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保密協議書(雙方)
以下雙方同意探討下列所訂的目標
此協議中雙方所訂之承諾,本合同雙方同意以下附加保密(雙方)標準條約之約制。
雙方:
1. R********e T**********s Limited.(A 方)
2. P****r P************l Co.,Ltd.(B 方)
目標:
A 方或其聯營公司有意請 B 方或其聯營公司根據生產批次提供合約;台灣之藥品查登;經過登記核可之製程與製造生產批次、產品之包裝和/或再包裝(以下所訂)。
產品:A 方或其聯營公司開發之 I********l 藥品。
特殊形況:
1. A 方持有產品特定資訊之所有權與智慧財產權,B 方持有提供製程、製造、產品查登、包裝和/或再包裝之合約服務與特定資訊之所有權。雙方探討上述目標之雙方所持有的特定資訊與智慧財產權使用的可能性,試圖達成目標。
2. 於討論過程中,其中一方(資訊擁有者)可能透漏給另一方(資訊接收者),這些資訊與數據有其專利。資訊擁有者與資訊接收者雙方同意以上與下頁所述之約束條件。
3. 此協議書應由本合同雙方簽訂 2 年之合約,自生效日期開始,智慧財產權在適用的法律允許下,應依據此約期。
4. 保密之標準條約應完整制定於此協議書中。若任何偏差與/或衝突觸及協議書首頁之任何條約與附加標準條約,所訂定之條約將發揮作用。
本合同雙方確認遵從此協議書上述與下頁之條約:
代表方 代表方
R********e T**********s Limited. P****r P************l Co.,Ltd.
授權簽署 授權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