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关于修订“xxxx·添信添金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公告
尊敬的委托人:
依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天津信托·添信添金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做出如下重要调整:
1、对合格投资人标准进行调整,以“意见”第五条规定为准;
2、鉴于“天津信托·添信添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故合格投资人首次认购“本计划”的资金起点调整为 30 万元。
上述调整自 2019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调整后的内容不影响现行存续信托当事人享有及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特此公告!
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