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18-02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老厂区整体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宜宾城市发展规划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老厂区的土地纳入城市统一规划中。2011 年 8 月,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整体搬迁的议案》,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征地征收办公室等相关政府部门签订了公司老厂区资产移交协议(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2016-072)。根据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协商,宜宾纸业老厂区整体搬迁补
偿采取分期补偿的方式。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中心”)等,参考四川天健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宜宾市岷江西路 54 号的生产厂区整体搬迁所涉及资产损失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川xxx报[2017]40 号)的评估结果 148,820 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进行沟通协商,就双方形成一致意见的
部分,签订补偿协议进行补偿。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征收中心对公
司位于宜宾市安阜岷江西路 54 号的地块(土地面积 359,574.37 平方米)签订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土地收储补偿协议》,协议确定的补偿金额为 20,473.83 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临时公告,编号:临 201 7-023)
为尽快获得搬迁补偿资金,加快推动公司生活用纸项目建设,经过各
方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宜宾市委、市府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最后
确认余下的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存货和停产损失等,按 108,346.17 万元人民币进行补偿。
至此,宜宾纸业老厂区整体搬迁补偿全部确定,搬迁补偿金额共计 1
28,820 万元人民币。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征收中心等签订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整体搬迁补偿协议》。本协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搬迁补偿金额
老厂区整体搬迁补偿金额为 128,820 万元人民币。其中:征收中心已
于 2017 年 2 月及 2018 年 2 月分别向公司预支搬迁补偿款 20,000.00 万元人民币、33,000.00 万元人民币。扣减前述预付款后,征收中心还应支付公司搬迁补偿款 75,820 万元人民币。
(二)未尽事宜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整体搬迁如有未尽事宜,以市委、市政府审定及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本次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确认的搬迁补偿款 108,346.17 万元,将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在扣除对应的资产
价值、停产损失以及员工安臵等相关费用后预计将实现大约 2.2 亿元收益,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搬迁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就搬迁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