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签署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5-038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签署 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4 月 20 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签署<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双方将就乌兰察布市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合作。
一、 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作项目及规模
x次签订的合作项目总投资约 56 亿元,初步确定的合作项目明细及规模(项目名称和金额以双方日后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金额(亿元) |
1 | 城市供水工程 | 水源地、水厂建设、供水基础设施建设、 污水处理厂联通管网建设 | 10.65 |
2 | 兴和煤炭物流园 | 储窖工程、路网建设、绿化、防风抑尘 设施等配套环保设施建设 | 14.3 |
3 | 城市生态综合治理 项目 | 滨河路建设、绿化、河道整治、建设工 程等 | 21.7 |
4 | 城市供热工程 | 环保脱硫工程、管网工程、换热站投资、 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 5.01 |
5 | 城市排水管网工程 | 老城区、新城区、保税区排水管网工程 | 4.43 |
6 | 合计 | 56.09 |
(二) 合作模式
x项目采用 B0T、BT、BOO、ROT 等 PPP 模式进行合作,即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甲方”)(所属国有投资公司)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本项目,或者乙方根据项目需要直接投资实施本项目。
如设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初定为乌兰察布市万邦达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金 10,000 万元人民币;甲方(所属国有投资公司)出资比例为 1-3%,乙方出资比例为 97-99%,具体股东组成及股比将以合资协议为准。
上述合资公司以合法方式获得“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等合作项目涉及的资格,并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甲方总体规划要求,合资公司按单项工程分批、分步骤、有计划的进行投资建设。
(三)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确保合作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指定下属国有投资公司与乙方共同 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并协助合资公司以合法方式获得实施、承揽“本项目”的相 关资格;成立专门机构或委派专人协助合资公司完成项目所需各种行政审批手续,并提供相关合法性证明文件;负责合作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等前期事宜,所需一切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在项目实施阶段对工程建设质量、项目建设成本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甲方保证本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内,通过公共设施特许经营权、财政补贴等,给予合资公司合理回报,投资全部回报率为 10%,不再考虑其他任何费用。投资额度以项目的官方决算审计为准。
2.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负责安排人员会同甲方人员具体落实双方的合作模式、商业模式等,签
订具体合作项目协议;与甲方指定下属国有投资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并负责合资公司的全面运作;为合资公司筹措资金,确保资金足额按时到位,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为合资公司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团队,确保本项目实施的资质要求;通过本项目顺利实施,按出资比例分享合资公司的合理回报。
(四) 合作的排他性
在乙方按计划实施项目并能确保足额投资的前提下,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的合作项目(以双方具体协议为准)具有排他性,在乙方收回投资之前不再建设相关替代工程,也不再与其他任何机构就本项目进行有损乙方利益的合作。
(五)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非因不可抗力,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项目实施延误,履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因本协议所生之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六) 协议生效
x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约定的项目主要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是公司持续迈进 市政环保服务业务领域的重要一步,是公司在新业务领域拓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此类项目的顺利开展将使市政环保服务在公司整个业务板块布局中发挥积极作 用。
2.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全部回报率为 10%,2014 年为项目的建设期,部分项目将能确认建设期的收入;该协议的顺利实施,将在未来三至五年内,为公司带来每年 10%的投资收益;对于运营类项目,公司还可能获得长期的运营收入。总体而言,协议如按计划完成,将对公司以后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乌兰察布
市人民政府形成业务依赖。三、 协议风险提示
1.本协议是公司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签署的相关项目框架性协议,旨在确立项目投资事宜及服务专营权。公司后续还需与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下属国有投资公司进一步投资合同及各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后期合同能否顺利签订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协议是公司以PPP模式进入市政环保服务领域取得的又一成果,虽然公司在管理、技术、人员等方面均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但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人员风险、工程施工风险、运营风险等。
3.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回报率为10%,公司已要求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将本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内,确保公司的投资收益,但最终是否能够确切保证实现约定的收益率,也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人谨慎投资,注意风险。四、 其他相关说明
1.该协议约定的具体项目的投资,后期公司将依照投资方式、金额按照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公司将持续披露本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双方签订的《PPP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