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HZ21-257
珠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Z21-257
采购计划编号:440442-2021-00521
采购人: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xxx
日期:2021 年 8 月
第 1 页 共 79 页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二、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三、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四、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五、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六、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七、 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
八、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九、 投标文件建议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胶装。多包组项目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组的,建议每个包组分别装订。
十、 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8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28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 31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41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66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09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9 月 16 日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442-2021-00521
项目编号:HZ21-257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0,000.00 元采购需求: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90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 | ||||||
1-1 | 通讯指挥车 | 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移动应急指挥车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0 | 2,900,000.00 |
购项目 |
x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4.1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
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5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6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xxxxxx.xxxxxx.xxx.xx/)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1 年 09 月 02 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 14:30:00 至 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09 号
方式:现场获取售价:3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xxxx)
xx:xxxxxxxxxxxxxxx 00 x 07 号开标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
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
项:
5.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5.1.1 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招标文件
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招标文件。
5.1.2 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xxxxxxxxxxxxx@xx.xxx)。《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网上报名须另加人民币 50 元)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5.1.3 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1 份,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 1 份。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 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205910600182
5.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3 已报名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之前已注册的供应商不需重复注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
联系方式: 07562990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09 号联系方式:0756-2600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26 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若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节能产品进行响应,并提供该产品的强制性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部分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条款的要求的逐条响应(若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条款的要求的逐条响应并标注证明文件所在页码(若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未响应或未标注证明文件所在页码,对应项将不予以计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5.项目需求书中标注“●”号的为采购的核心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且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6.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 项目 | 一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 2,900,000.00 元 |
7.本项目的所有标的为工业。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二、项目要求
x项目建设的应急指挥车采用中巴类底盘改装,项目建设完成后可确保珠海市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及所属单位能在无遮挡区域随时、随地搭建全天候的应急通信指挥部。为各种大型活动保障、应急救援任务现场与各级指挥中心提供稳定可靠的音视频通信和数据通信保障。实现应急任务现场与各级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综合联动,实现应急通信保障的实时化、网络化和可视化,从而提高队伍的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综合保障的能力。
应急指挥车 | |
数量:1 辆 | |
(一)底盘及上牌 | |
1 | 底盘(1 辆): (1)长:7000±50mm;宽:2040±20mm;高:2620±50mm; (2)发动机:≥3900ml,最大功率≥150kw; (3)最大总质量≥5500kg,整备质量≤3600kg; (4)燃油:汽油; (5)最高设计车速≥120km/h; (6)变速箱类型:不低于 5 挡手动; (7)车身左右侧均为整体一体化隐私玻璃; (8)其他未明确配置不低于基础车辆基本配置; (9)以上(1)~(5)项参数指标需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或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10)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底盘改装为指挥车后的可上牌承诺函(格式自拟)。 |
2 | 车辆购置税(1 项): 改装为指挥车后,上牌前承建单位代为缴纳车辆购置税。 |
3 | 上牌及保险(1 项): 指挥车上牌、购买交强险、百万商业险等。 |
(二)卫星通信系统 | |
1 | ●Ka 频段全自动高通量卫星便携站(1 套): (1)Ka 波段卫星便携站采用一体化设计,自动对星同时自动上线入网,使用中星 16 号卫星; (2)内置 GPS 或北斗模块,自动获取当前经纬度; (3)支持 OpenAMIP 协议配置参数; (4)等效天线口径≥0.45m,功放≥4w; (5)终端站的上行带宽≥6Mbps,下行带宽≥20Mbps; (6)内置调制解调器、无线路由、电源管理设备等,满负荷电池供电时间≥4h; (7)收发信机 TX 模块:输入频率:1400-2400Mhz 输出频率:29.5-30.0Ghz 本振频率:27.6Ghz;收发信机 RX 模块:输入频率:17.8-19.0Ghz;19.0-20.2Ghz 输出频率:950-2150Mhz 本振频率: 18.05GHz(22KHz 开)/16.85 GHz 或 18.05Ghz/17.65Ghz/17.35Ghz/17.65Ghz; (8)内置调制解调器:下行信道标准:DVB-S2 自适应编码和调制(ACM)载波速率:1.5Msps-67Msps调制:QPSK, 8PSK, 16APSK, 32APSK 编码:LDPC,BCH FEC:QPSK(1/4, 1/3, 2/5, 1/2, 3/5, 2/3, 3/4, 4/5,5/6, 8/9)、8PSK(3/5 ,2/3, 3/4, 5/6, 8/9)、16APSK(2/3, 3/4, 4/5, 5/6, 8/9)、 32APSK(3/4, 4/5, 5/6, 8/9); |
(9)上行信道(TDMA)接入方式:MF-TDMA,动态信道;符号速率:128,256,320,384,512, 640,832,1024,1280,1536,2048,2560,3072,4096,5120,6144 最大数据速率:12Mbps 调制:BPSK, QPSK, 8PSK, 16QAM 编码:TPC FEC:BPSK(1/3 , 2/5)、QPSK (1/2,2/3,3/4,4/5,6/7)、8PSK (2/3,3/4,4/5,6/7); (10)内置调制解调器安全功能:AES-256 位链路加密;IPSEC 客户端;ACL 防火墙;X.509 终端认证; (11)内置调制解调器支持 TCP 加速、VoIP 优化、HTTP 加速和压缩、GTP 蜂窝数据加速、最大 2000个 TCP 会话连接、二层帧加速转发; (12)防护等级≥IP65; (13)工作温度:-30~+55℃; (14)整套设备背负全重(含天线、电池、收发信机、卫星调制解调器等所有部件)≤11kg。 | |
2 | Ka 频段高通量卫星通信费(1 台): (1)含不限时长、不限流量 Ka 频段高通量卫星链路(最高下载速率可达 40Mbps 以上)一年通信使用费,上行带宽≥6Mbps,下行≥10Mbps。 |
3 | 车载北斗通信终端(1 台): ▲(1)用户卡通信频度 60 秒,符合北斗标准通信协议,符合 JT/T 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 定位系统 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支持无源实时定位,有源实时定位,短报文收发,授时等功能。在静止及运动速度 120 公 里/小时时,定位精度:水平:优于 10m;(HDOP≤4,95%);垂直:优于 10m;(VDOP≤4,95%);测速精度:优于 0.5m/s(95%)。授时精度等于或优于 1us(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
(三)800M 专网语音通信系统 | |
1 | ●数字基站(1 套): (1)主要用于热点地区扩容、盲区覆盖等情况。所投基站必须无缝接入珠海市现有 800M 集群系统交换中心,实现现有 TETRA 基站所有功能; (2)跨基站单呼:支持跨基站之间的单呼呼叫以及对漫游用户的呼叫; (3)跨基站组呼:联网的系统支持跨基站的组呼,并且在多个用户同时通话时,话音强度不能减 弱。在联网交换中心的管理终端上设置跨基站组呼的参与基站,当该组呼叫发起时,未设定的参与基站不分配信道。在已设定的参与基站中如果没有该组用户也不分配信道。跨基站组呼具有维持(只有主叫用户可以拆线)功能和迟后进入(组呼发起后,后登记的该组用户自动加入该组呼叫)功能; (4)漫游组呼:漫游用户可以发起本基站组呼或跨基站组呼; |
(5)移动性管理:移动性管理包含开机登记、群登记、关机注销、组登记、组注销、越区切换/漫游等业务; (6)基本话音业务:基本语音业务包括单呼、组呼、调度台互连呼叫、电话互连呼叫、系统全呼、广播呼叫、MPT 系统互连呼叫等; (7)基本数据业务:短消息传输、短消息上拉、状态消息和紧急告警等基本数据业务; (8)补充业务功能:紧急呼叫、动态基站分配、优先接入、呼叫优先级等业务; (9)TETRA 标准采用 TDMA(双时隙)多址方式,25KHz 信道间隔、π/4 DQPSK 调制方式、数据传输速率为 28.8kbps; (10)频率范围-MHz 806-866 MHz ;发射频段 851~866MHz ;接收频段 806~821MHz ; (11)载波数:两载波; (12)增益:11±0.5 dBi; (13)驻xx≤1.5; (14)极化方式:垂直; (15)双工间隔 45MHz ;载波间隔 25KHz; (16)语音编码方式 :ACELP; (17)最大输出功率:≥40W; (18)参考灵敏度: -121dBm(静态);-113.5dBm(动态); (19)分集接收:两分集 (2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体制》SJ/T11228-200》; (21)投标产品必须具有有效期内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需提供型号核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数字车载台(1 台): (1)无缝接入珠海市现有 800M 专网语音通信系统; (2)频率范围:807-870Mhz; (3)发射功率≥3W; (4)静态接收灵敏度≤-116dBm;动态接收灵敏度 ≤-107dBm; (5)显示屏≥640,480 像素,65k 真彩,对角线尺寸≥2.8 英寸; (6)通话组(TMO)≥3000 个;通话组(DMO)≥1000 个; (7)定位精度(-130dBm)≤5m 的概率≥50%; (8)中文显示及输入:支持并具备多种输入法(包括拼音、笔划、简体、繁体等); (9)长短信功:单条短信可编辑、接收的汉字≥500 个; (10)支持:单站集群提示、通播组呼叫、紧急呼叫 TMO、紧急呼叫 DMO、讲话方身份显示、优先级监听、短信组发、来电显示、半双工/全双工、遥毙、x开、呼叫记录:未接,已接,呼出列表 |
3 | 手持台多联充(1 套): |
支持同时为≥6 台手持台充电。 | |
(四)4G/5G 公网通信系统 | |
1 | 车载多卡聚合路由器(1 台): (1)整机金属外壳,屏蔽电磁干扰,外壳自然散热,无风扇静音设计; ▲(2)设备内置≥4 个 4G 全网通模组,≥1 个 5G 模组;工业级无线模块,抗干扰强,传输稳定;全网通,SIM 插槽均支持移动、电信、联通 SIM 卡(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 ▲(3)聚合功能:4G/5G 和有线网络热备份、 2G/3G/4G/5G 多卡聚合、多链路聚合(5G、LTE、卫星、 自组网、PDT 专网语音基站、 有线等)、上行视频加速模 块、下行视频加速模块(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加盖投标人xx); (0)支持 TCP/IP,UDP,ICMP, SMTP,HTTP,POP3,OICQ, TELNET,FTP 等协议; (5)支持点到中心链路、点对点 链路 (6)视频监控协议:至少支持 RTSP-TCP、RTSP-UDP; (7)视频会议协议:至少支持 RTP-TCP、RTP-UDP、H.323、SIP; (8)设备在线保障:智能防掉线,在线检测,在线维持,掉线自动重拨,异常自动复位,确保设备永远在线; (9)卡类型:SIM 卡支持热插拔,支持物联 网 SIM 卡、APN 专网卡; (10)WiFi 热点:支持 802.11ac 2.4GHz&5GHz 双频 WiFi; (11)5G 模组:支持 SA 和 NSA 网络部署;5G 数据业务峰值速率:下行:≥3.2Gbps,上行:≥ 500Mbps; (12)4G 数据业务峰值 速率:下行:≥70-80Mbps,上行:≥30-40Mbps。 |
2 | 智慧协同网关软件(1 套): (1)与车载多卡聚合路由器的聚合服务器配套使用,布置在云端; (2)视频监控协议:至少支持 RTSP-TCP、RTSP-UDP; (3)视频会议协议:至少支持 RTP-TCP、RTP-UDP、H.323、SIP; (4)内网互通:至少支持点到中心链路、点对点链路。 |
3 | SIM 卡(3 张): 由业主方提供身份证供中标人按采购要求办理 SIM 卡业务。 |
(五)车载高清远程通信系统 | |
1 | 车载分体式云通讯终端(2 台) (1)指挥车与指挥中心各 1 台;用于保障指挥车与珠海市应急管理局、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等各级指挥中心召开点对点、点对多点高清视频会议; (2)支持 4K/H.265、SVC 柔性编码,增强型 OPUS 音频编码; |
(3)支持 2 路 RJ45(MBI 多媒体总线),1 路 HDMI 接入; (4)支持 HDMI 4K 输出; (5)音频输入:XLR(卡侬)*2,RCA(莲花)*1,RJ45*2; (6)音频输出:RCA(莲花)*1; (7)超强网络适应性:30%丢包视频不xx不花屏,50%丢包下视频可传输,80%丢包下声音可辨识; (8)支持会场画面轮询显示; (9)支持 10/100/1000M 有线、无线 WIFI 网络连接; (10)需提供投标设备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 | 私有云平台接入(1 项): 接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私有云视频会议平台,并缴纳 1 年费用。 |
3 | 车内视频会议摄像机(1 台): (1)≥800 万像素; (2)支持分辨率:4k、1080p 并向下兼容其它分辨率; (3)≥12 光学变焦 ; (4)水平旋转:等于或优于±170°;垂直角度:等于或优于±30°; (5)1 路 RJ45: 10M/100M/1000M 自适应以太网;支持 PoE(隔离); (6)1 路, HDMI: 版本 1.4a, 最高支持 4kp30; (7)1 路, 3G-SDI,最高支持 1080p60; (8)支持 VISCA/Pelco-D/Pelco-P 等控制协议。 |
4 | 数字全向麦克风(1 台): 拾音距离≥8 米。 |
5 | 车载专网通讯终端(1 台): (1)适用于卫星通信场景,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已建视频会议系统兼容; (2)多媒体框架协议:ITU-T H.323、IETF SIP; (3)视频编解码协议:H.265、H.264 HP、H.264 BP、H.264 SVC、H.263、H.263+;音频编解码协议:OPUS、AAC-LD、G.729A、G.722、G.711U、G.711A; (4)双流协议:ITU-T H.239、BFCP(Binary Floor Control Protocol)、数据; (5)网络传输协议:TCP/IP、RTP、RTCP、DHCP、DNS、SMTP、SNMP、 SNTP、 Telnet、 SSH、 HTTP、 HTTPS、TR-069; (6)数据内容分辨率:最高支持 3840×2160 25/30/50/60fps,并向下兼容 1080P、720P 分辨率; (7)音频特性:快速回声消除、自动噪声抑制、自动增益控制、语音清脆化、语音增强、支持唇音同步; (8)网络适应性:IPV4 和 IPV6、DiffServ、URI 呼叫、超强纠错(SEC) 、丢包重传(ARQ)、视频 FEC(前向纠错)、智能调速(IRC)、音频后向纠错(PLC); |
(9)网络安全:信令 H.235/TLS 加密、媒体 SRTP 加密、会议接入密码、会议控制密码、管理员密码、支持双流加密; (10)防火墙穿越:H.460 公私网穿越/静态 NAT; (11)视频输入接口:HDMI 数量≥2,HT-RX 数量≥1;视频输出接口:HDMI 数量≥2; (12)音频输入接口:卡农头数量≥1;HDMI(音频输入)数量≥1;RCA 数量≥2;音频输出接口: HDMI(音频输入)数量≥2;RCA 数量≥4; (13)其他接口:USB 数量≥2,10/100/1000M LAN 数量≥2,POE 网口数量≥1,RJ45 串口数量≥2, WIFI(内置)数量≥1,蓝牙(内置)数量≥1; (14)IP 支持带宽:IP 线路下,支持的音视频会议速率为 64kbps~8Mbps; (15)视频抗 IP 网络丢包能力:带宽 1Mb/s 及带宽 2Mb/s 情况下,35%网络丢包时,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不影响会议继续进行;带宽 3Mb/s 及以上,40%网络丢包时,语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不影响会议继续进行;音频抗 IP 网络丢包能力:80%网络丢包时,声音清晰,不影响会议继续进行; (16)低带宽性能测试:视频能力(H.264):以分辨率 1080P60 帧建立视频会议,测试音视频信号正常时所需最低带宽 768kbps;视频能力(H.265):以分辨率 4K30 建立视频会议,测试音视频信号正常时所需最低带宽 1Mbps;三显功能:支持在一个显示设备上显示输出远端图像、本端图像和辅流图像(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六)音视频系统 | |
1 | 无人机视频接入(1 项) 车辆改装时,提供相应视频接口,可通过有线接入方式将无人机视频传输到指挥车,并在指挥车显示屏实时显示无人机采集的视频。 |
2 | 分布式系统高清输入节点(≥10 路): (1)不低于 2K 分辨率分布式高清输入节点,接口支持 VGA、YUV、DVI、CVBS、HDMI、SDI、HD-SDI、 3G-SDI 等接口; (2)系统具备交互式控制和显示功能; (3)可以将视频在操作端上的虚拟拼接屏进行拼接、层叠,对应的物理拼接屏实现和操作端完全一样的视频组合方式,所见所得;操作端可感知单元控制的设备的状态和数据; (4)系统为完全分布式结构,无服务器。系统中任意一个单元断电,均不影响系统继续运行,仅影响该单元对应的局部功能; (5)系统具备严格的权限控制能力:在可编程人机界面上,管理员可独立创建和删除用户,并对其控制行为进行严格区隔,对用户进行授权管理。管理员也能修改自己和其他用户的密码。管理员上述管理能力完全不需要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参与即可在可编程界面上完成,仅存储于本地,操作 过程无需联网,安全保密; |
(6)每个单元均具备音频、视频、控制的双向交互能力:即可将本地高清视频编码回传,同时可并行解码 ≥16 路 CIF 或≥ 4 路 1080 任意拼接、缩放(scale)输出; (7)单个视频流在多个单元分割输出显示时帧同步:每个单元均有发现协议和对时协议,确保单个视频流在多个单元分割输出显示时帧同步;每个单元硬件具备≥ 1 路高清输出、≥ 1 路模拟高清输出(VGA 或色差),≥ 1 路复合视频输出。输出可同源也可不同源; (8)双向反馈:每个单元具备≥ 1 路双向 RS232 串口、≥ 1 路独立双向 485、≥ 3 路红外发 送端子、≥ 3 路 IO 端子控制能力,既可以受控发送 RS232 信号、红外信号和 IO 信号,也能获取 RS232 信号和 IO 信号发送到计算单元进行预定动作,并能反馈到操作 PAD 上。 | |
3 | 分布式系统高清输出节点(≥8 路): (1)不低于 2K 分辨率分布式高清输出节点,接口支持 VGA、YUV、DVI、CVBS、HDMI、SDI、HD-SDI、 3G-SDI 等接口; (2)系统具备交互式控制和显示功能; (3)可以将视频在操作端上的虚拟拼接屏进行拼接、层叠,对应的物理拼接屏实现和操作端完全一样的视频组合方式,所见所得;操作端可感知单元控制的设备的状态和数据; (4)系统为完全分布式结构,无服务器。系统中任意一个单元断电,均不影响系统继续运行,仅影响该单元对应的局部功能; (5)系统具备严格的权限控制能力:在可编程人机界面上,管理员可独立创建和删除用户,并对其控制行为进行严格区隔,对用户进行授权管理。管理员也能修改自己和其他用户的密码。管理员上述管理能力完全不需要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参与即可在可编程界面上完成,仅存储于本地,操作过程无需联网,安全保密; (6)每个单元均具备音频、视频、控制的双向交互能力:即可将本地高清视频编码回传,同时可并行解码≥ 16 路 CIF 或≥ 4 路 1080 任意拼接、缩放(scale)输出; (7)单个视频流在多个单元分割输出显示时帧同步:每个单元均有发现协议和对时协议,确保单个视频流在多个单元分割输出显示时帧同步;每个单元硬件具备≥1 路高清输出、≥1 路模拟高清输出(VGA 或色差),≥1 路复合视频输出。输出可同源也可不同源; (8)双向反馈:每个单元具备≥1 路双向 RS232 串口、≥1 路独立双向 485、≥3 路红外发送端 子、≥3 路 IO 端子控制能力,既可以受控发送 RS232 信号、红外信号和 IO 信号,也能获取 RS232信号和 IO 信号发送到计算单元进行预定动作,并能反馈到操作 PAD 上。 |
4 | 车顶超高清一体化摄像机(1 套) (1)1/1.8" Progressive CMOS,≥800 万像素逐行扫描 CMOS,最高分辨率 3840×2160; (1)星光低照 0.00003Lux @(F1.5,AGC ON),具有优良的夜视效果; (3)≥23 倍光学变倍,≥16 倍数字变倍; (4)独有双舱设计、摄像机与白光补光灯隔离、有效隔热隔光、白光距离 60 米、可辅助照明、夜间可捕捉清晰的彩色图像; |
(5)室外全天候环境设计、带雨刷、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6; (6)视频输出接口:≥1 路网络高清视频输出、≥1 组 RS485 控制接口。 | |
5 | 主显示单元(1 台): (1)屏幕尺寸:≥55 英寸; (2)运行内存/RAM≥2GB;存储内存≥16GB; (3)屏占比≥90%; (4)HDMI2.0 接口数≥2 个; (5)USB2.0 接口数≥1 个; (6)刷屏率≥60Hz; (7)屏幕分辨率:超高清 4K; (8)响应时间≤8ms; (9)支持 HDR 显示; (10)对比度:1200:1; (11)自带摄像头。 |
6 | 无线投屏器(1 台): USB 接口,支持高清视频一键投屏。 |
7 | 车载超薄折叠屏(1 台): ≥21 寸工业级高清液晶监视器,支持高清视频显示,HDMI 高清接口 |
8 | 高清硬盘录像机(1 台): (1)支持 4K 超高清音视频录像及回放,视频输入 4 路, 音频输入 4 路; (2)HDMI 输出 2 路,;VGA 输出 1 路,与 HDMI 1 同源;音频输出 1 路,RCA 接口; (3)含 2T 硬盘。 |
9 | 车顶长条显示单元(2 套): 车顶左右两侧安装,≤P6 间距单色屏,≥2.5 米长,≥0.2 米高,支持显示汉子、数字、字母,可通过工控机更改显示内容,显示速度可调。 |
10 | 有线鹅颈话筒(3 只) (1)全金属方柱型话筒杆,内置进口金膜拾音头; (2)采用全数字会议技术,符合 IEC60914 国际标准;xx稳重的台面式强抗静电功能设计; (3)采用全铝合金底座、一体成型枪式话筒杆,并采用声干涉原理,有极好的超指向性能; (4)支持 48V 幻象供电;采用数字强抗干扰技术,确保会场内设备不受手机、蓝牙、无线电、WiFi等信号干扰; (5)频率响应:不低于 40Hz~20KHz;信噪比:>90dB |
11 | 无线话筒和接收机(1 套) |
(1)调制方法:FM 调频 (2)有效工作距离:≥50m (无干扰情况下) (3)频率响应 100Hz~15kHz (+1 dB,-3 dB)发射机部分: (1)射频输出功率:高输出 30mW;低输出:10mW (于 50Ω, 可切换) (2)收音头:动圈式,心型指向性: (3)电池供电 | |
12 | 车载矩阵调音台(1 台): ▲(1)通道数:输入≥18 路,输出≥8 路;支持自动混音、自动增益、噪声消除、回声消除、反馈消除等功能(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控制接口:≥2 个 GPIO,≥1 个 RS485,≥1 个 RJ45 控制接口; (3)最大增益:≥50dB,量化位数:≥24bit,采样率:≥48kHz; (4)总谐波失真+噪声:≤0.003 @20-20KHz ,18dBu; (5)底噪(A-计权):-90dBu,延时存储:≤2s,输入至输出系统延时:≤5ms; (6)输入、输出阻抗(xx式):20kΩ,最大输入、输出电平:不低于+18dBu,xx; (7)等效输入噪声 EIN(20-20kHz,A 计权)≤-110dBU,幻象电源(每输入):48V; (8)输入共模抑制:不低于 70dB@80Hz,通道隔离度:不低于 104dB@1k Hz; |
13 | 车内音响(1 套): (1)车内 2.0 高保真音响,分段式设计,≥2 只 2 英寸全频扬声器; (2)频率响应 40-20,000 Hz; (3)输出功率≥20×2。 |
14 | 车顶防水型音柱(4 只) (1)额定功率:≥60W; (2)额定输入:70/100V; (3)灵敏度(1m,1W):91dB±2dB; (4)最大声压级(1m):108dB±2dB; (5)频率响应:90-16,000Hz; (6)尺寸:210(±5mm)×180(±5mm)×650(±5mm)。 |
15 | 音频功放(1 台) (1)支持 100V, 70V 定压输出。具备 LED 显示器,作状态显示,包括电源指示灯、削顶指示灯、信号指示灯、保护指示灯、温度指示灯; (2)支持 1 路 XLR 插口音源输入,1 路 6.35mm 插口音源输入,1 路 XLR 插口音源输出,1 路 6.35mm 插口音源输出; |
(3)输出短路保护并示警; (4)信噪比:>80Db;额定输出功率不低于 300W,与车顶防水音柱匹配。 | |
(七)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 | |
1 | 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1 套): (1)整体采用 IP 网络化、视音频一体化架构、分布式无服务器的架构,具有低耦合、高同步、运行稳定、扩容方便、施工简单、后期维护效比高等特点。 (2)根据应急移动通信指挥平台输入输出节点,坐席协作管理设备支持主备热备份功能,当主链路出现故障时,自动热跳转到备份主机链路,无需人工干预; (3)支持软件点名功能,当软件选中时,节点所有指示灯闪烁; ▲(4)支持分布式节点的统一管理,实现系统的分级权限管理,实现在线灾备,任务定时执行,云存储备份,系统随机扩容,和手势操作等所见所得的人机交互控制功能(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支持 HDMI2.0B,信号接入支持 4K 分辨率并向下兼容,支持 2K@60 带宽内的任意分辨率自定义输出,以适配 LED 分辨率; (6)视频投屏包括 1080P、2K 等分辨率的视频源多路输出投屏至显示单元时,无延时,视频还原度高,不掉帧不xx (7)信号切换即时,切换过程无黑屏,无迟滞或者延迟,无需重新同步信号 (8)对接安防平台功能:可对接海康、大华、宇视、科达等主流安防平台、支持 GB28181 的安防平台,支持视频云,可对接宝利通等视频会议,无需其它编码器解码器等 (9)支持席位双向可视对讲,多个节点组成的席位,可获得当前席位用户信息,并进行双向音视频通话或仅语音通话,最多可实现 16 方同时通话。(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语音调度:支持多终端(如短波、超短波、视频会议终端、固话、手机、集群终端、移动 APP 等)混合音频组会,具备添加、踢出、重呼成员、成员静音/恢复音频等多方会商控制功能;支持语音广播及 TTS 功能;可通过 PSTN/PLMN 电话、VOIP、APP 等方式自动外呼、广播通知多个用户 (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视频调度:支持会议视频、监控视频、指挥视频、自有视频、声像文件、移动 APP 等各类视频源的接入;支持摄像头信息获取、摄像头图像实时查看、历史录像查看、摄像头云台控制等功能;支持多种协议如 RTSP/RTMP/HTTP 的视频源接入,并支持将各路视频输出到各终端(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2)投标人投标分项名称可为类似或相近名称,但功能需满足以上 1-11 条要求 | |
2 | 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授权(64 位): 终端用户授权数,授权并发 2K/1080P/720P 终端用户数。 |
3 | 可视化 KVM 坐席协作管理系统(1 套): (1)基于视频全 IP 化构架系统,与 4G、5G、有线网以及卫星通信专网等通信手段完美融合后组成的可视化 KVM 坐席协作管理系统; (2)支持 H.26x 系列,MPEG 系列,AVS,RMVB 等先进的视频编码压缩算法,适应无线信道,配备的通信协议处理模块,具有高速的网络访问能力,集编解码、通信协议转换等功能于一体,满足应急通信、灾害救援、指挥调度的高质量视音频传输需求及 KVM 坐席协作管理系统; (3)系统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实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在异地异网情况下实现全部功能的统一部署和管理;系统实现了平战结合,为应急指挥提供了最广泛的通信能力,指挥中心可同时直接调用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多路高清音视频信号,无需应急移动通信指挥平台任何操作; (4)支持分辨率:2K/30 并向下兼容 1080P\720P\标清; (5)支持音视频传输路数:带宽允许情况下,可同时传输不低于 4 路 1080P 音视频; (6)产品支持将 HDMI/DVI/VGA/光纤等信号采集、编码后以 IP 流方式发送到网络,同时接收 IP 码流并解码,送 HDMI/DVI 输出口显示最大分辨率不低于 1080P/60Hz; (7)支持 GIS 系统调用,支持定位数据传输; (8)可实现在操作终端上对输入信号实现预览。 |
(八)信息处理系统 | |
1 | 移动处理终端(1 台): 配置不低于:≥15 寸高清显示屏,不低于 Cpu:I7 10 代处理器,内存:≥16G 内存,硬盘:≥500G固态硬盘,≥4G 显存独立显卡,正版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含无线鼠标等。 |
2 | 综合业务单元(1 台): 16 口交换机,支持 POE 供电 |
3 | 多功能信息处理终端(1 台): 具备打印、复印、扫描功能,激光彩色,A4 幅面,支持无线 + 有线接入 |
(九)集中控制系统 | |
1 | 集中控制主机(1 台): (1)支持≥10 路串口,≥8 路 IR,≥8 路弱继电器,≥8 路 IO,≥4 路模拟输入,≥1 路模拟输出,≥2 路 NET 口; (2)双向反馈,可显示温度、湿度、pm2.5 及xx环境状态; (3)可视化 HDMI 高清调试监控接口;可扩展硬盘,记录所有日志; (4)可分配不同账号、并单独设置权限;程序可上传云端;支持双冗余备份;跨平台多操作终端 |
实时同步界面反馈;支持多种控制模式如:PC 控制、IPAD、Android 触摸屏、墙上面板控制等,并支持 IE 游览器;一键保存会场环境状态,一键恢复; (5)支持远程控制;控制接口可扩展;支持一键式联动控制功能,控制软件中文界面,提供开放 式可编程控制平台;支持第三方设备控制。 | |
2 | 控制终端(1 台): (1)屏幕尺寸:≥9 英寸电容式触摸屏,多点式触摸屏,屏幕分辨率不低于 2K,内存≥8G,存储容量:≥128GB; (2)续航时间:≥8 小时; (3)WiFi 功能:支持 802.11a/b/g/n 无线协议。 |
3 | 无线路由器(1 台): 双频大功率无线路由器,支持 WIFI6,支持 MU-MIMO 规格至少为 6x6,信号覆盖半径≥30 米。 |
4 | 分线器(1 台): 支持 RS485 等信号分线器,支持多系统同时控制一台设备 |
5 | 车载设备集中监控软件(1 套): (1)多操作终端实时界面同步;支持后期系统界面、脚本语言编程,可按用户需求定制化界面管理; (2)支持对输入输出节点、调音台、硬盘录像机,车顶/车内摄像机、折叠升降照明等设备进行集中控制; (3)支持分布式音视频控制,具有成熟的音视频设备分布控制的功能模块。 |
(十)安全警示系统 | |
1 | 长排警灯(1 套): 1.5 x LED 长排警灯,含≥200W 警报器,含喊话器,颜色符合使用要求。 |
2 | 频闪灯(10 只): LED 长条形频闪灯,尺寸与整车协调、含频闪灯控制器,颜色符合使用要求。 |
3 | CO 报警器(1 套): 车内合适位置安装 CO 报警器,支持声音报警。 |
4 | 倒车后视/倒车雷达(1 套): 1080P 高清防水红外摄像机,≥7 寸屏,倒车自动显示倒车视频,四点倒车雷达。 |
5 | 行车记录仪(1 套): 支持 1080P 全高清,三车道全覆盖,前后双高清摄像头,配≥64G 存储卡 |
6 | 灭火器(2 只): 2Kg,干粉灭火器。 |
(十一)无人机系统 |
1 | 无人机(1 套) (1)专业级四轴飞行器(含无人机,带屏遥控器,≥2 块电池,专业级相机,充电器等),具备全向感知,智能避障等功能 (2)飞行速度:≥70km/h(S 模式) (3)飞行时间≥30 分钟 (4)最大控制距离:≥8km; (5)镜头:1 英寸 CMOS,2000 万像素,视角:77 °;等效焦距:28 mm;光圈:f/2.8 - f/11;对焦点:1m 至无穷远(带自动对焦) (6)配喊话器、照明灯等 |
2 | 无人机保险(1 项) 行业无人机第三方责任险,含每年不低于两次损坏置换机会 |
3 | 无人机视频接入(1 项) 支持将无人机实时采集的视频传输到指挥车,并在主显示单元实时显示 |
(十二)后勤及辅助系统 | |
1 | 车顶折叠倒伏照明(1 套): (1)大功率 LED 照明灯,通过手柄或者中控系统可直接控制云台转动 (2)折叠升降杆,升降高度:≥1.8 米;光通量:22000lm;功率≥300W;光源:可做泛光; (3)升降杆顶部安装可旋转云台,可上下左右旋转,云台顶部安装一体化高清摄像机 |
2 | 龙门架(1 套): 车顶折叠倒伏照明顶部云台安装,上方可安装一体化摄像机,支持摄像机与车顶折叠倒伏照明的两只照明灯同步旋转。 |
3 | 车内照明系统(1 套): 车内 AC220V 及 DC12V 照明,LED 照明灯,亮度满足视频会商及工作照明要求。 |
(十三)后勤及辅助系统 | |
1 | 车载加固型空调(1 套): 支持制冷制热,制冷量≥4000W,制冷功耗 1950W,制热量 3000W,AC220V 供电,室内噪音≤55dB(A),室内循环风量:600m³/h,车载加固型空调,抗冲击:15/11(g/ms)。 |
2 | 电动升降杆(1 套): 电/气动,升降高度≥6 米,承重≥15kg,上装云台,含弹簧线,用于安装数字基站高增益天线,支持集中控制系统控制。 |
3 | 电动翻转云台(2 套): 支持 0-90°翻转,承重≥15kg,带减震架,支持集中控制系统控制. |
5 | 车载饮水机(1 套): |
防倾倒型,保温时间≥4 小时 | |
6 | 车内接口插(3 套): 包含电源、卡侬、HDMI、网络等接口。 |
7 | 随车工具(1 套): ≥42 件套电讯工具,含三用表、弱电焊接工具等。 |
(十四)车载供配电系统 | |
1 | 车载超静音水冷发电机(1 台): (1)超静音水冷发电机,远程控制面板,电启动,额定功率≥8KVA; (2)7 米噪声≤52dB/3 米噪声≤62dB/1 米噪声≤67dB; (3)冗余电量设计不低于 1.5kw,以供外接设备及后期性能升级; (4)配油量显示表及传感器。 |
2 | 不锈钢油箱(1 台): 定制 1 套发电机油箱,与原车油箱隔离,在油箱加满油后,发电机可满负荷运行≥12 小时,油箱带油量指示。 |
3 | 车载加固型电源(1 台): (1)≥3KVA 车载加固型电源; (2)满足《YD/T 1095-2018》要求规定; (3)输入端允许电压变化范围在 AC100-288V 范围内可正常工作。输入频率应为 50Hz±4%; (4)输出电压稳压精度:-3%~+3%。动态电压瞬变范围-5%~+5%。电压瞬变恢复时间:≤40ms; (5)市电电池转换时间:0ms。旁路逆变转换时间:≤3ms。 |
4 | 通信电源(1 台): (1)DC12V 输出,输出电流≥50A,满足车内直流设备功耗需求; (2)带过载、过压、短路、过温度保护; (3)可承受 300VAC 浪涌输入≥5 秒; (4)带 LED 电源指示; (5)专为精密直接供电设备独立供电,避免纹波干扰。 |
5 | 防雷系统(1 套): C 级电源防雷,天线防雷等。 |
6 | 全车接地系统(1 套): 含接地桩、接地线,静电地拖,机柜接地铜条。 |
7 | 车载智慧电源管理系统(1 套): (1)含智慧空开、漏电保护器、市电/发电指示灯及切换开关、过流过载保护、交直流电压电流表;配电箱面板为数控机床加工,表面喷塑处理,配电箱后背板根据配电需求配备相应数量接口; |
(2)箱体内线缆均带中文标示,捆扎合理美观,部件及线缆固定牢固可靠,火线、零线、地线均带隔离保护,箱体内部件布局合理,维护方便,预留备用空开; ▲(3)过压≥AC280V/欠压≤AC160V(@AC220V 供电时),线路电压恢复正常时,供电自动恢复(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车载电源管理系统内部的智慧空开符合: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的要求,整机高温(运行)测试,在环境温度:60±2℃时,试验周期 24 小时,试验电流约 63A,试验电压约 AC230V 时,测试过程中设备无死机、重启、误动作等现象,远程实时连接服务器不掉线,远程实时连接服务器不掉线,远程任务指令执行两组,组内分闸合闸指令间隔 1 小时,每组指令都能正确执行(需提供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认可或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8 | 电源接口箱(1 套): 金属插头,防水,分路控制。 |
9 | 电源线缆盘(1 套): 手提线缆盘,含约 45 米线缆及防水式电联连接器。 |
(十五)车辆改装及内饰 | |
1 | 车体加固(1 套): 车顶设备、机柜、座椅、发电机等安装位置预埋件焊接及车体整体加固。 |
2 | 车内装饰(1 套): 软包窗框、环保器材制作的各类装饰件、动车窗帘、仿木纹地板革,后舱区铺铝花纹板,含机柜xx装饰。 |
3 | 车顶平台(1 套): 优质汽车型材焊接后电泳,表面铺花纹铝板,防滑设计 。 |
4 | 低围栏(1 套): 不锈钢低护栏,高度≥100mm,安装牢固可靠。 |
5 | 后爬梯(1 套): 不锈钢防滑爬梯,分段式设计,不影响后门开启/关闭。 |
6 | 标准机柜(1 套): 两个≥16U 机柜,骨架采用 2mm 冷轧钢板数控折弯成型,整体焊接而成;机柜表面整体酸洗磷化后喷塑制作,安装设备后,剩余不低于 5U 机柜空间。 |
7 | 标准减震(1 套): 机柜底部分级减震。 |
8 | 文件柜(1 套): |
木质板材喷漆制作,整体美观大方,可容纳随车文件及随车器材。 | |
9 | 会议平台(1 套): 定制会议平台,用料环保,配色与车内装饰协调。 |
10 | 长排沙发(2 套): 尺寸定制,两边带扶手,坐垫及靠背采用成型高回弹泡沫制作,皮套采用高级环保材料制作。 |
11 | 主席位(1 位): 尺寸定制,带滑轨,可左右滑动,靠背角度可调,带通风功能,坐垫及靠背采用成型高回弹泡沫,皮套采用环保材料制作。 |
12 | 机柜电视墙(1 套): 钢骨架电泳后上车焊接,木质基材,面料包覆,木质喷漆,配机柜操作台板。 |
13 | 整车电磁兼容处理(1 套): 整车电磁兼容处理,无线设备同时使用不相互干扰。 |
14 | 发电机静音系统改装(1 套): 发电机舱隔音隔热处理,采用防火、隔热环保材料。 |
15 | 车外接口门(1 套): 可上下翻折,带两只气动支撑杆,带锁。 |
16 | 翻折操作位(1 套): 坐垫采用成型高回弹泡沫制作,皮套采用高级环保材料制作,不用时自动靠墙。 |
17 | 车身尾门改制为双开门(1 套): 原车尾门不便于操作及维修,需改制为双开门,,门上方加装隔音玻璃,整体防水处理。 |
18 | 车尾门玻璃(2 套) 车尾门上方加装两块玻璃,颜色及外观与车侧玻璃一致。 |
19 | 设备安装(1 项): 全车所有设备安装固定,无异响,无晃动。 |
20 | 后舱储物货架(1 套): 车尾部发电机舱根据要求定制。 |
21 | 地板(1 套): 仿木纹地板革,耐腐防水,x 7 平方米,地板铺设平整,粘接牢固美观,无空鼓。 |
22 | 车身油漆及外观喷涂(1 套): 油漆采用知名品牌环保漆,按照使用单位要求进行喷涂。 |
23 | 车辆改装辅料(1 套): 包括专用环保胶类、小型五金件、标准件、密封条、压条、固定支架等。 |
24 | 综合布线(1 套) |
(1)全车线缆无明线,走线规范,整齐带标识,预埋线缆需穿管带保护(2)含整车高清视频线、 高频馈线、网线、电源线、音频线等(3)强弱电分离,信号地/电源地分离。 | |
(十六)随车资料 | |
1 | 指挥车公告(1 项): 车辆改装后外观发生变化,需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申请或扩展工信部指挥车。 |
2 | 出厂测试(1 项): 改装过程及完成后的车辆跑车、淋雨、倾斜、称重、微电脑检测,出厂自检等,交付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
3 | 交付及培训(1 项): |
4 | 系统集成及调试(1 项): 车辆设计、结构/通信/供配电等图纸资料、整车设备测试、系统联调等;包含但不限于客户自备的:无人机、自组网设备、天通卫星通信设备等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等工作。 |
5 | 售后服务(1 项): ≥1 年免费售后服务,终身维保。 |
6 | 随车资料(1 套): 1、整车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 2、底盘操作使用说明书及光盘(中文); 3、整车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4、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 5、底盘质量保修卡; 6、底盘合格证; 7、发动机号码拓印件; 8、底盘号码拓印件; 9、随车器材清单; 10、指挥车交接清单; 11、车上开关、按钮等指示、铭牌应标注中文; 12、零部件目录、各类装置平面图、总图、电路图(均为中文) |
三、合同资料表
序号 | 内 容 |
1 | (1)买方名称、地址: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2)卖方名称、地址:由招标确定 (3)项目现场名称:珠海,用户指定地点 |
2 | 合同价:包括所有货物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管理费、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以及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包价。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 已报的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
3 | (1)付款方法和条件: 1)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50%的预付款; 2)车辆改装完成且上牌完成后,由中标人运送至珠海市区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45%, 3)余款(合同金额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且使用中无重大质量问题后,20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申请付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5 | 验收要求: (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和采购人依据合同条款及项目要求共同签字验收,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3)验收相关费用:采购人负责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检测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采购人支付。对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在验收期间,中标人的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注:所有验收材料须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
6 | 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量保证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2)任何时候,中标人均不能免除因货物本身的缺陷所应承担的责任。 (3)售后服务要求: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2 小时内做出响应,12 小时内(含上述 2 小时)到达 |
现场,24 小时内(含上述 4 小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否则按违约处 理。 | |
7 | 违约责任: (1)中标人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际测试发现不真实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由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货物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3)中标人逾期未交付货物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每日偿付货物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逾期 35 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8 | 争议解决途径: 本项目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友好协商开始后 30天还不能解决的,可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 |
9 | 其他:以合同约定为准。 |
注:以上《合同资料表》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x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本表条款号为第六部分相应条款的条款号)。
条款号 | 内 | 容 | ||
说 | 明 | |||
1.1 |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 | |||
2.1 | 采购人或招标人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 |||
2.8.2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 | |||
2.8.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
9.2 | 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货物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管理费、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以及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包价。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投标报价 中而不予支付。 | |||
12.1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 |||
13.1 | 投标文件数量: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为节省资源,建议投标人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2)电子版投标文件:二份(电子版本为正本的扫描件),分别用光盘或者 U 盘存贮。 (3)若为分包组项目,各包组应分别准备以上内容。注:评审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5.1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 |||
开标、评标、定标 | ||||
18.1 | 本项目的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4人组成。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 |||
19.1.5 |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2) 招标文件明示需投标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 (3)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或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的; |
(4) 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6)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交货期(服务期或完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7)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报价范围的; (8) 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 (9)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19.3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首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其操作程序为: 按照商务技术评分细则、经济价格评分细则(具体评分细则见本部分内容后部分)进行评分。 特别说明: (1)由评委独立地根据价格指标以外的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需要统一打分的客观评分,由主任评委组织各评委统一评审。 (2)经济价格标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指标权重×100 (3)投标最终得分 = 商务技术标得分 + 经济价格标得分 (4)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投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
19.4 | 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最终得分排名前 3 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 数点后 2 位。最终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经济价格指标、技术指标、商务指标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20.1 | 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 1 名中标人。 |
授予合同 | |
23.2 |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 [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的“货物类”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 5000 元的按照 5000 元计算。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以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收费通知单为准。 |
其他 |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 格式见第五部分《通知函》)。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标注“■”为发布媒体): |
法定媒体: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
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对其他任何条款有异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多次质疑将不予受理),否则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不再受理此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异议。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756-2600320。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598 号 5 栋 202-2 号之 09 号。 | |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向同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1)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2)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3)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4)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5)珠海市横琴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6)珠海市xx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 (7)珠海市高栏港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8)珠海市万山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9)珠海市保税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电话:0000-0000000/0000000。 |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2.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3.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4.投标人应如实提交《商务技术评分细则》和《经济价格评分细则》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附件 1: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57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1 | 投标人 2 | 投标人 3 |
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 年任意一年 (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 |||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 |||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 |||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信用记录查询 | |||
成功购买本项目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 |||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
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2.表中全部项满足为通过;3.“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通过”或“不通过”。
采购人代表签名: 招标代理签名: 日期:2021 年 月 日
附件 2: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57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1 | 投标人 2 | 投标人 3 |
投标报价审查合格 |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 |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 |||
是否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
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打“√”,不符合的打“×”;2.表中全部项满足为通过;3.“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通过”或“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签名: 日期:2021 年 月 日
附件 3:商务技术评分细则(满分 70 分)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实施组织方案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的程度以及可操作性进行 | ||
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包括:实施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进度违约赔偿方案、安全 | ||
保障措施方案等。 | ||
实施组织方案进度计划、措施、实施安全保障详细完善,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的 | ||
实施组织方案 8 分 | 程度高,可操作性强,得 8 分; 实施组织方案进度计划、措施、实施安全保障较为详细,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的 | |
程度较高,可操作性较强,得 5 分; | ||
实施组织方案进度计划、措施、实施安全保障详细程度不详细,与项目实际情况 | ||
结合的程度不高,可操作性差,得 2 分。 | ||
注:未提供实施组织方案的,则不计分。 | ||
技术部分 46 分 | 根据售后服务计划、技术支持、故障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分: 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可行性强,技术支持强、故障响应及时有效、故障解决方案 | |
完善,安全保障方案完善,得 8 分; | ||
售后服务计划及方 案 8 分 | 售后服务计划较为详细、可行性较强,技术支持较强、故障响应及时有效、故障解决方案较完善,安全保障方案较完善,得 5 分; | |
售后服务计划不详细、可行性较差,技术支持差、故障响应时不及时、故障解决 | ||
方案不完善,安全保障方案不完善,得 2 分。 | ||
注:未提供售后服务计划及方案,则不计分。 |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招标文件中标有“▲”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 | ||
重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30 分 | 分,每有一项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扣3分,本项目满分为30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标有“▲”的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须对“▲”技术指标逐条确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要技术 | |
参数负偏离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24 分 | 相关业绩 14 分 | 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同类项目(同类 通信指挥车的项目业绩等)实施经验:每项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4 分。 注:投标文件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能够显示项目主要采购内容的页面、签署盖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合同签署方应为投标人自身,否 则不得分。 |
综合实力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 |
10 分 |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的范围应涵盖专用车(专用客厢车)相关内容,每证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3 分; 2.投标人具有投标底盘改装的指挥车公告,需提供指挥车公告参数页(须明确指挥车公告型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得 3 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五星级专用车(专用客厢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 4 分;四星级及以下的,得 2 分;满分 4 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附件 4:经济价格评分细则(满分 30 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调整》;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格指标
(30分)
一、价格调整
(一) 价格核准:
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误差的原则调整的价格对其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二)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不适用于本项目)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C1 的扣除(C1 的取值为 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上述第(二)项第 1 条规定的价格扣除。
3.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4.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4.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的划分标准为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只有部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6.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二)项第 1、2 条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6.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6.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7.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二)项第 1、2 条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7.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四)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报价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该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同一个产品同时获得以上两个认证的,不重复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价格扣除
1. 供应商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所提供农副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对所提供农副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价格扣除。
2. 提供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 国家级贫困地区物业服务价格扣除
1. 供应商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 1%的价格扣除。
2. 贫困县域物业公司参与物业服务政府采购,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时,应提供以下佐证材料:(1)供应商注册所在地县扶贫部门出具的本公司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劳动合同或保险缴纳凭证、工资发放凭证等证实本公司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如公司通过服务外包工方式聘用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还应提供公司与服务外包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以及扶贫部门出具的该服务外包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贫困地区物业企业或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贫困地区物业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50%以上的,联合体视同为贫困地
区物业企业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4.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贫困地区物业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 商品包装环保要求
1. 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 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 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 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6. 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 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二) 商品包装检测方法
1. 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三) 快递包装环保要求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 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mg/kg;(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 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 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7. 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8. 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 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履约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 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 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2. 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四) 快递包装检测方法
1. 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
2. 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3. 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
4. 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 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
5. 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 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五) 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根据上述要求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组织验收工作。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第一节 合同书格式
采购合同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 2021 年 月 日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编号:HZ21-257)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的名称和单价、总价,项目所包含货物的清单(名称、数量、规格、单价) 1.项目名称:
2.货物清单:(另附)
3.中标金额:(小写)
4.合同价格:(小写)
(大写)
包括所有货物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管理费、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以及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甲方指定地点全包价。乙方漏报或不报,甲方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第二条 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期:
2.交货地点:
3.交付条件:
4.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时间及期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完成,试运行 个日历日后进行验收,在 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应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并在情况消除后立即组织验收工作。
2.验收方式:
3.验收标准:
3.1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规安全合法使用。
3.2 交付验收标准
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3.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3.2.2 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3.2.3 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3 验收由甲方、乙方和上级主管部门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乙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3.4 验收相关费用:甲方负责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检测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甲方支付。对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在验收期间,乙方的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3.5 技术资料
3.5.1 交货时,乙方应同时交付产品使用手册、质量检验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3.5.2 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验收报告。
3.6 验收完毕由甲方及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第四条 付款方式、时间及付款条件
1.付款时间及条件:
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2.1 合同;
2.2 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2.3 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2.4 中标通知书。 3.付款方式:
第五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技术标准向甲方提供货物、服务及培训。如乙方不按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包换、包修服务并提供终身服务。
2.质量保证期: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质量保证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3.售后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小时内做出响应, 小时内(含上述 小时)到达现场, 小时内
(含上述 小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第六条 对产品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和质量或有关软件或有关工程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30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货物收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通知乙方
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七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投标书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际测试发现不真实的,买方有权退货并由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卖方不能交付货物的,卖方向买方支付货物总值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3.卖方逾期未交付货物的,卖方向买方每日偿付货物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逾期 35 天以上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 30 天还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2.1 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2 依法向珠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x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二份送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存档。(所有合同须经招标代理机构见证)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见证意见: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见证单位: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对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
第二节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本节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1.资格性文件
1.1 投标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HZ21-257)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并附 2 份电子版。
1.资格性文件:
1.1投标函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商务文件:
2.1投标人综合概况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2.3商务部分
3.技术文件:
3.1技术条款响应表
3.2技术部分
4.经济价格文件:
4.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4.2投标分项报价表。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详见经济价格文件)。
2.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材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的,绝无任何虚假,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对各项数据(含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及货物、服务xx,谨守诚实、
谨慎、客观的原则,如有故意夸大、缩小等不实成分的,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愿承担包括被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的一切处理。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
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
投标人: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开户银行:
账号:日期:
1.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 单位(盖公章): | |
代表人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说明: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 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57)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说明:
1.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本委托书不需提供。
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反面)
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1.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HZ21-257)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三、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至定标后,如发现我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我单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
说明:
1. 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1.4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注:
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至确定中标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2.商务文件
2.1 投标人综合概况
2.1.1 投标人简介
2.1.2 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及介绍:
(请扼要叙述)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2.2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57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投标有效期 | |||
2 | 合同价 | |||
3 | 付款方法和条件 | |||
4 | 交货期 | |||
5 | 验收要求 | |||
6 | 售后服务要求 | |||
7 | 违约责任 | |||
8 | 争议解决途径 | |||
9 | 其他 |
说明:
1.说明:“投标响应”应填写投标人的具体承诺,如果投标人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填写“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投标人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商务承诺劣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
2.对投标资料表、合同条款资料表和附加要求的条款按上列格式逐条说明。
3.项目需求书中打“★”号部分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2.3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57
按照项目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3.技术文件
3.1 技术条款(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57
标注“★”的关键技术条款偏离情况(如招标文件第二部份“用户需求书”没有标注“★”的关键技术条款,可不提供本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说明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标注“▲”的重要技术条款偏离情况(如招标文件第二部份“用户需求书”没有标注“▲”的重要技术条款,可不提供本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说明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
…… |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
其他条款偏离情况(一般技术参数)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说明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说明:
1.本表所述的带“★”关键技术条款(要求)、带技“▲”的技术条款、其他条款、功能、要求为招标文件第二部份“用户需求书”对应内容。
2.对“投标响应情况”一栏,根据供应商的实际响应情况填写,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
也可填写“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否则应详细填写响应情况。
3.对“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负偏离是指所提供技术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
4.投标人自行对照“用户需求书”、“评分细则”提供相应的资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3.2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57
按照项目要求及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4.经济价格文件
4.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57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备注 |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 | 小写:大写: | 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备注:
1.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六部分“投标报价”及第二部分用户需求要求。如本项目包含多个包组,应分别提供各包组的投报总价。
5.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4.2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Z21-257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型号 规格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价(元) | 数量 (单位) | 合计 (元) | 备注 |
1 | |||||||||
2 | |||||||||
…… | |||||||||
总计 | ¥: 大写: |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 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
3.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
4.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5. 投标分项报价表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若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请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进行响应,投标分项报价表须做脱敏处理,中标人的投标分项报价表须在中标公告发布时同时公告,避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投标人请谨慎填写;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视为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附件,将与中标公告同时公告,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4.3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情形无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认为其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其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
6. 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 可通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查询 xxxx://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4.4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须提供)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4.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无须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8〕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6 节能产品及环保标志产品情况(如不属于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的,则无须提供)
类别 |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号 | 金额 | 备注 |
节能产品 | |||||
合计 | |||||
环保标志产品 | |||||
合计 | |||||
说明 |
注:
1. 节能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
人公章。
2. 环保标志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4.7 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情况(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国家级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无须提供)
类别 | 省 | 市 | 县 | 供应商名称 | 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所投农副产品 金额 |
农副产品 | |||||||
农副产品总金额:人民币 元 农副产品金额所占总投标报价比重: % |
注:提供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所提供产品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供应商的产品,应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函)和该供应商属于《国际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第三节 中标服务费承诺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针对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本签字人承诺:
1.若我方中标,将严格遵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2.若我方中标后拒绝如数缴纳或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缴纳中标服务费,则视为我方自动放弃该中标结果,贵方有权重新确定中标结果,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第四节 通知函
致: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完全理解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
1.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请各供应商在上述 1 或 2 选择“√”并于开标前 3 个工作日书面传真通知至:0756-2600320 或者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xxxxxxxxxxxxx@xx.xxx。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2.2“监管部门”是指:当地采购监管部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7“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8 合格的投标人
2.8.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的供应商。
2.8.2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8.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除外;允许联合投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项的投标。
2.9 合格的货物
2.9.1 投标人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2.9.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强制性规范。
2.9.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检验。
2.9.4 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否则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2.9.5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9.6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其他要求。
2.10 合格的服务: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要求。
2.11“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资料表
4) 格式文件
5) 投标人须知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4.3 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 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5.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5.4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5.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 24 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构成
7.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8.投标文件编制
8.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8.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8.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投标报价
9.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9.2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资料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9.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9.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10.备选方案
10.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
11.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3.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
13.4 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暗标除外)
13.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
14.2 每一密封信封均应:
(1)标明采购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4.3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 14.1 条和第 14.2 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以及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概不负责。
14.4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5.投标截止期
15.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包含最后一分钟。例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9:30 表示截止时间为 9 点 30 分 00 秒。
15.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 5.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16.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
17.开标
17.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当参加的投标的投标人较多时,也可以由前三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被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17.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如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者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
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8.评标委员会
18.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9.评标程序
19.1 投标文件初步审查(初审)。初步审查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9.1.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依据或寻求任何外部的证据。
19.1.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9.1.5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9.1.6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9.2 澄清有关问题。
19.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9.5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或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进行澄清的,可以要求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招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
19.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0.定标
20.1 定标程序。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1.1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或者将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采购。
22.评标注意事项
22.1 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22.2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 20.2 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3.采购代理服务费
23.1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23.2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改委 [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计算,按计算后的金额上浮20%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
项目类型 |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数(万元) |
货物 | 100 以下(货物) | 1.80% | 0 |
100~500(货物) | 1.32% | 0.48 | |
500~1000(货物) | 0.96% | 2.28 | |
1000~5000(货物) | 0.60% | 5.88 | |
5000~10000(货物) | 0.3% | 20.88 | |
10000~100000(货物) | 0.06% | 44.88 | |
100000 以上(货物) | 0.012% | 83.76 | |
服务 | 100 以下(服务) | 1.80% | 0 |
100~500(服务) | 0.96% | 0.84 |
500~1000(服务) | 0.54% | 2.94 | |
1000~5000(服务) | 0.30% | 5.34 | |
5000~10000(服务) | 0.12% | 14.34 | |
10000~100000(服务) | 0.60% | 20.34 | |
100000 以上(服务) | 0.012% | 68.34 | |
工程 | 100 以下(工程) | 1.20% | 0 |
100~500(工程) | 0.84% | 0.36 | |
500~1000(工程) | 0.66% | 1.26 | |
1000~5000(工程) | 0.42% | 3.66 | |
5000~10000(工程) | 0.24% | 12.66 | |
10000~100000(工程) | 0.06% | 30.66 | |
100000 以上(工程) | 0.012% | 78.66 |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4.合同的订立
24.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4.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5.合同的履行
25.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 25.2 的规定备案。
七、质疑、投诉
26.质疑
26.1 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并递交原件,质疑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对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
27.投诉
27.1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适用法律
28.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
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认定企业类型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
类别,其中,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 低温仓储, 危险品仓储,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 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 采用主营业务收入; 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附件2: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询问函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移动应急指挥车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函范本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2 | |||
…… |
1. 相关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