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战略要求,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商用,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进一步扩大 和升级信息消费。浙江移动和商城集团共同推进小商品城无线通信设施建设,加快部署 5G 网络,提高网络速率,降低网络资费,持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xx:x 0000-000
xxxx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移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城集团”)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移动”)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住所:xxxxxxx 00 x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211,779 万元
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基础电信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的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与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相关的系
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代理其他电信业务,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票务代理、会务服务、文化活动的策划及组织(不包括展览业务和演出经纪活动)。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x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二、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一)合作总则
为充分利用移动通信资源,发挥移动技术优势,共同推进义乌小商品市场发展,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在无线通信能力建设、有线宽带发展、移动大数据开发应用、商城数字化服务等领域拟开展合作,推动小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商城集团在服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共同推进智慧商城建设。
(二)合作内容
1、共同推进商城集团无线通信能力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战略要求,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商用,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浙江移动和商城集团共同推进小商品城无线通信设施建设,加快部署 5G 网络,提高网络速率,降低网络资费,持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乙方结合自身网络规划优先在甲方市场内建设全覆盖、高质量的移动 5G、 NB-IoT、WLAN 精品网络,为广大经营户和客商提供高速、便捷的网络服务。
甲方支持、配合乙方在甲方市场范围内开展无线通信网络建设,提供机房、管道、用电等配套资源。
2、共同推进商城集团有线宽带建设和发展
x着开放共赢、公平竞争的原则,双方共同推进甲方市场内的有线网络改造,分阶段向乙方开放经营户有线宽带接入、运营、维护等业务,联合推进云桌面等
云网融合增值服务,提升市场宽带占有率和价值。
甲方支持、配合乙方在甲方市场范围内开展有线宽带网络建设,提供机房、管道、用电等配套资源。
3、共同推进商城大数据开发应用
乙方发挥通信用户大数据优势,结合商城集团自有系统数据和现有人流量数据,深入推进商城大数据分析系统开发。
(1)运用市场采购商的性别、年龄、采购偏好、来源地、消费能力、信用能力、驻留特性等信息标签,综合商城集团“义乌购”、“拨浪鼓”等自有平台数据,共同建设采购商的人物画像系统,为市场布局、经营、管理提供参考。
(2)开展重要交通枢纽(车站、高速口、机场)、xx商圈住宅、xx县市客商、博览会客商等关联数据的统计分析。
(3)依托移动智慧精选平台,实现大数据挖掘和实时分析,为商城集团公益宣传、市场营销提供丰富的用户画像标签、精准定向、广告位投放、效果管理等一站式数字营销服务。
(4)整合数据平台,集成安防系统、调度平台及各应用系统,建立数据、音频、视频一体的综合指挥平台。
4、共同推进小商品城数字化服务
充分发挥乙方 5G、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优势,双方共同推进商城服务管理提升工作。
(1)依托移动 5G 技术,甲方开放全球最大的商贸场景,双方在 VR 商城、导航导购、商品溯源、智慧安防、智慧物流、远程贸易等商贸相关领域,共同开展 5G 应用合作,引进外部资源与投资,共建智慧展厅,共享产业资源,共创商品数字化产业生态圈。
(2)基于 NB-IoT 网络技术,建设义乌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在智能抄表、智能烟感、智慧环卫、智慧消防、智慧充电、智慧照明、智慧停车、智慧园区等方面开展合作,探索商城管理方式和客商服务的突破,建成高度信息化、全面智联化的市场物联网平台。
(3)应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等新技术,共同开展智慧展会建设,推进人脸识别的“无感入馆”模式,最大化的为入馆人群提供便利,实现智能检票、展会
大数据分析等功能。
(4)共享乙方丰富的 IDC/云计算资源,为小商品城提供服务器托管、租用以及相关增值服务,共同推进商城数据中心、云平台建设。
(5)采用移动云技术,推进移动集团彩云、会务云、云视讯、云主机、云存储、云空间等云产品应用,节省企业软硬件的成本投入。
(6)使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打造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助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市场区域的建设探索。
双方在上述移动大数据、商城数字化服务方面深化合作与交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为技术和业务合作伙伴,共同推进智慧商城建设。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合作过程中涉及自身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双方合作的顺利开展。
(2)甲方有义务协调其子公司在合作实施过程中紧密配合与协作。
(3)甲方在具体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将使用情况和除保密数据外的相关数据同乙方共享交流。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优化甲方移动信息化应用区域的网络覆盖,重点保障该区域 4G 信号稳定,在甲方重点区域优先建设 5G 试验区。
(2)乙方负责相关信息化应用的传输通畅和传输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及保密性,保证双方战略合作的正常开展。
(3)乙方有义务协调其相关分公司在合作实施过程中紧密配合与协作。
(4)乙方有权利根据自身移动网络发展状况,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变动应用方案、调度其他移动通信资源的建议。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3、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拟合作内容,涉及具体业务合作事项,应在双方完成国有企业相关采购决策审批程序后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并组织实施。
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三、战略合作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通过《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公司与浙江移动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在无线通信能力建设、有线宽带发展、移动大数据开发应用、商城数字化服务等领域拟开展合作,推动小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提升商城集团在服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共同推进智慧商城建设。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四、重大风险提示
x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协议中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公司将视合作事项推进情况,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