明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2020 年 6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密封袋封口处须贴密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印章作密封章。
(2)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投标文件的提交
(1) 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更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更改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或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11.迟交的投标文件
(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 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自行修改、补充与撤回投标文件。
(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3)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开标程序
(1)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解密,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电子开评标宣读解密后的投标相关内容)
(3)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4) 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五、评标 1.谈判小组
(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5) 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2.评标
(1) 谈判小组按照第五部分“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评标过程的保密
(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有关的资料、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谈判小组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4.投标文件的澄清
(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谈判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3) 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澄清。 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 谈判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谈判小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
响应性的投标。
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 谈判小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 谈判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委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评审打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一至三名候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4) 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中标人订立合同,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可选定综合得分第二名的候选供应商作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双方签订合同。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开标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除取消采购任务外,按政府采购法规的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或招标活动。
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其他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2.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供应商投标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若符合条件,开标时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原件。
(xxxx://xxx.xxxx.x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xxxx://xxx.xxx.xxx.xx)、中国绿色采购网(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供应商的产品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鲜章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产品的清单(只打印出投标产品所在页即可)并加盖鲜章,否则无效。若符合条件,开标时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原件。
4.对符合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等一项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条件的产品,其评审总分除以政策功能系数 0.99;同时符合两项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条件的产品,其评审总分除以政策功能系数 0.985;同时符合三项及以上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条件的产品,其评审总分除以政策功能系数 0.98,然后与一般产品评审分数排序比较。
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如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特殊行业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6.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监狱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 6%的扣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若符合条件,开标时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原件。
7.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2 )。若符合条件,开标时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原件。
如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两项或三项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9.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的先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文件精神,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按其投标价格的 6%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
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
1、享受价格扣除的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要求的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供应商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1); ②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不同行业的企业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放置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评标时应当提供征明材料的原件,无证明材料的原件不予认可);
涉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涉及从业人员划型的企业:应提供该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税务机关或本企业注册所在地辖区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应能体现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小、微企业所投产品同时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获得优先采购权。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销售的货物(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xx)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服务范围及内容
一、活动内容
x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活动是以运动休闲为载体,以打造“城市体育名片”为宗旨,以参与体验为主要形式,寻找最美体育旅游目的地。借助媒体力量宣传城市形象,向全国宣传、推介城市的经济、社会、人文、历史和美景、美食,提升城市品位和对外开放的知名度。培育京津冀区域体育、旅游品牌,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产业示范区和体育旅游目的地。
2021 年京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冀州站),将全面展示我市体育+旅游的发展成果,普及水上运动,发展水上运动产业,促进京津冀区域内文化体育交流和积淀,激发全市广大群众关注水上运动、参与水上运动的热情。
活动名称:2021 年京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冀州站)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局 天津市体育局 河北省体育局承办单位:衡水市体育局 冀州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河北省水上运动协会 冀州区教育局体育局三、活动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021 年京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冀州站)活动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30 日 活动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
参加人员: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活动分省内线下体验者(嘉宾、媒体、工作人员、体验者)180 人;冀州当地参与者 300 人(参加 5 月 29 日上午开幕式活动);京津冀三地线上互动体验者若干
四、活动内容: 1、环湖徒步
2、静水皮划艇赛
3、皮划艇体验
4、垂钓体验赛
五、活动服务要求
1.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要求活动方案科学合理、细致可操作,有具体安排计划表、节点。
2.应做好活动报名工作,遴选高素质参与活动人群,发挥良好的引领作用,助推群众水上运动普及。
3.应做好启动仪式和活动场地的布置、观众组织、氛围营造及宣传,搭建启动仪式舞台,
4.承担赛事裁判员比赛期间的差旅费、劳务费,食宿费用;承担赛前裁判员培训、技术会议、察看线路等工作的会场、食宿和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5、完成水上皮划艇比赛航道、出发平台的搭建,组织良好、规范的水上运动比赛。
6、做好现场氛围营造,配备活动主题展示背景板、音响等必要设备,现场应布置 A 字展板 60 块以上、刀旗 20 个以上用于活动宣传展示。另应配备空飘 10 个、拱门 2 个及签名墙等,做好活动的环境营造及宣传。
7、应做好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培训,做好活动现场医疗保障、救援保障,交通保障、安全保障、疫情防控措施等工作。
8、.按照要求组织体验者参加各项活动体验,邀请省市各级媒体记者及自媒体参与活动宣传,并运用多种宣传渠道、手段扩大活动影响力。
9、负责参与活动体验者、媒体记者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场馆门票、食宿、保险等相关费用。
10、负责所有活动体验者到活动期间的交通保障。
11、负责各类活动、体验等所需的物料、人员等相关费用。
12、如气象等原因不具备举办条件,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期或调整地点举办活动。
六、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受采购人委托,全权承办本次活动,承担本次活动的所有安全责任,须给所有参与本次活动的体验者、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上意外险并对本次活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2.中标单位在承办本次活动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因
中标单位原因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首付合同总价款的 80 %。
2、待全部活动结束,所有工作均已完成后,乙方应当在 15 天内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赛事活动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甲方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乙方收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全额正规发票。如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目标任务,甲方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比例扣减合同尾款。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仅供参考)
合 同 协 议 书
委托方(单位全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受托方(单位全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咨询服务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第二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服务期限:
(二)服务地点:
(三)进度要求:第三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
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
2、提供工作条件: 。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
5、其它: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合同服务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
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服务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服务内容重大修改,或成果文件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服务,并按照要求提交成果。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成果性文件贰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
(二)付款方式: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服务得政府方、项目方和企业逐项出具咨询报告,并形成建议和成果结论,最终交付归档资料。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 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预付款。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万分之八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 5 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 15 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叁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委托方(xx): 受托方(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
签字地点: | 签字地点: | |
经 办 人: | 经 办 人: | |
开 户 名: | 开 户 名: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
日 期: | 年 月 日 | 日 期: 年 月 日 |
2.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同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至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谈判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
(二)评标监督
采购人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谈判小组的组成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从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评标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标办法
x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四、评标程序
谈判小组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一)谈判小组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选举谈判小组组长
谈判小组首先应推选一名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谈判小组组长应组织谈判小组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供货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谈判小组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
招标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谈判小组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
准以及采购人或谈判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四)资格后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按照资格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不满足资格要求的,审查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按照符合性评审表的形式进行符合性检查。
(五)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按照符合性评审表的形式,审查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即为通过符合性审查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否则视为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六)澄清有关问题
按照规定进行审查时,谈判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谈判小组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综合评审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x)推荐候选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采购人递交评标报告。
(九)谈判小组解散,评标结束。五、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一)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谈判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谈判小组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
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谈判小组继续评标。
(二)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谈判小组成员。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小组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发现某谈判小组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退出评标的谈判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四)由采购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谈判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六、评标细则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的组成见谈判须知前附表。谈判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对报价进行评价以及推荐成交供应商。
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性审查及技术部分评审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相同的谈判机会。
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在30分钟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供应商未按谈判小组规定递交的,视同在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
在谈判过程中,不能确定成交结果的,谈判终止,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谈判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供应商:
(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2)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谈判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将重新发布公告组织谈判。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重新发布公告组织谈判。
谈判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谈判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谈判小组应将谈判终止理由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谈判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7.2.1 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7.2.2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7.2.3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质疑事项;
(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请求及主张。
7.2.3 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7.2.4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7.3.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7.4.1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7.4.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4.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7.4.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附表 1:资格评审表
序号 | 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 | |
2 |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 | 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信用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网站列入 “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 录” | |
4 |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 | 有效 | |
5 | 投标保证金 | 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注: 1.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 2: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审标准 | 是否通过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2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4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服务时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6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7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8 | 其他符合招标文件实质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结论 |
注:有一项不合格,即未通过符合性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写明不合格原因。
附表 3: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合格“√”,不合格“×” |
1 | 总体策划方案 | 方案科学合理,先进,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2 | 活动具体组织及实施方案 | 方案科学合理,先进,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3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4 | 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 | 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5 | 服务承诺 | 服务承诺科学合理,先进,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6 | 安全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方案 | 方案科学合理,先进,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1、以上条款中要求的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不通过评审,其报价将被否决。
序号 | 项目 | 约定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
2 | 供应商名称 |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价:大写 元投标总价:小写 元 |
4 | 质量标准 | |
5 | 服务时间 | |
6 | 备注 | |
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
供应商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注:竞争性谈判二次(最终)报价表不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开标现场手持一份,用于二次报价。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电子文件
冀州区教育局举办“京津冀运动休闲体验季衡水.冀州站”活动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xx)
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自行编制目录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盖公章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本公司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和处理有关事宜,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此处附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盖公章
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下述文件电子版一份。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
1)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供本项规定的服务。
2)愿意按照《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如果我们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6)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有关招投标的各项规定。
7)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日历天。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 | 约定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
2 | 供应商名称 |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价:大写 元投标总价:小写 元 |
4 | 质量标准 | |
5 | 服务时间 | |
6 | 备注 | |
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
注:本表报价应包含项目完成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保证金
(复印件盖公章)
附:1、银行保函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注:1、以上资料放置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复印件盖公章)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学历 | 专业 | 参加工作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