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 4
兵团残疾人托养服务协议(参考)
协议书编号:号
托养服务机构(甲方):残疾人本人(乙方):监护人(丙方):
机构所在团(镇)(xx):
托养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x协议签约各方,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就乙方入住甲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签订各方共同遵守。
一、人员基本信息
入住人照片粘贴处
残疾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 残疾人证号:联系方式:
残疾类别和等级:家庭住址:
监护人照片粘贴处
监护人姓名:性别:
与残疾人关系: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家庭住址:
二、基本规范
(1)甲方是经过所在师市残联确定,并向兵团残联报备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或养老机构,为持有兵团或各师市
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2)乙方是经过师市残联协商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符合托养服务补助条件的残疾人,在乙方和丙方了解甲方提供托养服务的基本情况后,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①日间照料托养服务②寄宿制托养服务③精神病专科医院日间照料或托养服务)。
(3)丙方是乙方入住甲方托养服务机构的经济担保人,并承担乙方的经济担保责任和监护责任,乙方或丙方承担除 去托养服务费用以外乙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4)丁方为乙方提供托养服务补助,补助金额为乙方所享受的全部政府补助与服务费用的差额(最高限额内)。
(5)乙方入住甲方栋房号床号。
(6)本合同托养服务期限最低不少于三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或合同终止。
三、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机构托养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
(2)甲方有权利知晓关于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相关政策文件。
(3)按照有关收费标准,甲方根据乙方的自理能力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如因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或由于物价调
整等因素变更费用,则另行协商。
(4)在乙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各项费用(丙方也未代其交付)的情况下,甲方有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所收费用一律不退还,并行使追付乙方已欠费用的权利。
(5)严禁乙方自带各种危险物品入住甲方,丙方应做好监护责任,如造成后果由丙方负责。
(6)甲方可拒绝为传染性疾病、重度精神病患者提供服务。
(7)甲方发现乙方出现病情,经医疗机构确认患有传染病、精神病(承担精神病托养服务的机构除外)等不适宜继续入住托养机构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出院,或由丙方接出到专科医疗机构治疗。否则,造成后果由丙方负全部责任。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所享受的托养服务的收费标准及明细。
(2)甲方应按照合同竭诚向乙方提供住宿、膳食、娱乐、护理和康复保健服务。
(3)乙方在托养期间要求外出就诊或留医时,甲方应予必要的协助,托养服务费用据实计算。
(4)乙方于托养期内死亡(寿终、病故、突发性死亡),甲方应按规定通知丙方,如丙方不能如约而到,甲方应通知
殡仪馆,费用由丙方负担。
(5)乙方于托养期内,非因甲方过错致伤、致残,甲
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因突发意外或疾病需送医院急救时,甲方应协助乙方送到医院急救,费用由乙方或丙方负责。
(6)甲方应按规定记录乙方托养期内身体及其他有关方面的状况,并及时向丙方通告。
(7)甲方需认真征求乙方的意见建议,针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8)甲方尽量满足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栋房号床位及有关现有的设施(含水、电、暖、洗涤、热水服务),仅限乙方本人使用,到合同解除或寿终止。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住宿(日间照料除外)、膳食、娱乐、护理和现有康复、保健等服务。
(3)乙方入住托养期间经批准后可以外出。
(4)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托养服务范围内的合理要求,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合理的整改。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托养服务期内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违反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意外死亡,未请假、未征得同意外出走失等)责任自负。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好有关出入手续入住。
(3)乙方入托前按规定缴纳托养预付款,用于托养服 务期间生活用品破损、零星药费及属于家庭支出的其他项目。
(4)乙方应及时偿还甲方为乙方垫付的各项医疗费用以及为其处理其他有关事务发生的费用。
(5)乙方在托养期内生活用品由乙方或者丙方承担。
(6)乙方在托养期内,应将贵重物品交由丙方保存,或登记后交由甲方代管,否则,出现遗失、损毁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入托后,由于主观原因未满一季度退出托养服务机构的,入托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本人或者丙方承担。
(8)乙方入住甲方期间因使用非甲方提供的药物,引起的各种后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x)xxxxxxxx
(0)丙方是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对乙方自合同签订后应支付的所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偿付责任,应按时按约向甲方支付乙方在托养期间产生的各种费用。
(2)丙方有对甲方提供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在甲方没有按照约定对乙方进行托养服务时,丙方有向甲方和xx反映的权利。
(3)丙方有义务在变更联系电话和住址时通知甲方和xx。
(4)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探望、会客制度,配合甲方工作,及时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思想情绪、病情变化情况和医疗要求,便于甲方及时处理。
(5)丙方有义务在入托前向甲方如实提供乙方的病史
及就诊情况及健康证明。
(四)xx的权利和义务
1.xx有义务向甲方、乙方、丙方宣传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各项政策。
2.xx负责监督指导甲方对乙方的托养服务。
3.xx有义务将乙方应享受的托养服务差额补助资金提供给甲方。
四、协议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到期,xx不同意乙方继续托养的或丙方不续约的,自动终止。
2.托养人死亡或经甲方、xx确认托养人不适合托养的,本协议终止。
3.如有下列行为,可解除本协议(甲方解约需上报机构所在团(镇 ):
(1)甲方虐待乙方;
(2)甲方未能履行约定的义务;
(3)乙方违反托养机构的规定,扰乱正常秩序;
(4)乙方打架、斗殴,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
(5)乙方损毁、盗窃、侵占托养机构或他人财产的;
(6)其他不宜继续履约的情形。
五、本合同对四方共有同等效力,各方应切实履行,如有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应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分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xx):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乙方: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
实际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丙方: 性别: 与乙方关系:身份证号:
实际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xx(盖章):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