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AL
合同方现场作业环境.健康.安全规范
ENVIRONMENTAL
HEALTH AND SAFETY GUIDE FOR CONTRACTORS
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
SCHAEFFLER CHINA
前言
尊敬的来自外来公司的员工们:
你们这里的小册子中,定义了当外包方进入我厂区是,相应的对于环境及其安全有关的要求
我们希望通过运用在生产、环境、消防安全及劳动防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来防止对您个人,生产资料以及环境所受到的损害。因为,我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我将用金钱对你们为我们完成的优质服务进行报答,期待所有需要在我厂区内的相关项目的成功合作!
您的
安全/质量主管舍弗勒集团
流程及组织结构
⚫ 签约外包商须明确遵循以下几个方面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与劳动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舍弗勒集团内的有关规定(如:作业规程、警报规定、废物处理等)外包方不得违反我方制定的有关规定
以下为制定/参与规定设置的相应部门
- 机修设备维护
- 生产安全
- 环境保护
- 机密保安
- 工厂卫生医疗
- 消防安全
- 其他相应的职能部门
⚫ 外包商必须在签约之前被告知,是否在作业地点有相应的我方人员、第三方人员或者是有相应的协调专员。
⚫ 如果在同一作业地点出现两个或者多个外包商人员,则双(各)方须共同遵守有关的规定及规程,共同合作完成作业。
⚫ 所有参与作业的各方员工的作业安全及卫生,在某时刻可能会受到某风险些的威胁。您将受到由于工作所产生相关危险状况的培训。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请在签约之前,与相应的安全协调专员商定防范措施。
⚫ 外包商联系人将与我方(即 INA, FAG 或 LuK)联系人和安全协调专员共同商议决定整个作业过程中的作业环境、作业方式以及作业人员数量。
⚫ 负责该项作业的安全协调人员及我方联系人即为和外包商共同完成相关事宜的官方合作人。其工作职能为直接参与和推动制定相关安全预防措施。
⚫ 因此外包商有义务确认其下属实际作业人员(包括来自其子公司的相关人员)具备有效的雇佣证明和作业许可。
⚫ 如有个别来自外包放子公司的作业人员前来,则外包方有义务马上直接书面通知我方
(INA, FAG 或 LuK)指定联系人及安全协调专员。
⚫ 外包方必须确定,只能使用通过相应的职业体检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 外方人员直接由对进行其作业培训的我方人人员管理。任何没有完成相应培训的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相关作业区域。
出入管理安全事项
人员
⚫ 所有签约及已实际进行作业的外包商,须遵循我(舍弗勒集团)企业内的相关规章制度。以下为在工作时间的出入规程。
⚫ 在进入/离开厂区时,须到门卫处登记后方可出入。出入时间须由相应的我公司接待人员分别进行相应登记记录。
⚫ 得到准许进入厂区的来访人员将得到一张由我们签发的固定形式的访客/商业协作伙伴出入证,请xxxx在显眼之处。
⚫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时,访客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进入厂区:
- 需要进入的理由及相应批准
- 生产安全协调专员的书面确认
交通/运输工具
⚫ 所有外来车辆根据以下规程进行管理。
⚫ 在厂区内,请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叉车及行人请让其先行,并注意厂区内的交通标志及指示牌。
⚫ 在车间内,通用的道路交规不再适用,请遵循“小心谨慎,相互谅解”的原则,并且将
*
行驶速度控为慢速
*此处“慢速”为xx单词“Schritttempo”的意译,原义表示大约在 4~7km/h 的行进速度,根据德国有关法律规定为小于 20km/h 的行进速度(译者注)
⚫ 在厂区内请注意放慢行驶速度,如果有必要的话,请以慢速行驶。每当发现超速时,我方将给予一次警告。
⚫ 在通行道路不得任意停泊,停泊只有在指定的地点才得到允许。
⚫ 对急救/消防人员及其车辆给予迅速放行。
⚫ 不要在禁止区域内停泊。
⚫ 不要在安全/消防逃生通道的出入口停泊。
⚫ 外来的车辆的例行安全检查由我方负责。
⚫ 以下为外来车辆的事故管理办法:
- 通告厂区保卫部门
- 保护事发地点/事故现场没有改动
⚫ 于有罐类运输车辆,对其罐容器的充满/释放作业,须遵循相关的安全规程。
通用基础原则
⚫ 所有工具、仪器设备、辅料以及其他作业相关物件在带入之前,请确认其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并且随时可以投入使用。对于上述物件的遗失或损失,我方将不负责任。
⚫ 对于使用场内设备(固定资产),机床,工件等,请在得到相应职能负责部门批准之后,遵照我企业内部规程进行作业。
⚫ 毛胚料、半成品的堆放、工棚搭建等事宜的场地选择,必须首先得到机修/设备部门以及工厂负责人的批准。
⚫ 对所有警告标志,出入口指示牌,禁止吸烟标志,请遵循其指示行事。不得擅自移动揭走指示牌。
⚫ 组装/装配工位必须在一个确定的状态下作业,完成作业之后须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
⚫ 在进行搬运作业时,如果对其他在场的作业人员构成风险,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 在未经允许的状态下,不得用数码照相/摄像机,或其它具有类似影像记录功能的设备进行任何拍摄。
⚫ 如我方的设备/固定资产有损坏的状况发生,请马上通知我们负责的职能部门,以及相应的安全协调专员和联系人。除此之外,请至保卫处填写损失情形登记表报。损失的赔偿评估可以由对方(比如说是由外包方的保险公司)给出。
⚫ 使用叉车及升降平台时候,请遵循以下作业规程:
- 叉车驾驶员须在作业开始之前,向安全协调专员出示其叉车驾驶执照。
- 安全专员须确认经其批准授权进行作业的驾驶者所持执照却为其本人所有。
药剂 管理办法:
⚫ 含酒精及其他类似饮料/ *
- 请不要饮酒
- 禁止过量饮酒
- 请不要向我方人员(舍弗勒集团)出售含酒精或其它类似的饮料/药剂。
- 外包方人员中,对于处在非正常状态,即对他人或自身构成伤害威胁的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岗位。
*对于含酒精和其他类似饮料/药剂的管理办法,在舍弗勒集团内的一些地方可能通过当地的法律法规已经有关的企业内部管理规定重新制定。以上管理办法仅适用于作业及其相关区域。(原作者注)
安全指导
访问及进入工作站
⚫ 对于在合同中没有提及的其他人员,不仅是出于安全的考虑,而且从原则上讲也是不能进入的。
⚫ 对于进入特种加工作区(例如:淬火、电镀车间等)的来访者,必须预先与相关负责人员联系并方可得到进入许可,并且只有在设置相应的保密措施,完成相应的专业培训之后,才能上岗。
⚫ 作业区域与出入口间的通道设置,从一开始就应遵循寻找最短路程的原则。
作业过程
⚫ 危险作业区域的防护措施,须按照事先与我方相应人员商定的实行。
⚫ 对于压力容器、管道、沟渠、高炉、井下区域的作业,必须首先书面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其实施过程由负责该作业的安全协调专员已经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包括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具体施工作业部门等)共同承担。
⚫ 接地电路设置之前必须与我方生产设备负责部门也就是设备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然后共同完成设置。(以避免对供电线路造成破坏)
⚫ 高炉、井下等类似作业过程中,应确保井坑等的安全。在离开井坑时应该合上井坑封盖,或采取其它防止跌入的安全措施;在黑暗中应对危险地点进行照明。
⚫ 在有排给水或其他管道地方进行土方或相关作业之前,须与我方相关部门联络核实,确定没有造成破坏或是泄漏风险之后方可动工。
⚫ 外方人员在攀上屋顶之前,必须告知并得到机修/设备部门的允许。
⚫ 对于有坠落危险的作业地点,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护栅栏、防护网或安全
带)。
⚫ 梯子与工作平台必须相应的安全要求,确保其完好以投入使用。
⚫ 对存在明火的各种作业:钎焊、电弧焊、切割、磨削等,须获得安全作业许可之后方能进行作业
- 进行该项作业必须通知相关设备部门负责人并得到其批准。
- 所有此类作业或类似作业必须准备好相应的消防器材。
- 注意:起到早期预警作用的断路器(如烟雾预警装置)必须由我方发放。此项工作由我方(xxx集团)安全协调专员负责。
⚫ 安全通道、消防通道以及自动消防设备必须随时就绪。同时,消防安全门必须能够正常收起、放下。
⚫ 无论在电器设备、供电设施上进行何种类型的作业,必须事先得到电器设备负责部门的允许。在对电气柜及类似设备进行作业时,不得在无我方人员监管的情况下作业,并且在作业时不得超越授权范围或违反“电气安全 5 项原则”进行作业。
电气安全 5 项原则
法则 1
切断电源
法则 2
锁定电源切断状态
法则 3
确认相应部位不带电
法则 4
短路及接地保护
法则 5
对带电部位的绝缘防护
⚫ 对于某些特定的作业区域(如高噪音的区域,或者是其他需要预先进行特别的安全培训的区域),外方人员负责该项的人员,须妥善佩戴指定的劳防用品作业。当然在厂区内,也应该佩戴必要的基础防护用具。
⚫ 对于铆接设备(射钉枪)的使用,请遵循有关的行业安全标准进行作业。特别重要一点是,在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任何人员活动。
⚫ 使用移动电话时,请避开那些有可能因其使用而触发启动的消防灭火设备(如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装置)
特殊人群
⚫ 青年/实习人员在我公司(舍xx集团)的聘用受到限制,他们将不被派往具有危险性的工作岗位
作业事故
⚫ *
急救用品存放于急救箱,并由厂医护部门负责保管 。
*舍弗勒集团在各地工厂的医护部门不具备统一的组织结构,因此请就此项事宜事先与安全协调专员进行沟通。
⚫ 在我方(INA, FAG, LuK)厂区内发生的事故,必须马上通知安全生产的相关负责人员。
工业原料及辅料
⚫ 所有工业原料及辅料只有在确认符合我企业内部标准(INA: 030410, FAG: PL8.200, LuK: 0-000-0000 D) 之后才能使用。
⚫ 所有工业原料及辅料的正式使用,都须达到我方母公司(XXX Xxxxxxxxxxxxxx, FAG Schweinfurt)在磨损/化学、环保、生产卫生、生产安全上的要求。因此,就必须达到相应 EG 标准中所描述的具体要求。对于某种特定的材料,必须在得到我方允许之后方能使用。
⚫ 如有工业原料及辅料需要过夜或整个周末在厂区内存放,则先通知环保负责人该物质的种类及数量,在得到其允许的情况之下才能存放,并且该物质只能存放在经批准允许地点。另外,存放地点也必须通知保安/消防部门。
⚫ 外包商及相关方面有义务签署书面的, 关于作业人员在对相应物质进行操作时,所必需的安全设施及劳防护具。
特别注意!高危物质
⚫ 极易燃液体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可在舍弗勒集团所属范围内使用。
⚫ 对于已经授权使用的、对周遭环境中的其他人员造成影响的高危有害物质的使用,必须为受到影响的相关人员配备防护措施。安全协调专员以及劳动卫生方面的人员必须参与
防护措施的制定,确保最后实施的方案符合有关危险品使用的法律法规。
⚫ 只有指定的专用容器才能够盛放特定种类的危险品。所有危险品容器必须有清楚的标
识,这包括相应的符合
* **
GGVS /ADR 要求的危险物质专用标识。
* GGVS 为德语“Gefahrgutverordnung See”的缩写,意为危险清晰可辨的 (译者注)
** ADR 为“Europäisches Übereinkommen über die internationale Beförderung gefährlicher Güter auf der Straße”,是欧洲危险品露天存放标准的缩写。(译者注)
环境保护
废料处理
废料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避免——减少——处理/无害化
避免废物的产生无疑是最上之选。因此,本着这样的原则,要尽量将一些物品,如包装材料、原材料回收再利用。
⚫ 所有由供应商送货,在作业完成之后积存下来的包装材料及报废原材料和其他物品,须由供应商负责运出厂区。以上所述物料包括在工作中使用或是运送过程(例如运送家具、彩色投影仪、桶)中,必要的相关物品。
⚫ 在特殊情况下处理存放在指定容器及地点的危险品时候,必须遵照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必须由我方(INA, FAG 或 LuK)相关的项目负责人员批准之后才能进行处理。
⚫ 所有关于废料处理的问题都可以向负责环保及废物处理的专人咨询。
水污染化学品
(比如乳化剂、油液、氨气、甲醇)
⚫ 谨慎混合水与液态有害物质,混合时不得使用未经处理含有杂质的地下水。需要遵循的原则是:尽可能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例如将桶置于接收槽中,远离给水排水系统以及对其在运送过程中的安全加固)。
⚫ 不得将有毒有害液体倒入排给水沟渠、厕所、清洗池以及其他不恰当的地方。
泄漏处理
当泄漏事故发生(如容器翻倒,软管爆裂等)应立即采取以下步骤:
⚫ 首要紧急措施 防止液体扩散,例如使用油粘附着剂,封堵排给水管道等。
⚫ 紧接着请立即通知下列职能部门:
- 环境保护
- 消防安全
- 机修/设备
- 安保
消防用水
只有在得到设备/机修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才能从消防栓接出消防用水。
噪音防护
⚫ 只有经过降噪处理的工具或是设备才能够使用。
⚫ 当有必要在夜间或是周末进行作业时,该作业只有在得到相关的环境-安全协调专员以及作业合同给予方批准之后才能进行。如果作业地点位于居民区或是混有居民区的地点,必须根据具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噪音。
消防安全
⚫ 请镇定!
⚫ 报告火警:
- 谁来报?
- 什么着火?
- 何处起火?
- 等待回答!
⚫ 拉响火警报警器
⚫ 尝试灭火
⚫ 危险临近之时,安最短路径离开火场
⚫ 关门!
⚫ 沿火警逃生标牌撤离
⚫ 不乘电梯
⚫ 寻找集合地点,清点全体人员
⚫ 服从专业消防人员的指示
数据信息机密安全
机密安全规定适用于以下方面:
⚫ 修理
⚫ 技术上的维护保养
⚫ 微机及服务器零配件的更换
⚫ 软件系统支持
⚫ 商业咨询
⚫ 远程维护,例如:远程控制,数据更新
只有在得到舍弗勒集团相关联系人/负责人员的许可之后,才能在厂区内使用不属于舍弗勒集团固定资产的计算机(通常为膝上微机)。
在一个具有原创性的工作开始之前,外包方必须首先签署相应的数据信息保密协定,并向xx勒集团作出保证数据信息机密不向外泄漏的承诺。
外包方必须保证,在保密合同中签署的有关数据信息只运用到合同中所定义的指定范围。在合同生效之前,请遵守我先前的保密控制约定。
以上所有对于一些地点的特殊规定,都将舍弗勒集团的相应的负责人员对您进行告知
只有在得到我方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准之后,外包才能在舍弗勒集团内部网上查询、下载复制资料、安装软件、存储数据(通过协议访问其他外部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