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40%
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7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325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2019 年 9 月 3 日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将原基金名称“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由六个月定期开放式变更为三个月定期开放式,修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调整赎回费率,并修改完善基金合同等法律材料相关内容,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基金转型实施之日起,《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紧急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定期开放运作方式下特有的申购赎回相关风险、发起式基金自动终止的风险、单一投资者持
有份额达到或超过 50%的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开放式
基金大量申购与赎回风险、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仅更新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其他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0 月 11 日。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0 月 11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3、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4、法定代表人:高峰
5、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6、设立日期:2001 年 5 月 22 日
7、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8、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字[2001]8 号
9、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0、电话:0755-26947517
11、联系人:赖亮亮
12、注册资本:12500 万元人民币
13、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7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
究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王利先生,工学学士,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行业务条线负责人。历任中石化齐鲁分公司财务部会计,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稽核部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总经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公司内核负责人、场外市场部负责人。2018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律磊先生,法学硕士,现任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干部与业务管理中心干部管理部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兼副处长(其间借调中组部省部级后备干部考察组、挂职任河北省阜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王裕闵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深常务投资顾问,兼任ARK Investment Management GP LLC 董事会列席代表。历任 M&T Bank 分析员,FGIC
(GE Capital 通用资本的子公司)交易员,General Reinsurance 基金经理,CGA Investment Management 高级基金经理,Structured Credit Partners LLC 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投资官, Wachovia Corporation 董事总经理兼全球结构信贷产品主管、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亚洲主管,宏利资产管理(Manulife Asset Management)香港亚洲固定收益产品主管,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国际),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全球投资主管兼首席投资官。2018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 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 年 6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 年 8 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简历同上。
总经理张帆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 EMBA。历任新时代证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7 年 6 月起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曾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黄浩荣先生,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5 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4年 6 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研究员、融通通安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8 日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融通通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8 日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融通通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7 年 7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融通通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8 日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融通通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8 日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融通通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8 日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9
日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融通通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9 日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融通通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9 日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融通通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9 日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
融通通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9 日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
现任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8 日起至今)、融通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7 月 29 日起至今)、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7 年 7 月 29 日起至今)、融通通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4 月 17 日起至今)、融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今)、
融通通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 20 日起至今)。
张一格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3 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6 年 6 月至 2012 年 8 月就职于兴业银行资金营运
中心任投资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5 年 6 月就职于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国泰民安增利
债券等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8 年 3 月 24 日)、
融通通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1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融
通增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3 月 24 日)、融通增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5 月 13 日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融通增丰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 19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融通通瑞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8 年 3 月 24 日)、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 9 日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 24 日至 2018 年 3 月 24 日)、融通通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22 日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融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9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现任公司固定收
益投资总监、融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8 月 30 日起至今)、融
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3 月 14 日起至今)、融通通
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6 月 22 日起至今)、融通通源短
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 26 日起至今)、融通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 21 日起至今)。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一格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王超先生,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马洪元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2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
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 207.74 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 6.71
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582.87 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20 亿元。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产品管理处、稽核监察处、运行管理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 100 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四)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74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248 只,托管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8964.38 亿元,基金份额合计 8923.86 亿份。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948034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84 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 5 层 502-507 房间邮编:100032
联系人:柴玏
联系电话:(010)6619 0982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34 层 3405 号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网址:www.rtfu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传真:(0755)26948079
2、其他销售机构
(1)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设立日期:2001 年 5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廖海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俞伟敏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通昊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一) 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封闭期内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部分。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优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配置。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适时调整组合久期,以获得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提高基金总体收益率。
2、利率策略
本基金将考察市场利率的动态变化及预期变化,对引起利率变化的相关因素进行跟踪和分析,进而对债券组合的久期和持仓结构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以降低利率变动对组合带来的影响。本基金管理人的固定收益团队将定期对利率期限结构进行预判,并制定相应的久期目标,当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以达到利用市场利率的波动和债券组合久期的调整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目的。
3、信用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不同信用等级债券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历史数据比较,并结合不同信用等级间债券在不同市场时期利差变化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调整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还将积极、有效地利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
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4、类属配置与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根据券种特点及市场特征,将市场划分为企业债、银行间国债、银行间金融债、央行票据、交易所国债等子市场。综合考虑市场的流动性和容量、市场的信用状况、各市场的风险收益水平、税收选择等因素,对几个市场之间的相对风险、收益(等价税后收益)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各类别债券资产的配置。
本基金从债券票息率、收益率曲线偏离度、绝对和相对价值分析、信用分析、公司研究 等角度精选有投资价值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力求通过绝对和相对定价模型对市场上所有债券 品种进行投资价值评估,从中选择具有较高票息率且暂时被市场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资品种。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影响,谨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二)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
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根据 2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更新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一、绪言”、“二、释义”、“三、基金管理人”、“五、相关服务机构”、“八、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开放期、申购与赎回”、“九、基金的投资”、“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等章节内容。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