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Passport Advantage Express 协议
国际 Passport Advantage Express 协议
在本协议下,客户可从 IBM 订购合格产品 (EP)。在附件以及交易文档(TD)(例如使用条款、服务描述、报价和权利证明 (PoE) )中提供了关于 EP 的详细信息。本协议、附件及适用的 TD 组成了关于客户用于获取 EP 的交易的完整协议。如果存在冲突,那么附件优先于本协议,TD 优先于本协议及任何附件。
1. 通用条款
1.1 接受条款
客户通过向 IBM 或客户的所选经销商提交订单来接受本协议。本协议于 IBM 接受本协议下的订单时生效。 EP 在 IBM 通过以下方式接受客户订单时开始受本协议约束:i) 发送发票或权利证明 (PoE),其中包括经授权的使用级别,ii) 使程序或 IBM Cloud Service 可用,iii) 交付设备,或者 iv) 提供支持、服务或解决方案。
1.2 付款和税收
客户同意支付 IBM 指定的所有适用的收费、超出授权范围的使用费用,以及任何迟付金。这些收费不包括任何客户在本协议下进行采购所导致的主管机关征收的任何海关关税、其他税收、税费及类似的征税,此类征税都会与前述收费一并开具发票。应付款项在客户收到发票时即到期,客户应于开票日期起 30 日内支付到 IBM 指定帐户。预付费服务必须在适用的期间内使用。对于任何预付费、一次性费用或其他已到期或已支付的费用,IBM 不提供信用欠款或退款。
如果因为客户跨境移动、访问或使用 EP 而导致任何有权机关征收关税、税收、征税或收费(包括进口或出口任何此类 EP 的预扣税),那么客户同意负责并支付任何此类关税、税收、征税或费用。这些税费不包括根据 IBM 的净收入征收的税款。
客户同意:i) 按照法律要求,直接向相应的政府机构缴纳预扣税;ii) 向 IBM 提供政府机构出具的完税证
明,以证明该等支付已经完成;iii) 仅向 IBM 支付税后净额;并且 iv) 与 IBM 充分配合,寻求此类税费的减免,及时完成和提交所有相关文件。
1.3 IBM 业务合作伙伴和经销商
IBM 业务合作伙伴和经销商独立于 IBM,且自行确定其价格和条款。IBM 不对其行为、疏忽、声明或产品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1.4 责任和赔偿
无论客户基于何种依据提起索赔,IBM 对于客户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索赔应承担的全部责任限于客户的实际直接损害,赔偿额累计不超过客户为受指控的产品或服务已向 IBM 支付的金额(如为持续性收费,则以 12 个月的收费为限)。IBM 不对任何特殊的损害、附带的损害、惩罚性的损害、间接的或后果性的经济损失,或利润损失、业务丢失、价值损失、收入损失、商誉损失或预期节省损失承担责任。以上限额也适用于 IBM、其子公司、分包商、子处理机构和供应商,是 IBM、其子公司、分包商、子处理机构和供应商共同承担的最大限额。
任一方依法应承担责任的下列事项不受上述限额的限制:i) 以下段落中提及的向第三方的付款;ii) 根据适用的法律不能加以限制的损害赔偿。
如果第三方指控客户在本协议项下所购买的 IBM EP 侵犯其专利或著作权,IBM 将就该指控为客户辩护,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客户应承担的金额或者经 IBM 批准的和解中包括的金额,前提是客户立即 (i) 书面通知 IBM,(ii) 提供 IBM 所要求的信息,并且 (iii) 允许 IBM 控制辩护与和解(包括止损措施)并在此过程中合理配合。
对于任何指控,如以下事由构成其全部或部分的指控依据,IBM 均不承担责任:(1) 非 IBM EP;(2) 非由 IBM 提供的物品;或者 (3) 客户的内容、材料、设计、规格导致的违法或侵犯第三方权利,或 客户使用 IBM 产品的非当前最新版本或发行版(如客户使用 IBM 产品的最新版本或发行版可以避免侵权指控)。每个非 IBM 程序都由随附的第三方最终用户许可协议条款管辖。IBM 不是第三方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不承担该协议项下的责任。
1.5 总则
对于本协议而言,企业意味着客户以及一组法律实体,这些法律实体拥有客户的超过 50% 的所有权、它们
的超过 50% 以上的所有权归客户所有,或与客户共同受控于某一方。
没有单独签署的保密协议,各方不得披露保密信息。如果交换保密信息,则保密协议会被纳入到本协议中并受本协议约束。
IBM 是独立的订约方,而不是客户的代理、合营企业、合作伙伴或受托人,不负责履行任何客户的法律义务,或承担客户的业务或运营的任何责任。各方应各自确定其人员和承包商的任务、指导、控制和报酬。
内容包括客户或其授权用户提供、授权访问或输入到 EP 中的所有数据、软件和信息。使用这类 EP 不会影响客户针对内容的现有所有权或许可权利。除非 TD 中另有约定,IBM 及其承包商和子处理机构仅可以为 提供和管理 EP 而访问和使用内容。
客户负责获取所有必要的权利和许可,并将这类权利和许可授予 IBM 及其承包商和子处理机构以便他们在任何 EP 中使用、提供、存储和处理内容。这包括客户在提供个人信息(包括此类内容中的个人信息或其他受管制信息)之前按要求提供所需信息,进行必要的披露并获得同意。如果任何内容可能受政府法规的约束,或可能要求比 IBM 为某产品规定的安全措施更高的安全措施,那么客户不应输入、提供或允许此类内容,除非 IBM 已事先书面同意实施额外的安全措施。如果 European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EU/2016/679) 适用于内容,那么在适用的范围内, IBM 的数据处理附录(网址为 xxxxx://xxx.xxx.xxx/xxxxx)将适用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除非 IBM 另有书面说明,客户应负责安排指定通信供应商并向他们支付相应费用,包括与访问云服务、设备服务、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可选支持服务相关的互联网连接。
无论 IBM 及其关联公司、承包商和子处理机构的人员在何处经营,他们都可能存储和处理客户、客户人员和授权用户的业务联系信息(BCI),例如姓名、业务电话、地址、电子邮件和用户标识,以方便处理业务。如果存储和使用此类信息需要通知到个人或得到个人同意,那么客户将负责通知并获得此类同意。
IBM 可能使用全球范围内的人力和资源,包括支持 EP 交付的第三方供应商和子处理机构。IBM 可能跨国或跨地区传输内容,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在以下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或 TD 中提供了为云服务处理内容的国家或地区列表。除非 TD 中另有约定,即使 IBM 使用第三方承包商或子处理机 构,IBM 也将承担本协议下的义务,。IBM 将要求拥有内容访问权的子处理机构来维护技术和组织的安全措施,以使 IBM 能够履行其针对云服务的义务。IBM 将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子处理机构及其角色的最新列 表。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EP 仅在客户企业内部使用,不得转让、转售、租赁、出借或者转移给第三方。任何此类尝试都将归于无效。允许设备回租融资。转让 IBM 的收款权利以及因出让 IBM 的部分业务(包括产品或服务)而导致的转让不受上述限制。
在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各方同意使用电子方法和传真传输作为签署的书面形式进行通信。对本协议以可靠方法产生的任何副本均视为原件。本协议取代各方之间的任何接洽、讨论或xx过程。
本协议或其下任何交易不为任何第三方设立任何权利或提供任何诉因。任一方均不得在诉因发生两年后提出与本协议相关的法律行动。任一方均无需对因超出其控制的事由而无法履行其非金钱义务而负责。一方在主张另一方未履行义务前,应允许另一方有合理的机会来遵守协议。如果需要任一方的批准、接受、同意、访问、配合或类似行为,那么该等行为不得被不合理地延迟或拒绝。
1.6 适用法律以及地理范围
各方负责遵守:i) 适用于其业务和内容的法律和法规,以及 ii) 与进口、出口和经济制裁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任何管辖区域的国防贸易管制制度、国际武器交易管制条例以及美国的禁止或限制(无论直接或间接地)向特定国家或为特定目的或向特定最终用户出口、再出口、转移产品、技术、服务或数据的法律和法规。客户对 EP 的使用负责。
双方都同意适用在本协议下进行交易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或针对服务,客户的经营地址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而不考虑法律冲突规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仅在执行交易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有效,或者如果 IBM 同意,在产品用于生产性使用的国家或地区有效(所有许可作为特别授权而有效的情况除外)。如果客户或任何用户出口或进口内容,或者在客户的经营地址所在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地理位置使用 EP 的任何部分,IBM 不会作为出口者或进口者。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或不能执行,其余条款仍保持其
完整效力。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都不会影响合同无法免除或限制的客户法定权利。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本协议下的交易。
1.7 合格产品
IBM 可随时添加或撤销 EP(包括在 CEO 产品类别中)、更改 EP 的价格或者对 EP 添加或撤销许可指标。客户不得将 EP 用于向第三方提供商业托管或其他商业信息技术服务。
对于 EP,IBM 可通过发布的声明、书信或电子邮件提前 12 个月向所有当前客户发出书面通知来撤销固定期限许可、月度许可 (ML)、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可选支持、云服务或设备服务整体。客户应理解从此类撤销的生效日期开始,未经 IBM 书面同意,客户不得将其使用级别提高到超出已购买的授权、或续订或购买该产品;如果客户在撤销通知之前续订了该产品,那么 IBM 可能会:(a) 继续提供该产品直到当前周期结束,或者(b)按比例退款。
1.8 续约
固定期限许可、令牌许可、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可选支持以及设备服务的期限会自动按当时适用的费用进行续订,除非客户在期限到期之前提供书面终止通知。
要恢复任何已过期的软件升级和支持覆盖范围、可选支持、固定期限许可或设备服务,客户不能续约,必须购买软件升级和支持恢复、可选支持恢复、设备服务恢复或新的初始固定期限许可。
对于 ML,客户应在订购时选择续订选项。每次续订 ML 承诺期限时,IBM 可能会变更适用于已续订的承诺期限的费率,客户应同意支付当时适用的费用,此费用在 TD 中指定或在当前周期到期 60 天之前提供给客户的报价中指定。客户可以在承诺期限结束前提前 30 天向 IBM 书面通知变更其选择的承诺期限的续约选项。
对于云服务,客户应在订购时选择续订选项。
1.9 合规性验证
客户同意创建、保留并向 IBM 及其审计师提供准确的书面记录、系统工具输出以及其他系统信息,以提供充分的可审计验证来证明客户对所有 EP 的使用符合本协议,包括本协议中引用的许可条款和定价资格条款(Passport Advantage 条款)。客户负责:1) 确保没有超过其授权使用范围,并且 2) 一直遵守 Passport Advantage 条款。
经合理通知,IBM 可验证客户根据 Passport Advantage 条款(以任何目的)使用 EP 时,在所有实体及所有环境中是否遵循了 Passport Advantage 条款。此类验证将以对客户业务的最小程度干扰的方式进行,并且可以于正常工作时间在客户现场进行。IBM 可以使用独立审计师协助此类验证,但前提是 IBM 和此审计师签订适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客户同意,一旦收到 IBM 和独立审计师的书面通知,应根据通知向独立审计师(或通过独立审计师向 IBM)提供合规验证合理需要 的任何保密信息,同时,客户同意根据 IBM 机密信息交换协议 (AECI) 或客户与 IBM 之间的其他此类一般保密协议的条款交换此类信息,除非客户和独立审计师以书面形式同意在要求提供验证信息的 60 天内使用另一保密协议。
如果任何此类验证证明客户在使用任何 EP 时超过其授权使用范围或未遵循 Passport Advantage 条款,那么 IBM 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客户。客户同意立即直接向 IBM 支付 IBM 在发票中指定的下列各项费用: 1) 有关任何超范围的使用,2) 有关超范围使用的软件升级和支持及可选支持(在超范围使用的持续时间或两年中,以较短者为准),以及 3) 此类验证确定的任何其他费用和其他责任。
1.10 虚拟化环境中的程序(次级容量许可条款)
如果 EP 满足操作系统、处理器技术和虚拟化环境要求(针对次级容量使用率),那么可依据次级容量许可条款对这些 EP(合格的次级容量产品)发放许可;请参阅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无法满足次级容量许可要求的产品部署必须按照“完整容量”条款进行许可。
必须针对与可用于合格次级容量产品的虚拟化容量关联的处理器价值单元 (PVU) 总数(按以下网址中的描述进行测量: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合格次级容量产品的基于 PVU 的许可。
增加合格次级容量产品的虚拟化容量之前,客户必须先获取足够的许可,其中包括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
(如果适用),以支持增加的容量。
如果任何时候 IBM 开始意识到客户未按适用的次级容量许可的要求运行客户的全部或部分环境,那么 IBM可以宣布客户的企业或相关的客户企业的任何部分不符合次级容量许可资格,并向客户发出有关此类决定的通知。客户应在 30 天内向 IBM 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定客户完全符合适用的次级容量许可要求,那么, IBM 将撤销有关不符合资格的决定。否则,客户同意以当时价格购买在指定的客户环境中使用全部容量所需的足够的额外许可及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
1.11 客户的报告责任
对于 EP 的次级容量使用,客户同意在客户第一次部署基于次级容量的合格次级容量产品之后 90 天内安装并配置 IBM License Metric Tool (ILMT) 的最新版本,以便及时安装任何已提供的 ILMT 更新,并且为每个此类 EP 收集部署数据。对于此要求,存在下列例外:i) 当 ILMT 尚未针对合格虚拟化环境或合格次级容量产品提供支持时,ii) 如果客户的企业员工和合同制员工少于 1,000 人,客户不是服务供应商(直接或通过经销商为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实体),并且客户尚未与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来管理用于部署 EP 的客户环境,并且客户企业服务器的总物理容量是基于全部容量测量的,但根据次级容量许可条款发放许可时,少于 1000 个 PVU,或者 iii) 客户的服务器经许可使用全部容量。
对于所有未使用 ILMT 的情况,以及对于所有非基于 PVU 的许可,客户必须手动管理和跟踪客户的许可,如上文“合规性验证”部分中所述。
对于所有基于 PVU 的 EP 许可,报告必须包含以下网站上的审计报告示例所列明的信息: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每个季度必须至少准备一次报告(由 ILMT 生成,客户符合手动报告豁免资格时手动生成),并且保留时间不短于 2 年。未能生成报告或向 IBM 提供报告将导致按完整容量针对在服务器上已激活并可用的物理处理器核心总数进行收费。
客户应及时安装 IBM 提供的 ILMT 新版本、发行版、修订或代码纠正(“修订”)。客户应通过以下网址订阅 IBM 支持通知以在修订可用时收到通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客户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改变、修改、省略、删除或错误xx:i) ILMT 审计记录,ii) ILMT程序或 iii) 客户提交给 IBM 或独立审计师的审计报告。前述限制不适用于 IBM 明确提供的(包括通过通知提供的)对 ILMT 的变更、修改或更新。
客户应授权客户组织中某个人员管理并及时解决关于审计报告或审计报告内容、许可权利或 ITLM 配置之间不一致的问题;并及时向 IBM 或客户的 IBM 经销商下订单(如果报告反映客户对 EP 的使用超过授权级别)。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以及可选支持覆盖范围的收费将从客户超过其授权级别的日期开始。
2. 保证
除非 IBM 另有规定,否则以下保证仅在交易地的国家或地区适用。对 IBM 程序的保证在其许可协议中阐述。
IBM 保证按照本协议、附件和 TD 中所描述的,商业上合理的谨慎和技能提供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可选支持、云服务和设备服务。这些保证在此类支持或服务终止时结束。
IBM 保证其在指定操作环境中使用的设备的 IBM 机器组件符合其正式发布的规范。设备的 IBM 机器组件的保修期是从在 TD 中指定的安装日期(又称为“保修起始日期”)开始起算的固定期限。如果设备的 IBM 机器组件在保修期内未如保证的方式正常工作,并且 IBM 无法:i) 使其按保证正常工作,或者 ii) 将其替换为至少功能上等效的组件,那么客户可将其退还给其销售方以获得退款。
IBM 不保证 EP 不间断或无差错运行,也不保证 IBM 将纠正所有缺陷或阻止第三方中断 EP 的使用或第三方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访问 EP。以上保证是 IBM 的全部保证,取代所有其他保证,包括默示的对令人满意的质量、适销性、不侵权以及对符合某种特定用途的保证或条件。IBM 保证条款不适用于 IBM 产品被不当使用、被修改或发生非由 IBM 引起的损坏、不遵守 IBM 提供的指示,或者在附件或交易文档中另有其他声明的情形。除非附件或 TD 中另有声明, IBM 在提供非 IBM EP 时不附有任何种类的保证。第三方按自己的协议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和许可产品。第三方可以直接向客户提供其保证。IBM 将指明 IBM 不提供保证的 EP。
3. 程序及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
在本协议下获得的 IBM 程序受包含许可信息文档(LI)的 IBM 国际程序许可协议 (IPLA) 的约束。
程序可能包含以下各项,包括原件和所有完整或部分副本:1)机器可读的指令和数据,2)组件,3)音频
/视频内容(例如图象、文本、录音或图片),4)相关许可材料以及 5)许可使用文档或密钥以及文档。
除了 IBM 指定为特定平台或操作系统的某些程序之外,客户可采用任何商业上可用的本地语言为任何可从
IBM 获得的平台或操作系统使用和安装程序,直至达到客户的权限级别。要在本协议下获取使用程序的其他权限,客户必须已购买程序代码。
3.1 退款保证
IPLA 的“退款保证”仅适用于客户第一次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有效协议下获得 IBM 程序许可。如果 IBM 程序许可证是可续期的初始固定期限许可,或是初始承诺期限许可,那么仅当客户在这类初始期限的前 30 天内退还该程序及其 PoE 时,客户才能获得退款。IPLA 的“退款保证”不适用于设备或云服务。
3.2 本协议与 IPLA 之间的冲突
如果本协议(包括其附件和 TD)的条款与 IPLA(包括其 LI)的条款之间存在冲突,应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准。IPLA 及其 LI 可从以下网址获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3 IBM 升级置换以及竞争性升级置换
购买某些程序(旨在替换合格的 IBM 程序或替换合格的非 IBM 程序)的许可时可享受优惠价。客户同意在安装替换程序后终止使用被替换的程序。
3.4 按月发放的许可
月度许可程序(ML 程序)是向客户提供的按月收取许可费用的 IBM 程序。月度许可的有效期从 IBM 接受客户订单的日期开始,持续时间为 TD 中指定的客户承诺向 IBM 付费的时间段(承诺期限)。客户可通过提前至少 30 天向 IBM 发出书面通知,以在结束日期之前终止当前承诺期限,针对预付款期限内的所有剩余整月,客户将收到按比例退款。
3.5 固定期限许可
固定期限许可的有效期在以下时间开始:在 IBM 接受客户订单的日期;在前一个固定期限到期后的日历日;或在周年日。固定期限许可的许可期间为 TD 中由 IBM 指定的明确时间段。客户可通过提前至少 30天向 IBM 发出书面通知,以在其结束日期之前终止当前固定期限许可,针对预付款期限内的所有剩余整月,客户将收到按比例退款。
3.6 令牌许可
作为合格令牌产品或 ETP 的 EP 会分配令牌值。只要并行使用的全部 ETP 所需的总令牌数不超过客户的
PoE 中授权的令牌数,客户就可对单个 ETP 使用令牌或对 ETP 的组合使用令牌。
在超过当前的令牌授权或使用未授权的合格令牌产品之前,客户必须获取足够的附加令牌和权限。
ETP 可包含在固定期限结束之后将阻止对其进行使用的禁用设备。客户同意不损坏此禁用设备,并且执行预防措施以避免丢失数据。
3.7 CEO(完整企业选项)产品类别
EP 集合可由 IBM 按用户提供,受最小初始用户数量(CEO 产品类别)约束。对于客户的第一个(主要) CEO 产品类别,客户必须为其企业中所有已被分配了能够复制、使用或扩展 CEO 产品类别中的任何程序的机器的用户获取许可。对于每个附加(辅助)CEO 产品类别,客户必须满足适用的最低初始订单数量需求,但不必为其企业中所有已被分配了能够复制、使用或扩展 CEO 产品类别中的任何程序的机器的用户获取许可。
CEO 产品类别的任何组件的安装只能由已获得许可的用户进行,并且只能被已获得许可的用户使用,或只能用于这些用户。所有客户端程序(在最终用户设备上用于访问服务器上的程序)必须从与它们访问的服务器程序相同的 CEO 产品类别获取。
3.8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
IBM 为按 IPLA 发放许可的每个 IBM 程序提供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始于客户购买 IBM 程序之日,并于次年相同月份的最后一天结束,当购买日为一个月的第一天时,有效期自购买时起第 12 个月的最后一天结束。
当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生效时,IBM 会提供缺陷更正、限制、旁路以及 IBM 正式发布的任何新版本、发行版或更新。一旦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过期后, IBM 将不会再向客户提供那些在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有效期内可以提供给客户,而客户当时选择不行使权利的服务。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生效时,IBM 将向客户提供以下方面的协助:i) 例行的、短期安装以及使用(基本操作)问题;以及 ii) 与代码相关的问题(统称“支持”)。请查看位于以下网址的 IBM 软件支持手册以了解详细信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IBM 将一直为 IBM 程序的特定版本或发行版提供支持,直到 IBM 撤销对该 IBM 程序的版本或发行版的支持。撤销支持后,为继续获得支持,客户必须将原程序升级到受支持的 IBM 程序版本或发行版。IBM 的“软件支持生命周期”政策可从以下网址获得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对于 IBM 软件支持手册中列示的所选程序版本或发行版,针对此类版本或发行版的支持撤销后,如果客户的当前有效的软件升级和支持覆盖这类程序,那么 IBM 将向客户提供以下支持:i) 例行的、短期安装以及使用(基本操作)问题;以及 ii) 与代码相关的问题。但是,在这类情况下,IBM 仅提供现有代码补丁和修订,不会为这些版本或发行版开发或提供新的补丁或修订。
如果在指定的客户实体,客户选择为 IBM 程序继续使用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那么客户必须在该实体为
IBM 程序的所有使用和安装保持拥有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
如果客户请求续订到期的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但针对的 IBM 程序使用和安装的数量少于此前到期的数量,那么客户必须提供用于验证当前 IBM 程序使用情况和安装的报告,并且可能被要求提供其他合规性验证信息。
客户不得将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服务的权益用于尚未完全支付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费用的 IBM 程序。否则,客户必须购买足够的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恢复,从而以当前适用的 IBM 价格涵盖所有此类未经授权的使用。
3.9 可选支持
可对以下各项提供可选支持:(i) 非 IBM 程序,或者 (ii) 根据 IBM 无保证程序许可协议许可的程序(统称
“所选程序”)。
上文“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部分适用于可选支持下的所选程序,但下列事项除外:1) IBM 不提供根据客户的升级级别向客户提供应用程序设计和开发方面的帮助;2) IBM“软件支持生命周期”策略不适用于可选支持;以及 3) IBM 不提供新版本、发行版或更新。
IBM 根据本协议不提供所选程序的许可。
4. 设备
设备是 EP,也即由程序组件、机器组件 (MC) 以及任何适用的机器代码组件的任何组合。该等组合作为单个产品而一起提供并且为实现特定功能而设计。除非另行规定,否则适用于“程序”的条款即适用于“设备”的 “程序”组件。客户不得独立于设备使用其中的设备组件。
每个设备都是由部件(可能是新部件,也可能是已使用的部件)组成的,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设备或其替代部件可能曾经被安装过。无论如何,IBM 的保证条款均适用。
对于每个设备,在将该设备交付给 IBM 指定的承运人以运送给客户或客户指定的地点之前,由 IBM 承担丢失或损坏的风险。之后的风险由客户承担。IBM 会为客户的每个设备安排和购买保险,保险期截至该设备交付给客户或运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如果有任何损失或损坏,客户必须:i) 在交付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IBM 报告灭失或损坏情况,并 ii) 遵循索赔程序。
如果客户直接向 IBM 购买设备,那么在客户支付全部应付金额后,IBM 即将机器组件的所有权转让给客户或客户的出租人(如有),但在美国,机器组件的所有权在装运时即转让。对于购买的设备升级,IBM 将在收到全部付款及所有已拆除部件后将 MC 的所有权转让给客户,而这些已拆除部件则会成为 IBM 的财 产。
如果 IBM 负责安装,那么客户将允许在装运后 30 个日历日内进行安装,否则可能产生附加费用。客户将立即安装或者允许 IBM 安装强制性工程变更。对于客户自安装设备,客户应根据其随附的指示信息进行安装。
机器代码组件是允许运行 MC 的处理器、存储器或其他功能(如其规范中所声明)的计算机指令、修订、替换和相关材料(例如,机器组件所依赖、提供、配合使用或所生成的数据和密码)。客户对本协议的接受包括接受设备随附的 IBM 机器代码许可协议。机器代码组件仅被许可用于使机器组件按其规范正常工 作,并且仅限于客户已获得 IBM 书面授权的容量和功能。机器代码组件受著作权保护,系许可使用而非销售。
4.1 IBM 设备服务
IBM 以单个产品形式为设备提供由机器维护以及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组成的设备服务,如设备支持手册
(网址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所述。
购买设备即提供自 TD 中指定的保修起始日期起的一年设备服务。之后即适用自动续订条款。所有的设备服务续约的服务级别与客户在第一年有权使用的服务级别(如果可用)相同。因升级、保修服务或维护而拆卸或更换的部件是 IBM 的财产,并且必须在 30 天内返回给 IBM。替换部件承接被替换部件的保修或维护服务状态。当客户将设备返回给 IBM 时,客户应移除在设备服务下不受支持的所有功能,安全地擦除所有数据,并确保免受可能阻止其返还的任何法律限制。
设备服务涵盖未损坏且正确维护和安装的设备,且按照 IBM 授权范围使用的,带有未经改变的标签的设备。服务不涵盖任何变更、附件、电源、消耗品(例如电池)、结构方面的部件(例如机架和盖子)或非由 IBM 负责的产品导致的故障。
5. 云服务
云服务是 IBM 通过网络提供的 EP。云服务并非程序,但可能会要求客户按 TD 中的指定下载启用软件以使用此服务。
客户只能在自己获得的授权范围内访问和使用云服务。客户对通过客户帐户凭证访问云服务的任何用户使用云服务负责。云服务不得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用于非法、淫秽、攻击性或欺诈性的内容或活动,例如,鼓吹或导致伤害,干扰或侵害网络或系统的完整性或安全性,逃避过滤,发送未经同意的、侮辱性或欺骗性消息、病毒或有害代码,或者侵害第三方的权利。如果发生违规投诉或通知,那么客户使用云服务可能会被暂停,直到问题被解决,如果未能及时解决,那么可终止客户的使用。
在云服务云产品使用条款的一般条款中提供了针对云服务的附加条款,包括数据保护条款。在 TD 中描述 了每种云服务。可在以下网址查看使用条款和服务描述:https://www- 03.ibm.com/software/sla/sladb.nsf/sla/saas/。云服务设计为以 24/7 方式提供,并按需进行维护。客户将提前收到定期维护的通知。TD 中指定了技术支持和服务级别承诺(如果适用)。
IBM 将提供工具、人员、设备、软件和实施云服务所需的其他资源,以及一般可用的用户指南和文档,以支持客户使用云服务。客户将提供硬件、软件和连接以访问和使用云服务,包括任何所需的特定于客户的 URL 地址和关联的证书。TD 中可能规定了其他客户责任。
云服务的订购期限从 IBM 通知客户可访问订购产品的日期开始,并在 TD 中指定的日期结束。在云服务订购期限内,客户可以提高其订购级别,但只能在订购期限期末续订时降低订购级别。
国际 Passport Advantage Express 协议
国家或地区必需条款 (CRT)
美洲
付款和税收
在第一段的第一句后添加以下语句:
秘鲁:
如果客户未支付这类费用,那么客户将自动引发延期,应付金额会产生利息(自应付清欠款的日期开始计算,到完全付清欠款的日期结束,头尾两天包含在内),最高利率由 Banco Central de Reserva del Perú规定,由 Superintendencia de Banca 发布(此类交易中使用 Seguros y AFP),为此同时考虑了补偿利息和迟付金。如果这些利率发生更改,那么将按每个延期时间段规定的最高利率收费。要求这些利息连同本金一起,任何非完整付款应受《秘鲁民法》所载的归属法约束,特别是其第 1257 条的规定。
在第一段末尾添加以下语句:
美国和加拿大:
在根据接收云服务的服务的场所缴纳税费的情况下,如果此类场所与适用 TD 中列示的客户办公地址不同,那么客户始终承担将此类场所告知 IBM 的义务。
责任和赔偿
在本节末尾插入以下免责声明:
秘鲁:
根据《秘鲁民法》第 1328 条,如果因为故意(“dolo”)或重大过失(“culpa inexcusable”)而导致的任何损害,那么此限制及免责不适用。
适用法律以及地理范围
请将短语“进行交易的国家或地区(或者,对于服务,客户的业务地址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替换为:
阿根廷:
阿根廷共和国
巴西:
巴西联邦共和国
加拿大:安大略省智利: 智利
哥伦比亚:
哥伦比亚共和国
厄瓜多尔:
厄瓜多尔共和国
秘鲁:
秘鲁
在美国、安圭拉岛、安提瓜岛/巴布达岛、阿鲁巴岛、巴哈马、巴巴多斯、百慕大、博内尔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库拉索岛、多米尼加、格林纳达、圭亚那、牙买加、蒙特色拉特岛、萨巴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岛、圣马丁、圣文森特岛及格瑞纳丁群岛、苏里南、托托拉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美国纽约州乌拉圭: 乌拉圭
委内瑞拉:
委内瑞拉
在第二段末尾添加以下语句:
阿根廷:
关于本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任何诉讼将提交给布宜诺斯艾利斯城市自治市的普通商业法院。
巴西:
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简易诉讼)将提交给巴西圣保罗法院的专属管辖区域。
智利: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与缔约方无法解决的冲突、解释或违约应交由圣地亚哥市普通法院和区普通法院管辖。
哥伦比亚:
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均受哥伦比亚共和国法官约束。
厄瓜多尔:
本协议产生或涉及的任何争议将提交给基多的民事法官和口头简易诉讼。
秘鲁:
如果双方在执行、解释或遵守本协议时产生任何异议且无法直接解决,那么应提交给 Cercado de Lima 管辖区的法官和法庭管辖和处理。
乌拉圭:
双方在执行,解释或遵守本协议中可能产生的无法直接解决的任何异议应提交给蒙得维的亚法院(“蒙特利尔议会法庭”)。
委内瑞拉:
双方同意将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冲突提交给加拉加斯市大都会区法院。
总则
在第四段后添加以下新段:
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乌拉圭和委内瑞拉:
如果客户提供或授权其他人提供任何内容中的个人数据,那么意味着客户表示此人是数据控制者,或者在提供来自任何其他数据控制者的任何这类个人数据或将 EP 的服务延伸提供给任何数据控制者之前,客户已获得相关数据控制者的指示或同意。客户委派 IBM 作为处理这类个人数据的数据处理机构。客户对 EP与个人数据结合使用的范围不应超出会违反相应的数据保护法律所允许的程度。
删除第九段的第二句:
阿根廷、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乌拉圭和委内瑞拉:
“对本协议以可靠方法产生的任何副本均视为原件。”
删除最后一段的第二句(“任一方都不会在由本协议引起或与其相关的讼因出现两年之后对另一方提起诉讼。”)并替换为以下语句:
巴西: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诉讼不得超出《巴西民法》中 2002 年 1 月 10 发布的编号
为 10.406 的法规的第 205 条和第 206 条所规定的时限。
加拿大:
在魁北克省,添加以下段:
双方同意以英语书写本文档。Les parties ont convenu de rédiger le présent document en langue anglaise.
亚太
付款和税收
在最后一段,移除“(iv)”之前的“以及”字样,并在该语句末尾添加以下内容:
印度:
以及 (v) 及时提交准确的税源扣除 (TDS) 申报表。如果根据客户提供的豁免文档不征收的任何税款、关
税、征费或费用(“税费”),之后税务机构却规定应当征收,那么客户将有义务支付此类税款,包括适用于此处的任何利息、征税和/或处罚金。
责任和赔偿
在第一段的第一句末尾添加以下内容:
澳大利亚:
(例如,无论是基于合同、侵权行为、疏忽、根据法规或另行说明)在第一段的第二句的“特殊”字样之后“偶然”字样之前,添加以下内容:菲律宾:
(包括名义赔偿和惩罚性赔偿)、道德、
澳大利亚:
如果 IBM 违反 2010 年的《竞争与消费者法》暗含的保证,那么 IBM 的责任仅限于:(a) 对于服务,再次提供服务或支付再次提供服务的费用;以及 (b) 对于货物,维修或更换货物、提供等价货物、支付更换货物或维修的费用。当某项担保涉及货物的销售权、不受干扰享用权或完整所有权时(详见《竞争与消费者
法》附录 2)时,这些限制都不适用。
管辖法律和地理范围
将第二段的第一句中的短语“进行交易的国家或地区(或者,对于服务,客户的业务地址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替换为:
柬埔寨和老挝:
美国纽约州
澳大利亚:
进行交易的州或地域: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韩国:
大韩民国,受南韩首尔中央区法院管辖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
将第二段的第二句中的短语“进行交易的国家或地区(或者,如果 IBM 同意,将产品用于生产用途的国家或地区)”替换为: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台湾:
中国台湾
将以下内容添加为新段:
柬埔寨、老挝、菲律宾和越南:
争议将最终按照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SIAC 规则”)通过仲裁方式加以解决,仲裁地为新家坡。
印度:
争议应最终按照 1996 年开始生效的英语版《仲裁和调解法》解决,仲裁地为印度班加罗尔。如果争议金额
小于或等于 5000 万印度卢比,那么应指定一位仲裁人,如果超过此金额,那么应指定三位仲裁人。更换仲裁人时,诉讼程序应从之前仲裁人退出时所处阶段继续进行。
印度尼西亚:
争议将最终按照印度尼西亚国家仲裁委员会的委员会规则(Badan Arbitrase Nasional Indonesia 或
“BANI”,通过仲裁方式加以解决,仲裁地为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马来西亚:
争议将最终按照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KLRCA 规则”)通过仲裁方式加以解决,仲裁地为马来西亚吉隆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任一方都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位于中国 (PRC) 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进行仲裁。
总则
在第四段的第一句中的“存储”字样后插入以下内容:
印度:
,传输,
在最后一段的第二句中,将“二”替换为以下内容:
印度:
三
将以下内容添加为新段:
印度尼西亚:
本协议提供英语版本和印度尼西亚语版本。在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与印度尼西亚语翻译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解释,则以本协议的英文翻译为准。
EMEA
在开篇段后添加以下新段:
意大利:
根据《意大利民法》的第 1341 条和第 1342 条,客户明确接受本协议的以下条款:一般 - 接受条款;付款和税费;IBM 业务合作伙伴和经销商;责任和赔偿;总则;适用法律和地理范围;合格产品;续订;合规验证;虚拟化环境中的程序(次级容量许可条款);客户的报告责任;保证;程序及 IBM 软件订阅和支持
- 退款保证;本协议与 IPLA 之间的冲突;IBM 贸易和竞争性贸易;按月发放的许可证;固定期限许可证;令牌许可证;CEO(完整企业选择)产品类别;IBM 软件预订和支持;选择支持;设备及云服务。
捷克共和国:
客户明确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其中包括以下重要商业条款:(i) 限制和针对缺陷的免责责任(担保),(ii) IBM 有权验证客户的使用数据及影响计费的其他信息(合规验证),(iii) 限制对客户损失的赔偿(责任和赔偿),(iv) 出口和进口条例的约束性质(适用法律和地理范围),(v) 缩短限制期(一般),(vii) 排除适用于附则合同的规定(一般),(vii) 接受环境变更风险(一般),以及 (viii) 排除允许在双方未能达成完全共识的情况下执行合同的规则 (一般)。
罗马尼亚:
客户明确接受根据《罗马尼亚民法》第 1203 条的第 1.2 项、第 1.4 项和第 1.7 项的规定可被视为“非正常条款”的以下标准条款。客户据此确认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所有规定(包括上述条款),已正确分析和理解此类规定并有机会协商每个条款的各项。
付款和税收
在第一段的第一句末尾添加以下语句:
法国:
等于最近的欧洲中央银行利率加 10 个点,加上 40 欧元的收债费用,或者,如果收债费用超过 40 欧元,那么补充赔偿金受索赔金额约束)。
意大利:
根据 IBM 发送给客户的通知确定到期日。
乌克兰:
根据到期日之后的第二天到实际支付之日的逾期金额,在延期期间,每一天按比例根据乌克兰国家银行
(NBU) 在延迟期间确定的贴现率的两倍计算(《乌克兰商法》第 232 条的第 6 段不适用)。
将第一段的第三句替换为以下内容:
法国:
客户应于开票日期起 10 日内支付到 IBM 指定的帐户。
在第一段的最后一句末尾添加以下语句:
立陶宛:
,法律规定除外。
在第一段末尾添加以下内容:
意大利:
如果未付款或未完全付款,并且 IBM 可能已发起正式信用索赔程序或审判,那么因为 2002 年 10 月 9 日
发布的编号为 231 的法令的第 4 条的减损,同时根据同一法令的第 7 条,IBM 通过已注册回执邮件书面通知客户逾期付款费用。
责任和赔偿
法国、德国、意大利、马耳他、葡萄牙和西班牙:
在第一段的第一句中的“超过”之后“金额”之前插入以下内容:
欧元 500,000(五十万欧元)和以下项两者中的较高者爱尔兰和英国:
在第一段的第一句中,将短语“最高为已支付金额”替换为:
最高为已支付金额的 125%
西班牙:
在第一段的第一句中,将短语“客户导致的直接损害”替换为:
因为 IBM 缺省设置的直接结果而由客户导致的证明损害斯洛伐克:
在第一段的第一句后插入以下内容:
以《商法》(1991 年法律文库中的第 513 条法案)的第 379 条作为补充项,考虑到与协议缔结相关的所有条件,双方均声明可能产生的可预见损害总额不应超过上述段落中规定的总和,这也是 IBM 可承担的最高金额。
俄罗斯:
在第一段的最后一句前插入以下内容:
IBM 不会对已放弃的利益负责。爱尔兰和英国:
在第一段的第二句中,删除以下内容:
经济
葡萄牙:
将第一段的最后一句句替换为以下内容:
IBM 不会对间接损害(包括利润损失)负责。
将第一段的最后一句句替换为以下内容:
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
IBM 不对间接或从属损失、利润损失、业务损失、价值损失、收入损失、商誉损失、声誉或预期储蓄损失、任何第三方对客户的索赔以及数据的损失(或损害)负责。
法国:
IBM 不对任何声誉损失、间接损失、利润损失、业务损失、价值损失、收入损失、商誉损失或预期储蓄损失承担责任。
西班牙:
IBM 不对任何声誉损失、利润损失、业务损失、价值损失、收入损失、商誉损失或预期储蓄损失承担责任。
德国:
在第二段中,将“以及 (ii) 在适用法律下无法限制的损失”替换为以下内容:
以及 (ii) 在本协议下进行任何交易时,因为违反 IBM 设定的承诺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iii) 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总则
在第六段的第一句末尾插入以下新语句:
西班牙:
如果向以下地址提交请求,IBM 将遵循访问、更新或删除这类联系信息的要求:IBM, c/ Santa Hortensia 26-28, 28002 Madrid, Departamento de Privacidad de Datos。
在第四段后添加以下新段:
欧盟成员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和土耳其:
如果客户提供或授权其他人提供任何内容中的个人数据,那么意味着客户表示此人是数据控制者,或者在提供来自任何其他数据控制者的任何这类个人数据或将 EP 的服务延伸提供给任何数据控制者之前,客户已获得相关数据控制者的指示或同意。客户委派 IBM 作为处理这类个人数据的数据处理机构。客户对 EP与个人数据结合使用的范围不应超出会违反相应的数据保护法律所允许的程度。IBM 将合理协助客户满足任何法律要求,包括向客户提供对个人数据的访问权。
客户同意,IBM 可以跨境传输客户的个人数据(包括传输至欧洲经济区 (EEA) 外部)。如果云服务包含在以下网址中列示的 IBM Privacy Shield 认证中,并且客户选择让云服务驻留在位于美国的数据中心中,那么客户可依赖这类认证在 EEA 外部传输个人数据: http://www.ibm.com/privacy/details/us/en/privacy_shield.html。或者,各方或其相关的关联公司可根据 EC决议 2010/87/EU(可不时作为补充项或替代项,可选条款已移除)单独签署有关各自角色的未经修改的标
准欧盟模型条款协议。如果 IBM 对其处理或保护个人数据的方式加以更改(作为云服务的一部分),并且此类更改导致客户违反数据保护法律,那么客户可以在 IBM 向客户发出更改通知后的 30 天内向 IBM 提供书面通知,终止受影响的云服务。
将以下内容添加至最后一段的末尾:
捷克共和国:
根据 2012 年法律文库中第 89 条法案(“民法”)的第 1801 节,以《民法》的第 1799 节和第 1800 节作为
补充,不适用于本协议下的交易。各方排除应用《民法》的第 1740 (3) 节和第 1751 (2) 节,这两节表示,
即使没有完全符合各方的表达意图,仍缔结协议。根据《民法》第 1765 条,客户接受环境变化的风险。
在最后一段中,删除以下语句:
保加利亚、克罗地亚、俄罗斯、塞尔维亚和斯洛文尼亚:
任一方均不得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诉因发生两年后提出与本协议相关的法律诉讼。
将以下内容添加至最后一段的第二句的末尾:
立陶宛:
,法律规定除外。
在最后一段的第二句中,将“二”字样替换为以下内容:
拉脱维亚、波兰和乌克兰:
三
斯洛伐克:
四
将以下内容添加至最后一段中以下语句的末尾:“任一方均无需对因超出其控制的事由而无法履行其非金钱义务而负责”:
俄罗斯:
,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天灾、罢工(不包括各方员工罢工)、战争行为,军事行动、禁运、封锁、国际或政府制裁以及适用管辖区域的政府行为。
适用法律以及地理范围
将第二段的第一句中的短语“进行交易的国家或地区(或者,对于服务,客户的业务地址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替换为:
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塞哥维纳、保加利亚、克罗地亚、马其顿王国前南斯拉夫共和国、格鲁吉亚、匈牙利、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黑山、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及乌兹别克斯坦;
奥地利
阿尔及利亚、安道尔、贝宁、布基纳法索、布隆迪、喀麦隆、佛得角、中非共和国、乍得、科摩罗、刚果共和国、吉布提、刚果民主共和国、赤道几内亚、法属圭亚那、法属玻里尼西亚、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象牙海岸、黎巴嫩、马达加斯加、马里、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马约特岛、摩洛哥、新喀里多尼亚、尼日尔、留尼旺岛、塞内加尔、塞舌尔群岛、多哥、突尼斯、瓦努阿图及瓦利斯群岛和富图纳群岛:
法国
安哥拉、巴林岛、博茨瓦纳、布隆迪、埃及、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冈比亚、加纳、约旦,肯尼亚、科威特,利比里亚、马拉维、马耳他、莫桑比克、尼日利亚、阿曼、巴基斯坦、卡塔尔、卢旺达、圣多美与普林希比、沙特阿拉伯、塞拉利昂、索马里、坦桑尼亚、乌干达、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西岸/加沙、也门、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英国
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
芬兰
列支敦斯登:
瑞士
俄罗斯:
俄罗斯
南非、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
南非共和国西班牙: 西班牙
瑞士:瑞士 英国:英国
将以下内容添加至第二段的末尾:
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塞哥维纳、保加利亚、克罗地亚、马其顿王国前南斯拉夫共和国、格鲁吉亚、匈牙利、哈萨克斯坦、科索沃、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黑山、罗马尼亚、俄罗 斯、塞尔维亚、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及乌兹别克斯坦;
因为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争议应由奥地利联邦经济商会的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机构)根据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维也纳规则),在奥地利维也纳由根据根据维也纳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人官方语言为英语进行最终裁决。每一方提名一位仲裁员,他们将在 30 天内共同任命独立主席,否则主席将由仲裁机构根据维也纳规则任命。仲裁员无权针对本协议排除的或超出本协议中的限制的禁制令或损害作出赔偿。本协议不得阻止任何一方因为以下项而诉诸司法程序:(1) 临时禁制令,用于防止重大偏见或者违反保密规定或知识产权,或者 (2) 确定某一方或其企业拥有或主张的任何版权、专利或商标的有效性或所有权,或者 (3) 金额低于
500.000,00 美元的追债。
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
因为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争议应由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仲裁机构芬兰商会仲裁院 (FAI) 根据芬兰商会的仲裁规则通过这些规则指定的三位公正仲裁员进行最终裁决,官方语言为英语。每一方提名一位仲裁员,他们将在 30 天内共同任命独立主席,否则主席将由仲裁机构根据该规则任命。仲裁员无权针对本协议排除的或超出本协议中的限制的禁制令或损害作出赔偿。本协议不得阻止任何一方因为以下项而诉诸司法程序:(1)临时禁制令,用于防止重大偏见或者违反保密规定或知识产权,或者 (2) 确定某一方或其企业拥有或主张的
任何版权、专利或商标的有效性或所有权,或者 (3) 金额低于 500.000,00 美元的追债。
阿富汗、安哥拉、巴林、博茨瓦纳、布隆迪、佛得角、吉布提、埃及、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冈比 亚、加纳、伊拉克、约旦、肯尼亚、科威特、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毛里求斯、莫桑比克、尼日利亚、阿曼、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地区、卡塔尔、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沙特阿拉伯、塞舌尔、塞拉利昂、索马里、南苏丹、坦桑尼亚、乌干达、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西撒哈拉、也 门、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因为本协议产生的所有争议应由位于英国伦敦的仲裁机构伦敦国际仲裁法院 (LCIA) 根据 LCIA 仲裁规则通过按此规则指定的三位公正仲裁员进行最终裁决,官方语言为英语。每一方提名一位仲裁员,他们将在 30天内共同任命独立主席,否则主席将由仲裁机构根据该规则任命。仲裁员无权针对本协议排除的或超出本协议中的限制的禁制令或损害作出赔偿。本协议不得阻止任何一方因为以下项而诉诸司法程序:(1) 临时禁制令,用于防止重大偏见或者违反保密规定或知识产权,或者 (2) 确定某一方或其企业拥有或主张的任何版
权、专利或商标的有效性或所有权,或者 (3) 金额低于 500.000,00 美元的追债。
阿尔及利亚、贝宁、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刚果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赤道几内亚、法属圭亚那、法属波利尼西亚、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马里、毛里塔尼亚、摩洛 哥、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多哥和突尼斯:
因为本协议产生的所有争议应由位于法国巴黎的仲裁机构 ICC 国际仲裁法院根据仲裁规则通过按此规则指定的三位公正仲裁员进行最终裁决,官方语言为法语。每一方提名一位仲裁员,他们将在 30 天内共同任命独立主席,否则主席将由仲裁机构根据该规则任命。仲裁员无权针对本协议排除的或超出本协议中的限制
的禁制令或损害作出赔偿。本协议不得阻止任何一方因为以下项而诉诸司法程序:(1) 临时禁制令,用于防止重大偏见或者违反保密规定或知识产权,或者 (2) 确定某一方或其企业拥有或主张的任何版权、专利或商
标的有效性或所有权,或者 (3) 金额低于 250.000,00 美元的追债。
南非、纳米比亚、莱索托和斯威士兰:
因为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争议应由位于南非约翰内斯堡的仲裁机构南非仲裁基金会 (AFSA) 根据 AFSA 的仲裁规则通过这些规则指定的三位公正仲裁员进行最终裁决,官方语言为英语。每一方提名一位仲裁员,他们将在 30 天内共同任命独立主席,否则主席将由仲裁机构根据该规则任命。仲裁员无权针对本协议排除的或超出本协议中的限制的禁制令或损害作出赔偿。本协议不得阻止任何一方因为以下项而诉诸司法程
序:(1) 临时禁制令,用于防止重大偏见或者违反保密规定或知识产权,或者 (2) 确定某一方或其企业拥有或主张的任何版权、专利或商标的有效性或所有权,或者 (3) 金额低于 250.000,00 美元的追债。
将以下内容添加至第二段的末尾:
安道尔、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法国、德国、希腊、以色列、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波兰、葡萄牙、南非、纳米比亚、莱索托、斯威士兰、西班牙、瑞士、土耳其和英国:
所有争议仅可提交以下具有管辖权之法院裁决:
安道尔:
巴黎商业法院。
奥地利:
奥地利(市区)维也纳法院。
比利时:
布鲁塞尔法院。
塞浦路斯:
尼科西亚最高法院。
法国:
巴黎商业法院。
德国:
斯图加特法院。
希腊:
雅典最高法院。
以色列:
特拉维夫法院。
意大利: 米兰法院。卢森堡:
卢森堡法院。
荷兰:
阿姆斯特丹法院。
波兰:
华沙法院。
葡萄牙:
里斯本法院。
西班牙:
马德里法院。
瑞士:
苏黎士法院。
土耳其:
土耳其共和国伊斯坦布尔中央(Çağlayan)法院和执行局。
英国:
英国法院。
保证
请将以下内容添加至西欧所有国家或地区的第四段之后:
对在西欧获取的设备的 IBM 机器组件的保证在所有西欧国家或地区均有效和适用,前提是设备的 IBM 机器组件已在这类国家或地区发布和销售。对于本段,“西欧”是指安道尔、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梵蒂冈国及加入欧盟的任何国家或地区,自加入之日
起。
在第五段中,将第二句替换为以下语句:
波兰:
这些保证是 IBM 的专有保证,并取代所有其他保证,包括对质量令人满意的条件,适销性,非侵权和针对特定用途的适用性的隐含的或法定的保证 ('rękojmia') 或条件。
将以下内容添加至第五段的第二句的末尾:
意大利: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在第五段中第四句的末尾(“未附有任何种类的保证”之后),插入以下内容:
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和立陶宛:
,或针对缺陷的责任。各方特此排除 IBM 对缺陷的超出议定保证范围的任何责任。
设备
在第四段第一句中的“美国”之后添加以下内容:
葡萄牙、西班牙、瑞士和土耳其:
、葡萄牙、西班牙、瑞士和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