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只有当交易双方都具有会员资格, 16号糖期货合约才能得到交易所或其任何委员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认可、承认或执行,但是会员必须向通过取代一方会员而成为合约一 方的清算机构提供合约以供结算,合约签订后,清算机构将替代会员在持有、履行或处置合同事项方面履行合同义务并享受会员权利。
美国洲际交易所® 16号糖合约
美国洲际交易所将于2008年9月26日开始交易16号糖期货合约。
目录
规则 主题
规则 29.00.合约条款—格式规则 29.01.交割月
规则 29.02.合约大小;价格波动限制规则 29.03.合约约束力
规则 29.04.最后交易日规则 29.05.交割
规则 29.06.交割文件
规则 29.07.现货糖所有权转移规则 29.08.保险
规则 29.09.卸货
规则 29.10.重量和检测规则 29.11.检测样本 规则 29.12.旋光度补贴
规则 29.13.标准质量变动
规则 29.14.不足或过量规则 29.15.现货糖损坏
规则 29.16.影响交割的罢工或停工规则 29.17.纳税义务
规则 29.19.受制于交易所规则的指令
第 1 号 糖比色试验程序: 国际糖分析统一方法委员会色值单位方法 4(1978)(修订版)
第 2 号 葡聚糖的测定
第 3 号 有效的原糖再出口许可证的使用
美国洲际交易所
16号糖合约规则
美国洲际交易所16号糖期货合约将于2008年9月26日开始上市交易。
规则29.00.合约条款—格式
(a) 只有当交易双方都具有会员资格, 16号糖期货合约才能得到交易所或其任何委员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认可、承认或执行,但是会员必须向通过取代一方会员而成为合约一方的清算机构提供合约以供结算,合约签订后,清算机构将替代会员在持有、履行或处置合同事项方面履行合同义务并享受会员权利。
(b) 16号糖合约的标准交割品应是如下所述的标准质量范围内符合规则29.12和29.13规定的平均旋光度为96度的离心初蔗糖。
湿度标准质量范围
安全系素(数值越高则质量越低)——不超过0.30
灰分含量(原糖中的百分比)——最大和最小标准灰分含量通过以下所列的与原糖相关的非蔗糖分含量百分比与最终货物的旋光度因数相乘获得:
最大 | 最小 | |
小于等于98.0° | .25 | .17 |
大于98.0°小于等于98.2°........................ | .26 | .18 |
大于98.2°小于等于98.4°......................... | .27 | .19 |
大于98.4°小于等于98.6°......................... | .28 | .20 |
大于98.6°小于等于98.8°......................... | .29 | .21 |
大于98.8°小于99.0°...................... | .30 | .22 |
晶粒大小
通过28号筛孔的xx标准筛的百分比(或30号筛孔的美国标准筛)。 (数值越高则质量越低) 45至22
色值—精炼原糖
国际糖分析统一方法委员会色值单位方法4(1978)(修订版) (数值越高则质量越低) 800至1300
色值-纯原糖
国际糖分析统一方法委员会色值单位方法 4 (1978), 修订本
* 3000至5000
葡聚糖 不超过250 M.A.U.
应使用平均检验结果来确定糖是否满足前述标准原糖质量说明中的具体事项,并根据规则29.13计算折扣和溢价。
**该平均值应当对每一项质量规格进行单独认定,并采用三个实验中两个最接近的实验结果平均值,如果两个值与中间值相差一样,则必须采用中间值。**
葡聚糖外,对于99度或更高旋光度的糖的标准质量差异应无溢价或折扣。
(c) 16号糖合约交割标准如下:
(i) 旋光度小于99.5度的外国蔗糖,如有关税和进口费用需已经付清;和
(ii) 美国及其关税区所生产的蔗糖;但是每50吨蔗糖其原产地不得来自一个以上的国家。
(d) 旋光度测试在94度以下的糖不允许交割。任何不符合原糖分类要求的糖不允许进行交割,如果在任何美国现行立法下有规定要求,交货方必须承担任何美国政府部门或机构做出的处罚。
(e)
16号合约
(纽约, 20 年) (已) (出售)
于今日(购买)(交割至)并同意(接收来自) 50吨的每吨重2,240磅的整批离心初蔗糖,按照规则29.00中规定的等级与质量,以净重每磅 美分的价格支付现金,关税与进口费已付或经豁免。该价格适用于平均旋光度为96度的符合标准质量等级的糖。其他等级与质量的糖价格溢价或折扣,根据规则16.00已采用或将采用的规则为交割月确定的或将要确定的差额而定。
在20 年 月期间,交货方应供货交割,接货方应接收现货糖,接货船应配有必要的计重和采样设施,并停靠于纽约(包括扬xx)、巴尔的摩、新奥尔良(包括格拉梅西、xx赛德和保护区)萨凡纳(xx沃斯港)或xxxx顿的惯用炼糖厂泊位。接货方应当宣布停泊港口
和泊位,并依据规则29.09(c)条的规定在所述泊位自费卸载现货糖。
只要现货糖在美国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布的定额或分配计划下加工或消费,在该合约履行交割时,允许在交割期对现货糖加工或消费,并无处罚。如果交割的现货糖被要求归类至美国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布的分配计划中,接货方应当保证所有交割的现货糖进入美国之后遵照规则所要求的具体流程进行交割。
装卸补贴依据规则29.09(c)条规定。该合约严格遵照相关规则制定执行。
(经纪人)
**参考16号糖2号决议
(背面内容如下)
鉴 于 支 付 给
的1美元现金已付, 在此确认收到该款,接受该合约及其项下的条件和义务。
(f)任何时候国内糖业委员会在其认为适宜的时间应当向董事会报告有关16号糖合约下可交割糖的差价表,在出具报告时这些差价应该尽量合乎实际地反映现货市场上糖的同等差价。国内糖业委员会可酌情申报只与旋光度有关的、只与质量有关的或与两者都有关的差价。根据国内糖业委员会的报告为基础的和其认可的其它此类信息,董事会将确定上述合约下的可交割糖差价(酌情决定差价与旋光度有关,还是与质量有关,或与两者都有关),这些差价须尽可能反映当时现货糖市场的同等差价。如果所确定的价差(无论是只与旋光度、质量成分有关或与两者都有关)与当前正使用的价差不同,董事会应规定该变化的差价或彻底消除同一差价,并根据《条例》第601条作出决议。因为董事会可能既要确定和管控那些现存16号糖合约的交割,又要确定和管控那些随后才进入交割月的16号糖合约的交割,所以这个或这类规则的制定或删除的差价规定对交割月及以后糖的交割都须适用有效。
规则29.01. 交割月
交易所不认可16号糖期货合约有效期超过24个月(包括当月),交易所允许交易的交割月份是一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和十一月。新合约的交易应在任何交割月前的第23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
规则29.02.合约大小;价格波动限制
(a) 除特殊规定外,买卖双方提出糖现货交割必须符合16号糖合约交
割标准,最小交易单位为每手50吨,每吨2,240磅。当交割更大批量时,必须以50吨的整数倍进行交易。
(b) 所有16号糖合约下的现货糖交割买卖报价应以美分和1/100美分为单位,如果价格差价小于1/100美分/磅,不允许进行交易,并且不允许附加任何其它金钱对价。
(c) 为了避免价格的异常波动以及过度投机行为,董事会在其认为必要时可以在任一月或数月制定、增加、减少、变更29-5、暂停或取消 16号糖合约的每日涨跌板幅度限制,并规定此类限制的条款和条件。
规则29.03.合约约束力
(a) 16 号糖合约对所有会员都有约束力,直至合约中规定的糖按合约中规定的价格保质保量完成交割。双方订立合同时,如果前述规定的合同条款不能履行,或者标的糖不能根据前述条款进行交割和接收,那么双方不得订立含有任何条文或谅解的合同。
(b) 交货方接货方交货方接货方交货方接货方在不违反(a)条规定的禁止前提下,买卖双方可在一定条件下,就交割问题协商签订书面协议,而不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当双方向董事会主席和清算机构提交书面通知时,交割应视为完成。在签订任何此类协议的时候,应使清算机构免于负担与交易所合同相关的的额外责任,并且双方应赔偿交易所和清算机构由于该类合同或协议的执行、交割或履行所导致,或者违约、毁约所造成的任何义务、成本或费用方面的损失。
规则 29.04.最后交易日
(a) 16 号糖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前一个月的第 8 个日历日,如果该日不是交易日,则最后交易日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b) 在任一交割月的最后交易日收市后:
(i) 每个持有一张或多xxx仓空头合约的会员须在截止于下午 5
点前出具一份《“ 交货方备忘录》”提交至清算机构,xx该月将
交割的未平仓空头合约的总数(该持仓总量应符合会员手册规定的未平仓头寸要求)。
(ii) 每个持有一张或多xxx仓多头合约的会员须在截止于下午 5
点前出具一份《“ 接货方备忘录》”提交至清算机构,xx该月将
接收的未平仓多头合约的总数(该持仓总量应符合会员手册规定的的未平仓头寸要求)。
(iii) 尽管有(b)条的上述规定,但如果会员在交易结束后转让合约,则应遵照规则 4.11(e)条的规定。
(A) 若会员未能出具一份与合约有关的《交货方备忘录》或《接货方备忘录》,不视为违反(b)条;
(B) 如果转让的合约抵消了与受让人出具的《交货方备忘录》或《接货方备忘录》有关的合约,该《备忘录》视为已修改,以表明取消了被抵消合约;以及
(C) 如果转让的合约未抵消与受让人出具的《交货方备忘录》或《接
货方备忘录》有关的合约,受让人应在最后交易日后的交易日下午 5 点前出具一份《交货方备忘录》或《接货方备忘录》。
(c) 清算机构在接收到接货方和交货方的备忘录后应在下一个交易日上午 10 点前向每一位接货方出具一份针对所报告的未偿付的合约数量的《复合交割通知》,《复合交割通知》中所列的合约不可以在会员间转让或交换。
(d) 在(c)条中指定日下午 3 点前,每一位持有《复合交割通知》的接货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个交货方和清算机构,标明交货方的名字以及接货方将要交割的合约数量。
(e) 相关交割月出具的《复合交割通知》中的价格应当为该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格。
(f) 如果《交货方备忘录》或《接货方备忘录》、《复合交割通知》或其它该规则下的书面通知接收方办公室关闭,应立即将这些文件提交给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应签收并确认所到的日期和时间。该通知应在交易所网站上发布。
规则 29.05.交割
每一个接货方应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第 15 个日历日的下午 3 点或以前,如果当日不是交易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以书面方式向交货方声明其对收到的每个交割通知的下列之一的选择权:
(i) xxxx以北(纽约包括扬xx或巴尔的摩);
(ii) 新奥尔良(包括格拉梅西、xx赛德和保护区);
(iii) 萨凡纳(xx沃斯港);
(iv) xxxx顿。
b) 除非上述声明不要求在上述(a)条规定日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的中午前作出,否则交货方应在货船预期抵达日期前不迟于第 14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接货方下列事宜:
(i) 承运船只名称、行程和预计抵达日期;
(ii) 所交割糖的原产国;
(iii) 该货船交割合约总数;
(iv) 货船载运的现货糖或其他货物(如有),如果在依本条声明的同一卸货港口卸货,其卸货顺序;和
(v) 船主姓名或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姓名。
(c) 在美国《散装糖宪章》(1962 年 4 月—修订版)中要求的通知日下午 3 点或以前,每一接货方应向交货方以书面形式公开声明合约中规定的现货糖的接收港口和泊位,若当天不是交易日,则该通知应在前一个交易日公开声明。如果承运船只计划在交割月的第一日历日前抵达卸货港,则预期抵达日期应为该交割月的第一个日历日。
(d) 如果有证据证明承运船只已向接货方发出公开声明,因交货方
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其不能按时抵达以履行合约,则交货方须及时并如实地通知糖交割委员会。交货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得到糖交割委员会的同意并在其规定的29-7条件下,用其它符合标准的糖作为替代品履行合约。
(e) 如果承运糖的船只宣布准备在不迟于交割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上午 8 点前在第一次规定的糖交割泊位卸货,该合约下的交割应视为及时交割。如果任一船只有超过一个接货方,卸货顺序应依据每个接货方的合约数量来确定,交割合约数最多的优先,交割合约数最小的垫后。但是,如果某承运船将在超过一个港口或一个港口的多个泊位卸货,在第一个港口或泊位交割的糖必须全部卸货完毕之后再转至第二个港口或泊位卸货。如果货船宣布准备好在该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前的第 5 个交易日卸
货,交易所合约项中待交割糖的卸货必须在任何其它现货糖或货物卸货前完成。
规则 29.06. 交割文件
(a) 交货方应向交割接货方递交下列文件:
(i) 货主或代理人签发的接货方全套 3/3 不记名或凭接货方指示的原始的、清洁的、已装船海运或租船提单;
(ii) 海关特种发票或海关摘录;
(iii) 普遍优惠制产地证书、原产地证明书 A 式或加勒比海盆地计划原产地证明书(如适用);
(iv) 根据规则 29.08 投保海运和战争险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
(v) 《配额合格性证书》如美国海关要求及时获得;以及
(vi) 旋光度 96 度、标准质量范围的、合约大小为 112000 磅的糖合约总价 95%的形式发票,每个合约的发票价格以《复合交割通知》中的价格减去 96 度糖美国海关适用税率和/或有关的进口费,再减去或有的规则 29.09(c)条中规定的装卸津贴。
(b) 交货方应在以下二者较晚者之前,不早于七(7)个日历日、不晚于两(2)个日历日呈交所述文件给接货方:
(i) 承运船只预期抵达卸货港的日期;或
(ii) 当其他糖或货物已被列入优先卸货计划时,14 号糖期货合约下交割糖预期可以卸货的日期。
(c) 关于形式发票结算:
(i) 接货方须在上午 10:00 到下午 3:00 之间无任何抵消或扣减地在交货方提交后 1 个小时内支付形式发票金额,并且卖家需在上述交易日下午 2:00 前提交上述文件(假定正常的纽约银行设施是可以使用的)。除非双方另有议定,支付将于同日通过电汇完成支付。
(ii) 在进行形式发票结算时:
(A) 交货方和接货方须共同以书面形式通知清算机构进行形式发票结算。
(B) 交货方或接货方,根据具体情况,必须向另一方退回出具交割通知时总计的变动保证金净值。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变动保证金的退回应当在同日通过电汇进行。
(d) 当交货方未能按时呈交上述(a)条中列举的文件时,需通知糖交割委员会。糖交割委员会在与交货方、接货方或任何其它利益相关方磋商后授权替补上述缺失文件或豁免交货方延迟呈交上述文件的责任,以保证形式支付将按照上述(b)条和(c)条的规定进行。但是,如果交货方不能及时提交定额资格认证,糖交割委员会在授权替补或豁免之前,必须确定美国海关允许原产国适用配额的现货糖进入境内。如果糖交割委员会确定任何成本或费用是由于上述授权或免责而产生的,应命令交货方支付该成本或费用。
e)(i) 如果交货方未对交割现货糖付款且不具有物权凭证,但希望井然有序地卸货,该交货方可授权糖交割委员会通知该接货方向清算机构交付适当的预付款,该款项由清算机构代替交货方进行托管,如果交货方向接货方提供必要的抵押品或银行保函,依据糖交割委员会的判定,接货方可以以此进行融资支付。
(ii) 在接收到符合要求的付款单据和拥有物权凭证后,糖交割委员会即应授权清算机构向交货方作出相应的形式支付。在上述支付
中,以下(g)条中规定的支付日期应为接货方向清算机构支付的日期。
(f) 现货糖进入美国境内要求支付的所有美国关税或进口费用应当由接货方支付并从合约价格中扣除。关税税率或进口费率应为上述规则 29.06(a)条(vi)款中所规定的适用的关税税率或进口费率。
(g) 在交割现货糖的最后结算中,交货方应根据形式发票金额,依据糖交割委员会规定的在承运船只到达日后的第 10 个工作日开始(如果该日不是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依据现行纽约最优惠利率向接货方支付利息。鉴于合约目的,“承运船只到达日”应为船只最后经停日或在目的港检疫通关日;但如果该船只在下午 5 点后最后经停或从检疫处经过或获准通行,或该日为非交易日,则应选择随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但是,如果该船只运载了不在糖 14 号合约下交割的其它货物或糖品,至少其中之一在同一目的地优先卸载,则糖交割委员会将依据所获信息指定本条规定的“承运船只到达日”。
(h) 最终结算应在重量、极化旋光度和质量检测确定后及时进行。最终结算结束后,交货方和接货方应共同将最终结算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清算机构。
规则 29.07.现货糖所有权转移
16 号糖合约交割的现货糖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将在形式支付完成
后,依据合约从交货方转移至接货方。规则 29.08.保险
(a)海运及战争险 发货人应为本协议项下交付的所有食糖,自费投保以收货人(自所有权及灭失风险转移给收货人时)和发货人(在所有权及灭失风险转移给收货人之前)为损失赔付对象的海运及战争险。海运保单应承保缘自任何外因的有形损失或损害的一切风险,包括因已投保险情所造成的重量损失和极性化学损失,但不包括对提单与卸货重量之间的差异的所有索赔,除非该差异确实是由已投保险情所造成的(此情况下的定量损失应按下述方式确定)。此外,也不包括(除以下另有规定者外)美国海上保险商协会 F.C.&S.和 S.R.&C.C.担保所排除的风险;对于本协议项下交付的、并在任何船舶上装运的食糖,应承保罢工、暴乱、民变等风险;在该批食糖于目的港完成卸货并运进收货方指定仓库之前,还应包括符合惯例的在岸承保范围。战争险保单,以及与本协议项下交付的并在任何船舶上装运的食糖有关的罢工、暴乱和民变条款,应符合美国海上保险商协会在该批食糖遇险时的现行政策规定和条款。就损失和保费支付而言,海运及战争险保单应规定,本协议项下交付的食糖的价值应为收货人应付给发货人的货款总金额另加百分之五(5%)。此外,该类保单还应规定,为确定因本保险项下已投保险情而受损的食糖的损失金额:
(i)损失量应按照卸货重量和装载重量的差额确定,减去 24 个月以内最后三次来自于同一来源国的离心初蔗糖到货的记录确定的正常损耗水平;在先前成功到港不足三次的情况下,正常损耗水平被视为 1%的 3/4;
(ii) 如果糖损坏严重以至于现货糖不能由加工者采用正常卸货工具和方法卸载;或受到油或其它物质的污染使其不能被送至接货方精炼糖厂,则将视其为救助损失;以及
(iii) 其它受损坏的糖应依据规则29.12中所规定比例来对96度基础价格进行调整、估价。此外,若受损坏糖旋光度小于94度,则对每一度额外减除5%,或对不足1度的部分按比例扣减。如果装载的货物丢失,或从装载的货物中卸货的未受损糖的数量不足以确定卸载糖的平均旋光度和质量,其质量将被假设为标准值,旋光度将由最近的来自于相同海运地或港口但在美国大陆港卸货的同品种糖的基差确定。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假定旋光度为96度的基差。为此目的,未被证明丢失的装载货物,除非船只的位置和安全情况已被上报,如果船只从原产地装载后 75天未能到达目的港且已出具已装船提单,则被认为是该货物丢失,任何上述货物卸货重量都应被认定为其提单的重量。接货方应有责任赔偿交货方因接货方为了其便利而延迟在目的港卸货所产生的额外保险费。
规则 29.09.卸货
(a) 交货方和接货方应保证依照《散装糖租船合同》(美国,1962年4月)或其修订版的条款和条件或理事会依其裁量权为双方公平公正目的而作适当修改的条件(下列各条所规定者除外)交割或接收标的糖。
(b) 自由轮或运输汽车的船只不可以用来运载16号糖合约下交割的现货糖。
(c) 接货方应在其指派的泊位卸载现货糖并承担费用。但是,在16号糖合约项下交货方应当允许接货方卸载现货糖的数量(称为装卸限额),应按照如下步骤计算:
(i) 截止每年9月15日,或在信息可以采集那时起,交易所从位于16号糖合约授权卸载现货糖港口的每个精炼糖厂处收集关于该年 10月1日后的所有交割使用限额的信息。
(ii) 交易所特许糖核秤员会收集从前一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期间所运至上述精炼糖厂的运载船的载重量。从该数据,精炼糖厂市场份额的计算将精确至3位小数。
(iii) 交易所将计算出步骤(i)中收集的卸货限额的加权平均数,重量将等于上一步骤(ii)中的市场份额。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数应四舍五入到1美分/吨,其为该年10月1日后所有交割的16号糖的卸载限额。该比率将公布于交易所网站上。
[装卸费率有效期从2009年10月1日到2010年9月30日:每英吨12.45美元]
(d) 接货方应从给交货方的最后结算中扣除所有船只的卸货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码头费、速遣费、违约和/或额外装卸费用。接货方应当赔偿交货方卸载中产生的任何滞期费。交货方应支付运费,清偿所有留置权负担并与船只或船主作所有结算。如果提起租船契约下的仲裁程序,接货方应在交货方的要求下同意成为仲裁一方并接受针对接货方的任何裁决。
规则 29.10.重量和检测
(a) 接货方应告知交货方精炼糖厂的名称和地址,接货方应指定这些精炼糖厂雇佣的核秤员和采样者为其计重和进行检验。交货方应告知接货方代表其进行计重和采样的核秤员和采样者(经交易所许可)的姓名。
(b) 交易所交割的所有称重糖应在精炼糖厂接受惯例计重和检查。代表交货方的核秤员应在精炼糖厂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现货糖进行计重并检验,核秤员应在计重员称重证书上签署:本人在此声明该申报中规定的糖重量与计重时检验的重量一致。
精炼糖厂代表人
(c) 在计重开始前,使用的磅秤将在指定精炼糖厂接受惯例检测。
(d) 在接货方和交货方双方同意以及接收精炼糖厂的惯例规定情况下,核秤员可代表双方执行工作。但是,上述(b)条中提及的签注应由作为精炼糖厂代表的核秤员签字。
规则 29.11. 检测样本
(a) 在此交割的所有现货糖,按照惯例应在精炼糖厂抽取样本。现货糖样本必须由三位化验师检测,一份由交货方代表采样,一份由精炼糖厂代表接货方采样,一份由纽约糖交易实验室化验师采样。两个最接近的旋光度的均值,或如果两数与中间数等差,则该中间数,将被认为是每一采样的最终检测结果。旋光度测试的费用将由接货方和交货方共同承担,双方分别支付其聘用化验师的费用和纽约糖交易实验室费用的1/2。
(b) 为了检测精炼糖质量等级,根据接货的炼糖厂在卸货港口普遍采用的程序,在卸货完成后准备好样本。其中一份样本将递送给交货方实验室,一份样本送至纽约糖交易实验室,第三份送至精炼糖厂检测实验室。每一实验室应遵照接货的炼糖厂在卸货港口普遍采用的程序,并使用交易中检验纯原糖水分、灰分、色值以及检验从纯原糖精炼的精炼原糖晶粒大小、色值和葡聚糖的设备和方法。
(c) 为了确定现货糖是否满足标准原糖质量规格以及计算规则29.13中规定的溢价或折扣,应当使用平均检测结果。该平均值应对每一质量规格单独确定,并取三所实验室取得的结果中的两个相近检验结果的平均值。但是如果有两个检测值离中间值等距,则取中间值为检测结果。
规则 29.12.旋光度补贴
每磅糖旋光度折价应按照如下方法计算, 99度或更高旋光度的糖应当不额外折价,其他等级的糖按旋光度增减比例进行折价:
(a) 对于免税糖,基础价应该是合约价格;或
(b) 对需要征收关税或进口费的糖,基础价应为合约价格减去入境当日适用的每磅96度糖的关税或进口费用;
(c) 随后采用以下折价:
(i) 对于旋光度大于96度小于等于97度的糖,增加基础价格的0.5%。
(ii) 对于旋光度大于97 度小于等于98 度的糖,增加基础价格的 2.25%。
(iii) 对于旋光度大于98度小于99度的糖,增加基础价格的1.2%。
(iv) 对于旋光度大于等于95度小于96度的糖,扣除基础价格的5.5%。
(v) 对于旋光度大于等于94 小于95 度度的糖,扣除基础价格的 2.75%。
规则 29.13.标准质量变动
对于与规则29.00(b)条所规定指标的差异,每磅糖的折扣或溢价百分比应当按照以下列表所列内容决定,标准质量差异的折扣和溢价应当分别应用于每一个质量指标,同时标准质量差异与折扣或溢价百分比成比例:
指标水分
安全因素 水分含量超出0.30,每增加0.01, 将扣除基础价格的0.18%
灰分
灰分含量(在原糖中所占比例) 灰分含量超过最大标准灰分含量时,
每增加0.01%,扣除基础价格的 0.015%;低于最小标准灰分含量时,每降低0.01%,增加基础价格的0.00625%
晶粒大小
通过28目xx标准筛的百分比(30 目 美国筛) | 晶粒大小超过45%时,每增加1%,扣除基础价 格的0.12%。晶粒大小低于22%每降低1%增加基础价格的0.05% |
色值—精炼原糖
I国际糖分析统一方法委员会色值单位方法4(1978)(修订版) | 色值大于1300小于等于1500时,每增加10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18%;色值大于1500小于等于1800(时,每增加10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27% ;色值大于1800 小于等于 2100时,每增加10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 0.054%;色值大于2100小于等于2400时,每增加10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81%;色值大于2400时,每增加10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108%。 色值小于800时,每10个单位,增加基础价格 的0.0162%; |
色值-纯原糖
国际糖分析统一方法委员会色值单位方法4(1978), 修订本* | 色值大于5000小于等于6000时,每增加25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015%;色值大于6000小于等于7000时,每增加25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03%;色值大于7000小于等于8000时,每增加25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06%;色值大于8000小于等于9000时,每增加25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09%;色值大于9000时,每增加25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12%。 色值小于3000时,每减少25个单位,增加基础 |
价格的0.0018%;
葡聚糖**
当大于250小于等于350,每增加1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14%;当大于350小于等于450,每增加1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18%;当大于450小于等于550,每增加1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22%;当大于550,每增加1个单位,扣除基础价格的0.026%;
交货方和接货方可以通过双方协议放弃任一个或所有要求上述调整的权利。
* 参考16号糖1号决议
** 参考16号糖2号决议
规则29.14.不足或过量
《复合交割通知》中指定的数量应为实际装船量。在实际卸货时,允许交货方将糖重量的不足或超重范围控制在装船总量的2% 。
规则29.15. 现货糖损坏
所有权转移后的现货糖的损坏根据规则29.07规定应当不影响交割。在所有权转移前现货糖损坏时,交割应当视为不合规交割,并应当认定为违反规则29.18。
规则29.16. 影响交割的罢工或停工
接货方交货方在交割港口发生接货方或交货方不可控制的港口罢工或停工,导致无法交割的情况下,在糖交割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基于以下基础进行交割:
(a) 接货方应当(i)根据最终决定,对此种干扰引起的延误承担任何责任,并在干扰解除后及时进行交割;或(ii) 在得到租船契约允许或与船只所有者进行协商的情况下,指定同一港口的其他泊位或另一不受干扰的港口泊位,并将由此产生的所有额外成本或费用应计入接货方帐户。
规则29.17. 纳税义务
如果16号糖合约项下交割的现货糖应缴纳美国联邦、州或当地税以及规则29.00中提及的关税或进口费用,合约应解读为现货糖的接货方负有承担糖交割中这些税项的义务。美国政府征收的进口费用不在此
规则税项之内,除非符合规则29.06(f)条的规定或为偿付交货方支付的这些进口费用,否则接货方没有任何义务支付进口费用。
规则29.18.未能履行义务的通知
(a) 会员间产生的任何声称某一会员未能履行交易所规定的 16 号糖合约下交货方或接货方义务的争议,将依据本规则的规定通过仲裁解决;如果索赔人未能在知晓此类情形发生后 3 个交易日内通知交易所,所述会员将被认为放弃了本条规定的权利,但不损害其它权利或者法律或本规则其他条款规定的救济。
(b) 交易所在收到会员未能履行其义务的通知后,交易所应给所有利益相关方递送一份该通知复印件。
(c) 糖交割委员会主席应在交易所收到会员不履行义务通知的一(1)个工作日内,从糖交割委员会内选定三(3)名非利益相关方会员组成一个特别仲裁委员会。该特派裁委员会应确定听证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每一特派仲裁委员会将提前确定听审程序,但下列规定适用于所有的案件:
(i) 合同双方有权出席听证会。
(ii) 合同双方有权在程序的任何阶段自费聘请律师代理参加。 (iii)任何一方有权(1)准备和出示支持索赔和申诉、抗辩或反诉(反
诉是由本交易或者索赔或申诉的标的而引起的,并且对反诉的仲裁无需交易所对其无管辖权的第三方出庭)的所有有关事实,
并出示针对其它各方提供的索赔和申诉、抗辩或反诉的反驳证据;(2)对其他各方进行质证;(3)对听证会传唤的所有证人进行质证;以及(4)对提交的与索赔或申诉、或任何适用的抗辩或反诉有关的相关文件进行质证。
(iv) 正式的证据规则在此不适用;
(v) 按照诉讼程序,不必进行逐字记录,除非有一方提出此请求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费用。提出请求后,将采用速记文本记录,但不必抄录,除非有一方提出此请求并承担相应的抄写费用。
(vi) 各方不可与特别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单方面接触。
(vii)特别仲裁委员会有权在仲裁程序中应一方请求或自行决定,按照规则21.04中规定的范围要求传唤任何人作证和/或出具书面证据。
(d) 为补偿受害方,应对其持仓做出必要的调整,被判违约的一方应按要求向受害方偿付不少于特别仲裁委员会确定的结算价格的 5%或不少于0.35美分/磅的赔偿,两者应以较大者为准,加上以下列出的结算额。
(e) 当交货方未能出具《交货方备忘录》或到期日未能交割合同中指定的现货糖,特别仲裁委员会认定其违约时:
(i) 接货方当特别仲裁委员会确定的结算价格(违约地的原糖价格,代表确定价格当天该糖的价值)高于《复合交割通知》载明的价
格,应要求交货方向《复合交割通知》指定的接货方支付与特别仲裁委员会确定的结算价格之间的差价和《复合交割通知》载明的价格。
(ii)接货方当特别仲裁委员会确定的结算价格低于该接货方接收到的《复合交割通知》载明的价格,接货方应按要求向《复合交割通知》指定的交货方支付特别仲裁委员会确定的结算价格和
《复合交割通知》载明价格之间的差额。
(f) 当接货方被特别仲裁委员会认定未能履行合同中其作为接货方应履行的义务为违约时:
(i) 当特别仲裁委员会确定的结算价格高于接货方接收到的《复合交割通知》载明的价格,该《复合交割通知》指定的接货方应按要求向交货方支付特别仲裁委员会确定的结算价格和《复合交割通知》载明价格之间的差额。
(ii) 当特别仲裁委员会确定的结算价格低于接货方接收到的《复合交割通知》载明的价格,该接货方应按要求向特别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交货方支付特别仲裁委员会确定的结算价格和《复合交割通知》载明价格之间的差额。
(g) 特别仲裁委员会应作出书面裁决,确定xx违约(如有),宣布结算价格,以及裁定违约方(如有)应付的违约金额或基于公正与公平考虑裁定给予补偿或豁免金额。特别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的并对仲裁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对该裁决的判定
将由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执行。此外,任何没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的裁决应依据本规则纪律处分程序强制执行。
(h) 上述规定的付款应当在收到特别仲裁委员会判决书面通知后第 2 个交易日结束前执行。上述确定违约的赔偿支付和结算应通过董事会主席支付。该支付额应作为最终支付额,但如果根据清算机构规则缴付了变动保证金,且保证金是任何一方从《复合交割通知》发布时至违约结算的赔偿支付日这段时间支付的,则该保证金净值应由另一方向该方偿付。变动保证金的结算通知应在结算日由买交货方双方书面递交给清算机构。
规则 29.19.受制于交易所规则的指令
会员下达或接收到的所有指令应在各方面与这些规则保持一致;所有糖期货交割应依据该规则以及合同中规定的形式执行。
决议
第1号 糖比色试验程序: 国际糖分析统一方法委员会色值单位方法 4(1978)(修订版)
决议:16号糖合约中提到的原糖和精炼糖的比色试验,在规则29.00及规则29.13中规定了采用国际糖分析统一方法委员会的色值单位法 4(1978)(修订版),该种方法的检验应包括以下程序:
A. 对于纯原糖:
(1) 准备一份浓度25%的糖溶液(25克样本+75毫升蒸馏水) 作为待测
试的样本。
(2) 使用装配有xx曼GF/C47毫米玻璃微纤维过滤器的47毫米微孔过滤装备过滤溶液。滤液收集在洁净干燥的过滤器烧瓶中(注意:样本可能需要多次更换过滤器来收集所有滤液)。
(3) 将滤液转移到一个洁净干燥的150毫升烧杯中。用浓度0.5N 的盐酸或0.5N 氢氧化钠溶液把滤液的pH值调整到8.5 ± .1。
(4) 如有必要,可在真空或超声波净化器中去除夹带的空气。
(5) 把溶液放置到先前准备好的一对直径为1厘米的比色皿的其中一个中(另一个比色皿放置蒸馏水,并可用作波长改变时的零基准参照)。分别测定并记录420nm及720nm情况下的吸光度(或透光率)。
(6) 依照下述公式计算溶液色值:
色比 = (吸收率*420毫微米-2*吸收率*720毫微米吸收率)*1000
.2764
如果样品太暗不能分析,可通过蒸馏水进一步稀释或可能需要重新调整pH值。在该情况下,计算方法如下:
(吸收率*420毫微米-2*吸收率*720毫微米)*1000色比 = 比重 * 白利糖度 * 比色皿长度 100
*如果分光光度计不具有吸光度测定功能,可以用透光率代替。
B. 对于精炼糖:
(1) 准备一份浓度50%的糖溶液(50克样本+50毫升蒸馏水) 作为待测试的样本。
(2) 使用装配有xx曼GF/C47毫米玻璃微纤维过滤器的47毫米微孔过滤装备过滤溶液。把滤液收集到洁净干燥的过滤器烧瓶中(注意:样本可能需要多次更换过滤器过滤以收集所有滤液)。
(3) 将滤液转移至一个洁净干燥的150毫升的烧杯中。用浓度0.5N的盐酸或0.5N的氢氧化钠溶液将滤液的pH值调至8.5 ± .1。
(4) 如有必要,可在真空情况下或超声波净化器中清除夹带的空气。
(5) 把溶液放置到先前准备好的一对直径为1厘米的比色皿的其中一个中(另一个比色皿放置蒸馏水,并可用作波长改变时的零基准参照)。分别测定并记录420nm及720nm情况下的吸光度(或透光率)。
(6) 依照下述公式计算溶液的色值:
色比 = (吸收率*420毫微米-2*吸收率*720毫微米吸收率)*1000
.6159
如果样品太暗不能分析,可使用蒸馏水进一步稀释或可能需要重新调整pH值。在该情况下,计算方法如下:
色比 = (吸收率*420毫微米-2*吸收率*720毫微米)*1000比重 * 白利糖度 * 比色皿长度
100
*如果分光光度计不具有吸光度测定功能,可以用透光率代替。第2号 葡聚糖的测定
决议:16号糖合约以及规则29.00、规则29.13中提到的原糖中葡聚糖的测定方法如下:
设备和试剂:
(1) 离子交换树脂:Amberlite IR-120 (H)和下列任意一种:Duolite A-368、Duolite A-392、Ambulate IRA-93 或Amberlite IRA-68。这些树脂通常以潮湿状态存在,应在至少两倍于其自身重量的蒸馏水中进行清洗、排干,再用丙酮进行时长不超过2分钟的清洗,参照前法
立即将溶剂去除。最后将树脂风干或以30°C左右的低温烘干,储存在密闭容器内。
(2) 酸洗佳斯迈威Supercel:将Supercel (50 ± 5 克)与1公升的蒸馏水混合。添加浓盐酸(50 ± 5 毫升),搅拌5分钟后过滤,将supercel块状物用蒸馏水清洗直到洗液的pH值等于蒸馏水的pH值。在100°C情况下将Supercel干燥6个小时并储藏在一个封闭的容器内。
(3) 三氯乙酸J. T. 烘炉试剂#1-0414(TCA):将三氯乙酸(10.0 ± 0.1克)用蒸馏水溶解并稀释至100毫升。该试剂可保存两周(注意:该试剂损害蛋白质,不得与皮肤接触。不要用嘴通过移液管吸取TCA或将 TCA储存在塑料容器中)。
(4) 淀粉去除酶:Mycolase酶,GB发酵工业有限公司,德斯普兰斯市 1 N. B'Way,白细胞介素60016.或从米曲霉提取α-淀粉酶类X-A天然真菌,(目录号 A-0273),西格玛化学公司,邮箱14508,圣路易斯市 MO 63178。
(5) 酒精:无水的,200Proof(酒精浓度标准),J. T. Baker试剂#9401-1。
(6) 25毫升体积的烧瓶,5660号康宁瓶或等价物(每次分析结束,应用酸性洗液清洗烧瓶然后用蒸馏水冲洗干净,最后干燥备用)。
(7) 奈氏管,45310A-100号样本瓶或类似物。按照上述第(6)项方法清洗和干燥器皿。
(8) 过滤烧瓶,容积1000毫升,派热xx玻璃5340号或同等物。
(9) 滴定管,50毫升尺寸,派热xx玻璃2317号(右手)或同等物。
(10) 12.5毫升A级容积移液管(客户要求)。
(11) 移液管吸注器、橡皮吸球类型或同等物。
(12) 微孔漏斗#XX 1004720和0.45微米微孔过滤器#HAWG 047 A0和吸水垫。
(13) 有多个出口接头的真空过滤管(多歧管)。
(14) 紫外可见光光度计和两个匹配的直径为5厘米的比色皿,以及两个直径为1厘米的比色皿。
(15) 广口为4盎司的广口瓶,有螺帽的无色玻璃。
(16) 热板搅拌器,康宁PC-351或等价物,搅拌棒。水浴时,热板可用于保温.
步骤:
(1) 取一个23.5克的整个原糖样本放置广口瓶中,添加35毫升的蒸馏水,插入磁棒,盖上并放入磁搅拌器来溶解(见附图1)。
(2) 添加0.05克Mycolase酶或α-淀粉酶到上述样本中,在55°C的条件下培养一个小时,移至烤炉或水浴器中并每15分钟搅动一次。
(3) 保温后,在该样本中加入5克Amberlite IRA-120(H)至螺帽无色玻璃内以及5克下列物质之一:Duolite A-368、 Duolite A-392,、 Amberlite IRA-93或Amberlite IRA-68,并搅拌30分钟。
(4) 在样本中加入1克酸性清洗液Supercel,搅拌并通过一个微孔吸收板过滤到100毫升的奈斯勒比色管中,放入一公升的过滤烧瓶中。用大约10毫升的蒸馏水冲洗样本罐,让洗涤液通过漏斗进入奈氏管。接下来加入两小漏斗洗液和容量,注意总滤液体积不要超过100毫升。(见图2)。
(5) 奈氏管中的样本和洗液用蒸馏水稀释到100毫升标志处,随后加入10毫升TCA。用瓶塞塞住奈氏管然后摇晃。
(6) 通过一个盖有吸收板的0.45 M微孔过滤器过滤以上液体,并运用一个干净的奈氏管转移至一公升过滤烧瓶中,收集至少30毫升滤液(见图2)。
(7) 用移液器吸取12.5毫升滤液, 导入两个25毫升量瓶中,标明第一个为控制, 第二个为样本(注意:使用安全移液管吸注器)。用蒸馏水冲该移液器以备下次使用。
(8) 向第一个烧杯(控制)中加入蒸馏水至25毫升的标志,封塞然后摇晃。
(9) 向第二个烧杯(样本)中逐滴加入无水200proof标准的酒精(从一 50毫升滴定管中)至25毫升的标志。封塞并通过轻轻倒置烧瓶3至5次以混合(见图3)
(10) 完成以上混合步骤后,样本放置60 ± 2分钟。
(11) 在等待期间,用蒸馏水和实验物分别填充两个干净的5厘米对比
比色皿。在720毫微米用充满蒸馏水的比色皿使分光光度计归零,识读实验物B(控制)的吸收率。
(12) 随后把实验物倒回25毫升的烧杯里放置备用。通过用蒸馏水几次冲刷该比色皿并用丙酮冲洗使其干燥。
(13) 在5厘米的比色皿中放入样本60分钟后,在720毫微米用充满蒸馏水的比色皿使分光光度计归零,识读实验物A(样本)的吸收率。报告结果如下:
(A – B) × 1000
当样本的吸收率超过0.7,应立即识读存放于1厘米比色皿中的实验物和样本。(在用1厘米比色皿中的蒸馏水使720毫微米分光光度计归零)。报告结果如下:
(A – B) × 5000
结果代表葡聚糖在以毫-吸收率单位(M.A.U.)中的含量。注意:
(1) 为了获得可复制的试验结果,必须严格遵守以上程序。
(2) 同等设备和/或试剂只有在证明与指定设备和/或试剂相似的情况下才能成为该程序中等价物,尤其是酒精试剂。
图2
过滤装置
图3
酒精添加装置
滴定管
25 或 50 毫升容积
烧瓶,25 毫升容积
第 3 号 有效的原糖再出口许可证的使用
鉴于规则29.00(c)条允许交割关税及进口费(如有)已付的低于99.5度旋光度的外国蔗糖或美国及其关税领土产出的蔗糖;并且
鉴于在国内糖市场有效的原糖再出口许可证通常被商业市场参与者使用;以及
鉴于通过有效的原糖再出口许可证进口到美国的全球现货糖量与美国国产糖的数量相当;以及
鉴于国内糖委员会要求对通过有效的原糖再出口许可证进口至美国的用于16号糖期货合约项下交割的现货糖进行解释说明。
兹决议:董事会解释规则29.00(c)条如下,依据有效的原糖再出口许可证进口至美国的现货糖可以用于16号糖期货合约下的交割,在接货方支付前,交货方须向接货方提供一份有效的报关单复印件以及一份来自美国农业部授予资质机构的函件,内容包含 (i)现糖的数量;(ii)该进口糖与再出口许可证中规定的原糖保持一致;(iii)进口糖船只名称以及(iv)船舶卸载该糖的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