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蓉园宾馆八号楼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招标项目蓉园宾馆八号楼修缮工程总承包已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编码:2018-430102-47-03-019640),招标人为湖南蓉园资产管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方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蓉园宾馆八号楼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xxxxxxxxxx000x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修缮面积4500平方米,修缮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1.一楼大堂与门厅;2.一楼宴会厅;3.一楼厨房;4.一楼自助餐厅;5.屋面工程;6.强弱电改造和空调、消防工程;7.部分包厢;8.其他。本次招标金额约1650万元。
1.3 设计和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指令后 70 日历天内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1.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建筑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令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进行保修。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企业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3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2.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且须承诺在开工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室内建筑师;
2.3.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承诺在开工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3.4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总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做无效证件处理。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2.4.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明确施工主体方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三家;
2.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4.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 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4.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其中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
工程总承包业绩指至投标截止日前1080天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公共建筑维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施工业绩指至投标截止日前1080天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00万元的装修施工或公共建筑维修改造施工项目;
设计业绩指至投标截止日前1080天内承担过一个总投资额不低于700万元的装修设计业绩(含装修的设计总承包业绩)或公共建筑维修改造设计。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3.1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3.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要求提交□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4.2投标保证交纳方式: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
■保函(■银行保函■融资担保保函□非融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保险保证)
4.3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4.4.1采用现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托管专户):
户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07022928
4.4.2投标保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到账情况以/平台提供的为准。
4.5采用保函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4.6投标保证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4.7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 5 月 25日~2020年5月2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
5.3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参考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 15 日 9 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的开标室(地点:xxxxxxxxxx00x)。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000-00000000。
9.其他: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蓉园资产管理公司
地 址:xxxxxxxxxx0x
联系人:xxx
电 话:0731-22718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方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000xxxxx0000x
联 系 人:xxx、xxx
电 话:0731-84723383
邮 箱:XXXX0000@000.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