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持有效证件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 JR/T 0083-2013,是由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 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以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 》,若保险事故发生时该标准有最新版本的,则以最新版本为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伤残评定标准》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单明细表约定的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