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4條,本公司所訂立的重訂行政服務及管理服務分攤協議及聯合水泥所訂立的聯合水泥重訂行政服務及管理服務分攤函件協議及其各自項下擬進行 之交易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1(8)條及第14A.33(2)條,本公司與聯合集團於重訂行政服務及管理服務分攤協議項下擬進行有關分攤 行政服務之交易及聯合水泥與聯合集團於聯合水泥重訂行政服務及管理服務分攤函件協議項下擬進行有關分攤聯合水泥行政服務之交易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有關申報、年度審核、公 佈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