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Z702-TD01/TG02 地块)7#酒店楼一层 4、法定代表人:邱纪刚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1-108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续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该业务需提供的担保措施为:公司及公司董事xx先生为国海建设该业务开具的商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中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为国海建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45,000 万元,截至
目前,公司对国海建设已发生的担保额为 10,900 万元,故本次新增 2,800 万元在年度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国海建设持有江西中盛 9%股权,公司副总经理xxx先生担任江西中盛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江西中盛向指定供应商采购水泥等建筑原材料,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 万元。
上述两笔关联融资业务均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供应链服务公司续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由江西中盛为国海建设定向采购钢材等建筑原材料,总额度不超过 2,80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累计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2、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赣铁九龙府四期项目
(HJZ702-TD01/TG02 地块)7#酒店楼一层 4、法定代表人:xxx
5、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督部门许可,不得开展金融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轮胎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
资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纸浆销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江西中盛总资产 45,474.81 万元,
净资产 31,674.08 万元;2021 年 1-6 月营业总收入 81,361.25 万元,净利润
1,165.29 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江西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1% |
2 | 江西中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 |
3 | 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 |
4 | 江西赣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 |
5 | 弘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 |
6 | 丰城市金马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 |
7 | 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 9% |
合计 | 100% |
公司副总经理xxx先生担任江西中盛董事,xxxx为公司关联方。
9、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江西中盛依法存续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协议主要内容
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前应向甲方支付 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累计接收乙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
3、根据具体的《采购订单》约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加盖有效签章的
《验收单》及《结算单》后,根据《结算单》向乙方开具税率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若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笔货款,则甲方按该笔货款履行期届满之日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按日向乙方收取逾期利息;乙方逾期支付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物流费、仓储费以及甲方为追索相应债权而产生的催收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国海建设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国海建设经营服务,有利于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宽国海建设融资渠道。
2、国海建设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国海建设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国海建设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交易时间 | 金额(万元) | 期限 | 是否到期 | 用途 |
2020.11 | 2,840 | 9 个月 | 是 | 采购钢材、模板、方木、加气 块等工程施工材料 |
2021.4 | 3,000 | 12 个月 | 否 | 采购钢材等工程物资 |
2021.6 | 2,000 | 12 个月 | 否 | 采购钢材等工程物资 |
2021.8 | 900 | 12 个月 | 否 | 采购水泥等建筑原材料 |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查阅相关资料,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客观、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此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国海建设向供应链服务公司融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