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后续产业发展需求,公司经综合考虑,拟通过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航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184,624,227.00元(未包含契税、维修基金等)向关联方湖南发展高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新置业”)购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 段178号汇景发展商务中心(以下简称“汇景发展”)塔楼A第34层、39层、40层、41层共4层写字楼(以下简称“交易标的”),建筑面积合计约8,871.00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