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5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三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方案均尚需三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后续将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另行签署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1 年 12 月 15 日,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杰科技”、“公司”)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公用”)、固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xx”)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响应国家“双碳”号召,三方共同进入“新能源+储能”和绿色低碳建筑领域,本着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三方在光伏建筑一体化
(BAPV 和 BIPV)、碳达峰碳中和、低碳建筑及光伏新品研发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
二、协议方基本情况
(一)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侍杰
注册资本:121,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投资与经营、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配套工程开发和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设备租赁;咨询服务;园林及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销售水处理设备、燃气生产设备、热电生产设备及配件、输配管道、阀门、园林机械;自有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新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公司与中新公用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固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390)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8,8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风能、光伏逆变器系统;软件研发、光伏系统的集成和安装;智能家居、智能电网等电子产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充电桩;销售:电子电路元件、金属制品、半导体照明器件、显示器件、包装材料、绝缘制品、塑料制品、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光伏设备元器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xx
xx与固xx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甲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固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三方利用各方优势,结合国家大力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良好契机,共同进行国内光伏屋面建设,现存屋面改造及新建屋面光伏发电项目
(BAPV 和 BIPV)的投资、建设及后期运营维护工作等可行性研究。
2、甲方充分发挥其在绿色公用和新能源领域成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拟进行国内特别是长三角区域的屋面发电项目的中长期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
3、乙方基于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光伏发电逆变器、光伏储能及分布式电站运维系统产品和服务,为三方合作提供产品、服务和整体方案技术支持。
4、丙方充分利用其在装配式建筑领域丰富经验及十余年积累的客户资源,为三方合作提供项目资源、配套市场的开拓及低碳建筑领域相关的研发落地工作,并为建筑光伏发电提供 EPC 及后续大数据维保服务。
5、乙方和丙方利用双方技术优势,共同助力甲方即将开展的低碳规划和实施、智慧能源平台实现园区能源数字化管理、低碳园区建设、低碳建筑和零碳建筑认定等新领域工作。
6、乙方和丙方共同进行 PC 建筑预制产品与 BIPV 相结合的研发工作,并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固xx生态合作伙伴计划”光伏系列项目战略合作。
7、三方联合进行 BIPV 与新建建筑相结合的研发工作,积极参与 BIPV 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的讨论和编订。
8、三方对项目的各项组成产品和服务的选择应以投资收益最大化为整体指导,遵循各自内控制度,遵循技术优先、性能优先的原则择优选择。
四、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x协议的签署将建立三方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助于三方优势互补,互惠共赢。有利于公司扩展市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可以促进公司长远良好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三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方案均尚需三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后续将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另行签署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旭杰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