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724-2101D84N1857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724-2101D84N1857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二○二一年九月二日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五、 《开标一览表》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同时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多包项目请每包单独封装,并请仔
细检查包号,包号与包名称必须对应。
六、 招标项目内或所投包号内有多项设备或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
七、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关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八、 领购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邮购文件的公司应提供快递地址以确保收到纸质的采购文件。
九、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请已领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登录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或登录操作,供应商信息由供应商自行登记维护,并对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xx)xxxxx,xxxxxxxxx(xx) 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3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五个工作日。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2101D84N185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三、项目采购预算:5000万元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X 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 | 1 套 | 1750 万元 |
2 | 3.0T 磁共振成像系统 | 1 套 | 1855 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2.交货时间: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属性:货物
5.品目类别: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A032011医用X线设备);3.0T磁共振成像系统(A032010医用磁共振设备)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
标人为制造商)。
4.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六、投标人应当在 2021 年 9 月 3 日至 2021 年 9 月 9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 至 12:00,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50 元人民币(邮购方式需要收
取 50 元快递费),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购方式:
(1)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点击招标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 关 信 息 及 缴 纳 费 用 。 ( 二 维 码 链 接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X00X0000)
(2)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地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 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 楼公共服务区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x小姐。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00 秒(注:14 时 3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楼 2 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 风xx 000 x)(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00 秒
十、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 楼 2 号会议室(xxxxxxxxxx 000 x)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xxx,xxx,余力 采购人联系人:x小姐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20-87768283 / 37860550 传真:(0000)0000000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 号 18 楼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xx:000000 邮编:510000
银行及账户信息:
(1)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
<一>、用户需求书:一、整体要求
1、数量:1 套。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包 1:X 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技术参数
2、到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 30 天内。
★3、提供所投产品(X 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除颤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所投产品(X 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的合法授权函。
5、本子包核心产品(主要标的):X 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二、技术参数要求:
1.数据采集系统
1.1.探测器类型:光子探测器、或宝石探测器、或镨黄金探测器、或时空探测器。
▲1.2.探测器物理排数:单套采集系统,探测器 Z 轴方向物理排数≥256 排,如具备两套采集系统,探测器 Z 轴物理排数≥96 排×2;探测器结构为三明治双层结构,探测器 Z 轴物理排数≥64 排×2。
▲1.3.单圈扫描最大层数≥512 层,或具备两套采集系统≥192 层 x2。
▲1.4.探测器 Z 轴总覆盖宽度(等中心处):≥16cm。探测器每排物理单元数:≥890 个。
▲1.5.探测器总单元数:≥210000 个。探测器 Z 轴单元最小物理尺寸:≤0.6mm。数据采样率:≥
4600view/圈。
1.6.探测器数据采集系统电子噪声:≤1 个光子。
1.7.探测器散射线比例:≤9%。
1.8.具备 3D 防散射栅格。
2.球管和高压
2.1.球管阳极热容量:≥7.5MHU。
2.2.球管阳极散热率:≥1600kHU/min。
2.3.焦点个数:≥3 个。
▲2.4.最小焦点尺寸:≤0.4mm x 0.8mm。 2.5.最大焦点尺寸:≤1.1mm x 1.2mm。
2.6.高压发生器最大功率:≥100kW。
2.7.最低输出管电流:≤10mA。
2.8.最高输出管电流(不含等效概念):≥800mA。
2.9.管电流步进:≤1mA。
▲2.10.最长连续曝光时间:≥100s。
▲2.11.最低管电压:≤70kV。管电压可选档数:≥6 档。
2.12.最高管电压:≥140kV。
2.13.具备 X 轴方向飞焦点。
2.14.具备 Z 轴方向飞焦点。
2.15.球管使用液态金属轴承技术。
3.扫描机架
▲3.1.机架物理最快转速(非等效):≤0.26s/圈。机架孔径:≥80cm。
3.2.机架物理倾斜角度(非数字倾斜):≥±22°。
3.3.焦点到探测器距离:≥110cm。
3.4.焦点到等中心点距离:≥60cm。
3.5.具备电磁直接驱动技术。
3.6.具备低压滑环。
3.7.机架冷却方式:风冷或水冷。
3.8.床旁具有患者信息、扫描床位置、扫描时间的显示。
3.9.具备机架控制面板。
3.10.具备语音呼吸导航系统。
3.11.具备视觉呼吸导航系统。
3.12.具备内外激光定位灯。
4.扫描床
4.1.最大水平移动范围:≥250cm。
4.2.最大螺旋可扫描范围:≥200cm。
4.3.最大水平移床速度:≥440mm/s。
4.4.垂直升降最低位置:≤48cm。
4.5.垂直升降最高位置:≥95cm。
4.6.最大垂直升降速度:≥55mm/s。
4.7.水平定位精度:≤±0.25mm。
4.8.最大承重:≥300kg。
4.9.具备扫描床控制脚踏开关。
4.10.具备一体化扫描床点滴架,方便打点滴患者的 CT 检查。
4.11.具备一体化扫描床托盘架,方便患者随身物品放置。
4.12.具备一体化扫描床纸床单架。
4.13.具备一体化集成生理信号门控单元,无需外接心电监测设备。
5.扫描导航系统
5.1.具备 3D 摄像采集系统。
5.2.患者上床后可智能识别全身位置。
5.3.可识别的患者体位种类≥8 种。
5.4.具备智能追踪功能,患者移动时,可自动追踪识别新的患者全身位置。
5.5.具备智能摆位功能,可根据扫描协议和患者位置,自动设置进床位置。
5.6.具备智能等中心功能,可根据扫描协议和患者位置,自动设置床高以符合扫描等中心高度。
5.7.具备看护功能,扫描中可实时观察患者情况。
5.8.具备智能扫描计划功能,可根据扫描协议和定位像,自动设置扫描起始位置、扫描角度和 FOV。
5.9.具备协议选择优化功能,可根据使用频率优化扫描协议排序,将最常用的扫描协议排序至顶端,方便技师选择。
6.主控制台及重建工作站系统
6.1.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主控台工作站 CPU 型号。
6.2.主控台工作站 CPU:≥4 核。
6.3.主控台工作站内存:≥24GB。
6.4.主控台硬盘容量:≥2TB。
6.5.主控台图像存储量(512x512 矩阵,非压缩图像):≥3,000,000 幅。
6.6.主控台工作站操作系统:Windows 7 或 Windows 10。
6.7. 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重建工作站 CPU 型号。
6.8.重建工作站 CPU:≥8 核。
6.9.重建工作站内存:≥32GB。
6.10.重建工作站硬盘容量:≥4TB。
6.11.主控制台及重建工作站的显示设备尺寸:≥24 寸。
6.12.显示设备分辨率:≥1920x1200。
6.13.支持 CD/DVD 读取和刻录。
6.14.具备 USB 外置硬盘接口。
6.15.具备 DICOM 3.0 接口,支持 DICOM 格式数据的传输、接收、打印、归档、查询。
7.扫描和重建参数
▲7.1.单圈轴扫最大 Z 轴覆盖范围:≥16cm。单圈轴扫采集层数:≥512。
▲7.2.轴扫最快扫描速度(360°,非等效):≤0.26s。螺旋扫描最快扫描速度(360°,非等效):
≤0.26s。
7.3.螺旋扫描最大 Z 轴准直覆盖范围:≥8cm。
▲7.4.单次螺旋扫描最大连续曝光时间:≥100s。
7.5.螺旋扫描最大螺距:≥2。
7.6.最小螺距:≤0.1。
7.7.具备轴扫和螺旋融合扫描功能。
7.8.具备门控和非门控融合扫描功能。
7.9.最薄扫描图像层厚:≤0.5mm。
7.10.最大扫描 FOV:≥50cm。
7.11.双能量扫描最大 FOV:≥50cm。
7.12.重建 FOV 范围:≥50cm。
7.13.最大扩展重建 FOV:≥60cm。
7.14.最大图像重建矩阵(非显示矩阵):≥1024x1024。
7.15.图像显示矩阵:≥1024x1024。
7.16.最小 CT 值(非扩展):≤-1000HU。
7.17.最大 CT 值(非扩展):≥8000HU。
7.18.图像重建速度:≥60 幅/秒。
7.19.具备宽体散射伪影校正算法。
7.20.具备宽体锥束重建算法。
7.21.具备单能扫描去金属伪影算法。
8.图像质量
8.1.X-Y 平面空间分辨率:MTF 0%≥22l LP/cm(0%MTF)。
8.2.Z 方向空间分辨率:MTF 0%≥20l LP/cm(0%MTF)。 8.3.低对比度分辨率:2mm@0.3%≤22mGy。
9.剂量控制方案
9.1.具备扫描剂量预估功能。
9.2.具备结构化剂量报告。
9.3.具备剂量监控和预警功能。
9.4.具备实时定位像功能。
9.5.具备 3D 智能管电流调制功能。
9.6.具备 70kV 低剂量扫描模式。
9.7.具备 60kV 超低剂量扫描模式。
9.8.具备 10mA 肺部超低剂量扫描技术。
9.9.具备自动管电压推荐功能。
9.10.根据扫描部位和患者体型,具备不同扫描 FOV≥3 种。
9.11.具备出厂儿童协议。
9.12.各厂家提供最新发布的高端迭代技术:如 SAFIRE 或 ASIR-V 或 IMR 或 XXXX 3D 或 AIDR 3D 等类似技术。
10.临床应用软件
10.1.具备多平面重建功能。
10.2.具备最大密度投影功能。
10.3.具备最小密度投影功能。
10.4.具备曲面重建功能。
10.5.具备容积三维重建功能。
10.6.具备区域生长功能。
10.7.具备表面重建功能。
10.8.具备多种容积三维重建模板。
10.9.具备三维仿真内窥镜显示功能。
10.10.具备图像剪影功能。
10.11.具备电影模式图像浏览功能。
10.12.具备模拟手术刀功能。
10.13.可随扫描曝光进行实时 MPR 图像预览。
10.14.可随扫描曝光进行实时 VR 图像预览。
10.15.具备多期增强扫描技术。
10.16.具备 CTA 血管造影技术。
10.17.具备 CTU 尿路造影技术。
10.18.具备造影剂自动跟踪技术。
10.19.具备小剂量团注跟踪测试技术。
10.20.具备脑出血测量技术。
10.21.具备脑容积测量技术。
11.图像后处理工作站
11.1.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CPU 型号。
11.2.工作站 CPU:≥4 核。
11.3.工作站内存:≥64GB。
11.4.硬盘容量:≥3TB。
11.5.操作系统:Windows 7 或 Windows 10。 11.6.显示设备尺寸:≥24 寸。
11.7.显示设备分辨率:≥1920x1200。
11.8.支持 CD/DVD 读取和刻录。
11.9.具备 USB 外置硬盘接口。
11.10.具备 DICOM 3.0 接口,支持 DICOM 格式数据的传输、接收、打印、归档、查询。
12.心血管成像及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2.1.具备心脏扫描与图像重建技术。
12.1.1.具备心电门控技术及门控装置。
12.1.2.具备床旁心电图显示功能。
12.1.3.具备主控台心电图显示功能。
12.1.4.具备单心动周期冠脉成像技术。
12.1.5.具备单心动周期心功能成像技术。
12.1.6.具备胸痛三联一站式成像技术。
12.1.7.具备 TAVI 一站式成像技术。
12.1.8.具备心脑联合一站式成像技术。
12.1.9.支持前瞻式门控轴扫成像功能。
12.1.10.具备心脏扫描自动时相技术,根据病人心率不同自动选择曝光时相。
12.1.11.支持回顾式螺旋扫描功能。
12.1.12.具备心脏扫描自动螺距技术,根据病人心率不同自动选择螺距。
12.1.13.支持自动心律不齐检测和曝光调整功能。
12.1.14.支持 ECG 自动管电流调制功能。
12.1.15.具备图像预览功能,依据某一解剖层面重建 0-100%时相数据,挑选最佳时相进行全心脏图像重建,事先无需重建全心脏数据。
12.1.16.具备最佳时相自动重建功能,心脏扫描结束后自动重建最佳舒张期、收缩期图像,无需人为选择期相。
12.1.17.具备冠脉运动伪影校正技术。
12.1.18.针对房颤、室早等不同心律不齐,配备心电编辑软件。
12.2.具备心血管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2.2.1.具备冠脉分析支持多期相数据加载功能。
12.2.2.具备心脏自动分割功能。
12.2.3.具备腔室自动分割功能。
12.2.4.具备冠脉自动分割功能。
12.2.5.具备中心线自动提取功能。
12.2.6.具备中心线自动命名功能。
12.2.7.具备中心线编辑功能。
12.2.8.具备区域增长(血管,软组织)功能。
12.2.9.具备单点冠脉半自动提取功能。
12.2.10.具备多点冠脉半自动提取功能。
12.2.11.具备手动编辑:裁剪、橡皮擦功能。
12.2.12.具备狭窄近端远端距离测量功能。
12.2.13.具备管径轮廓编辑功能。
12.2.14.具备狭窄参数计算(直径、截面积、长度、狭窄容积)功能。
12.2.15.具备斑块半自动提取功能。
12.2.16.具备斑块成分分析(钙化、纤维、脂质)功能。
12.2.17.具备斑块结果编辑功能。
12.2.18.具备斑块参数统计功能。
12.2.19.具备虚拟血管内超声显示功能。
12.2.20.具备心功能分析支持多期相数据加载及查看功能。
12.2.21.具备瓣膜快速定位(二尖瓣,三尖瓣,主动脉瓣)功能。
12.2.22.具备腔室结果编辑功能。
12.2.23.具备长短轴编辑功能。
12.2.24.支持心室参数计算:包括左右心室 ED/ES 容积,每搏净流量,射血分数,心输出量,心脏指数。
12.2.25.支持心房参数计算:包括左右心房容积,总排空体积,被动排空容积,主动排空容积,总排空分数,主动排空分数,被动排空分数。
12.2.26.具备自动标记心内膜、外膜功能。
12.2.27.具备牛眼图显示室壁运动度、厚度功能。
12.2.28.具备电影播放心脏多时相运动功能。
12.2.29.具备自动检测并标记钙化点功能。
12.2.30.具备钙化点修改,支持用户确认或重命名钙化点功能。
12.2.31.具备钙化点增加功能。
12.2.32.具备以质量积分计算钙化积分功能。
12.2.33.具备以 agatston 积分计算钙化积分功能。
12.2.34.具备以体积积分计算钙化积分功能。
12.2.35.具备高级后处理结果一键发送到结构化报告功能。
13.灌注成像及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3.1.具备灌注扫描与图像重建技术。
13.1.1.无需动床的最大灌注扫描范围:≥16cm。
13.1.2.灌注采样最短间隔时间:≤1s。
13.1.3.具备灌注非等间隔采样功能。
13.1.4.具备神经系统一站式成像,一次对比剂注射,可以完成全脑血管、全脑 4D 血流成像、全脑动态灌注成像功能。
13.1.5.具备 70kV 低剂量全脑容积灌注扫描功能。
13.2.配备脑部灌注分析软件包。
13.2.1.具备卒中协议。
13.2.2.具备肿瘤协议。
13.2.3.具备头部运动校正功能。
13.2.4.具备自动去骨分割功能。
13.2.5.具备自动脑脊液分割功能。
13.2.6.具备自动动静脉点选择功能。
13.2.7.同时具备手动选取动静脉点功能。
13.2.8.具备血管抑制屏蔽不参与计算的血管功能。
13.2.9.支持自动计算 CBV,CBF,TTP,MTT、Tmax 和 PS 等灌注参数,并以伪彩标记显示。
13.2.10.支持自动计算感兴趣区的面积、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参数。
13.2.11.具备自动绘制感兴趣区的时间密度曲线功能。
13.2.12.具备自动生成中心线对称的 ROI 功能。
13.2.13.具备对称 ROI 对比统计分析功能。
13.2.14.根据灌注参数阈值的缺血半暗带,梗死和缺血区计算。
13.2.15.不同程度滤波调节,可对噪声较大的图像进行降噪。
13.3.配备体灌注分析软件包。
13.3.1.具备肝脏灌注分析协议。
13.3.2.具备肺部灌注分析协议。
13.3.3.具备肿瘤灌注分析协议。
13.3.4.具备肾脏灌注分析协议。
13.3.5.具备胰腺灌注分析协议。
13.3.6.具备脾脏灌注分析协议。
13.3.7.具备子宫灌注分析协议。
13.3.8.具备运动校正功能。
13.3.9.具备自动/手动软组织分割功能。
13.3.10.具备自动肝动脉和门静脉选择功能。
13.3.11.同时具备手动定义肝动脉和门静脉功能。
13.3.12.具备血管抑制屏蔽不参与计算的血管功能。
13.3.13.具备自动计算 BV、BF、HAP、PVP、HPI、MTT、TTP 等灌注参数功能。
13.3.14.具备自动计算 ROI 的面积、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和标准差功能。
13.3.15.具备自动绘制感兴趣区的时间密度曲线功能。
13.3.16.将参数图像和解剖图像进行 3D 或 2D 融合,具备直观显示灌注参数和解剖功能。
14.4D 动态成像及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4.1.具备动态扫描与图像重建技术。
14.1.1.摇篮床动态扫描最大范围≥40cm。
14.1.2.具备动态扫描非等间隔采样功能。
14.1.3.具备 70kV 动态成像功能。
14.2.配备 4D 动态分析软件包。
14.2.1.具备多期相数据运动校正功能。
14.2.2.具备选择多时刻点进行数据融合功能。
14.2.3.具备动态数据电影播放功能。
14.2.4.具备自动绘制感兴趣区的时间密度曲线功能。
14.2.5.具备自动头部去骨功能。
14.2.6.具备自动体部去骨功能。
14.2.7.具备动静脉自动分离功能。
14.2.8.具备通过区域生长编辑血管功能。
15.能谱成像及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5.1.具备能谱扫描与重建技术。
15.2.无需动床最大能谱扫描范围≥16cm。
15.3.螺旋能谱扫描最大准直宽度≥8cm。
15.4.具备虚拟单能量图像(40-190keV)
15.5.具备最佳 CNR 图像。
15.6.具备混合增强图像。
15.7.具备基物质对图像。
15.8.具备有效原子序数图像。
15.9.具备电子密度图像。
15.10.具备痛风尿酸成分分析功能。
15.11.具备结石成分分析功能。
15.12.具备能谱去金属伪影功能。
15.13.具备能谱曲线。
15.14.具备直方图分析工具。
15.15.具备散点图分析工具。
15.16.图像融合:将不同的功能图像进行融合显示,可设置不同的伪彩。
16.头颈部血管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6.1.具备头颈部血管一键提取功能,无需平扫数据。
16.2.具备头颈部 DSA 剪影去骨功能。
16.3.具备一键分割和提取动脉瘤功能。
16.4.具备动脉瘤体积、截面积、直径自动计算功能。
16.5.具备自动去除静脉窦功能。
16.6.具备通过多点追踪、管径轮廓编辑、血管/骨区域生长对血管进行编辑功能。
16.7.具备中心线自动提取、中心线追踪、中心线编辑、显示/隐藏功能。
16.8.具备对血管狭窄异常进行手动标记功能。
16.9.具备狭窄程度计算功能:参考面选取、面积、直径、狭窄率。
16.10.具备血管多参数计算功能:长度、直径、面积、角度。
17.体部血管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7.1.具备体部血管一键提取功能,无需平扫数据。
17.2.具备泌尿系统一键提取(输尿管、膀胱、尿道)功能。
17.3.具备探针手动去骨功能。
17.4.具备通过多点追踪、管径轮廓编辑、血管/骨区域生长对血管进行编辑功能。
17.5.具备中心线自动提取、中心线追踪、中心线编辑、显示/隐藏功能。
17.6.具备对血管狭窄异常进行手动标记功能。
17.7.具备狭窄程度计算功能:参考面选取、面积、直径、狭窄率。
17.8.具备血管多参数计算功能:长度、直径、面积、角度。
17.9.具备一键式结构化报告功能,可将计算结果、截图直接发送至报告。
18.结肠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8.1.具备自动结肠分割功能。
18.2.具备自动中心线提取功能。
18.3.具备电子清肠:具备自动清除残留造影剂的功能。
18.4.具备一键小肠隐藏功能,仅显示结肠结构。
18.5.具备自动息肉检测和分割功能。
18.6.可使用手动标记工具对可疑息肉进行标记、分割。
18.7.具备息肉参数信息:体积、长短径,CT 值,距离肛门距离。
18.8.具备组织管理功能,可进行组织命名、显示和隐藏,息肉的显示和隐藏。
18.9.具备腔内漫游功能,可对结肠内窥视图进行漫游,以发现可疑的息肉组织。
18.10.具备多视图显示功能,可在结肠展开视图、MPR 图像、腔内视图、全 VR 图像上查看分割后的息肉组织。
19.肺结节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19.1.具备肺结节自动检测和分割功能。
19.2.具备不同类型结节的提取功能:实性结节、磨玻璃结节、混合性结节。
19.3.具备结节轮廓线可编辑功能。
19.4.具备自动测量结节直径、体积、CT 值等参数功能。
19.5.具备自动计算结节内感兴趣成分占病灶整体的体积百分比、CT 值等定量分析数据功能。
19.6.具备同一患者在不同时间段的两个序列的图像比较,同步翻页阅片功能。
19.7.具备结节传递功能:随访数据的结节半自动分割。
19.8.具备评估结节的变化曲线。
20.肺实质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20.1.具备肺自动分割功能。
20.2.具备肺轮廓编辑功能。
20.3.具备肺叶自动分割功能。
20.4.具备肺裂线调整、肺叶结果编辑功能。
20.5.具备根据密度高低阈值调节的肺密度分析功能。
20.6.具备肺气肿量化测量和颜色标记功能。
20.7.具备左肺右肺全肺体积等参数、肺叶体积等参数、密度直方图及表格等参数计算及显示。
20.8.具备气管自动分割、中心线自动提取,多截面及拉直 CPR 显示功能。
20.9.具备中心线手动提取、中心线校正、气管内外径轮廓编辑功能。
20.10.具备气道定量计算功能:具有截面积、气道壁面积和占比等参数。
21.肝脏评估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21.1.具备平扫期、动脉期、门脉期、延时期多期相数据同时加载、同步浏览功能。
21.2.具备自动肝脏分割提取功能。
21.3.具备自动血管分割提取(肝动脉、门静脉、肝静脉)功能。
21.4.具备病灶支持半自动分割功能。
21.5.具备 VOI、区域生长等手动工具进行自定义组织提取。
21.6.肝段分割模板≥6 种。
21.7.最多支持肝段分割数量≥8 段。
22.骨结构评估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22.1.具备自动肋骨提取功能。
22.2.具备自动肋骨标记功能。
22.3.具备自动肋骨 3D 显示功能。
22.4.具备自动单肋骨 CPR 显示功能。
22.5.具备自动多肋骨 CPR 显示功能。
22.6.具备手动肋骨骨折标记并记录至列表功能。
22.7.具备自动椎间盘标记功能,包含颈椎、腰椎、胸椎。
22.8.具备多组椎间盘批处理重建同时进行功能。
23.齿科分析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23.1.具备齿科全景图。
23.2.具备齿科剖面图。
24.肿瘤评估高级后处理软件包
24.1.可同时加载的随访检查时间点数≥8 个。
24.2.具备自定义任意时间点之间对比显示功能。
24.3.具备不同时间点图像之间的自动配准功能。
24.4.具备半自动肺结节分割功能。
24.5.具备半自动肝脏肿瘤分割功能。
24.6.具备半自动淋巴结分割功能。
24.7.具备通过编辑轮廓线修正肿瘤大小功能。
24.8.具备在单个时间点上标记的病灶可一键匹配、传播到其他时间点功能。
24.9.具备全面的肿瘤统计参数功能:体积、长径、短径、倍增时间、CT 值和变化率等。
24.10.具备通过曲线、表格查看肿瘤的体积和大小的变化趋势功能。
24.11.具有 RECIST 标准评估肿瘤情况。
24.12.具有 RECIST 1.1 标准评估肿瘤情况。
25 具备工作站不间断供电设备。
26 提供临床医生培训:提供 2 位临床医生培训名额。
27.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主机 | 1台 |
2 | 患者监视器 | 1套 |
3 | 除颤仪 | 1台 |
4 | 座式双筒高压注射器(数字版) | 1台 |
5 | 5匹机房空调 | 2台 |
6 | 图文工作站(含HIS接入服务) | 1台 |
7 | 自助图文输出设备 | 1台 |
8 | 设备运行监测装置 | 1套 |
9 | 放射防护用品 | |
9.1 | 铅方巾 | 2 件(成人、儿童各一件) |
9.2 | 铅围裙 | 2 件(成人、儿童各一件) |
9.3 | 铅帽 | 1 个 |
9.4 | 铅床单(50cm*150cm) | 1 个 |
9.5 | 铅前背心裙 | 1 个 |
10 | 设备运行监测装置 | 1 台 |
三、售后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1.设备安装:厂家工程师负责机器的安装、调试,接采购人通知后 30 天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全部调试;安装标准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2.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持: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必须负责联系厂家对采购人相关人员的现场操作、维修、保养、应用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厂家负责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培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提供培训承诺书(附培训方案)。
3.验收标准:应与投标时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并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1 中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由中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3.2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d、首期用户培训已完成,可以保障设备使用运行。
▲4.保修期:整机≥3 年免费保修,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5.维修维保售后要求:
5.1 设备维修:由中标人负责联系生产厂家先进行维修。中标人及维修厂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按质进行设备维修。
5.2 必须由原厂工程师及技术人员直接提供保修、维修、免费技术培训服务。中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生产原厂签署承诺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盖厂家公章),厂家签署承诺的保修期应与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期一致。
5.3 维修站及其工作情况:要求在国内有专业维修中心,设立有维修点或售后服务机构,并有专职维修工程师负责维护及维修,提供地址及联系电话。
5.4 保修期内,在收到采购人维修要求时,2 小时电话响应,24 小时现场响应,48 小时消除障碍,若中标人未能在 24 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违约金;若中标人未能在 48 小时内消除障碍,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消除障碍,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必须保证设备开机率≥95%;设备开机率未达要求的,每降低 1%,保修期顺延 30 个自然日;若设备开机率<90%,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5.5 对于保修服务,厂家或其指定维保服务商应接受采购人监督和定期评价,评价不及格的,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报告,并确保服务期内未再发生此类问题。
5.6 每年维保服务期结束后,厂家或其指定维保服务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年度服务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情况、PM 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分析、维保成本分析、设备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5.7 维修配件、消耗件:保证维修配件、消耗件的供应,并提供设备配套消耗材料及主要维修配件报价单。
5.8 中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6.免费开放接口,免费协助接入 HIS/PACS/CIS 等信息系统。
包 2:3.0T 磁共振成像系统技术要求
一、整体要求
1.1 数量:1 套。
1.2 到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 30 天内。
★1.3 提供所投产品(3.0T 磁共振成像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1.4 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所投产品(3.0T 磁共振成像系统)的合法授权函。
1.5 本子包核心产品(主要标的):3.0T 磁共振成像系统。
1.6 投标厂家技术完整性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具备所有核心部件的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主磁体、梯度线圈、谱仪作为核心部件,必须为原厂生产,与磁共振整机为同一品牌,不得采用第三方产品替代。
二、磁体系统:
★2.1 磁场强度:3.0T 。
2.2 发射频率:≥128MHz。
2.3 磁体类型:超导磁体。
2.4 磁体材料:超导磁共振铌钛合金磁材。
2.5 具备抗电磁干扰功能。
2.6 磁体稳定性:<0.1 ppm /h。
▲2.7 磁场均匀度:典型值(Typical),采用 V-RMS 24 plane plot 测量法,以下 6 项参数,请提供厂家技术证明文件,并注明页码位置(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 页)。
2.7.1 10cm DSV:≤0.0003 ppm。
2.7.2 20cm DSV:≤0.003 ppm。
2.7.3 30cm DSV:≤0.014 ppm。
2.7.4 40cm DSV:≤0.13 ppm。
2.7.5 45cm DSV:≤0.40 ppm。
2.7.6 50cm DSV:≤1.20 ppm。
2.8 具备主磁场均匀度补偿技术。
2.9.1 匀场方式:主动匀场+被动匀场。
2.9.2 具备高阶匀场。
2.1 磁体重量(含液氦):≤6000kg。
▲2.11 磁体长度:≤170cm。
2.12 病人检查孔径:孔径<70cm。
2.13 磁体线圈冷却方式:液氦制冷。
2.14 液氦消耗率:0.0 升/年。
2.15 液氦容积:≤1500L。
2.16 冷头类型:4K 冷头。
2.17 5 xx线范围(X 轴×Y 轴):≤2.6m。
2.18 5 xx线范围(Z 轴):≤4.64m。三、梯度系统:
3.1 梯度控制技术:全数字实时。
3.2 梯度冷却方式:水冷。
▲3.3 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度(非有效值):≥100mT/m。
3.4 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非有效值):≥200 mT/m/ms。
3.5 最大占空比:1。
3.6 屏蔽方式:主动屏蔽。
3.7 梯度工作方式:非共振式。
3.8 具备梯度降噪技术。四、射频系统:
4.1 独立射频放大器个数:≥2 个。
4.2 每个射频源可独立调节射频脉冲的相位、波形、幅度。
4.3 射频发射总功率:≥36kW。
4.4 射频功率放大器类型:水冷/数字接口。
4.5 具备发射线圈免调谐。
4.6 独立射频接收通道数(以厂家技术白皮书或者检测报告为准):≥48(应是独立射频通道数,不可用等效通道数代替)。(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技术白皮书或者检测报告并注明页码位置)
4.7 ADC 采样率:≥100MHz。
4.8 接收动态范围(1Hz 带宽):≥160dB。
4.9 噪声系数:≤0.5dB。
4.1 具备全数字解调及滤波技术。
4.11 射频能量监控:
4.11.1 具备实时数字化射频能量监控功能。
4.11.2 具备实时数字化射频能量短期积累监控功能。
4.11.3 具备实时数字化射频能量长期积累监控功能。
4.12 射频接收线圈及相关技术,符合以下要求:
(1)以下要求线圈应为原厂(与整机同品牌)专用线圈。
(2)应标线圈不得以其他线圈(如通用柔性线圈或体线圈)替代。
(3)线圈单元数计算不得组合累加,为独立线圈单元数。
4.12.1 具备正交发射/接受体线圈。
▲4.12.2 头颈联合线圈:≥24 单元。
4.12.3 体部相控阵线圈:≥12 单元。
4.12.4 脊柱相控阵线圈:≥32 单元。
4.12.5 大柔性多功能线圈:≥8 单元。
4.12.6 小柔性多功能线圈:≥8 单元。
4.12.7 第二套体部相控阵线圈:≥12 单元。
4.12.8 乳腺专用相控阵线圈:≥10 单元。
4.12.9 膝关节专用相控阵线圈:≥12 单元。
4.12.10 肩关节专用相控阵线圈:≥12 单元。
▲4.12.11 足踝关节专用相控阵线圈,且应是原厂专用线圈,不得用其他第三方线圈替代:≥24 单元。
4.12.12 手腕专用相控阵线圈:≥12 单元。
▲4.12.13 高清头部专用相控阵线圈(应是原厂专用线圈,不得用其他第三方线圈替代):≥32 单元。
▲4.12.14 颈动脉专用相控阵线圈,且应是原厂专用线圈,不得用其他第三方线圈替代:≥8 单元。
▲4.12.15 心脏专用相控阵线圈(应是原厂专用线圈,不得用其他第三方线圈替代):≥24 单元。
4.12.16 线圈接口数:≥6 个,应可同时接驳使用。
4.12.17 线圈联合扫描技术:所投产品可通过多个线圈联合扫描,实现一次进床完成检查。
五、工作站系统(以下参数以厂家白皮书证明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白皮书并注明页码位置):
5.1 主控工作站:
5.1.1 中央处理器:四核,主频≥3.0GHz。
5.1.2 中央处理器位数:≥64 位。
5.1.3 内存容量:≥48GB。
5.1.4 硬盘容量:≥1000GB。
5.1.5 图像存储容量(512*512):≥600,000 幅。
5.1.6 显示设备分辨率:≥1920 x 1200。
5.1.7 显示设备大小及规格:≥24 寸,医用级彩色显示设备。
5.2 控制重建工作站:
5.2.1 中央处理器:总核心数≥16,主频≥2.0GHz。
5.2.2 控制重建工作站内存容量:≥48GB。
5.2.3 控制重建工作站硬盘容量:≥1000GB。
5.2.4 图像重建速度(256*256):≥30000 幅/秒。
5.2.5 最大采集矩阵:1024 × 1024。
5.2.6 最大重建矩阵:2048 × 2048。
5.2.7 具备同步扫描重建功能:扫描,采集,重建时可同时进行阅片,后处理,照相和存盘功能。
5.2.8 集成式软件操作系统:主机操作系统可一站式完成患者信息管理、登记、扫描、图像浏览、后处理分析及打印胶片、存档管理等全流程功能。
5.3 具备压缩感知专用处理工作站。
5.3.1 中央处理器:总核心数≥100 个,主频≥1.4GHz。
5.3.2 内存容量:≥128GB。
5.3.3 存储设备容量:≥1000GB。
5.3.4 处理速度:≥300,000 幅/秒(256*256)。六、后处理接口:
6.1 具备软件控制照相技术。
6.2 具备 DICOM 3.0 接口及与 PACS 网络连接(包括打印,传输,接收,查询,Worklist ,MPPS 等功能)。
6.3 具备标准激光相机数字接口。
七、扫描参数:
7.1 X 轴最大 FOV:≥500mm。
7.2 Y 轴最大 FOV:≥500mm。
7.3 Z 轴最大 FOV:≥500mm。
7.4 最小 FOV:≤5mm。
7.5 最薄层厚 2D:≤0.1mm。
7.6 最薄层厚 3D:≤0.05mm。
7.7 2D SE 序列最短 TR 时间(128 矩阵):≤3.0ms。
7.8 2D SE 序列最短 TE 时间(128 矩阵):≤1.5ms。
7.9 2D FSE 序列最短 TR 时间(128 矩阵):≤4.5ms。
7.1 2D FSE 序列最短 TE 时间(128 矩阵):≤1.5ms。
7.11 2D FSE 序列最小回波间距(128 矩阵):≤1.5ms。
7.12 2D FSE 序列最大回波链长度(ETL):≥1024。
7.13 2D GRE 序列最短 TR 时间(128 矩阵):≤0.7ms。
7.14 2D GRE 序列最短 TE 时间(128 矩阵):≤0.22ms。
7.15 3D GRE 序列最短 TR 时间(128 矩阵):≤0.7ms。
7.16 3D GRE 序列最短 TE 时间(128 矩阵):≤0.21ms。
7.17 EPI 序列最小回波间距(128 矩阵):≤0.33ms。
7.18 EPI 序列最短 TR 时间(128 矩阵):≤3.0ms。
7.19 EPI 序列最短 TE 时间(128 矩阵):≤1.0ms。
▲7.20 最大弥散加权b 值:≥10000,可扩展至 30000,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内,以厂家技术白皮书或者检测报告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技术白皮书或者检测报告并注明页码位置)。
7.21 软件界面:原生中文界面。八、扫描技术与序列:
8.1 自旋回波序列(FSE),包括:
8.1.1 具备 2D/3D 快速自旋回波。
8.1.2 具备组织弛豫时间测量自选回波序列。
8.1.3 具备可选择角度的自旋回波序列。
8.1.4 具备单回波、双回波、多回波技术。
8.1.5 具备单次激发快速自选回波序列。
8.1.6 具备脂肪抑制序列。
8.1.7 具备快速脂肪饱和技术。
8.1.8 具备水抑制序列。
8.1.9 具备反转恢复序列。
8.1.10 具备常规反转恢复序列。
8.1.11 具备快速自由水抑制序列。
8.1.12 具备快速自由水抑制序列 T1W 成像技术。
8.1.13 具备快速自由水抑制序列 T2W 成像技术。
8.1.14 具备快速反转恢复序列(脂肪、水抑制)。
8.1.15 具备短 TI 反转回波水脂分离成像。
8.1.16 具备真实影像反转恢复序列。(灰白质强对比成像)
8.2 梯度回波(2D/3D),包括:
8.2.1 具备多层面梯度回波。
T1 和 PD 加权像:
8.2.2 具备 2D/3D 去除剩余磁化梯度回波技术。
8.2.3 具备 2D/3D 利用剩余磁化梯度回波技术。
8.2.4 具备重 T2 加权高对比序列。
8.2.5 具备 3D 梯度回波技术。
8.2.6 具备快速稳态进动梯度回波。(如 FIESTA、TrueFISP、B-FFE 或类似序列)
8.2.7 具备超快速场回波序列。
8.2.8 具备三维成像技术。
8.3 具备平面回波成像技术(EPI),包括:
8.3.1 具备单次激发平面回波成像技术。
8.3.2 具备多次激发平面回波成像技术。
8.3.3 具备自旋回波 EPI。
8.3.4 具备梯度回波 EPI。
8.3.5 具备反转 EPI。
8.3.6 具备高分辨 EPI 采集。
8.4 具备神经系统成像技术,包括:
8.4.1 具备高分辨解剖成像。
8.4.2 具备高分辨率内耳三维成像技术。
8.4.3 具备全脊髓成像。
8.5 具备弥散成像技术,包括:
8.5.1 具备 ADC 成像。
8.5.2 具备各向同性采集。
8.5.3 具备各向异性采集。
8.5.4 具备 ADC 值测量。
8.5.5 具备 ADC-map。
8.5.6 具备自动采集处理。
8.5.7 具备单次激发 EPI。
8.5.8 具备多次激发 EPI。
8.5.9 具备实时弥散成像。
8.5.10 具备矢状位弥散成像。
8.5.11 具备自动生成 ADC 图。
8.5.12 具备可选优化B 值。
8.6 具备血管成像技术,包括:
8.6.1 具备时飞法技术(2D/3D)。
8.6.2 具备流入法采集技术(2D/3D)。
8.6.3 具备连续多层 3D 时飞法技术。
8.6.4 具备动静脉分离成像技术。
8.6.5 具备磁转移(MTC)对比技术。
8.6.6 具备最大密度投影技术。
8.6.7 具备可变反转角度射频技术。
8.6.8 具备多层层面重建技术。
8.6.9 具备 2D/3D 水成像技术(MRCP, MRU)。
8.6.10 具备电影采集回放功能。
8.6.11 具备实时互动最大密度投影技术。
8.7 具备伪影消除技术,包括:
8.7.1 具备流体补偿技术。
8.7.2 具备呼吸补偿技术。
8.7.3 具备呼吸导航技术。
8.7.4 具备流动校正梯度波形技术。
8.7.5 具备区域饱和技术。
8.7.6 具备卷积伪影去除技术。
8.7.7 具备自旋回波运动伪影消除技术:提供 ARMS 或者 Blade 或者 Propeller 或者 Multivane 等类似技术。
8.7.8 自由呼吸技术:提供 StarVibe 或者 uFreeR 或者 3D Vane 等径向采集梯度回波运动伪影抑制技术。
8.7.9 具备图像滤波增强技术。
8.7.10 具备 K 空间降噪技术。
8.7.11 具备环形伪影抑制技术。
8.8 具备节时技术,包括:
8.8.1 具备半扫描技术。
8.8.2 具备全方向部分编码采集技术。
8.8.3 具备矩形视野采集技术。
8.8.4 具备三维重叠连续采集技术。
8.8.5 具备一维并行采集技术:提供 SENSE 或者 GRAPPA 或者 ASSET 等类似技术。
8.8.6 具备二维并行采集技术:提供 CAIPIRINHA 或者 bFAST 或者 ds-SENSE 等类似技术。
8.8.7 具备时空并行采集技术:提供 Twist-VIBE 或者 DISCO 或者 tFAST 等类似技术。
8.8.8 具备部分回波采集。
8.9 具备其他成像技术,包括:
8.9.1 具备短 TR TE 快速成像功能。
8.9.2 具备三维定位系统。
8.9.3 具备放射状片层定位技术。
8.9.4 具备扫描暂停。
8.9.5 具备可变带宽技术。
8.9.6 具备预扫描技术。
8.9.7 具备信噪比显示功能。
8.9.8 具备静音扫描技术。
8.9.9 具备实时交互式成像功能。
8.9.10 具备磁共振实时定位。
8.9.11 具备磁共振实时交互式参数改变。
8.9.12 具备高分辨成像检查。
8.9.13 具备组合扫描功能。
8.9.14 具备水饱和技术。
8.9.15 具备预饱和技术。
8.9.16 具备饱和带数目:≥6
8.9.17 具备平行饱和带。
8.9.18 具备伴随饱和带。
8.9.19 具备脂肪饱和技术。
8.9.20 具备信号平均技术,包含内模式和外模式。
8.9.21 具备频率编码方向扩大采集。
8.9.22 具备相位编码方向扩大采集。
8.9.23 具备偏中心扫描技术。
8.9.24 具备可变 K 空间填写方式。
8.9.25 具备 K 空间快速采集。
8.9.26 具备线圈灵敏度校正技术。
8.9.27 具备肝脏动态增强技术。
8.9.28 具备图像亮度均一化校正技术。
8.9.29 具备自动中心扫描技术。
8.9.30 具备图像重建技术。
8.9.31 具备图像插值放大技术。
8.9.32 具备图像变形校正技术。
8.10 具备高级临床应用软件包,包括:
8.10.1 具备神经成像软件包。
8.10.2 具备体部系统软件包。
8.10.3 具备骨关节成像软件包。
8.10.4 具备肿瘤成像软件包。
8.10.5 具备乳腺成像软件包。
8.10.6 具备血管成像软件包。
8.10.7 具备心脏成像软件包。
8.10.8 具备妇产成像软件包。
8.10.9 具备儿科成像软件包。九、高级应用平台及软件:
9.1 压缩感知技术或以压缩感知为核心的技术:具备压缩感知技术,提供HyperSense 或者Compressed Sense 或者 CS SENSE 或者xx成像技术等类似技术。提供厂家技术白皮书或者检测报告证明,并注明页码位置。
9.1.1 具备全身静态成像压缩感知技术。
9.1.2 全身动态成像压缩感知技术:具备≤0.5s/期的高时间分辨率,提供腹部多期动态增强成功图像证明。
9.2 磁敏感加权成像:支持幅值图、相位图、薄层块 MinIP 重建等多计算结果显示。
9.3 体部磁敏感加权成像:具备快速对单层面完成采集并成像,获得组织的磁化率对比。
9.4 波谱成像技术:具备单体素和多体素波谱。
9.5 弥散张量成像:弥散敏感梯度≥256 个方向。
9.6 具备脑灌注成像。
9.7 具备脑功能成像。
9.8 脂肪定量技术:具备 IDEAL-IQ 或者 Liver-Lab 或者 mDIXON-Quant 或者 Fact,或其他类似技术,在投标文件中应注明技术名称。
9.9 具备虚拟弥散成像技术。
9.1 小视野弥散成像技术:具备 FOUCS 或者 ZooMit 或者 Zoom DWI 或者 MicroView,或其他类似技术,在投标文件中应注明技术名称。
9.11 具备参数定量技术。
9.12 具备高级心脏成像技术。
9.13 具备三维动脉自旋标记成像技术。
9.14 具备动态增强定量分析及高级后处理。
9.15 独立原厂高级影像后处理工作站(相应功能由主机实现,后处理软件包配置在工作站上):提供原厂最新最高版本后处理工作站,不得采用第三方工作站产品。
9.15.1 具备脑功能高级后处理功能
9.15.2 具备波谱高级后处理功能:包含单体素及多体素。
9.15.3 具备脑灌注高级后处理功能。
9.15.4 具备弥散张量成像高级后处理及纤维束追踪技术后处理功能。
9.15.5 具备乳腺分析高级后处理功能。
9.15.6 具备参数定量高级后处理功能。
9.15.7 具备图像融合高级后处理功能。
9.15.8 具备血管分析高级后处理功能。
9.15.9 具备心功能分析高级后处理功能。
9.15.10 具备心活性高级后处理功能。
9.15.11 具备心灌注高级后处理功能。十、病人检查环境:
10.1 具备双向病人通话系统。
10.2 防磁降噪耳机:可降噪并进行通话或音乐播放。
10.3 检查通道通风系统:可在床旁调节。
10.4 检查通道照明系统:具备 LED 孔径照明系统,可在床旁调节。
10.5 嵌入式触控显示屏:磁体外壳两侧各 1 个。
10.6 患者生理信号监控系统:无线传输。
10.7 床旁患者信息系统:床旁显示系统可读取患者个人信息及检查基本信息。
10.8 床旁技师帮助系统:床旁显示系统配备交互式帮助系统辅助技师完成扫描前准备工作。
10.9 配备患者紧急呼叫装置,配备防磁气动报警球。
10.10 检查床最大承重:≥250KG。
10.11 检查床最低床位高度:≤52cm。
10.12 扫描床水平运动最大速度:≥20cm/s。
10.13 扫描床长度:≥260cm。
10.14 单次进床最大扫描范围:≥205cm。
10.15 具备多站扫描自动移床功能。
10.16 床旁紧急制动按钮:扫描床两侧各 1 个。
10.17 具备床旁脚踏扫描开关。
10.18 具备防磁输液架。
10.19 具备卷纸架。
10.20 具备无管降噪耳机。
10.21 提供无磁转运床、无磁转运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十一、配置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磁共振成像系统主机 | 1 台 |
2 | 精密空调 | 2 台 |
3 | 无磁转运床 | 1 张 |
4 | 无磁转运椅 | 1 张 |
5 | 金属探测门 | 1 套 |
6 | 高压注射器(插电动力) | 1 台 |
7 | 无磁灭火器 | 2 个 |
8 | 图文工作站(含 HIS 接入服务) | 1 台 |
9 | MR 无磁梯 | 1 个 |
10 | 无磁监视系统 | 1 套 |
11 | 自助胶片打印机 | 1 台 |
12 | 水冷机 | 1 个 |
13 | 铅前背心裙 | 一件 |
14 | 铅围脖 | 一个 |
15 | 设备运行监测装置 | 1 台 |
十二、售后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1.设备安装:厂家工程师负责机器的安装、调试,接采购人通知后 30 天内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全部调试;安装标准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2.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持: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必须负责联系厂家对采购人相关人员的现场操作、维修、保养、应用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厂家负责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培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提供培训承诺书(附培训方案)。
3.验收标准:应与投标时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标书技术文件一致,并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1 中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由中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3.2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d、首期用户培训已完成,可以保障设备使用运行。
▲4.保修期:整机≥3 年免费保修,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5.维修维保售后要求:
5.1 设备维修:由中标人负责联系生产厂家先进行维修。中标人及维修厂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按质进行设备维修。
5.2 必须由原厂工程师及技术人员直接提供保修、维修、免费技术培训服务。中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生产原厂签署承诺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盖厂家公章),厂家签署承诺的保修期应与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期一致。
5.3 维修站及其工作情况:要求在国内有专业维修中心,设立有维修点或售后服务机构,并有专职维修工程师负责维护及维修,提供地址及联系电话。
5.4 保修期内,在收到采购人维修要求时,2 小时电话响应,24 小时现场响应,48 小时消除障碍,若中标人未能在 24 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违约金;若中标人未能在 48 小时内消除障碍,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消除障碍,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同时中标人必须保证设备开机率≥95%;设备开机率未达要求的,每降低 1%,保修期顺延 30 个自然日;若设备开机率<90%,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5.5 对于保修服务,厂家或其指定维保服务商应接受采购人监督和定期评价,评价不及格的,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向采购人提交整改报告,并确保服务期内未再发生此类问题。
5.6 每年维保服务期结束后,厂家或其指定维保服务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年度服务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情况、PM 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分析、维保成本分析、设备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5.7 维修配件、消耗件:保证维修配件、消耗件的供应,并提供设备配套消耗材料及主要维修配件报价单。
5.8 中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6.免费开放接口,免费协助接入 HIS/PACS/CIS 等信息系统。
<二>、招标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按用户需求书要求为准。
2.经验要求:投标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3.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并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
4.完工期:按照采购人要求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5.质保期(服务期):按用户需求书中要求为准。
★6.付款方式:以第四部分合同中要求为准。
7.验收标准及要求:以第四部分合同中要求为准。
8.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进行审查、验证。
注:参数中带“▲”号条款作为评审时的重要技术参数,不作为★号实质性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人xx
x、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
2.2 “监管部门”是指: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2.3 部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4 标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6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
2.7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xx施工要求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1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 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下浮 30%收取执行,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货物招标:
类型 x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50000-100000 | 0.035% | 0.035% | 0.035% |
100000-500000 | 0.008% | 0.008% | 0.008% |
500000-1000000 | 0.006% | 0.006% | 0.006% |
1000000 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一次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 | 人民币 350 万元 | 人民币 300 万元 | 人民币 450 万元 |
例如:某设备招标代理项目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1.1%=2.2万元
合计收费=(1.5+2.2)*(1-0.3)=2.59(万元)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账户为: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银行账号:000000000000000
用 途:“0724-2101D84N1857/包号”中标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标的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3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纠纷应由投标人解决,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11.4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11.5《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6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2 如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表》中所列要求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履约保证金、融资担保
16.1 履约保证金
16.1.1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合同履行需要,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6.1.2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
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采购人可根据履行合同的实际需要,在以上范围内规定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
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
16.1.3 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采购合同主要义务后,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
16.2 融资担保
16.2.1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16.2.2 中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本项目采购合同履约进行融资。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七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参考第五部 分附件)。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 盘或光
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 WORD 或 EXCEL 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 “副本”字样。
19.3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
投标文件/唱标信封正本/副本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9.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5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
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0.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十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该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
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综合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7.2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技术评分
(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8.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及投诉
29.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29.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各环节质疑时效的规定如下: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
29.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材料清单、证明文件及获取途径说明)。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9.5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
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xxxx:xxxxxxx000x0x000x质疑接收部门联系人:xxx、xxx
质疑接收机构电话:000-00000000/715(工作时间:8:30-17:00),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x
00.xx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投诉。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31.1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选择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2. 合同的履行
3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33.1 定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33.2 供应商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已获得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
(2)具备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以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信用记录;
(4)金融机构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其他条件。
33.3 如供应商需要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相关要求及具体指引可查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6 号)、《广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的通知》(穗财采〔2020〕9 号)等相关文件。
八、适用法律
34.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4.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34.1.1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4.1.2 符合享受本办法规定政策的情形:(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4.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1.1.4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执行。
3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34.1.6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4.1.7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3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应主动予以回避,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34.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18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 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 |
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2 |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 产 权 等 领 域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评 审 时 根 据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 进行审查) |
3 | 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 投标人为制造商)(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
5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 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
6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5.评标方法
x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商务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得分占 60 分,商务得分占 10 分,
价格得分占 30 分,以评标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 20%以上的,只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以项目所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技术评分(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或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6.评标步骤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比较与评价:
(一)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所投包号最高限价 2)对所投包号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 |
2 |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 |
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4 |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以进口产品投标 |
5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6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务 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
7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二)比较与评价
1.包 1 技术评价(60 分):
序 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 权重 | 评分档次及依据 |
1 | 所投货物对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 | 42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得 42 分; 每出现一处▲号负偏离,扣 3 分。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质量认可材料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
2 | 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与技术参数要求、用户需求书的符合性 | 13 | 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不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得 13 分; 每出现一处不带▲号负偏离,扣 1 分。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 (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
3 | 投标设备的先进性、成熟 可靠性 | 3 |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货物的先进性、成熟可靠性进行评议及打分(可提供检验 报告或认证证书,如 CCC 等认证),每提供一项证明文件得 3 分。 |
4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内容(包括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等) | 2 |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等)是否完善具体,各阶段服务计划是否详尽进行综合评议及打分,质保期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维保方案详细可行综合评价优 2 分;质保期满足用户需求、 维保方案相对具体综合评价次之 1 分;质保期不满足用户需求、有维保方案 综合评价一般 0.5 分;质保期不满足用户需求、维保方案无具体承诺或没有 响应综合评价差 0 分。 |
2.包 2 技术评价(60 分):
序 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 权重 | 评分档次及依据 |
1 | 所投货物对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 | 42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得 42 分; 每出现一处▲号负偏离,扣 3.5 分。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质量认可材料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
2 | 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与技术参数要求、用户需求书的符合性 | 13 | 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不带▲号的一般技术参数,得 13 分; 每出现一处不带▲号负偏离,扣 1 分。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 (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
3 | 投标设备的先进性、成熟 可靠性 | 3 |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货物的先进性、成熟可靠性进行评议及打分(可提供检验 报告或认证证书,如 CCC 等认证),每提供一项证明文件得 1 分。 |
4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内容(包括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等) | 2 | 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提供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质保期、维护保养方案等)是否完善具体,各阶段服务计划是否详尽进行综合评议及打分,质保期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维保方案详细可行综合评价优 2 分;质保期满足用户需求、 维保方案相对具体综合评价次之 1 分;质保期不满足用户需求、有维保方案 综合评价一般 0.5 分;质保期不满足用户需求、维保方案无具体承诺或没有 响应综合评价差 0 分。 |
2.商务评价(10 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 权重 | 评分档次及依据 |
1 | 合同条款的响应性 | 2 | 全部响应:2 分,每个负偏离扣 1 分。 |
2 | 投标人的信用、体系认证情况 | 3 | 具有第三方出具的与企业信用、体系认证相关证书的,每具有一个得 1 分,满 分 3 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无提供不得分。 |
3 | 投标人的履约能力 | 3 | 项目测试、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方案完善合理,技术和工艺、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先进的,综合评价优得 3 分;具有项目测试、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方案,技术和工艺、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一般的,得 1 分;方案不合理或无提供方案的,得 0 分。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加 x公章 |
4 | 投标人供货业绩 | 2 | 2015 至今投标人具有所投设备供货项目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以投标人名义签订;(2)合同标的为所投本包组设备的核心产品】,每具有单个项目的,得 1 分,满分 2 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未提供 则不得分) |
3、价格评价: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扶持:
A. 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
(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B.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1-C2)(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C. 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D.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E. 本条款中上述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F.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格式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2) 节能、环保产品:
(a)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 C3 的价格扣除(C3 的取值范围为 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3。
(b)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 C4 的价格扣除(C4 的取值范围
为 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环保产品核实价×C4。
(c)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4)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评标价的确定:经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价格更正及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6)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30
4.综合比较与评价:
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Cmin/C]×30 + T + M
其中:
W 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C 某个投标人的评标价;
Cmin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
T 某个投标人的技术评审得分;
M 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
注: T、M 均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评标总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 20%以上的, 只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综 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技术评分(由高到低);(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项目)
合 同 书
(货物类)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合同编号: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采购合同
(设备类)
甲 方(买受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 乙 方(出卖人):
签署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甲方(买受人):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
地址:
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出卖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
☑【 】项目评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甲方与乙方询价/谈判结果、
☐网上竞价申购单号: 的竞价结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1. 标的物明细
货物名 称 | 注 册 证名 | 产地品 牌 | 规 格 型号 | 注 册 证号 | 配置清单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直接填写; ☐按附件格式附表 | 元整 (¥.00) | 元整 (¥.00) | |||||||
总金额(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1.1 上述合同价款为包干总价,该包干总价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的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配套资料费、安装调试费用、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培训费用、税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若货物的性能防护检测、环评、卫评等不达标的,由此产生的包含但不限于整改、再次办理等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上述合同价款等各项内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的除外。
1.2 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所对应的价款,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约定的包干总价中扣除。
2. 货物质量要求
2.1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 ☑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 ☑符合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 ☑国家规定的环保要求(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2.2 乙方应保证上述产品为全新原装产品(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如属进口产品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从合法渠道进口,还须提供
x合同采购产品的报关证明和海关完税证。
2.3 乙方应提供货物厂家测验报告及相关单证和技术资料, 并提供计量检定合格证书(计量强检项目: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以及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资料和凭证。
2.4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达到以下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按采购文件中作出的承诺;
☐按产品说明书;☐详见附件;☐直接在此用文字表述: 。
3. 货物交付及验收
3.1 交货地点(具体):
交货日期:☐ 20 年 月 日前; ☐合同签订后 个自然日内; ☐收到甲方
通知后 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在货物交付运输前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到货日期。
3.2 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必须以简体中文书写。
3.3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拆卸等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腐蚀、损坏或灭失,并承担由于包装问题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
3.4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予甲方,并支付因运输货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税费等。
3.5 货物到货开箱时,甲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由甲方签署开箱验货情况表。核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型号、数量及外观;(2)货物所附技术资料;(3) 货物组件及配置。该核对不视为甲方认为货物符合本协议约定,具体以验收合格为准。
3.6 乙方应委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乙方安装、调试时须对安装、调试场地及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做好良好保护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场地或场地内其他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任何人员伤亡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7 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完成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为接甲方通知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
3.8 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临床正常使用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乙方保证货物自验收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通过验收。在约定验收的日期前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完成各项指标和功能的测试,并完成各项培训,现
场验收时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否则验收延误由乙方负责。
3.9 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采购文件要求 ☐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3.10 甲方所购货物全部通过验收,经甲方确认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视为验收合格。
3.11 甲方在开箱验货、验收等各个环节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签署拒绝收货书;如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并应于【 】个自然日内重新免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如甲方不同意更换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按照下述第 11.7 款处理。
3.12 如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自行委托甲方所在地质检部门进行复检。
4. 付款及结算方式
4.1 本合同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金额为¥ ,按以下方式支付:
a: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b:甲方在收到供货商或厂家的发货通知以及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 日内将总金额的 40%支付给乙方。
c:货到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即¥ 。
d: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发生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保修责任事项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损失赔偿款项。如果在免费保修期内未发生乙方不履行/不妥善履行保修责任事项的情况,则甲方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满之日起 日内,将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即¥ 无息返还给乙方。
4.2 乙方须提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信息: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 |
纳税人识别号 | 12440 115MB 2D436 98W |
地址 | 南沙区横沥镇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西侧 |
电话号码 | 000-00000000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凤凰大道支行 |
开户行账号 | 736772961579 |
4.3 结算方式
乙方指定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且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售后服务
5.1 保修期限:自货物经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为 年,保修承担方为 (保修承担方与乙方不一致时,保修承担方需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承诺函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与保修承担方共同对甲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1.1 保修期内开机率≥【95】%。开机率未达要求的,每降低【1】%,保修期顺延
【30】个自然日。当开机率<【90】%时,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当开机率<【85】%时,乙方将被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要求按照下述第 11.7 款处理。
5.1.2 货物的保修期随着检修期的出现而延长,以检修期的双倍计算延长保修期。
5.2 保修方式:
5.2.1 保修期内,xxx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并在【48】小时内修复故障。若乙方未能在【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法定节假日为在【48】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每次;若乙方未能在 【48】小时内修复故障,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修复故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指定报修联系邮箱为【 】或报修电话为【 】,甲方维修通知的邮件发出后或电话报修后,视为甲方的维修通知送达乙方。
5.2.2 在保修期内,货物使用期间乙方每季度至少回访甲方使用科室一次并对货物
进行免费维护;如货物非因甲方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物全部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3 保修期满后乙方需协助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安装、升级软件服务,长期以优惠价提供零配件(乙方提供主要零配件报价单)。
5.4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派出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配合工作。
5.5 临床使用人员及工程人员培训:乙方或货物所属生产厂商需针对临床使用人员及工程人员设计培训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5.5.1 临床使用及维护保养培训: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5.5.2 工程人员技能拓展及专业学术培训:由乙方或货物所属生产厂商提供本合同产品相关工程人员技能拓展或专业学术培训等。
5.5.3 本合同已包含培训的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另行收取。
5.6 乙方保证合同货物如需专用消耗材料均已在合同附件中列出,合同附件未列的消耗材料视为乙方永久赠送给甲方。
5.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货物原厂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如需)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
5.8 乙方应确保按甲方提出的其他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如有)有效、按期执行合同。
6.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承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权利、资质与能力。
6.2 在乙方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按甲方要求履行。
7.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承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权利、资质与能力。
7.2 乙方保证其对交付的货物拥有完全、合法的所有权与处置权,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
7.3 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货物无任何质量缺陷或瑕疵,无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
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不会侵犯任何专利、商标、企业或贸易名称、版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如因乙方交付之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权利瑕疵,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以甲方名义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8 个自然日内未配合处理上述纠纷,甲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货物符合现行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在政府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该等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为准)。
7.5 如有关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下货物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7.5.1 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货物的权利;
7.5.2 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货物,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货物,并至 少达到原使用水平。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负有赔偿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义务。
8. 保密责任
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本保密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终止。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9. 风险承担
9.1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前由乙方承担,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承担。
9.2 甲方因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9.3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的,不影响因乙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9.4 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如货物毁损或灭失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于【】个自然日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9.5 由甲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则甲方不能免除给付货款的义务。
10.xx条款
10.1 甲方严禁其工作人员接受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商业贿赂,包括“红包”(含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购物卡或其它馈赠,下同)、回扣、提成、物品等不正当利益,以及安排的吃请和其它涉及乙方商业利益的活动邀请。
10.2 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不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红包”、回扣、提成、物品和其他形式等不正当利益或商业贿赂;不在甲方诊疗时间、诊疗区域进入甲方各医疗科室、诊室进行产品推介活动;不干扰甲方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未经甲方批准,不在甲方院内召开任何形式的产品宣传、推广活动,不在甲方院内张贴、派发涉及产品的宣传资料和赠品。
10.3 乙方需要在甲方院内进行产品宣传、推广工作的,必须事先向甲方相关的职能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由甲方有组织、有计划地予以安排。
10.4 乙方及其销售人员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索取、收受“红包”、回扣、提成、物品及其他形式等不正当利益行为的,可以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10.5 乙方属经销单位的,则有义务向相关生产厂家告之本合同xx条款的内容,并提醒生产厂家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推销产品,以及给予甲方工作人员“红包”、回扣、提成、物品和其他形式等不正当利益。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
11.2 如乙方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或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并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的,合理期限届满后每逾期 1 日,应按逾期应付未付金额的 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或货物逾期通过验收的,则每逾期 1
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
的 5%,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并要求乙方继续向甲方交付直至符合要求。如逾期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5%时,乙方仍未履行应尽义务,则按本合同第 11 条违约责任中第 11.7 款的约定执行。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1.4 若乙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1.4.1 要求乙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补偿等措施给予补救,补救不能或者经补救仍不能使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要求按照下述第 11.4.2、11.4.3 或 11.4.4 项处理。
11.4.2 拒绝接受货物,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退款,退货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4.3 要求乙方给予更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换货通知后【 】个自然日内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逾期未能提供的按照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因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乙方垫付的换货费用(若有),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的尾款中扣除,尾款不足以扣除的,由乙方继续向甲方补偿;
11.4.4 保留性接受瑕疵货物,乙方放弃货物部分/全部尾款,将部分/全部的尾款作为对甲方保留性接受货物的补偿;如尾款不足以补偿货物瑕疵,由乙方继续向甲方进行补偿。并且,乙方应继续对瑕疵货物负责,如瑕疵货物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1.5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保修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维保费用、甲方全部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
11.6 若乙方违反xx条款相关约定,甲方有权采取以下处理:将乙方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停用乙方相关产品,情节严重的断绝与乙方经济往来;取消乙方参加甲方招标采购项目资格二年;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系统内通报、公布乙方违法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
11.7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同时按合同总金额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对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具体情形如下:
11.7.1 乙方交付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
11.7.2 乙方违反合同义务,并在甲方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后在 30 个自然日内仍未能改正的;
11.7.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11.7.4 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10 个自然日的;
11.7.5 乙方逾期完成安装调试或货物逾期通过验收超过 10 个自然日的;
11.7.6 乙方存在或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11.7.7 乙方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
11.7.8 法律规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严重违约情形。
11.8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预期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12.不可抗力
12.1 一方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合同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个自然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12.2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10 个工作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3.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3.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 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14. 通知与送达
14.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指定联系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行为、意思表示及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直接具有约束力;甲方的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送达该联系人及委托代理人时,即视为送达乙方;甲方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甲方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即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短信方式通知的,自甲方向乙方发出即视为送达。
14.2 乙方的指定联系人、委托代理人的信息发生变化的,或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到甲方。未及时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甲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
15. 其它
15.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5.2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15.3 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
15.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货物配置清单
☐附件二:货物配套消耗材料或主要维修配件报价单
☐附件三: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培训承诺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 | 乙方(xx):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件一:
货物配置清单(注意:清单中对货物的品牌、数量、质量、参数、功能等作出要求时加上一项备注,备注内容为“要求交付的货物必须在报关、完税、商检等方面无瑕疵、具备合法文件,否则视为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责任由乙方承担。”)
附件二:
货物配套消耗材料或主要维修配件报价单(此报价单仅供参考)
货物配套消耗材料报价单 | |||||
序号 | 产品注册名称(中文) | 产品注册证号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货物主要维修配件报价单 | |||||
配件编码 | 规格 型号 | 配件名称(中文)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附件三: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培训承诺书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货物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文件
三、 符合性文件四、 商务部分 五、 技术部分 六、 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开标一览表》应另外单独封装在唱标信封中。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日期:年月日
1.1 资格自查表
一、自查表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合格条件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2018 年至 2020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④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⑤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时根据"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 (3)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4)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8)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所投包号最高限价 2)对所投包号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是唯一确定 | □通过 □不通过 | / |
投标有效期 |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 90 天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 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通过 □不通过 | /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 | 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其它 |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以进口产品投标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项 | 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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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技术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评委有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文件
2.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项目(项目编号:0724-2101D84N1857)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如下:
(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2)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3)关于本企业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信用记录信息的查询,截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4)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本单位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后附附件如下:
1.2018 年至 2020 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增值税、营业税等缴纳凭证)。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4.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备注:我司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附件 1、2、3 项 相关内容,可不提供 1-3 项证明材料,并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 1-3 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验证。(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附件 1-3 项相关内容,请在□打钩承诺,否则须后附 1-3 项证明材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企业类型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电话 | |||||
股东及出资信息 |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股东全称) |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 /法人股东) |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备注:
1.股东或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企业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资方式填写:货物、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股东构成情况,具体信息情况应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xxxx://xxx.xxxx.xxx.xx)查询的信息一致。
2.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2.1 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2.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
(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2.2.3 提供本项目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xxxx: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时间: 年 月 日
3.1 投标函
三、符合性文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0724-2101D84N1857/包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文件;
3. 符合性文件
4. 商务部分;
5. 技术部分;
6.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九十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投标人:
地址: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3.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 单位: | (单位公章) | |
附:代表人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经济性质: | ||
主营: | |||
兼营: |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兼营(产):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3.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xx关系
(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公司全称)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份,送采购人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xx) 乙公司全称:(xx) ……公司全称(xx)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投标时应签订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是合同的附件之一。
四、商务部分
4.1 投标人综合概况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
联系方式 | 法人代表姓名 | 电话/技术职称 | ||||
授权代表姓名 | 电话/职务 | |||||
成立时间 | 经济类型 | 登记机关 | ||||
邮编 | 联系人姓名电话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单位性质、发展历 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实施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等)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x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x元 | 固定资产原值 x元 | |||
负债 | x元 | 固定资产净值 x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万 元) | 净利润(万 元) | 资产负债率 |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实施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财务状况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投标人可提供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
4)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
分项 | 基 本 情 况 |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
华南地区或广东省 总代理或中国总代理或生产厂家 | 单位名称: 地 址: 销售负责人: | 姓名: 电话:传真: |
关键设备 合法来源渠道 (1) | 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产品制造商在国内的业绩(提供客户清单、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 电话:传真: |
关键设备 | 产品名称: | 电话: |
合法来源渠道 (2) | 制造/供应商: 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 销售负责人: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产品制造商在国内的业绩(提供客户清单、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 传真: |
设在广东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 机构名称:地 址: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代理 | 姓名:电话:传真: |
三、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完成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 |
注: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四、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手机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注: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证明文件。
五、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六、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所列制度均为目前仍在执行的制度,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和操作管理制度等,提供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 号 | 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 开始执行时间 | 备注 |
1 | |||
2 | |||
…… |
七、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请扼要叙述)
八、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格式)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x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在参加在贵司进行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采购医疗设 备招标项目(项目编号:0724-2101D84N1857)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本项目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向贵司缴纳 “中标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 200%由采购人在支付我司的合同款中代为扣付。
特此承诺。
另关于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后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的事宜,我司声明如下:
A: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于下方( )打“√”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为:;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B: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于下方( )打“√”,并提供相关资料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 (请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3、注册地址: (请填写)
4、办公电话(固话): (请填写)
5、开户银行及账号: (请填写)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加盖了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章的国税登记证扫描件/或在所属国税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后附)
中标单位联系人:, 手机号: ;单位地址:电话:传真: 。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九、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证明: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参考格式)
(适用于非投标人生产的投标标的,且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供的情况)
(招标采购单位):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制造(或总代理)(产品名称)为主的企业法人 ,主要营业的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总代理地址) 。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为 0724-2101D84N1857、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 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总代理)的 (投标标的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响应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4.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人未中标,其有效期至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5.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文件。
授权制造厂(总代理商)名称:(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也可提供有效的经销商证书或代理商证书。
十、政府采购政策适用性相关函件(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不需提供)
1. 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序号 | 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 制造商 (服务商) | 制造商 (服务商) 企业类型 | 节能产品 | 环保标志产品 | 认证证书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填写证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信息可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
3、最终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xx):日 期:
备注: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适用于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 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
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
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
十一、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文件为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是否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 □是 □否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4.2 商务条款响应表
( 1) 实质性商务条款(“★”项) 响应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6.付款方式:以第四部分合同中要求为准。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中未设置“★”项商务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本项目未设置“★” 项商务条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 2) 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 ||
3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4 | 供货要求:按用户需求书中要求为准 | ||
5 | 经验要求:投标人企业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 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 ||
6 | 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并 按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明细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 | ||
7 | 完工期:按照采购人要求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
8 | 质保期(服务期):按用户需求书中要求为准。 | ||
9 | 验收标准及要求:以第四部分合同中要求为准 | ||
10 |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 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4.3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招标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1.免费保修期;
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厂商认证工程师等人员);
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5.制造商的技术支持;
6.其它服务承诺;
7.培训计划。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5.1 货物说明一览表
五、技术部分
货物名称 | 产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投标文件中还应后附以下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所投产品不符合要求:
1.设备技术性能条件说明和有关资料,包括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中文)、检测报告及图片、系统软件操作简介、使用说明书、系统实施技术方案等相关证明文件。
2.货物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软件。
3.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5.2 技术条款响应表
( 1) 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中所投包号技术要求未设置“★”项技术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x 项目未设置“★”项技术条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 2) 非实质性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 招标规格/要求 |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证明文件所在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5.3 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设计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货物技术参数、性能及设备配置简介
2.货物技术特点、使用说明及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等详细方案(包括投标产品彩页、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等)
3.投标货物主要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配置国内供应情况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六、价格部分
6.1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0724-2101D84N1857
包号:
设备名称:
序号 | 内容 | 货物名称 | 产地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 (人民币) | 投标总价 (单位:人民币)大写及小写 |
1 | 投标价 | |||||
2 | 各种税费 | |||||
3 | 运输费 | |||||
4 | 其他费用 | |||||
合计总价 (单位:人民币)大写及小写 | 大写: 小写: | |||||
5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 | ||||
6 | 备注 |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6.2 投标明细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南沙)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724-2101D84N1857 /包号:
一、货物、设备及材料类详列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
二、其他费用(如安装内容明细报价、配套服务明细报价等)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说 | 明 |
安装内容 | ||||||||
配套服务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
三、报价汇总:人民币 | 元(以上各合计项与开标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
注:
1、以上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以及《开标一览表》一致。
2、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