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1411252022AGK00128采购合同编号:11NMB15352692022202
柳林县 2022 年度冬季优质民用型煤采购项目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柳林县 2022 年度冬季优质民用型煤采购项目(包 3)
采购项目编号:1411252022AGK00128采购合同编号:11NMB15352692022202
合同金额(人民币):10,191,842.4 采购人(甲方):柳林县能源局(盖章)
中标人(乙方):柳林县众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2022 年 11 月 9 日
购买优质民用型煤合同
甲方:柳林县能源局
乙方:柳林县众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为切实减少燃煤污染,有效改善全县空气质量,全面做好 2022 年冬季优质民用型煤供应工作,根据《柳林县 2022 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xx办发〔2022〕54 号)、《柳林县优质民用煤(生物质)供应方案》(xx办发〔2022〕43 号)精神,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优质民用型煤用于供应柳林县居民及机关事业单位 2022 年取暖季使用。
二、优质民用型煤的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严格按照《柳林县优质民用煤(生物质)供应方案》(xx办发〔2022〕43 号)精神执行。
1.质量标准:以《柳林县 2022 年优质民用煤(生物质)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22〕43 号)为准,优质民用型煤指标必须达到硫分≤0.5、灰分≤24%、挥发分≤12%、发热量 5000-5700 大卡。
2.数量:11374 吨 (最终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3.计量方法:袋装(25 公斤/袋)。
4.价格标准:执行招标价,城乡居民生活用煤政府补贴857.6
元/吨(县政府按每人 1 吨予以补贴。享受政府烤火补助的人员,县政府和吕梁市规划的禁煤区的居民和县政府已统一实施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的居民除外)。居民自主付费 500 元/吨,
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补贴 1357.6 元/吨。 5.供应有效期
x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三、供应方式及地点
1.供应方式:由生产企业送货到各乡镇供应点后,由支部村委指定运输车辆和司机,采用集中提货的办法。司机持本人及户主身份证、补贴吨数、户主、村支书和村主任签字加盖公章的提货单,在指定的供应点提货。提货数量确认后,乡(镇)政府加盖公章,并由分管领导及能源局驻企人员在提货单上确认签字,提货单报能源局和乡(镇)政府(提货单一式五份,生产供应企业、用户、提货司机、乡镇政府、县能源局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确认收货数量后,单位负责人在提货单签字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
2.供应地点:xxx乡、成家庄镇、西王家沟乡、孟门镇及所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所供优质民用型煤质量必须符合规定指标要求,成品必须足袋足量。
2.优质民用型煤生产供应企业要对煤质认真负责,市场监管
部门按批量随机抽检,确保煤质符合相关要求。 3.优质民用型煤运输要票据齐全。
4.生产供应工作要实行当日报告供应数量、周汇总、月结算制度。
5.县能源局持供应结算数量单、提货单逐月向县财政局申请优质民用煤补贴资金。
6.驶出供应企业厂区的运煤车辆,车厢必须用篷布遮盖严密,无抛洒、滴漏,防止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禁止无袋装产 品出厂。
7.优质民用煤生产数量、供应数量,实行日清月结,由生产供应企业每天向乡(镇)政府、能源局汇报总结。
8.乙方因供应数量及质量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给用户清洁取暖带来较大影响,甲方可以视情况重新调整其供应范围。
9.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安全损害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0.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手续,依法纳税,有生产经营和供应能力,在征信系统中无失信和不良记录。
五、结算方式
1.持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按实际供货数量和中标报价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供货产品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按供货进度付款。
六、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合同发生变更以双方书面协商为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补充协议。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柳林县能源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柳林县众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2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