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SSSWJ-2021-01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设备及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SSSWJ-2021-01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021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 ||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 | 投标邀请 投标人须知 评标方法及标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 | |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 ||
第六章 | 项目采购需求 |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设备及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设备及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SSSWJ-2021-01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000-0000000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吕女士 0952-2014441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设备及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A020199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行业划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预算金额:400 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设备采购目录以集成管理平台(包括数据集成、设备集成)为中心,围绕满足“一次识别、同步认证;无人值守、可视处理;数据聚合、自动分析;自主跟踪、智能问答;VR 虚拟、实景体验;智能微厅、线上见面;云上教学、行为模拟”等智慧办税需求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平台、五个区域的智慧办税体验服务厅。一个平台就是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集成管理平台,五个区域分别是互联网办税体验区、纳税人学堂、智慧办税区、VR 体验区、智慧监控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6 月 3 日——2021 年 6 月 10 日,上午 9 点——11 点 30 分,
下午 14 点 30 分——17 点 30 分,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 000 x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 10:00
开标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 10:00
开标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问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认定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评审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后),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021 年 6 月 2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采购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设备及平台采购 |
采购预算 | 400 万元 | |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无 ■有,金额:400 万元 | |
核心产品 |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
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官网 | |
2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xxx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无 |
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 |
5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组织 1.时间:投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结束。 2.地点:xxxxxxxxxxxxxx 00 x(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税务局) 3.其他:投标人可自愿到现场勘察。 |
6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分包 |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
8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 |
9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 |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产品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 安全认证 | ■否 □是 | |
10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
11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 %,微型企业扣除 6 %。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支持监狱企业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
12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或扶持政策 | / |
13 |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
14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或修改的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刊登招标 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
15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地点 | 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
16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
17 | 其他唱标内容 | 开标一览表相关内容 备注:为方便开标、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
18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投标保 |
证金为人民币 元,提交方式为 收款人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 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 ||
1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
20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电子文件 壹 份(必须提供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一份) |
2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设备及平台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ZSSSWJ-2021-01 在 2021 年 6 月 23 日 10 时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名称: 其他 |
22 | 信用查询 | ■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并加盖鲜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评标前 □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内。 |
23 |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其他:/ |
24 | 定标原则 |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报价低者为拟中标供应商 |
25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提供上门安装调试服务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所有设备并负责技术服务 项目服务期限:设备质保期三年,项目技术服务期限为三年 |
26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 1.硬件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并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软件 平台运行测试完成后,运行六个月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5%; 2.项目技术服务期满后支付剩余 5%。 |
27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 |
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收款人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 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 ||
2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无 |
29 | 其他规定 |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签字盖章的标书的电子件一份,开标时一并提交。 |
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
求。
13. 一般要求
三、投标文件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
14.2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以下文件和资料
14.2.1 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19 年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期间段,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复印件)
(4)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期间段,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5)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保的凭证,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4.2.2 其他文件及资料
(1)投标函(原件)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 (4)分项价格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加投标应提交此函)
(7)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应提供此证明文件)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应提供此函)
(9)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以备份设备、备份软件和备份相关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成功案例(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以上案例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建设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采购内容等内容的页面,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材料。
(11)为了使投标人更好的熟悉项目实施环境和项目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自愿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实地踏勘。
14.3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以下文件和资料 (1)货物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5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6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另行封装在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 19、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22.开标
四、开标和评标
22.1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3)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1.中标信息公告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本项目无招标代理服务费。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6.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规定。
38.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未尽事宜
39.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0.文件解释权
40.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1.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进行查询); |
4 | 参加政府采购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投标人可以 自行出具,也可以由与其合作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出具); |
5 | 供应商需提供 2020 年 5 月-2021 年 5 月之间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银行缴纳 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6 | 供应商需提供 2020 年 5 月-2021 年 5 月之间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缴纳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7 |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见附件) |
2.符合性审查一览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2 |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期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5 | 投标报价是否在采购预算内; |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审 项目 | 标准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计算得分小数点保留 2 位,当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最高限价,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
2 | 企业实力 | 5 分 | 1.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 2.投标人具有 IT 服务管理体系 ISO20000 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4.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资质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认证证书。得 1 分。 5.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得 1 分。 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不得分。 |
根据招标文件中对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集成管理平台功能的描述,投标人须进行现场演示,演示人员需采用真实环境进行演示,采用 DEMO 系统(例如:原型图、PPT、视频等)演示 的不得分。平台功能如下: | |||
1、平台设计时充分考虑设备接入的开放性和设备型号的兼容 | |||
性。同时可支持不同级次税务机关的平滑接入,自动完成级次 | |||
设置。完全满足得 2 分,不满足或部分满足不得分。 | |||
2、硬件设备管理子系统主要功能由硬件设备注册、启用、停用、 | |||
状态监控、远程开关机、异常预警等功能;完全满足得 2 分, | |||
不满足或部分满足不得分。 | |||
3、运行数据管理子系统:所有自助设备、安防监控、VR 设备、 | |||
多媒体交互设备等产生数据进行归集并做可视化展示。完全满 | |||
3 | 软、硬件演示 | 18 分 | 足得 2 分,不满足或部分满足不得分。 4、数据管理子系统:可完成数据的导入和导出,支持多种格式 |
文件数据处理并做可视化展示,支持第三方数据接入及可视化 | |||
展示。完全满足得 2 分,不满足或部分满足不得分。 | |||
5、对智能柜台的功能进行维护管理、对智能柜台设备相应软件 | |||
嵌入和控制、智能柜台与后台坐席人员进行视频交互沟通,包 | |||
括后台人员、智能柜台、排队叫号等关联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 |||
确认后台人员与纳税人可以匹配资源进行连线交互办税。完全 | |||
满足得 2 分,不满足或部分满足不得分。 | |||
6、提供办税预约功能,支持对接智能柜台或微信公众号实现涉 | |||
税业务网上预约,根据纳税人和咨询业务类型自动分配给税务 | |||
人员,业务处理完后反馈给前端系统。完全满足得 2 分,不满 | |||
足或部分满足不得分。 | |||
7、纳税人学堂管理:进行录播控制,相对应的软件(服务、APP |
等)的管理,对纳税人学堂录播视频、其他视频的管理。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看视频和现场录播,后台支持对教学的音视频课程、政策文本、常用办税文书等提供完善的发布、审核、下架等管理功能。完全满足得 2 分,不满足或部分满足不得分。 8、数据可视化展示:将当前办税大厅的所有信息以数字化、可视化的形势动态全景呈现。整合当前税收数据资源,通过文字、图形和视频等多种方式,实时显示大厅运行状态、办税服务大厅监控、纳税服务数据等信息。完全满足得 2 分,不满足或部分满足不得分。 9、第三方设备接入:提供智能设备的接口服务,提供统一终端服务插件,作为设备重启、开关机的管控,同时作为智能设备与税务专网数据转发的载体,接收智能设备的数据,采集智能设备的硬件信息,加密传输到智能管控平台,转发到相应支撑系统;提供通用智能设备运行日志上报接口,作为硬件运行状态监控日志,作为管控平台数据统计、分析和大屏展示的基础 数据。完全满足得 2 分,不满足或部分满足不得分。 | |||
4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27 分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20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加满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不 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5 | 类似业绩 | 5 分 | 投标人提供 2018 年至今承担类似平台建设、平台开发或系统集成等类似项目业绩,同一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每项业绩资料齐全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注:开标现场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须提供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不得分。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15 分 |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故障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免费服务年限、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共 2 分) 承诺全面的得 1 分;切实满足使用需求得得 1 分。 2.售后服务体系(共 2 分) 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的得 2 分。 3.售后服务内容(共 4 分) 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具体的得 2 分;切实满足使用需求的得 2 分。 4.解决问题方案(共 5 分) 解决问题方案全面的得 2 分;切实满足使用需求的得 1 分; 售 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时的得 2 分。 5.本项目需配备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共 2 分) 配备 2 人得 2 分,配备 1 人得 1 分。 |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项目
(货物类)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采购人名称)
乙 方: (中标供应商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设 备及平台采购项目的 中标 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4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设备及平台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SZSSSWJ-2021-01,以下简称: “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主要标的及数量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中有关要求的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备注 |
合计 |
3.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项目的一切税费均已由乙方计入本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
4.合同签订地:
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
1 | 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设备及平台采购 合同编号:SZSSSWJ-2021-01 | ||
2 |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 ||
甲方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 | |||
甲方联系人:x先生 | 电话:0000-0000000 | ||
3 | 乙方名称: | ||
乙方地址: | |||
乙方联系人: | 电话: |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 |||
4 | 合同金额: | ||
5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
6 | 质量保证期: | ||
7 | 验收方式及标准: | ||
8 | 付款方式: | ||
9 |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 ||
10 |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 ||
11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 过合同价的 15%。 | ||
1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
13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 石嘴山市 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 石嘴山市_(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1.2 “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货物”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全部产品,包括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及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等。
1.5 “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货物有关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6 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 合同标的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 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相关规定。
3. 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的要求。
3.2 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3.3 如果服务和交付物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证实交付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3.4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5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6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1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7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8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4.2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
4.3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5.知识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
5.2 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各采购人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
5.3 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保护甲方著作权的义务,并对在设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相关秘密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成果另作其他商业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设计文件用于其他项目工程的建设,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工程。发生此类情况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6.权利瑕疵担保
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保密义务
7.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8.履约保证金
8.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8.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8.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8.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交货与验收
9.1 交货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9.2 交货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9.3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9.4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时进行记录。
9.5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9.6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履行验收手续。
9.7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
10.违约责任
10.1 质量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
费用。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迟延交货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0.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2.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诉讼应由交货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3.合同修改或变更
13.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3.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4.合同中止
14.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若出现如下情形,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出现两次服务达不到承诺标准情况,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5.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xxx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6.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7.其他终止合同情况
17.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8.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9.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0.合同语言
20.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20.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1.合同生效
21.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2.合同效力
22.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3.检查和审计
23.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3.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6-1)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
的不提供);
附件 6-2-3 投标人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附件 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 (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
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附件 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六、其他资料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 (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 (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
2 | 供货期限 | |||
3 | 质保期 | |||
4 | …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中小企业 | 政策功能 类型及编号 |
1 | |||||||||
2 | |||||||||
3 | |||||||||
⋮ | |||||||||
备品备件(包括 专用工具等) | |||||||||
耗材 | |||||||||
货物费合计 | |||||||||
包装运输费 | 包装费 | 安装调试费 | 安装费 | ||||||
运输费 | 调试费 | ||||||||
装卸费 | … | ||||||||
保险费 | 小计 | ||||||||
… | 售后服务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技术服务费 | ||||||||
其他费用 | 代理费 | … | |||||||
… | |||||||||
小计 | 小计 |
说明:本表中的中小企业是指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是指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内的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地址:
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附件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 6-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示例略)
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附件 6-2-5
本单位xxxx: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xxxx,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 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 (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示例略)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货物说明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备注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示例略)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规格 | 技术指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
职务 | 职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 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 (采购人):
( 供 应 商 名 称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法 定 地 址 :
。在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 (盖章)公司公章: (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国家税务总局石嘴山市税务局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构成
设备采购目录以集成管理平台(包括数据集成、设备集成)为中心,围绕满足“一次识别、同步认证;无人值守、可视处理;数据聚合、自动分析;自主跟踪、智能问答;VR 虚拟、实景体验;智能微厅、线上见面;云上教学、行为模拟”等智慧办税需求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平台、五个区域的智慧办税体验服务厅。一个平台就是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集成管理平台,五个区域分别是互联网办税体验区、纳税人学堂、智慧办税区、VR 体验区、智慧监控区。
2. 主要软件、硬件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软件项目 | 设备、软件清单 | 数量 |
1 | 智能门禁 | 人脸识别一体机 | 2 台 |
2 | 智能导税区 | 智能导税 | 1 台 |
3 | 智能导税定制异形吧台 4500*1200*950 | 1 台 | |
4 | 智能柜台 | 2 套 | |
5 | 智慧税务机器人 | 1 台 | |
6 | 智慧办税区电子屏(2.1 米*4.5 米) | 9.45 平方米 | |
7 | 互联网办税区 | 触摸一体机 | 10 台 |
8 | 网络办税区双面异形家具 2000*600*750 | 5 张 | |
9 | 定制皮质墩子 | 10 个 | |
11 | 智能消杀机器人 | 1 台 | |
12 | VR 体验区 | VR 体验系统(含硬件、设备外框、税务业务VR 视频) | 2 套 |
13 | VR 体验区圆桌 | 1 张 | |
14 | 椅子 | 4 把 | |
15 | 嵌入式旋转投影设备(含设计) | 2 台 | |
16 | 纳税人学堂 | 智慧黑板(86 寸)+录播远程教学系统 | 1 套 |
17 | 纳税人学堂桌子 | 4 张 | |
18 | 椅子 | 8 把 | |
19 | 监控系统 | 人脸(客流)统计摄像机 | 3 台 |
20 | AI 半球网络摄像机 | 10 台 | |
21 | 全景多摄摄像机 | 3 台 | |
22 | 行为分析服务器 | 1 台 | |
23 | 拾音器 | 10 个 | |
24 | 大数据分析系统半球摄像机 | 2 台 | |
25 | 24 小时自助办税区 | 电子发票打印终端 | 2 台 |
26 | 智能监控区设备 | 智慧监控区电子屏(2.1 米*6.1 米) | 12.81 平方米 |
27 | 操作席位 | 8 套 | |
28 | 椅子 | 8 把 | |
29 | 智能办税区辅助设备 | 3D 全息广告机设备(含支架、设计) | 6 套 |
30 | 机柜 | 1 台 | |
31 | 24 口交换机 | 3 台 |
32 | USB 摄像头 | 10 个 | |
33 | 后台坐席耳麦 | 10 个 | |
34 | 信息屏(55 寸壁挂式) | 2 台 | |
35 | 吸顶音响 | 30 个 | |
36 | 调音台 | 1 台 | |
37 | 十路混音器 | 1 台 | |
38 | 功放 | 1 台 | |
39 |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 厅集成管理平台 |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集成管理平台 | 1 套 |
40 | 云资源和云保护 | 购买宁夏政务云三年服务 | 1 套 |
3.主要软件、硬件设备需求
3.1 智能门禁
1 | 人脸识别一体机 | 1.一体机应包含人脸识别终端、电源、支架、门禁安全模块、开门按钮、身份证读取配件以及人脸采集录入设备; 2.设备应采用≥7 英寸触摸显示屏,屏幕支持多点触控操作,屏幕流明度不低于 350cd/㎡,分辨率不小于 1024*600,屏幕防暴等级 IK04,采用双目宽动态相机,最大分辨率:1920×1080; 3.设备容量:应支持 50000 张人脸白名单,50000 张卡,100000 条记录存储; 4.设备应支持非接触式体温检测,温度检测距离在 0.5m~1.5m 之间,测温精度±0.5℃,测温传感器应采用氧化钒(VOx)微测辐射热计; 5.设备应采用嵌入式 Linux 系统 ;应支持人脸、刷卡(包括 M1 卡、 CPU 卡、NFC 卡、二代身份证等)、支持外接身份证阅读器模块读取身份证信息; 6.设备应支持自动准确定位并检测人脸额头温度,无需用户配合。支持人员身份核验及测温,支持上传中心管理平台,实现一人一温一档记录;支持快速测温模式,不需要注册人员信息即应实现测温业务,并能配置开门授权; 7.设备应支持口罩佩戴监测模式并提示未佩戴口罩,应能配置提醒模 式、强制模式;提醒模式:未佩戴口罩时,应能做身份验证及考勤签到,身份验证通过后提醒佩戴口罩;强制模式:未佩戴口罩时,应无法做身 份验证,并提醒佩戴口罩;同时应支持佩戴口罩情况下的人脸识别功能; | 2 台 |
3.2 智能办税体验区
1 | 智能柜台设备外 框 | 人造纤维板开模制作框架、表面喷涂亮面瓷白烤漆、侧边安装蓝色线性 灯光造型 | 2 套 |
2 | 智能导税 | 人脸检测,密码验证,定时关机,语音录入识别,通过文字输入及语音 关键字索引,纳税法规库,信息联动,办税咨询,打印等。 | 1 台 |
1.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支持查询读取验证最新二、三代带身份证全部信息和真伪鉴别。支持最新算法人证合一认证,开放 API 协议接口 SDK调用相片解码函数。 2.支持读取最新外国永久居留身份证功能并提供相应 SDK 3.接口:同时支持 USB/RS232 接口,并提供 API 接口,读卡距离:0-6cm。 4.摄像头:带活体检测的双目摄像头,大于 100 万像素,最高分辨率 2592*1944,自动曝光,自动白xx,自动增益控制 | |||
3 | 智能导税定制异形吧台 (4500mm*1200m m*950mm) | 人造纤维板开模制作框架、表面喷涂亮面瓷白烤漆、侧边安装蓝色线性灯光造型 | 4.5 x |
4 | 智慧税务机器人 | 主动迎宾、用户分流,大厅功能讲解,自主行走、智能感应,可以与智 能导税等进行信息联动。 | 1 台 |
5 | 室内全彩显示屏 (9.45 ㎡一套) | 1.像素结构: 表贴三合一 2、像素间距:≤ 1.6mm 3.最大亮度:≥600cd/㎡ 4. 输入电压(直流):4.5V±0.1V 5.最大电流≤8.69A 6.单元板功率≤43W 7.像素密度>390000 点/㎡ 8.每平方最大功率≤764w/㎡ 9.像素密度:40000Dots/㎡ 10.亮度调节 256 级手动/自动调节 11.水平视角:≥ 140±10° 12.光学 垂直视角:≥ 130±10° 13.最佳视距 ≥5m 14.亮度均匀性 ≥95% 15.对比度 ≥5000:1 16.刷新率≥3840HZ 17.箱体支持固装、吊装及贴墙装等安装方式 18.箱体选用双备份电源,保证屏体的正常工作,不黑屏 | 1 套 |
智能配电柜 | 智能配电柜 20KW,配电柜内装有空气开关、熔断器、交流接触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源防雷器等,,含多功能卡智能上电系统, 具有过流、过压、欠压、短路、断路、超温、超负荷、断电等保护功能 | 1 台 |
3.3 互联网办税区
1 | 触摸一体机 | 支持 10 点触控,23.8 寸显示器,CPU:酷睿i5 十代,内存:8G,固态 硬盘:256G,,其他:200W 摄像头,麦克风,立体声喇叭 ,WiFi 上网 | 10 台 |
2 | 网络办税区双面异形家 2000mm*600mm*75 0mm | 人造纤维板开模制作框架、表面喷涂亮面瓷白烤漆、内置钢架支撑 | 5 张 |
3 | 定制皮质墩子 | 松木框架结构、高密度海绵包裹、表面皮质饰面 | 10 个 |
4 | 智能消杀机器人 | 1.支持紫外线消杀和消毒液雾化消杀。 | 1 台 |
2.支持人体热成像测温,测温精度不超过 0.3 度,可通过双摄像 3.头对通过的人群进行实时测温,并对人脸及温度进行云端保存。 4.能够灵活建图操作,自主定位,自动避障。 5.支持自动充电。 |
3.4 VR 体验区
1 | VR 设备(含硬件、设备外框、税务业务 VR 视频 14 套及安装辅材) | 一、品牌主板,英特尔(Intel) i5 4590 酷睿四核 CPU,8GB DDR 内存,240GB SATA3 固态硬盘,NVIDA GTX1060 6GB 显卡。 屏幕尺寸大于等于 43 英寸 LCD 高清显示屏;一体化机柜、一体式体验支架与吊架; VR 头戴式设备 2 台(AMOLED 屏幕,双眼分辨率为 2880 x 1600,615ppi),专用操控手柄 4 个, 激光定位器 4 个,串流盒 2 个。 二、功能需求 1.为纳税人提供了一个交互式可沉浸的虚拟三维空间,将大厅区域功能布局和真实办税环境直观展现。 2.全景漫游和办税引导,将办税窗口和所办业务类型融合到全景办税体验厅中,纳税人可以通过现场实操场景对接,清晰了解办税场景,并能在场景中获取业务指引帮助,轻松掌握现场办税流程,减少因资料不齐或流程不熟导致的折返办税,提高办税效率。 3.将各项税收业务指南、操作指引、涉税流程与全景办税体验厅场景 相结合。 | 2 套 |
2 | VR 体验区圆桌 | 金属框架、黑色钢化玻璃桌面 | 1 张 |
3 | VR 体验区椅子 | 金属框架、皮质靠背坐垫 | 4 把 |
4 | 嵌入式旋转投影设备(含广告设计) | 名称∶ 嵌入式旋转或静止款投影灯光源寿命∶ 50000 小时 出光角度∶ 默认 18°(1m∶0.36m)可选角度∶ 默认 15°(1m∶0.3m)单图∶图案片可接受定制。 防护等级 :IP20灯泡色温∶ 8000K 流明∶(15W1200lm)(25W2200lm)(35W 3200lm) (60W5800lm)(80W 7600lm) 输入电压∶AC100-240V50-60Hz 整机功率∶ 15W,25W,35W,60W, 80W(可选) 推荐距离∶ 15W 黑暗环境 1-6 米,明亮环境 1-3 米,25W 黑暗环境 1-9米,明亮环境 1-4 米,35W 黑暗环境 1-12 米,明亮环境 1-6 x 60W 黑暗环境 1-15 米,明亮环境 1-7 米,80W 黑暗环境 1-20 米,明亮环境 1-8 米 其他参数:灯具投射方向垂直 90 度,水平旋转 360 度。 | 2 台 |
3.5 纳税人学堂
1 | 智慧黑板+录播远程教学系统 | 高清录播一体机 | 1.设备支持接入 4 路poe 摄像机,支持供电、视频传输、云台控制; 2.设备支持多种录播模式,包括电影模式、画中画模式和多 画面模式; | 1 台 |
3.设备须采用专业一体化嵌入式设计,Linux 系统; 4.需有≥2 个 SATA 接口,每个接口支持≥4TB 硬盘,可自动识别硬盘工作信息,非工作硬盘处于休眠状态; 5.设备须前置液晶面板,方便教师或管理人员查看主机IP地址及存储使用情况; 6.视频输入接口: SDI≥4、HDMI≥1、VGA≥1;视频输出接口:HDMI≥2、VGA≥2;以太网接口≥2; USB3.0 接口≥2; 7.设备须支持≥4 路 POE 供电,录播主机与前端相机通过一根线材连接,即可实现相机供电、相机控制、视频传输,供电功率基于标准协议与前端相机自适应,单路供电输出功率最大可达到 35W; 8.设备需支持对重要的数据进行备份。支持 USB 口外接 U 盘 /移动硬盘进行备份。支持网络客户端下载数据备份; 9.输出信号格式需支持:1920*1080/60Hz;1280*1024/60Hz; 1280*720/60Hz;1024*768/60Hz; 10.设备视音频信号的同步方式可有多种选择,但视音频信号失步时间≤1s; | ||||
4K 半球相机 | 4K 半球相机 1.保证画面清晰度,相机可支持不小于 3840*2160 的分辨率输出,同时支持向下兼容 3072*1728、2560*1440、1920*1080、 1280*720 等分辨率的输出,且视频可最高支持 16Mbps; 2.支持Line in 的音频输入,且音频编码格式支持G.711a、 G.711u、G726、G.722.1、AAC、PCM 等编码格式; 3.为节省网络带宽,相机支持 H.265、H.264 编码格式可调; 4.当摄像机检测到视频画面被遮盖时,可发出报警提示,并可联动触发上传中心、上传 FTP,发送邮件及联动录像; 5.支持将视频图像保存至 PC、SD 卡、存储服务器等,SD卡支持热插拔; 6.支持实时跟踪和动态跟踪两种特写跟踪模式,其中实时跟踪模式可准确定位位置,实时跟踪拍摄,跟踪过程平滑流畅;动态跟踪模式采用站定时切特写,走动时切全景的方式,画 面切换过程不晃眼; | 1 台 | ||
摄像机支架 | 颜色 铂金灰 材质 全金属 | 1 台 | ||
抗回音拾音器 | 拾音面积 5~100 平方米音频传输距离 3000 米灵敏度 -42dB 频率响应 20Hz ~ 20kHz指向特性 全指向 信噪比 >50dB(户外) >60dB(室内) 动态范围 50dB (1KHz at Xxx dB SPL) | 2 台 | ||
直播应用服务 | 1.支持监控摄像头一键开启直播; 2.支持生成推流地址,使用推流客户端工具向推流地址推流,生成直播观看地址。 | 1 套 |
3.帐号不限制直播流量; 4.支持第三方通过拉流地址、播放器嵌入代码、直播间链接嵌入直播; 5.直播间支持弹幕聊天、评论、社交平台一键分享; 6.支持配置生成直播广场页; 7.支持直播相关数据统计、展示; | ||||
直播SaaS 应 用服务 | 产品功能:视频监控轮巡服务,满足当通道接入数量较多时, 对所有通道/自定义通道进行 24 小时无间断循环自动播放。 | 1 套 | ||
智能交互一体机 | 1.背光源类型 LED 背光 ; 2.物理分辨率 ≥3840 × 2160 ; 3.亮度≥ 500 cd/m² ; 4.对比度 ≥6000:1 ; 5.响应时间≤ 3 ms ; 6.对角线尺寸 ≥85.6 inch ; 7. 色彩饱和度≥ 92% ; 8.触控点 最高 20 点触控书写 ; 9. 玻璃透过率 ≥ 92% ; 10.接口参数 音视频输入接口 ≥TV × 1;HDMI × 2;VGA × 1;YPbPr × 1;AV-IN × 1;LINE-IN × 2 11.音视频输出接口 ≥LINE-OUT × 1;SPDIF-OUT × 1 ; 12. 网络接口≥ LAN × 2 ; 13.存储控制接口 前置USB≥ (PC + Android) × 3;侧面 Android-USB × 2; | 1 台 | ||
无线投屏 | 可以将移动终端图像投射到电视或其他显示器上。 | 1 台 | ||
图形工作站 | 1.CPU: 3970X 处理器 7nm 32 核 64 线程 3.7GHz 280W 2.主板:PRIME TRX40-PRO S 主板 支持 cpu 锐 3960X/3970X/3990X(AMD TRX40/socket sTRX4) 3.固态硬盘:1TB SSD 固态硬盘 M.2 接口(NVMe 协议) 4.机械硬盘: 4TB SATA6Gb/s 256MB 台式机械硬盘 5.内存:32G *2 2666 频率 DDR4 台式机内存条 6.显卡:NVIDIA Quadro RTX4000 8G GDDR6 CUDA 核心 2304, GPU 图形显卡 7.电源:额定 1100W GP850G 全模电源 9.主机箱:全塔双路服务器电脑机箱(支持 6 硬盘位、支持 EEB 双路主板,背线,配 2 个风扇) 9.散热器:高效能一体式水冷散热器 240 冷排全平台扣具含 2066/TR4 10.显示器: 32 英寸 4K 显示器、分辨率 3840*2160、HDMI接口,音频输出。 | 1 台 | ||
2 | 纳税人学堂桌子 | 金属框架、烤漆板桌面、定制税务LOGO | 4 张 | |
3 | 纳税人学堂椅子 | 不锈钢框架、皮质座椅靠背及坐垫 | 8 把 |
3.6 监控系统
1 | 人脸(客流)统计 | 1.不低于 300 万星光级 1/1.8” CMOS。 | 3 台 |
摄像机 | 2.支持同时检测并且抓拍 30 张人脸。 3.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踪、抓拍、评分、筛选输出最优的人脸抓图,支持最佳抓拍。 4.支持客流检测和统计功能,可分别统计进入、离开的客流数量) 5.工作温度和湿度: -30℃~60℃,湿度小于 95%(无凝结) 6.电源供应: DC:12V±20% ,支持防反接保护;AC:24V±20% ;PoE: 802.3af 7.电源接口类型: 两芯电源接口 8.补光距离: 红外:30 米(人脸 3 米) 9.红外波长: 单红外:850nm | ||
2 | AI 半球网络摄像机 | 1.不低于 300 万星光级 1/1.8” CMOS 2.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 / MJPEG 3.最大图像尺寸:2560 x 1440 4.存储功能:支持 Micro SD(即 TF 卡)/Micro SDHC /Micro SDXC 卡 (128G)断网本地存储,NAS(NFS,SMB/CIFS 均支持) 5.音频接口:1 对 3.5mm 音频输入(Line in)/输出外部接口 6.通讯接口:1 个 RJ45 10M / 100M /10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 7.报警输入:1 路 8.报警输出:1 路(报警输出最大支持DC24V 1A 或 AC110V 500mA) 9.工作温度和湿度:-30℃~60℃,湿度小于 95%(无凝结) 10.电源供应 DC:12V;AC:24V;PoE:802.3af 11.电源接口类型:两线式电源接口 12.红外距离:30 x 13.红外波长:850nm | 10 台 |
3 | 全景多摄摄像机 | 1.全景画面 360°全覆盖,监控无盲区,特写画面提供细节,采用一体化设计 2.全景摄像机:3 个 1/2.8" Progressive Scan CMOS,单通道最高分辨率及帧率可达 1920×1080@30fps; 3.单通道视场角:水平 128.5°,垂直 75.7°; 4.超低照度,0.05Lux/F2.0(彩色),0.01Lux/F2.0(黑白),0 Lux with IR。 5.特写摄像机:1 个 1/2.8" 2MP Progressive Scan CMOS,最高分辨率及帧率可达 1920 × 1080@30fps; 6.超低照度,0.05Lux/F2.0(彩色),0.01Lux/F2.0(黑白),0 Lux with IR; 7.4 倍光学变倍,8 倍数字变倍。 8.支持数字宽动态、透雾、强光抑制; 9.1 路音频输入、1 路音频输出; 10.支持防雷、防浪涌、防突波。 11.电源接口:DC12V 12.功耗:24W xxx(其中红外灯 6W xxx) 13.工作温度和湿度:-10℃-50℃;湿度小于 90% | 3 台 |
4 | 行为分析服务器 | 1.支持两种以上分析模式 2.硬件规格:2U 标准机架式,2 个 HDMI,2 个 VGA,HDMI+VGA 组内同源 | 1 项 |
8 盘位,已搭载 8 块 8T AI 硬盘,2 个千兆网口,2 个USB2.0 接口、1个 USB3.0 接口,1 个eSATA 接口,支持RAID0、1、5、10,支持全局热备盘 3.报警 IO:16 进 4 出(选配 16 进 8 出) 4.软件性能:输入带宽:320M,64 路 H.264、H.265 混合接入,最大支持 16×1080P 解码,支持 H.265、H.264 解码 | |||
5 | 拾音器 | 1.拾音范围: 5 ~ 50 平方(连续可调) 2.拾音音头 :录音采访指向音头 3.指向特性 :全指向/指向可选 4.灵 敏 度 :-45dB 5.信 噪 比 :50dB(1 x 40 dB 音源)40dB(10 x 40 dB 音源)1KHz at 1 Pa 6.最大音压 :120dB SPL (1KHz,THD 1%)) 7.频率响应 :20Hz ~ 20kHz 8.信号幅度 :2.5Vpp/-25db 9.信号处理 :高清线性驱动、AGC 自动增益 10.动态范围 :80dB (1KHz at Xxx dB SPL) 11.输出阻抗 :600~1K 欧姆 非xx 12.音频输出值 :2.5Vpp/100dB 声压 13.保护电路 :极性保护、错接保护、雷击保护 14.连接方式: 三线制:电源线(红色)、音频(白色)、公共地(黑色) 15.麦 克 风: ANYMIC 镀金电容咪头 16.外壳材质: 锌铝合金+网罩 | 10 个 |
6 | 大数据分析系统半球摄像机 | 1.不低于 300 万星光级 1/1.8” CMOS 网络摄像机 2.最小照度:0.07Lux @(F1.2,AGC ON) ,0 Lux with IR;0.19 Lux @(F2.0,AGC ON), 0 Lux with IR 3.镜头:4mm, 水平视场角:78°(2.8mm,6mm,8mm,12mm 可选) 4.调整角度:水平:0°~355°,垂直:0°~75° 5.宽动态范围:120dB 6.视频压缩标准:H.265 / H.264 / MJPEG 7.最大图像尺寸:2560×1440 8.存储功能:支持Micro SD(即TF 卡)/Micro SDHC/Micro SDXC 卡(128G)断网本地存储,NAS(NFS,SMB/CIFS 均支持) 9.通讯接口:1 个 RJ45 10M / 1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 10.音频接口:1 对音频输入(Line in)/输出接口(插线式) 11.工作温度和湿度:-30℃~60℃,湿度小于 95%(无凝结) 12.电源供应:DC12V±25% / PoE(802.3af) 13.电源接口类型:圆头电源接口 14.功耗:DC12V:5W Xxx;PoE:6.5W Xxx 15.红外照射距离:10-30 x 16.防护等级:IP67 17.防暴等级:IK10 | 2 台 |
3.7 24 小时自助办税区
1 | 电子发票打印终 端 | 可以通过互联网的电子发票平台和税控平台以及终端内的客 户端软件来实现电子发票的下载和打印,支持彩色打印 | 2 台 |
3.8 智能监控区
1 | 室内全彩显示屏 (12.81 ㎡一套) | 1.像素结构: 表贴三合一 2.像素间距:≤ 1.6mm 3.最大亮度:≥600cd/㎡ 3.输入电压(直流):4.5V±0.1V 4.最大电流≤8.69A 5.单元板功率≤43W 6.像素密度>390000 点/㎡ 7.每平方最大功率≤764w/㎡ 8.像素密度:40000Dots/㎡ 9.亮度调节 256 级手动/自动调节 10.水平视角:≥ 140±10° 11.光学 垂直视角:≥ 130±10° 12.参数 最佳视距 ≥5m 13.亮度均匀性 ≥95% 14.对比度 ≥5000:1 15.刷新率≥3840HZ 16.箱体支持固装、吊装及贴墙装等安装方式 17.箱体选用双备份电源,保证屏体的正常工作,不黑屏 | 1 套 |
2 | 配电柜 | 智能配电柜 20KW,配电柜内装有空气开关、熔断器、交流接触器、电 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电源防雷器等,,含多功能卡智能上电系统,具有过流、过压、欠压、短路、断路、超温、超负荷、断电等保护功能 | 1 台 |
3 | 智慧监控区操作 席位 | 人造纤维板开模制作框架、表面喷涂亮面瓷白烤漆、侧边安装蓝色线性 灯光智能造型 | 8 张 |
4 | 椅子 | 不锈钢框架、皮质木艺结合座椅靠背及坐垫、可调节角度 | 8 把 |
3.9 智能办税区辅助设备
1 | 3D 全息广告机设备 85CM(含广告设计及安装辅材) | 显示尺寸 85*85cm,分辨率 1600*766dpi,LED 灯珠数 766PCS,可视角度>170°,额定功率 60W,转数约 700 转/分钟 电源输入电压 AC100~240V 50/60Hz电源输出电压 6A DC24V 产品输入电压 6A DC24V遥控器功能× 标配存储空间 16GB 视频/图片格式 3D 视频/MP4/AVI/RMVB/JPG/PNG 等内容更换方式插卡、手机 APP 软件支持系统 Windows 电脑、xx/iOs 手机上传软件免费 蓝牙音频× | 6 台 |
多台拼接× APP 控制支持亮度调节支持角度调节支持定时开关机× 产品材质 ABS+铝合金+PC使用寿命 20000 小时 质保 12 个月 | |||
2 | 机柜 | 42u 网络服务器机柜 | 1 台 |
3 | 24 口交换机 | 24 口千兆全网管二层交换机,机架式,24 个千兆电口,4 个万兆 SFP+万口,支持通过 console 口管理。交换容量 256Gbps,包转发率 96Mpps, 1U 高度,19 英寸宽,工作温度:0℃~45℃,满负荷功耗 10W。支持 VLAN, 流量控制,ACL,QOS,环网 RRPP,支持 SNMP V1/V2c/V3 网管。; | 3 台 |
4 | USB 摄像头 | USB 高清摄像头,可用于远程办公、视频通话、网络课程。高清分辨率,广角无畸变,自动光纤矫正,视频 3D 降噪。支持 360 度灵活旋转和正负 15 度上下摆动,内置全向降噪麦克风,减少更多杂音干扰。支持 UVC 标准协议,插上电脑就能用。 | 10 台 |
5 | 后台坐席耳麦 | 佩戴方式:头戴护耳式, | 10 个 |
6 | 信息屏(55 寸壁挂式) | 1. 55 吋液晶广告显示器; 2.16:9 显示比例 1920*1080 分辨率 3.含 andriod 智能系统,自带广告播放软件,可设置广告播放内容时间; 4.2GB Ram,16GB Rom; | 2 台 |
7 | 吸顶音响 | 6 英寸吸顶音响 | 30 台 |
8 | 调音台 | 高质量,低噪声xx话筒输入,每个输入通道超低阻抗电路设计,外部 电源,使用方便灵活。 | 1 套 |
9 | 十路混音器 | 1.可实现 5.1 声道卡龙头输出; 2.信噪比>80db; 3.频响范围在 20Hz-20KHZ; | 1 台 |
10 | 功放 | 额定功率(8Ω/通道):2x350W额定功率(4Ω/通道):2x750W额定桥式功率(8Ω):900W 频响范围:20Hz~20kHz 谐波失真率:<0.05%20Hz-20KHz电压增益:40dB 上升速率:>30V/ms信噪比:>115dB 电力消耗 8W 额定功率:550W 阻尼系数:>300(8Ω)(5Hz-1KHz)输入灵敏度:1.1V/26dB/32dB 输入阻抗:20kΩ/Balacde, 10kΩ/un-Balanced转换速率:30V/ms 指示灯:LED 散热:2 direct currents fan | 1 台 |
工作电压:交流电 230V,50/60Hz安森美大功率管 保护方式:功率保护、温度功率控制、功放输出短路、过载保护、输出 直流保护 |
3.10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集成管理平台
1.智慧办税厅管理系统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进行软 | ||||
件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在设计和开发中完全符合国家税务 | ||||
总局相关规范要求。 | ||||
2.平台设计时充分考虑设备接入的开放性和设备型号的兼容性, | ||||
同时可支持不同级次税务机关的平滑接入,自动完成级次设置。 | ||||
3.界面设计原则:简洁、高效,符合主流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规范。 | ||||
4.功能模块包含终端设备管理、设备运行数据管理、智能设备运 | ||||
行功能、智能柜台与后台服务人员的管控、纳税人学堂管理、数 | ||||
据接口管理、数据可视化。 | ||||
(1)硬件设备管理子系统主要功能由硬件设备注册、启用、停 | ||||
用、状态监控、远程开关机、异常预警等功能; | ||||
(2)运行数据管理子系统:所有自助设备、安防监控、VR 设备、 | ||||
多媒体交互设备等产生数据进行归集并做可视化展示。 | ||||
(3)数据管理子系统:可完成数据的导入和导出,支持多种格 | ||||
式文件数据处理并做可视化展示。 | ||||
(4)对智能柜台的功能进行维护管理、对智能柜台设备相应软 | ||||
1 | 24 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集成管理平台 | 功能描述 | 件嵌入和控制、智能柜台与后台坐席人员进行视频交互沟通,包括后台人员、智能柜台、排队叫号等关联资源进行统一调度,确认后台人员与纳税人可以匹配资源进行连线交互办税。 (5)提供办税预约功能,支持对接智能柜台或微信公众号实现 涉税业务网上预约,根据纳税人和咨询业务类型自动分配给税务 | 1 套 |
人员,业务处理完后反馈给前端系统。 | ||||
(6)纳税人学堂管理:进行录播控制,相对应的软件(服务、 | ||||
APP 等)的管理,对纳税人学堂录播视频、其他视频的管理。线 | ||||
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看视频和现场录播,后台支持对教学的音视频 | ||||
课程、政策文本、常用办税文书等提供完善的发布、审核、下架 | ||||
等管理功能。 | ||||
(7)数据可视化展示:将当前办税大厅的所有信息以数字化、 | ||||
可视化的形势动态全景呈现。整合当前税收数据资源,通过文字、 | ||||
图形和视频等多种方式,实时显示大厅运行状态、办税服务大厅 | ||||
监控、纳税服务数据等信息。 | ||||
(8)第三方设备接入:提供智能设备的接口服务,提供统一终 | ||||
端服务插件,作为设备重启、开关机的管控,同时作为智能设备 | ||||
与税务专网数据转发的载体,接收智能设备的数据,采集智能设 | ||||
备的硬件信息,加密传输到智能管控平台,转发到相应支撑系统; | ||||
提供通用智能设备运行日志上报接口,作为硬件运行状态监控日 | ||||
志,作为管控平台数据统计、分析和大屏展示的基础数据。 |
(9)第三方数据接入及可视化展示。 |
3.11 云资源和云保护
1 | 云资源 | 要求接入宁夏政务云并做到物理和环境安 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 用和数据安全、安全管理。 | 三年费用 |
云保护 | 达到等级保护(2.0)三级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