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2024全球高端食品及优质农产品(深圳)博览会 2024年12月07-09日 深圳会展中心(福田)
合同编号 :
参展申请表(代合同)
请您认真阅读并正确、详细地填写《参展申请表》,所填资料将同时用于对外展位楣板和展会会刊及相关宣传资料的制作。博览会主办单位在收到参展单位的《参展申请表》后,视为参展单位对申请表及《参展条款》内容完全知晓,并全部接受,并自行承担参展应负的法律与经济风险责任;此申请表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则作为参展商与展会主办单位所签的参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说明:
1、下表中带*的,为必填项。
2、参展品类,请依次选择一级目录及对应目录下的二级分类,可多选。
*参展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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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品牌(楣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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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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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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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或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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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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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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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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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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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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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品类 |
□大湾区美食及圳品 (全品类) □优质农产品 ¨果蔬 ¨粮油 ¨畜禽 ¨预制菜 ¨食用菌类¨其它 □休闲食品 ¨谷物类制品(膨化、油炸、烘焙) ¨糖食类制品 ¨肉禽鱼类制品 ¨果仁类制品 ¨干制果蔬类制品 ¨其它 □健康食品 ¨营养品 ¨功能性食品/饮品 ¨ 有机食品 ¨其它 □创新配料、餐饮食材及预制菜 ¨配料品牌 ¨配料代工 ¨肉类食材 ¨果蔬类食材 ¨粮油及调味类食材 ¨海鲜类食材 ¨即食类预制菜 ¨即烹类预制菜 ¨即食类预制菜 ¨底味调料类 ¨蘸料 ¨餐具与设备用品 ¨配套服务 ¨其它 □肉类 、冻品及水产品 ¨肉类、禽类 ¨冷冻食品 ¨水产品 ¨其它 □进口食品 (全品类) □咖啡、酒类及饮料 ¨咖啡 ¨饮料 乳制品 ¨新茶饮 ¨白酒 ¨葡萄酒 ¨啤酒 ¨黄酒 ¨果酒 ¨保健酒 ¨洋酒与烈酒 ¨酒类服务 ¨其它含酒精的产品 ¨其它 □食品包装及设备 ¨食品包装半成品 ¨包装设计 ¨外卖配送系统 ¨食品检测 ¨餐饮管理软件 ¨食品类机械设备 ¨保鲜、冷藏、冷链物流及信息化等供应链服务、 ¨其它 □现代农业 ¨信息化农业类 ¨智慧农业类 ¨农业xx技术设备类 ¨农产品溯源体系类 ¨农业金融及保险类 ¨设施农业及生态循环农业 ¨农业物联网类 ¨农业综合服务类 ¨其它 □服务机构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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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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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别 |
□生产企业 □代理商 □经销商 □行业协会 □展团组织者 □新闻媒体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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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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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展(单开口) 个(9平方米) 展位号: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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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展 (双开口) 个(9平方米) 展位号: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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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光地 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 展位号: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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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光地(优质展位) 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 展位号: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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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费用 |
展位费合计:¥ 其中定金:¥ 付定金日期: 其中展位尾款:¥ (展位尾款须于开展30天之前付清,才能正常进场布展,否则主办方会按展位费全额20%收取展位报馆及搭建加急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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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与活动 |
□论坛冠名 □赛事冠名(□中式烹饪、□咖啡) □论坛赞助 □赛事赞助(□中式烹饪、□咖啡) □品牌推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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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宣传活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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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参展商须提供: ① 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参展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②食用农产品类(即初级农产品),需提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③ 进口商品需提供海关通关证明、原产地商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需要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的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否则视为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三、收款账号
对公账户
户名:深圳市xxx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宝民支行
账号:4430-6637-1013-0002-11306
说明:参展单位在支付款项时,应注明参展单位的名称、展位号和款项用途:如2024展位款/赞助款,并在付款完成后立即通知主办单位的相关招商人员。
***特别注意:下页为本展会参展条款,关系到您的切身利益,请仔细阅读。
四、参展条款
该条款是主办单位与参展公司双方共同确认的展览会合同条款,它与双方签署的展览会合同书是一份整体合同,双方确认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违约方承担违约而产生的责任。
参展单位特别注意事项,有下面具体的参展产品:冬虫夏草、石斛、阿胶、天麻、燕窝、鱼胶、海参、人参、xx(三七)等补品和药品;必须向主办单位提出特殊申请,并取得主办单位同意,交十倍展位费的保证金后方可参展,展会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任何投诉及退款后,给予退还保证金。
参展单位如需开具参展发票,须在当场展会开展前将开票信息(须与合同保持一致)提交至主办单位,组委会将在展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开出发票,如展会结束后30日内未请求开票的,视为不需要开票。逾期要求开票的或未提供专票资质导致错开票的,由参展单位承担相关税费或者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参展单位应当根据申请表中规定的付款条款,使用可用的资金支付费用。如果参展单位将费用(或其一部分)支付至主办单位向参展单位指定的付款银行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尤其是,因第三方欺诈,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变更银行账户信息、身份信息被窃或其他欺诈行为,导致参展单位或其工作人员遭受任何损失的,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参展单位将费用支付至主办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仅是参展单位根据合同履行付款义务的行为。若参展收到任何通知,被告知主办单位的指定银行账户发生变动的,参展单位应直接向主办单位核实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在不影响主办单位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情况下,如果在付款到期日,主办单位的指定银行账户没有收到参展单位使用已结算的资金所支付的费用,主办单位有权采取以下行动:( 1)拒绝参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展会;( 2 )拒绝或取消提供本次展会的任何项目;
标准展位基本配置:公司楣板、地毯、1个洽谈桌、2把折叠椅、2个短臂射灯、1个220V电源插座;光地由各地会展中心加收特装管理费按参展商服务手册价格执行;
未经主办单位的书面允许,参展商不得私自将自己的展位转租、转借或转让,否则视为违约,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并由参展单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完全转让/转租:组委会不承认第三方承接者参会资格,予以清场处理,一切损失由原参展商及第三方承担;
部分转让/转租(拼展):参展商须额外支付主办单位三倍于展位费的违约金,否则主办单位有权无条件清理出馆;
所有参展费用主办单位只接受对公帐号转帐,付给招商人员视为无效付款;
付款人与参展单位必须一致,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视为参展单位未付款;
参展商须在合同生效的5个工作日内,向主办单位支付定金,所有展位须支付参展费用的50%,否则预定无效。参展单位在开展前30个工作日需缴清全部展位费用,逾期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预定展位,并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参展单位若未按合同如期支付尾款或参展,其已缴纳的展位费用将不予退还,且主办单位有权将合同约定展位收回并重新销售;
有多场展会的客户按协定完成一场展会后,定金自动转为次场展会的定金(最后一场补齐尾款即可);如未按协定参展场次参会,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终止原合约,并重新计算实际场数所对应的优惠折扣;
主办单位可通过参展单位在本参展申请表上提供的任一联系方或对接过程中的联系方式来确认合作内容及合作变更信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参展单位联系信息有更改应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向参展单位发出的文件、通知自发出时即视为送达参展单位,如主办单位向参展单位发出的双方合作方案或合作信息的变更内容,参展单位应在收到后的5日内回复,否则视为参展单位以默许的方式作出了同意承诺,并受变更后的内容约束;
参展单位若欲变更展位或展位信息,需在开展前45天内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得到书面同意后才可变更;如擅自更改展位及展位信息,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
参展单位应严格按照主办单位有关安全、环保的规定设计搭建展位,对不符合整体形象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装修搭建,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不力者主办单位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其参展资格,不退还展位费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参展商品必须摆放在展位的规定范围内,最多不得超过10厘米,违者一经查实, 主办单位有权警告或清理超出位置商品;
参展单位确认并同意,为了安全、有效举办展会,业主和/或主办单位可能需要第三方提供某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用设施(如电力)连接和消耗、展台/标准展位方案检查/健康安全检测等服务。该等服务由业主和/或主办单位指定的承包商提供。参展单位应当使用该等承包商提供的服务,这是合同规定的一项条件。该等服务的收费("承包商费用"),以参展商手册或主办单位在开放日前另行提供的书面文件中规定的为准。客户应根据相关承包商的付款条款,自行负责直接向相关承包商支付承包商费用。客户未能根据该等付款条款支付承包商费用的,主办单位可自行决定( 1 )支付该等承包商费用,并随后直接向参展单位收取该等费用;( 2 )视为参展单位严重违反合同,且违约行为不可衬救,主办单位可行使解除双方协议权利。
参展单位不得在展区内进行超出参展申请内容以外的其它产品陈列、商标展示和宣传服务,主办单位有权移除或者制止此类行为,参展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相关风险和法律纠纷的全部责任。参展单位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符合地方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并对其提供商品的质量负完全责任;参展单位有义务优选高质量商品,保证所销售的食品保质期在八个月以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侵犯第三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不得展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有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展出与展会主题无关的产品、不得擅自调整或增加销售品牌等,如有违反上述约定,主办单位有权予以下架或没收并要求参展单位支付所涉商品销售额10倍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组委会有权将参展商清出展会。
参展单位应当在主办单位规定的展会结束后的时间,或者在合同提前解除时,将展品从展会场地中清除;此后在展位遗留的任何参展单位的财产视为被参展单位遗弃的财产,可以有主办单位处置,相应风险和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
参展单位确认并同意,主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以对展会进行拍摄、录音和摄影,包括但不限于对参展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拍摄、录音和摄影("内容")。参展单位同意让其工作人员知悉该等拍摄、录音和摄影行为。参展单位确认并同意主办单位是内容的所有权利的唯一所有人,并在此放弃( 1)该等内容的任何及所有权利;( 2)参展单位就该等内容或其使用享有的或因该等内容或其使用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权利请求。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情况下,主办单位可以为了推广或其他目的,在全球任何地方使用内容,无需向参展单位支付任何款项或补偿。如果参展单位的任何工作人员不同意在展会的任何拍摄、录音和摄影中使用其图片,参展单位应当书面通知主办单位。
若因参展单位产品问题、知识产权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导致主办单位被客户投诉举报、诉讼司法机关的,主办单位有权选择与客户和解、调节或诉讼,参展单位应承担由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主办单位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和解或调节支付给顾客的赔偿或补偿、法院判令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行政机关处罚等);
参展单位负责货品的销售管理工作,展商需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财务及贵重物品,销售期间货物遗失及损坏均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物品携入馆内。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饰材料。所有展具均应符合消防要求,并做防火处理;严禁在展馆内吸烟,严禁明火作业;如有违反,按本合同价款二倍向主办单位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主办单位造成的所有损失。
展品及其它设备一经进馆,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移动或携出。严禁移动不属于本展位的展品、展具;
参展单位应遵守国内所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主办单位开展前发给参展单位所有涉及参加展会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参展商手册》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参展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或补充协议与补充协议之间有冲突的,以双方最后的协议约定为准;
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电力、网络、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疫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或调整展会举办地点;不可抗力因素灭失后,延续双方的协议,在主办单位通知后参展单位拒绝参展的,则参展单位所付费用不予退还,由于上述原因致使参展单位受到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参展商不得要求任何的赔偿。因前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于本年度在举办地再无履行可能的,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免责,互不追究责任。
参展单位具有以下任何情形的,主办单位经书面通知参展单位后,可以随时立即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参展单位违反上述第23条,且该等违约行为不可补救,或在可以补救的情况下,参展单位在收到违约通知后的七(7)日(或在展会的开放日前)内,未能补救该等违约行为;( 2 )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布破产,被指定破产管理人(或指定破产管理人的申请已提出),停止从事经营,或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发生类似事件;( 3 )被判犯有任何刑事罪行,或其行为损害参展单位自身、展会、或主办单位的声誉。在不影响主办单位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情况下,主办单位无需退还其从参展单位收取的任何费用。
本合同一式贰份,参展单位与主办单位各执壹份,同为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参展单位与主办单位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均同意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参展单位与主办单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展单位承诺:我司已经仔细阅读上述参展细则的每条规定,并自愿遵守实施。 |
参展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xxx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盖 章: 盖 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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