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806 证券简称: ST 银河 公告编号: 2022-029
证券代码: 000806 证券简称: ST 银河 公告编号: 2022-029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苏州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物业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生物”)与苏州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港龙”)于 2021 年 3 月签署《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物业租赁合同》,由银河生物承租xxxxxxxxxxxxxxxx(xxxx“xxx”)建设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总面积 53,950.94
平米,租金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苏州港龙同意豁
免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租金),租金单价为 28 元/平米/月,
合计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18,127,515.84 元,具体详见于公司刊载于巨潮咨询网的
《关于与苏州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物业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鉴于目前项目进展顺利,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整体出租率较高,运营效果良好,双方拟签订《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物业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续四个月,租赁期限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面积和租金单价不变,四
个月续租期限的租金为人民币 6,042,505.28 元(含税)。
2、关联关系说明
x次交易对手方苏州港龙系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xxx系银河生物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xxx先生的直系亲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苏州港龙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苏州港龙签订《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物业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事项(关联董事xxx先生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 59 号(港龙蠡和大厦)7016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 59 号(港龙蠡和大厦)7016 号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 1398 号港龙商贸城 B5008
法定代表人:温会召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20506056634336A
主营业务:中富商贸城建设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房屋租赁;房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道具、婚纱礼服。工商登记代理代办;销售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杭州仁富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xxx为其实际控制人。
2、历史沿革及发展状况
苏州港龙成立于 2012 年,近三年主要业务是运营商铺租赁。2021 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为 9,707,380.93 元, 利润总额为 367,696.76 元, 总资产为 43,936,022.81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苏州港龙系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xxx系银河生物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xxx先生的直系亲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苏州港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x次关联交易租赁的标的为婚纱城的 2582 套商铺,租赁面积约为 53,950.94
xxx,xxxxxxxxxx,xx区域属于苏州核心地段。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x协议系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交易价格不变,同时参考了市场行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物业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条款如下:出租方:xxxxxxxxxxxx(xxxx“xx”)
xxx: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标的物及用途 甲方将其控制的苏州婚纱国际商贸城的 2582 套商铺(面积为 53,950.94 平方米)(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租赁给乙方,供其“商铺、办公室、科技孵化”使用。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租金价格 单价为人民币 28 元/平米/月。四个月续租期限的租金为人民币 6,042,505.28 元(含税)。
其他
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构成双方于 2021 年 3 月 1 日签订《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物业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乙方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进展顺利,运营效果良好,本次交易是在原租赁合同的延续,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七、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3 月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苏州港龙累计已
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8,127,515.84 元。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x次与苏州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物业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有利于在前期市场培育成本已支出的条件下,在边际收益变高的期间获得更多的收益。本次交易的定价延续原合同,属于公平交易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把《关于与苏州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物业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与苏州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苏州银河产业城项目物业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主要原因是为了有利于在前期市场培育成本已支出的条件下,在边际收益变高的期间获得更多的收益。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